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集团合格供方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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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集团合格供方管理
规程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绿城集团合格供方管理规程1.目的
通过组织有效的建筑安装工程类供方考察、评价、监控等行为,做到对供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以达到优选合格供方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和服务等满足公司要求的目的。
2.范围
本规程明确了对总承包方单位及建安类专业分包单位(含桩基工程、幕墙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的管理要求。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及纳入绿城统一管理的参股公司。
3.职责
3.1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供方评价与控制,并将供方的情况及时的向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反馈。
3.2集团公司总工程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公司供方评价与控制的过程进行监督,实时掌握供方服务情况,有效控制供方行为,综合项目公司所作评价及集团工程质量督导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供方进行筛选、分级,发布合格供方名册。
4.流程图
物资供方管理工作流程图分为:
4.1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管理流程图,见附图GT/QD09-02-01。
4.2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管理流程图,见附图GT/QD09-02-02。
5.流程说明
5.1供方分级管理
5.1.1根据供方评价、考核结果,对建筑安装工程类供方作A、
B、C、D四级管理。供方分级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进行,集团总工程师审核,集团工程分管领导审批。
5.1.2A级供方:与绿城集团至少合作三个及以上项目,每个项目都为合格或优秀,并且达到优秀的项目比例超过一半且不少于两个的供方。
5.1.3B级供方:至少与绿城集团项目公司有过一次完整的合作,且每个项目的评价都为合格或者优秀的供方。
5.1.4C级供方:经项目公司组织考察评价合格,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工程系统执行总经理审批为合格的供方。C级供方按是否中标分为C1、C2级,其中中1
标但是未完成合作项目的供方为C1级,未中标的供方为C2级。
5.1.5D级供方:与绿城集团有过合作,但被评为不合格的供方。
5.1.6原则上项目公司招标入围单位应从A、B级供方名册中挑选;如需挑选未合作过的供方入围投标,须经过项目公司按规程要求组织考察评价后,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并经集团工程分管领导审批后进入C级供方,方能参与投标。
5.1.7列入D级供方的施工单位,自列入之日起三年内均不得被任何项目公司挑选为投标入围单位。
5.2项目经理分级管理
5.2.1根据对项目经理所承建项目的评价、考核结果,对项目经理作A、B、C、D四级管理。项目经理分级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进行,集团总工程师审核,集团工程分管领导审批。
5.2.2A级项目经理:担任过绿城集团下属项目的总、分包的项目经理三次及以上,每个项目都为合格或优秀,并且达到优秀的项目比例超过一半且不少于两个的项目经理。
5.2.3B级项目经理:担任过绿城集团下属项目的总、分包的项目经理一次及以上,且每个项目的评价都为合格或者优秀的项目经理。
5.2.4C级项目经理:经项目公司组织对项目经理本人及所承建的项目考察评价合格,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集团工程分管领导审批为合格的项目经理。按是否中标分为C1、C2级,其中中标但是未完成合作项目的项目经理为C1级,未中标的项目经理为C2级。
5.2.5D级项目经理:担任绿城集团下属项目的总、分包的项目经理时,该项目被评为不合格;或根据甲方要求被撤换的项目经理。
5.2.6列入D级的项目经理,自列入之日起三年内均不得被任何项目公司挑选为总、分包项目经理。
5.3供方考察、评价及项目经理背景调查
5.3.1供方考察、评价及项目经理背景调查由项目公司组织完成。考察评价不进行打分,但必须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根据项目特点对其匹配度做出合格与否的评价,经项目公司负责人确认后,报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集团工程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进入C级合格供方名册后,才能入围招标名单。
5.3.2列入A、B级合格供方名册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可以直接纳入投标入围名单。若供方单位列入合格供方名册,而项目经理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册的,需对其做所承建的项目工程进行考察和评价。
5.3.3列入C级供方名册的供方,对C1级供方单位可不作考察和评价,项目经理须做考察和评价,对C2级供方单位和项目经理须进行考察和评价。
5.3.4对于未列入A、B、C格供方名册的单位和项目经理,须严格按照规程第4.2条组织考察和评价。
5.3.5对供方单位和项目经理考察评价的重点是:供方单位资质、注册资金与资金实力、所获奖项、所受处罚,与绿城的合作项目、企业文化、公司领导层管理理念等内容。对项目经理考察评价重点为:资质、所获奖项、背景调查、与公司是否为挂靠关系、所承建项目考察等情况。完成后填写GT/QR09-06。
5.3.6对项目经理所承建的项目考察评价重点:项目名称,被考察人姓名,被考察人在该项目的职位,项目的规模、类型、是否在建、所获奖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情况,建设方、监理、物业的评价等情况。考察完成后填写GT/QR09-07,一个项目填写一份。
5.3.7考察完成后形成《供方考察评价表》(表GT/QR09-06),评价合格报集团审批后入围投标。
5.3.8凡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承包单位的招标,项目公司须分别对第一、二拟中标单位派驻的项目经理进行背景调查。调查以承包单位申报和项目公司鉴定相结合的组织形式,承包单位须填写《工程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背景调查表》(表GT/QR09-08),作为决标报告的组成部分,项目公司须以附件形式随同决标报告报集团公司审批。
5.3.9根据绿房产通[2009]240号《关于实施拟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背景调查的通知》中“对总包、幕墙、安装等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或精装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且项目经理首次与绿城合作的承包单位招标,除承包单位自行申报外,项目公司须自行或借助第三方社会资源对第一、二拟中标单位派驻的项目经理进行详尽的背景调查,形成专项背景调查报告(表GT/QR09-09)该报告与承包单位填写的《工程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背景调查表》(表GT/QR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