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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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Q/BG-363-2004 (第1页,共5页)
1 范围
为规范集团公司设备事故的管理, 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事故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术语
2.1《生产设备设施控制管理程序》Q/BG-351-2004
2.2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者, 或由于本企业设备原因直接造成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 称为设备事故。
2.3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为设备事故的管理范围
2.3.1 经监测、检查,发现设备技术状况不佳,或发现有严重设备缺陷,但未造成设备损坏而停产,须提前检修,经公司主管生产或设备部门同意安排的临时检修。
2.3.2在生产过程中,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 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它设备损坏的。
2.3.3在生产过程中, 如轧辊、导卫装置、风口、渣口、烧嘴、氧枪、连铸机结晶器、格栅、剪刀、皮带运输机皮带等损坏, 使生产中断的。
2.3.4生产工艺事故, 如冶金炉跑钢、跑铁、高炉悬料、轧机卡钢、缠辊、断带、堆钢等使生产中断而造成设备或厂房结构损坏的。 •
2.3.5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的。
3 管理职责
3.1 设备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设备事故的归口管理。
3.2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中心负责本单位设备事故的管理。
4设备事故管理程序
4.1设备事故管理范围
4.1.1 集团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全部设备事故、故障, 都是本程序的管理范围。
4.1.2 设备事故管理的内容包括:设备事故预防、设备事故上报、事故设备抢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资料管理、设备事故考核。
4.2 设备事故等级划分
4.2.1 设备事故的分级:设备事故分为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故障五个等级。
4.2.2 设备事故分级标准
4.3 设备事故损失计算
设备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停产、减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为设备修复费和报废设备损失。
••• 设备修复费= 备件费+材料费+人工费;
••• 报废设备损失= 报废设备净值;
•停产损失•=•事故当月计划台时产量×停机时间×吨产品价格×5%;
如设备事故未造成停产, 但减少了产量, 其减产损失= (计划产量 - 实际产量)×吨产品价格×5%。
Q/BG-363-2004(第3页,共5页)
4.4 设备事故的管理
4.4.1 设备事故预防
4.4.1.1各单位要做好关键设备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储备部分事故备件。
4.4.1.2 定期开展设备事故预案的宣教和推演工作。
4.4.2 事故上报
发生设备事故、故障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上报设备工程部,较大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须在8小时内上报设备工程部,设备故障按月统计上报设备工程部。
4.4.3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和故障, 迅速起用设备事故预案,按照预案组织抢修, 加强防范,避免事故的扩大。
4.4.4事故分析:发生设备事故, 在恢复生产后,3天内组织事故分析会, 查清事故原因, 总结事故教训, 并按事故发生原因、类别、部位、时间间隔逐项统计分析, 找出事故发生根源, 制订防范措施。并将《事故报告》在事故分析会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工程部。
一般、较大设备事故分析会由事故单位主持召开, 事故单位主管领导、设备工程部负责专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或跨单位涉及范围较大的设备事故,事故分析会由设备工程部主持召开, 并请主管经理或副总参加。
设备事故分析会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原因不明, 责任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没有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放过。较大、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或跨单位涉及范围较大的设备事故分析会一定要有会议纪要,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领导按相关规定进行必要考核。
4.4.5 事故记录
4.4.
5.1 操作人员对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做好记录,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的部位、操作过程、所见现象、发生过程及在场人员等。并在事故分析会上据实提供上述资料。
4.4.
5.2 事故单位主管和维护人员必须将事故发生情况、事故组织抢修情况、事故分析
会议情况、事故纠正措施执行情况、事故处理意见和决定等全部记录在案,及时归档。
Q/BG-363-2004(第4页,共5页)
4.4.
5.3 事故类别、性质、次数、时间、修复费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 设备管理部门要如实统计。
4.4.
5.4 事故类别是指设备事故按分级规定属于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和设备故障。
4.4.
5.5事故性质是指设备事故的原因性质, 分为违章作业、备件质量、维护不周、润滑不良等。
4.4.
5.6 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一台设备发生事故, 修复开机还未达到正常生产时, 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 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 只记一次事故, 事故时间及修复费要累计计算。
4.4.
5.7事故时间: 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中断时间计算(冶金炉应加上烘炉时间),因停产临时安排其它设备检修,造成生产线停机时间延长的不计算在事故时间之内; 在设计上有备用机组的设备, 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设备开机的时间;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产, 其事故时间的计算为涉及的主要和一般生产设备停机时间的累计计算。
4.4.
5.8 设备事故修复费是修复或更换损坏设备发生的备件、材料、人工费用, 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按更换与该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当的设备的现行价格。
4.4.
5.9 设备故障要做好次数和时间的统计。 •
4.5 事故的考核
事故的考核按下表和《设备工程管理考核办法》Q/BG-368-2005考核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