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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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感想
刚到昆明时,仇和说:“我到昆明工作,人地两疏,和大家无亲无故;从未共事过,与大家无恨无怨;只身一人,无牵无挂;所以,工作一定能无恃无畏。

”——“八无”感言。

“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
参加了全国“两会”的仇和,没能回去。

“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谈到简政放权时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3月15日,总理记者会结束后不到20分钟,有“任性官员”之称的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3天后被免职。

从县委书记到省会书记,从江苏到云南,仇和一路升迁,同时也伴随着争议,就连他自己也曾对媒体说过,“被一路举报,但仕途一路惊喜”。

仇和落马后,记者回访他曾主政过的昆明,探寻他在这里留下的争议。

意外?不意外?
对于“明星官员”仇和的落马,不少人感觉有些意外。

但对于云南著名反腐老干部、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和在仇和时期被征地拆迁的村民而言,毫不意外。

仇和在任昆明市委书记时,杨维骏曾向本刊记者表达,对仇和的“全域城镇化”持反对意见。

仇和铁腕推行的城中村改造,即使被不少当地人认为雷厉风行并成效显著,但其拆迁改造中,已经夹杂了私货,譬如随意扩大改造范围。

杨维骏又给参会的几名省领导分别送了材料。

会议结束时,一名时任省委副书记将材料递给白恩培,白将此事交由这名副书记处理。

这名副书记当即将仇和叫来,说省委领导要求他停止对材料中反映的几处地方进行拆迁。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0年1月20日,在参加昆明市人代会分组讨论时,仇和对涉地腐败及官商关系进行了怒斥:“在我们城市,有些老板去绑架领导,去演皮影戏,领导是皮影,老板就是那个拉线人,领导是棋子,老板是棋手,这就是严重的腐败!”
如今仇和落马,回顾这些“怒斥”,格外讽刺。

落马3天前,在“两会”云南团的小组讨论会上,他还说:“我们这种体制,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应该是世界上最廉政的。


仇和的江浙“亲友团”
刚到昆明时,仇和说自己在昆明“无亲无故,一定能无私无畏”。

但他从江苏过来时,并非“孤身一人”,而是带过来一个“亲友团”。

从沭阳开始,谢新松跟随仇和长达13年,并担任过其秘书。

仇和到任昆明3个月后,就将谢从宿迁调至昆明,任昆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仇和被免职当天,谢新松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云南省纪委工作人员曾向记者透露,仇和主政昆明后,不少江苏籍商人随即来到昆明寻找发
展机会。

有出租车司机介绍,城市建筑工地上,多见来自江浙的企业标识。

这批商人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中豪集团原董事长刘卫高。

仇和的商人“亲友团”在昆明大肆破土动工时,也给昆明惹下很多“事端”。

2009年11月21日,昆明螺蛳湾批发市场发生群体事件,不满拆迁的上千名商户参与打砸和围观,堵断交通。

另一重大群体事件于2014年10月14日发生在晋宁县富有村,事情缘起于双方长达数年的征地纠纷。

当天,村民与“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的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共造成8人死亡,18人受伤。

据2011年11月昆明的《都市时报》报道,过去4年昆明种下了876万株树,于2010年摘取“国家园林城市”桂冠。

但其街道绿化被指缺乏科学规划,有的街道边上种有两排甚至三排树。

知情人称,不到一人高的树苗,从江苏运来,大约500元一棵。

一木材商人估算后对记者表示,500元价格不低,何况数量多,其中利润巨大。

失地农民谁来管?
仇和的落马,被传与昆明土地城建系统的腐败有关。

土地城建是云南腐败重灾领域,这在去年初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的反馈中已经明确指出。

2010年12月,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带昆明福海社区失地农民“公车上访”。

但4年多来,失地农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怎么样了?
村民土地被征、房屋被拆后,只有租房居住。

但房东多担心老人在自己房中去世,不愿租给老人。

无奈之下,一些老人在原来的土地上搭建了简易的棚屋居住。

但这些棚屋不通电不通水,燃气罐、香炉挤在狭窄的空间,安全隐患极大。

生活卫生更是毫无保障。

没水就在地上挖个水坑蓄水饮用。

富有村2014年10月发生的冲突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

据富有村一村民介绍,近年来富有村土地遭多次征收,期间大概发生过五六次冲突。

去年6月份,富有村村民也曾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双方均有人受伤。

2010年前后的南车集团项目征地时,补偿标准引起村民不满,双方发生冲突。

如今,昆明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慢下来。

去年7月,昆明原市委书记张田欣被调查之后,新任市委书记高劲松密集调研当地的城中村改造工程后要求,对于未审批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对于批而未动的,要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原则上暂不推进;对于已经动工的,要集中精力,破解难题,加快推进,克期完工等。

记者手记:仇和落马教训了谁
仇和对许多极乱待治的问题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就是要用人治来推动法制,用不民主推动民主。


随着仇和的不断升迁,以及获多个“改革明星”荣誉的肯定,这一思想甚至被公然宣传。

“为什么10年来一直以激进的方式大刀阔斧推进改革的仇和能屡踩红线而不倒……”2008年年底出版的《政道:仇和十年》一书的序言中这样写道。

如今仇和尝到了苦果。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表述显示,他已不只是踩红线、打擦边球的问题。

不可排除他可能真的拥有造福一方的为政理想和抱负,但不知道是怎样的思想变化,让他放松了对法纪红线的敬畏。

一度,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非常时期需要非常之举”的想法在不少官员中很有市场。

仇和落马可以视为,围绕这类个性官员的争议有了一个定论,那就是无论出发点有多好,无论效率和效果有多惊人,总要以依法依纪为前提。

仇和行动上似乎并不避讳瓜田李下的嫌疑。

在宿迁时期的“卖光”政策,在昆明时与商人“亲友团”密切互动,似乎大有身正不怕影歪的意思。

直到他接受调查,人们才惊觉,所谓的“磊落”,也只是表演。

作为一个高调“能吏”,有些人对他寄予了不少清廉幻想,但仇和最终还是用自己的悲剧证明了人性的脆弱和不可信,制度的不健全无法关住权力。

这留给人们诸多反思和教训,不光是给官员的,还有那些为他叫好的旁观者。

一旦标榜为公利的权力任性不羁时,想要谋取私利也将轻而易举;
因为出发点是好的,就对他的独断容忍,那么当他谋取私利时,已经阻挡不及;
当他强势治吏时不依法依规还有人叫好,那么当他面对百姓时,就难保不会用同样的手段对待。

仇和这类官员可能做出了一些政绩,造福了一些百姓,但他们的最终落马,再一次证明了,社会发展要有质量,不止是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更是依法依规发展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内在质量。

仇和的身后是风暴?
如果想形容仇和被查的社会反响,“惊讶”必然有心无力。

之所以反应强烈,很大程度缘于他身上“明星官员”的身份,以及如今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一前一后,反差太大。

尽管曾经饱受争议,但仇和主导的“宿迁模式”广受推崇,甚至一反常态,毫不避讳“求天求地不如仇和”这样的舆论渲染。

他的做法不但走进大学行政管理课堂,也被写入公开出版的《公共管理案例教程》,成为各地官员学习的“改革榜样”。

如今“偶像”坍塌,有些议论很正常。

这至少意味着,明星标签并不能成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护身符”。

名声再大,口碑再好,有病在身者迟早还是会倒。

组织不会舍不得,也不会有打击改革积极性的顾虑。

中央一直强调,改革和反腐并不冲突。

怕出事不能成为不做事的理由;同样,为改革做点事也不必然就不会出事。

政绩和廉政不矛盾,想要惊喜还是惊吓,关键还是看自己。

仇和的铁腕一度带来“惊喜”。

在单纯追求效率的年代,强势和铁腕确实能够快速推动一个地方的“旧貌换新颜”,可以快速实现某个阶段的特定目标,但却不适应可持续发展和“新常态”的需要。

“独断专行”是把双刃剑,不仅会造成决策不民主,更危险的是,它会导致失范的权力系统很容易被腐败扒开口子。

目前尚不知道仇和到底因何出事,但显而易见,不管在宿迁或者昆明,大刀阔斧的改革举动背后,都存在着实打实的利益空间。

医改、教改和城建开发,都会成为权力寻租的沃土。

没有法治的改革会为腐败开路
从江苏宿迁市起步到云南高原执政,仇和被称为“最富争议市委书记”。

他的铁腕整治吏治与超常规的改革力度,使他成为“另类官员”的代表。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改革明星”却在腐败道路上落马,怎么不引发人们的争议呢?
有人因为仇和的当年改革与政绩而为他鸣不平,认为这是个好官;也有人因为他腐败落马而否定他以前的所有的改革和政绩。

在我看来,这两种观点都不妥,一个官员,既不能因为他腐败落马了而否定他确实做出的业绩,以及一些正确的改革措施,当然,也不能功抵过错,因为他有政绩而免除他的违法犯罪的处罚,功是功,过是过。

但是,我们还是要深刻地反思,是什么让一个当年的“改革明星”堕落为一个路人皆侧目的腐败分子呢?
在仇和身上,展现的恰恰是所谓“成败皆萧何”,他的所谓铁腕整治吏治与超常规的改革,成就了以前的政绩显赫的仇和,也造就了一个双面的仇和。

解开这个问题的密码,不妨追溯到2008年,在那一年昆明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动员会上,仇和强调,要冲破“准我干我才干”、“唯上”、“唯书”的僵化思想,树立“没有明令禁止都可以想、可以干”,不断创新求变的求索作风。

仇和宣传的这些理念,与现代法治理念是相违背的。

现代公法的理念是“公权力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公民权利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因为公职人员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必须法律所赋予才能行使,否则就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而绝不是什么没有明令禁止就可以干。

而在实践中,仇和走得更远,有些事情哪怕是违背法律,仇和也在“改革”和整顿吏治的名义下强力推进。

比如,仇和要求居民公寓楼阳台周围的防盗笼必须拆除,这既无法律授权又明显侵犯公民私有财产,而他仍然不管不顾,通过行政命令强力推进,引发怨声载道。

“改革无禁区”的名义下,很多工作的确很快推进,诸如环境卫生、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这让经济增长更快,官员的政绩更突出,属下官员也不敢乱作为,但同时就是破坏法治,侵犯公民权益,同时更是为自身的腐败鸣锣开道,这跟薄熙来在重庆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

因为,官员铁腕改革与整治吏治,造就了官员本人的“一言堂”,没有人敢反对他,而他个人的私欲在无人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下就会膨胀,滑向腐败的深渊。

因此,仇和的落马昭示我们,无论什么样的改革,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多次强调,改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因此,我们必须重申遵守法治的理念,像习总书记所指出的依法治国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改革明星”的官员,不仅要看到他做出了什么业绩,更要看到他采取的是什么样的手段,别再让仇和式的悲剧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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