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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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考核办法
施工期内业主将按照本办法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的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定期检查考核评分占50分,不定期检查考核评分占50分,检查结果于月底汇总,汇总后打分排序;并按考核月份平均得分值作为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
(二)、奖罚办法
各项考核实行计分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奖励和处罚。
1、标准分值为100分,优秀分为85分;合格分为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按得分多少排列名次。
2、对考核分数低于合格分的单位进行5000-10000元的处罚,对考核分数达到优秀分进行5000-10000元的奖励。
3、对考核存在的不合格项目限期内没有整改的,提出警告、罚款、停付工程款、直至中止合同的处罚。
4、连续两次考核分数不合格者,除按以上规定罚款外,将对其进行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者,建议业主与其中止合同,并于10日内退出现场,由业主另行安排施工单位。
(三)、基本要求
1、驻地建设满足要求:驻地建设环境整洁、有序、卫生、
生活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室面积符合要求,办公条件达到专用本规定条件,上墙规章制度、图表齐全、规范。内部管理及安全廉政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用挂图清晰、及时的表示项目部组织机构、形象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悬挂在项目部适当位置。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项目部驻地设置工程简介牌。
2、试验室建设满足要求:试验室面积符合规定要求,环境整洁,试验设备足额到位、完好率达95%以上,满足工程需要,仪器定期标定,办理临时试验资质,人员配备充足,持证上岗率满足要求。
3、拌合站建设:料场硬化、材料分类存放措施符合要求,防尘、防潮措施有效,标志牌醒目齐全,防排水设施完善;各种机械设备运转正常,匹配合理,拌和能力满足工程需要,拌合机调试,标定合格。
4、各施工单位应牢固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廉政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本工程自开工到竣工验收,工期有保障,质量保优质,安全廉政无问题。
5、按要求在驻地、施工现场、拌和场悬挂有关标语、口号及安全警示标志。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6、积极配合业主(业主代表)、总监代表处、驻地监理处的工作,积极主动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否决条件
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月评比资格,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并通报全线,同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1、外业检查中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因工程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返工,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计划完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质检部门、业主代表、总监代表处通报批评的。
2、因施工单位自身管理不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廉政建设不利,发生重大廉政责任事故的。
4、在检查考核中,若发现施工单位对监理指令落实不力,
或对业主(业主代表)、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工作执行不力而对工程质量、进度造成重大影响的。
第二章考核细则
(一)、工程质量(50分)
1、自检资料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检查频率符合规范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2、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时、准确,每查出合格率达不到100%,扣2分,检验评定不及时,扣2分。外业抽查中无质量问题,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处理的每项次扣2分,造成局部返工的,每项次
扣5分,问题较严重,返工处理影响工程进度的,该项不得分。
3、原材料进场前应经监理检查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场,检测频率符合要求,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应及时清理出场,达不到要求,每项扣3分。
4、工地试验室满足中心试验室和监理要求,试验频率符合要求,全面反映工程总体质量状况,试验数据真实、正确、及时、有效。资料签字齐全、字迹清晰可辨、整洁,符合标准文件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二)、进度计划(20分)
1、按照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评分,形象进度完成必须≥100%,每超过计划1%,加0.5分,最多加5分;每低1%,扣1分,低于90%者不得分。
2、按批复计划,工作量完成不得低于100%,每超过计划1%,加0.5分,最多加5分;每低1%,扣1分;低于90%不得分。
3、招标文件规定的阶段控制目标执行,每有一项不达标,该项得0分。
(三)、支付管理(5分)
1、计量支付按时报送、计量范围及内容准确、数据正确,填写清晰,签字齐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
2、工程资金流向清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每发现一笔不规范资金扣2分。
3、及时报送旬、月统计报表、数据准确、项目齐全,达不
到要求,每项扣0.5分。
(四)、履约情况(10分)
1、项目经理、总工、主要技术人员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专用本规定,每人次少一天扣0.5分,每人次每月少于15天,按项目主要人员不在执行;未经业主(业主代表)、监理批准不得更换或减少技术管理人员,若有则每人次扣0.5分。
2、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的设备按时、足额进场,每缺1台(套)扣0.5分;完好率不低于85%,每低于1%扣0.3分, 低于80%扣1.5分;设备型号符合合同的要求,每更换1台(套)扣0.5分。
3、项目经理、总工、质检工程师离开现场,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相关手续,按不到位处理。
(五)、内业管理(5分)
1、专人管理,及时分类、整理并按要求归档,档案存放条件符合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2、资料齐全完整,施工日志填写准确、及时,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严格遵守设计变更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不得分;文件格式符合国标或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4、收发文登记制度健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5、建立公文处理制度,无积压、丢失现象。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