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生会例会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编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

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无效)第七条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