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证件识别知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7、为了您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请您做好以下安全防范 措施: (1)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和重要证件,不要在公共场 所暴露随身财物。 (2)外出时尽量搭乘安全的交通工具(如:酒店、公司 、朋友提供的交通工具或有营运资格的出租汽车)。
(3)如遇到危急警情,请拨打电话“110”报警。
8、中国政府保护境外人员合法权益。境外人员在重庆 期间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外国人来华在渝工作应当向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 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申请可以由工作单位代 办,但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必须面见本人。
以上人员申请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交一 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任职或者就业单位申请公函;
(二)以上人员的随行家属申请居留许可,本人须回答有关询 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随行家属的有效护照和签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驻渝常驻机构代表和三资企业外籍人员的有效护照和 居留许可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 国专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交 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5)外国企业驻渝常驻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须提供《外国( 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外国( 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 人专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三资企业外籍人员须提供经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其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原件及 其复印件; (7)《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原件,再次申办可免 交; (8)涉外单位备案回执(相关备案材料请详见《涉外单位备案 须知》)。
(5)任职或者就业单位申请公函; (6)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及其复印件;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 属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7)18周岁以上申请人须提供《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 明》原件,再次申办可免交; (8)涉外单位备案回执(相关备案材料请详见《涉外单位备案 须知》)。
申办F签证
外国人在渝申请F签证:


Z字签证发给来华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 随行家属
境外人员来重庆温馨提示
1、境外人员入境后,须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1)在旅馆住宿的,在旅馆前台办理住宿登记; (2)在旅馆以外场所住宿的,留宿人或住宿人须于抵达住 宿地24小时内(农村72小时内)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住宿登记。
2、请确保所持证件的合法有效: (1)在签证(签注)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满后继续在重 庆停留或居留的外国人或台湾居民,请在期满前持 本人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 理部门申请办理签证(签注)延期。 (2)凡持有“D、Z、X、J-1”四种签证之一的外国人, 请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 局办理居留许可。
温馨 提示
应邀来渝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 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外国人可以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 请F签证,首次申请的外国人本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 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3、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交一张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本地接待单位公函。 5、经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6、涉外单位备案回执(相关备案材料请详见《涉外单位备案 须知》)。
受理中常见问题提示
1.受理时无空白签证页 ,无法受理。 2.申请人不会识别签证 有效期,特别是Z签证。 (Z签证如右图所示) 3.涉外单位基本信息(单 位名称、地址、代办员 信息等)有变动,未能及 时来公安机关变更。 4.涉外单位备案已办理 完结的单位,未能及时 领取回执单,导致回执 过期,无法再办理签证 。
外籍人士在渝就业· 商务指南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
申办居留许可
一、居留许可申办流程
单位申请涉外单位登记备案 持Z签入境 办理住宿登记 体 检 办理《就业证》或《专家证》 申办居留许可
二.居留许可申办须知:
(一)外国企业驻渝常驻机构的代表和三资企业外籍人员申 请居留许可:
温馨 提示
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提供服务。
建立长效沟通渠道,为企业相关问题提供帮助,出入 境管理处相关部门将与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建立固定的 联络机制,以及时为公司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023--63961944 网址:www.cqga.gov.cn 电子邮件:crjcq@hotmail.com
谢 谢
Baidu Nhomakorabea
3、年满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请随身携带护照等身份证件, 以备公安民警查验。
4、未取得就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就业。 5、境外人员所持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如遗失或被盗(抢) ,请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凭派出所出具的《报警 回执》到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出境手续。 6、如果需要在重庆驾驶机动车的境外人员,请先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