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宁夏xx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能源”)工程质量管理,规范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被验工程符合xx能源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能源、xx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xx能源管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3职责

1.3.1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生产技术部

1.3.1.1负责项目验收管理,并组织工程三级、专项验收。

1.3.1.2对工程实体存在质量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核实。

1.3.1.3负责协调解决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3.2项目实施单位

1.3.

2.1负责组织项目二级验收。

1.3.

2.2将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竣工资料报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复查。

1.3.

2.3负责组织辖区竣工资料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

1.3.3xx集团监察部

1.3.3.1参加(除生产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项目外)与公司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

新(改、扩)建项目三级验收。

1.3.3.2xx集团监察部参加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并对验收全过程进行监察。

2管理内容

2.1竣工验收的依据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公司有关批准的变更、调整文件等。

2.2竣工验收的条件

2.2.1生产装置和辅助工程、公用设施,以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

内容建成,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经投料试运行考核,形成生产能力,能正常地连续生产合格产品。

2.2.2从国外引进的建设项目,应按合同及时进行生产考核,并达到合同要求。

2.2.3生产组织、人员配备和规章制度等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2.2.4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工业卫生和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

求与主体同时建成使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要求。

2.2.5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文件按规定汇编完毕。

2.2.6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一、二级验收完成。

2.3竣工验收的时间节点

2.3.1已具备竣工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工程),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在6个月内办理

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若无法按期验收的,出具延迟验收说明报化工建设管理部/煤炭公司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2.3.2公司各相关单位配合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生产技术部、xx集团项目部,在

建设项目投产3—6个月内做好各专项验收工作。

2.3.2.1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在项目试生产期间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3.2.2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验收在项目试生产期间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3.2.3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在项目试生产期间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3.2.4工业卫生专项验收在项目试生产期间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3.2.5消防专项验收在项目试生产期间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3.2.6档案专项验收在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组织领导下完成档案

专项验收工作。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要从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开始,建成

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在项目试生产6个月内,

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善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

工作,同时,由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生产技术部自建项目投料产出合格

产品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项目档案与验收情况表》验收手续。

2.3.3竣工验收:

2.3.3.1一级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进行自验、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后提请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二级验收。

2.3.3.2二级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使用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二级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由项目实施单位

提请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三级验收(无监理单位或按照合同约定监理已撤出

的,监理单位签字栏不需签字)。

2.3.3.3三级验收由项目管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

2.4竣工验收的要求

2.4.1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相关处(部)、造价中

心、使用单位、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煤炭公司装备管理部、xx集团监察部

等相关单位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工程性质由项目管理单位最终确定参加验收

单位。涉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须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参加;涉及消防

的须消防中队参加。

2.4.2各级验收人员负责按本制度对所辖工作进行验收,并对所参加的工程验收质

量负责。

2.4.3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完成单项工程编号、单位工程划分

及编号、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等工作,报项目实施单位和建设管理单

位审查。

2.4.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公司、监理公司、项目

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手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

管理资料、交工技术文件、投料试车及生产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竣工

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到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与工程建设同步。

2.4.5在建设项目投产后,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

目(工程)《竣工验收手册》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工程)试生产之日起3-

6个月内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编制竣工验收文件。

2.5竣工验收内容

按工程验收内容分类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

2.5.1项目实施单位应要求施工方提供以下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和图表。

2.5.1.1施工组织设计;

2.5.1.2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以及重要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

2.5.1.3现场所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一览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