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协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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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旅游协会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了保证XXX旅游协会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特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以规范本会会员和本会工作人员的行为,共同为促进全市的旅游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会议制度

(一)会员代表大会

1、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

2、换届时的会员代表大会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新一届理事;

3)听取、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宜;

3、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协会年会

1、协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

2、协会年会参加对象系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各分会会长、秘书长。

3、听取和讨论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4、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宜。

(三)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理事会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责:

1)研究安排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讨论拟定向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9)研究部署本会各机构工作的开展;

10)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3、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和执行副会长主持。

4、理事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5、理事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到会2/3以上的理事通过方能有效。

6、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可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其他理事表达意见。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将书面意见或委托事项告之秘书处的,可计入出席人数和表决结果。

7、情况特殊的,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长会议

1、每年召开一次。

2、学习贯彻党委、政府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思路。

3、研究讨论协会为会员单位“维权、服务”的关键性事项。

4、需提交理事会讨论的重大问题。

(五)各专业分会会议

1、每年召开一次。

2、参加对象系各分会全体会员。

3、听取会员单位的诉求。

4、听取和讨论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秘书处工作管理制度

(一)秘书处是本会理事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执行副会长的指导下,具体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本会内外工作。

(二)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三)秘书长行使职权:

1、主持办理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办事机构、分会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2、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3、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三、会长联系分会制度

(一)联系分会制度相关职责:

1、定期指导相关分会开展工作;

2、参加相关分会的有关活动;

3、调研解决相关分会的有关问题;

四、驻会人员管理制度

XXX旅游协会驻会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1、按章程办事,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2、严格上下班制度(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3、实施请假制度。半天向协会办公室报告;离湖外出和一天以上的,向协会执行副会长报告;

4、执行学习日制度。每月的10日的上午为学习日,驻会人员务必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5、请示报告制度。需向会长、常务副会长请示报告事项,统一由执行副会长和秘书长落实;各专业分会请示报告事项,由协会办公室汇总,经执行副会长和秘书长分层协调予以落实。

五、重大活动上报制度

(一)协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严格在本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进行。

(二)协会举办重大活动,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认可,并提前3至5个工作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三)重大活动内容

1、换届选举或形成领导成员变动的会议、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2、换届会议、理事会确定会费标准、领导成员变更的会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成立大会;

3、年度工作会议、举办重要讲座;

4、跨地区活动、涉外活动;

5、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社会组织的交流交往活动等;

6、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

六、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二)会费标准民主制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30日内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备案。会费额度和档次适当,不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

(三)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为1200元/年;

2、理事单位为1000元/年;

3、会员单位:

各饭店、景点、商品业分会的会员单位800元/年;

旅行社分会会员单位600元/年;

宗教团体400元/年。

(四)会费缴纳

1、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服务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会费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缴纳,可通过汇款、邮寄、现金缴纳三种方式均可,会费收到后协会即开具《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并入账;

2、会员如有困难,要求减免会费的应于每年一季度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报告,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3、会员如无特殊情况或未提交要求减免会费报告,2年不缴纳会费,按章程要求视作自动退会。

(五)会费管理

本会收取的会费均用于本会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及工作成本。对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湖州旅游局和市纠风办、市民政局的检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六)会费收支按年度向会员公布,随时接受会员查询、监督。

(七)规范使用和妥善管理会费票据。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资助;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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