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同法(1):银行和客户间法律关系
银行取款存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取款存款是金融活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行为,涉及个人、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为了规范银行取款存款行为,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银行取款存款的法律规定,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准确的金融法律知识。
二、存款法律规定1. 存款合同(1)定义:存款合同是指存款人与银行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存款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主体:存款合同主体包括存款人和银行。
存款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银行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
(3)合同内容:存款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存款人的基本信息;②存款金额;③存款期限;④利率及计息方式;⑤存款提取条件;⑥违约责任;⑦争议解决方式。
2. 存款种类(1)活期存款:指存款人可以随时存取,不规定存期,按活期利率计息的存款。
(2)定期存款:指存款人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提取本息的存款。
(3)定活两便存款:指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提取部分或全部存款,同时享受定期存款利率的存款。
(4)零存整取存款:指存款人每月存入一定金额,到期一次性提取本息的存款。
(5)整存零取存款:指存款人一次性存入一定金额,分次提取本息的存款。
3. 存款利率(1)法定利率:指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
(2)市场利率: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存款利率。
(3)利率调整:银行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存款利率。
4. 存款利息计算(1)计息方式:存款利息计算方式有单利计息和复利计息。
(2)计息起点:存款利息计算起点为元,元以下不计利息。
三、取款法律规定1. 取款条件(1)存款人身份证明:存款人取款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人授权:存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取款,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件。
(3)存款余额:存款人取款时,账户余额应足以支付取款金额。
2. 取款方式(1)柜面取款:存款人可到银行柜面办理取款业务。
银行代客操作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代客操作是指银行在客户授权下,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处理客户账户的资金、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代客操作业务日益增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为规范银行代客操作行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我国法律法规对银行代客操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银行代客操作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银行代客操作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我国银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对银行代客操作的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客户资金安全。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代客操作合规、安全、高效。
(3)银行应当对客户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客户资金安全。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代客操作合规、安全、高效。
(3)银行应当对客户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代客操作行为属于合同关系,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银行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银行违反合同义务,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证券业务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保证客户证券交易安全。
(2)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证券业务合规、安全、高效。
(3)银行应当对客户证券交易进行独立核算,不得挪用客户证券。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银行代客操作的保险业务相关规定包括:(1)银行从事保险业务,应当遵守保险法律法规,保证客户保险权益。
银行卡盗刷案例法律关系(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金融事业的快速发展,银行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
然而,银行卡盗刷事件也层出不穷,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银行卡盗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银行卡盗刷的法律关系,包括受害者、银行、商户、盗刷者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二、案例背景2018年5月,张先生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
同年7月,张先生发现信用卡账户内多笔消费记录,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张先生立即向银行报案,并申请冻结账户。
经调查,发现这些消费均是在异地通过POS机进行的。
张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银行、商户、盗刷者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受害者与银行的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张先生与银行之间存在信用卡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张先生与银行签订的信用卡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2.侵权责任:银行作为信用卡的发卡行,有义务保障持卡人的资金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银行未能有效防范银行卡盗刷行为,导致张先生遭受经济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银行与商户的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银行与商户之间存在信用卡业务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商户需按照规定使用POS机进行刷卡交易,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2.侵权责任:商户作为POS机的使用者,有义务确保POS机的安全。
若商户未能妥善保管POS机,导致盗刷事件发生,商户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银行与盗刷者的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银行与盗刷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2.侵权责任:盗刷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张先生的信用卡信息,并利用POS机进行消费,侵犯了张先生的财产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刷者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商户与盗刷者的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商户与盗刷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2.侵权责任:盗刷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户的POS机信息,并利用POS机进行消费,侵犯了商户的财产权益。
法律类金融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金融机构。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金融创新的加快,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问题逐渐凸显。
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持续攀升,严重影响了其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
为了应对不良贷款问题,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风险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金融机构在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处置效率,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描述1.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主要形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进而引发贷款违约。
(2)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不到位:部分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评估不够严格,导致不良贷款形成。
(3)金融创新不足: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存在不足,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导致客户转向其他金融机构,引发不良贷款。
2. 不良贷款处置措施为了处置不良贷款,金融机构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加大了对贷款风险的监控力度,严格贷款审批流程,降低不良贷款形成。
(2)优化资产结构:金融机构通过出售、重组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贷款占比。
(3)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手段,如诉讼、仲裁、债务重组等,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3. 法律问题及应对在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金融机构遇到了以下法律问题:(1)诉讼时效问题:部分不良贷款已超过诉讼时效,金融机构在诉讼过程中面临败诉风险。
(2)合同纠纷问题:部分借款人因合同条款理解不同,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
(3)担保问题:部分不良贷款存在担保不足或无效担保,导致金融机构在处置过程中面临损失。
商业银行法
(三)商业银行相关立法
主要法律: 主要法律
《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 《商业银行法》、《公司法》
相关法律: 相关法律
《合同法》、 《票据法》 《担保法》、 《民法通则》 《物权法》。
主要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规章; 银监会的规章; 其他规章。
(四)商业银行法的修改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的决定》,自2004年2月1日 起施行。
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指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其负债制 约其资产总额及结构。 约其资产总额及结构。 是以一定的指标来监测的,包括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 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单个贷款比例、股 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四个指标: 1)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即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 资本充足率 不得低于8%。 2)存贷款比例 存贷款比例: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75%。 存贷款比例 3)流动性资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 流动性资产比例: 流动性资产比例 之比不得低于25% 4)单个贷款比例 单个贷款比例:即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 单个贷款比例 资本余额之比,不得超过10% 。
(二)商业银行的终止
商业银行法人资格的丧失而退出金融市场。
1、商业银行的终止事由 、
20世纪 年代 , 我国金融机构退市 ( 金融机构的终止 ) 世纪90年代 我国金融机构退市(金融机构的终止) 世纪 年代, 主要采取了破产、行政关闭、停业整顿这三种方式。 主要采取了破产 、 行政关闭 、 停业整顿这三种方式 。 目前 我国金融机构退市方式主要有自行解散、 我国金融机构退市方式主要有自行解散 、 撤销和破产等三 种法定方式。 种法定方式。
金融案例分析法律判决(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银行与乙公司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金融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4%。
合同中还约定了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乙公司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向甲银行支付了首期借款,但随后未能按时归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甲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0年3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归还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银行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3.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三、法院判决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2. 甲银行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甲银行作为原告,负有证明乙公司违约的举证责任。
甲银行提交了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足以证明乙公司违约的事实。
3.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甲银行与乙公司约定的违约金为借款本金的1%,即10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该违约金数额并未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故予以支持。
四、判决结果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乙公司向甲银行归还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2. 乙公司向甲银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3. 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
克隆卡案件_法律关系(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克隆卡案件是指信用卡克隆案件,即犯罪分子利用技术手段复制他人信用卡信息,制作假信用卡进行消费、取款等非法活动的案件。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克隆卡案件呈上升趋势,给持卡人、银行及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失。
本文将分析克隆卡案件的法律关系,以期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参考。
二、法律关系主体1.犯罪分子:克隆卡案件的犯罪分子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复制他人信用卡信息、制作假卡、使用假卡进行消费、取款等环节。
2.持卡人:持卡人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人,其合法权益受到克隆卡案件的影响,包括信用卡被盗刷、个人信息泄露等。
3.银行:银行是信用卡的发卡机构,承担着信用卡发行、管理、回收等职责。
在克隆卡案件中,银行既是受害者,也是责任主体。
4.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对克隆卡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是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
5.法院:法院是审判机关,负责对克隆卡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判决犯罪分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法律关系内容1.犯罪分子与持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犯罪分子通过复制持卡人信用卡信息,制作假卡,对持卡人造成经济损失,侵犯了持卡人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犯罪分子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犯罪分子利用假卡在银行进行消费、取款等行为,侵犯了银行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银行作为信用卡的发卡机构,有义务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在克隆卡案件中,银行应当对持卡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银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安机关与犯罪分子之间的法律关系公安机关负责对克隆卡案件进行侦查,对犯罪分子实施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分子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
起诉银行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其业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
当客户与银行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文将重点探讨起诉银行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起诉银行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存款、贷款、汇款等业务均属于合同关系,因此《合同法》是起诉银行的主要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规范商业银行组织形式、业务范围、经营规则等方面的法律。
该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起诉银行的重要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其中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
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其业务活动也受到该法的调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其中规定了起诉的条件、证据规则、诉讼时效等内容。
客户起诉银行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三、起诉银行的条件1. 起诉主体资格起诉银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若客户不具备起诉资格,则其起诉将不被法院受理。
2. 起诉事由起诉银行必须具有合法的起诉事由,如银行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消费者权益、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等。
3. 起诉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银行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
一般而言,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4. 证据材料起诉银行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凭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四、起诉银行的程序1. 起诉状起诉银行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详细说明起诉事由、事实和理由。
银行孳息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孳息,是指银行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所产生的一种收益,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等。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孳息在个人和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银行孳息的法律关系,保障各方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银行孳息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从银行孳息的定义、法律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银行孳息的定义银行孳息是指银行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在特定时期内所产生的一种收益。
具体来说,银行孳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利息:指银行存款、贷款、债券等金融工具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的收益。
2. 股息:指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
3. 红利:指非上市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4. 投资收益: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所获得的收益。
5. 其他孳息:指除上述几种孳息外,银行存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三、银行孳息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银行孳息的取得、分配、支付等均应遵循合同约定。
具体来说:(1)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存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存款期限、利率、利息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事项。
(2)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贷款合同,应明确约定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逾期利息等事项。
(3)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券合同,应明确约定债券期限、利率、付息时间等事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我国规范银行业务的基本法律。
根据该法的规定,银行在办理存款、贷款、债券等业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应公平对待客户,不得歧视、欺诈。
(2)风险控制原则: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应充分考虑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3)合规经营原则: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税法》是我国规范税收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税法》的规定,银行孳息应缴纳相应的税款。
银行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合同是银行与客户之间为确立、变更、终止经济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银行合同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合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银行合同的概念、种类、订立原则、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对银行合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银行合同的概念银行合同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为确立、变更、终止经济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银行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当事人一方为银行,另一方为客户。
2. 合同内容涉及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结算、信用卡等。
3. 合同性质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银行合同的种类1. 存款合同:客户与银行之间就存款业务达成的协议。
2. 贷款合同: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客户按照约定还款的协议。
3. 结算合同:客户与银行之间就资金结算业务达成的协议。
4. 信用卡合同:客户与银行之间就信用卡业务达成的协议。
5. 代理合同:客户委托银行代为办理特定业务的协议。
四、银行合同的订立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平等互利原则:当事人地位平等,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3. 依法订立原则: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 明确约定原则: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五、银行合同的效力1. 合同成立:当事人依法订立合同,合同成立。
2. 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3. 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违反公序良俗;(3)欺诈、胁迫;(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六、银行合同的履行1. 履行主体: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履行内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内容。
3. 履行方式:当事人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履行合同。
4. 履行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银行合同法:银行与客户间法律关系
银行合同法:银行与客户间法律关系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
银行合同法规定了银行与客户间的法律关系,保护了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就银行合同法以及银行与客户间法律关系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将介绍银行合同的定义和特点,然后探讨银行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约责任做出分析,最后全文。
银行合同的定义和特点银行合同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就金融业务而订立的合同。
银行合同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对等性:银行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愿协议,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强制性:银行合同属于强制性合同,一旦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
3.典型性:银行合同属于标准合同,具有一定的固定条款和形式。
4.多样性:银行合同类型繁多,包括存款合同、贷款合同、信用卡合同等。
银行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1.存款保管责任:银行作为存款人的代理人,有义务保管客户的存款,并按客户的指示支取或转账。
2.利息支付责任:银行在存款合同中承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履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3.贷款发放义务: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有权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贷款,并按照约定收取利息。
4.信息披露义务:银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客户的权利和义务1.存款权益:客户享有存款的权益,包括对存款的支取、转账和收取利息等权利。
2.贷款权益:客户在贷款合同中享有贷款的权益,包括贷款金额、利率和还款方式等。
3.认真履约义务:客户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并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保密义务:客户有义务保护银行提供的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违约责任分析在银行合同中,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
对于违约方,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等。
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违约责任可能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二讲-银行和客户的法律关系
第二讲: 银行与客户法律关系*以下是客户向银行开户时需要签署的一份条款条件书, 其中包含了银行和客户间一些基本法律关系, 供研习。
*请对以下资料保密。
开户合约一般章则条款(个人账户、联名账户及单位账户适用)注意: 在适用时,账户持有人可指一人或一人以上。
下列一般章则条款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下称“中国内地”)开立于[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本银行”)的所有账户。
一.本银行与账户持有人基本上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但会因本银行所提供的服务类别而产生不同的关系。
【基本法律关系----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与储户)】【适用法律:《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商业银行法》】【预习内容: 1、请同学们根据上述法律找到具体的适用条文, 如有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请一并提出。
2、自己对该法律关系的理解、分析和观点。
】二.为使本银行考虑是否为账户持有人提供任何服务、本银行将不时取得与账户持有人和/或其股东、董事或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以及与任何实际或可能的保证人或担保提供人(若有)和/或其他相关人员和实体有关的信息(下称)“客户资料”。
若未能向本银行充分提供有关客户资料,本银行可能无法提供该等服务。
客户资料将用于考虑账户持有人的要求,在本银行同意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下,客户资料以及有关账户持有人与本银行进行交易的其他一切详情和信息,将为向账户持有人提供服务的有关的目的使用。
本银行将为下述目的使用、储存、向本银行认为必要的所有人士披露、转移(不论在中国内地境内或境外)、从该等人士取得和/或与该等人士交换客户资料和该等其他详情和信息:(a) 本银行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b)为任何目的(不论是否为了对账户持有人采取不利行为),用本银行持有的有关账户持有人的其它资料核对客户资料;(c)向信用查询机构或其他人士进行查询以及将客户资料提供给信用查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为了审核信贷申请、审核信用卡申请、审核担保安排和/或对已发放的贷款和/或已使用的信贷进行管理等目的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查询,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客户资料);(d)追讨债务;(e)一般地为推动、改善和促进本银行向账户持有人提供其他服务;(f)遵守本银行自行认定适用于本银行的任何和所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和/或为任何目的;本银行还可向符合本银行不时向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声明、指引、通知和其他条款条件所载明的本银行一般客户资料披露政策的其他人士披露、转移(不论在中国内地境内或境外)、从该等人士取得和/或该等人士交换客户资料和该等其他详情和信息,只要该等披露不被法律法规规章所禁止。
银行存款业务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存款业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存款业务。
第三条银行存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存款,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到期还本的业务。
第四条银行存款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存款人可以自由选择存款类型、金额和期限;(二)诚信原则:银行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采取欺诈、误导等不正当手段诱导存款;(三)公平原则: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公平合理;(四)安全原则: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存款安全;(五)合规原则:银行存款业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
第五条银行存款业务的法律责任:(一)银行违反本规定,损害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银行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存款种类与利率第六条银行存款业务包括以下种类:(一)活期存款;(二)定期存款;(三)定活两便存款;(四)零存整取存款;(五)整存零取存款;(六)其他存款。
第七条银行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八条银行存款利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利率应当反映资金供求关系;(二)利率应当与市场状况相适应;(三)利率应当有利于稳定金融秩序。
第九条银行存款利率分为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一)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二)浮动利率是指银行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经营需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确定的存款利率。
第十条银行存款利率的调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银行存款利率的调整,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二)银行存款利率的调整,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
第三章存款合同第十一条银行存款业务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存款合同。
第十二条存款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存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存款类型、金额、期限;(三)利率和利息计算方式;(四)存款人提取存款的条件;(五)违约责任;(六)其他约定事项。
银行资金监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其资金的安全与合规使用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规范银行资金的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银行资金进行监管。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银行资金监管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银行资金监管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我国银行资金监管的基本法律,明确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监管对象、监管手段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该法规定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控制、内部控制等方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对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关于银行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该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应当依法合规经营,确保资金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在银行资金监管中,合同法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我国刑法体系的基本法律,对各种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
在银行资金监管中,刑法对于违反银行资金监管规定的行为,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反洗钱法》是我国反洗钱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反洗钱的原则、机构职责、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银行资金监管中,反洗钱法对于银行在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报告义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银行资金监管的主要内容1.资本充足率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保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以抵御风险。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管,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应对风险。
银行付款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付款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银行付款涉及的法律规定众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等。
本文将从银行付款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规定、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银行付款的基本概念银行付款是指银行作为中介,按照客户的要求,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到收款人账户的行为。
银行付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现金付款:付款人将现金存入银行,由银行代为支付给收款人。
2. 转账付款:付款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款项划转到收款人账户。
3. 支票付款:付款人签发支票,由银行代为支付给收款人。
4. 信用卡付款:付款人使用信用卡消费,由银行代为支付给商户。
二、银行付款的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对银行付款的基本原则、合同主体、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与银行付款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1)合同主体:付款人与收款人应当具有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银行作为中介应当具有合法的金融业务许可证。
(2)合同成立:付款人与收款人应当就付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银行作为中介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
(3)合同效力:银行付款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银行法》对银行的业务范围、业务规则、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与银行付款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1)业务范围:银行可以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
(2)业务规则:银行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付款安全、快捷、准确。
(3)风险控制: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对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工具、支付流程、支付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与银行付款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1)支付工具:银行付款可以使用现金、转账、支票、信用卡等多种支付工具。
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4
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判断题)(每题 1.00 分) 个人理财是在了解、分析客户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其人生、财务目标和风险偏好,通过综合有效地管理其资产、债务、收入和支出,实现理财目标的过程。
()正确答案:A,2.(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银监会进行现场检查时,在()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A. 检查人员未出示检查通知书B. 检查人员未出示合法证件C. 检查人员少于2人D. 检查人员多于2人E. 检查人员未提前预约正确答案:A,B,C,3.(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根据《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理财产品(计划)的设计应强调合理性B. 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告知客户重要信息C. 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减少投诉事件的发生D. 严格理财业务人员的管理E. 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力,避免理财业务的不公平竞争正确答案:A,B,C,D,E,4.(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在外汇市场上,利率高的货币,其远期汇率表现为()。
A. 升水B. 贴水C. 平价D. 不变正确答案:B,5.(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半年期的无息政府债券(182天)面值为1000元,发行价为982.35元,则该债券的投资收益率为()。
A. 1.76%B. 1.79%C. 3.59%D. 3.49%正确答案:C,6.(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承担。
A. 商业银行B. 客户C. 银行和客户双方D. 银行和客户协商正确答案:B,7.(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某人希望在5年后取得本利和1万元,用于支付一笔款项。
若按单利计算,利率为5%,那么,他现在应存入( )元。
A. 8000B. 9000C. 9500D. 9800正确答案:A,8.(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下列关于黄金投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银行停止支付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其支付功能至关重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银行停止支付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广大客户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两方面,对银行停止支付问题进行探讨。
二、银行停止支付的法律规定1. 相关法律法规(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我国支付行业的重要法规,其中规定了支付机构、银行等支付服务提供者的支付服务行为、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设立、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保持稳健经营。
”2. 银行停止支付的法律依据(1)合同法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银行停止支付的行为可能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例如,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银行停止支付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反垄断法银行停止支付可能涉及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三、银行停止支付的应对策略1. 法律途径(1)协商解决首先,客户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协商,争取恢复支付服务。
在协商过程中,客户应保持冷静,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银行履行合同义务。
(2)诉讼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客户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客户应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停止支付的通知、合同文本等,以证明银行违约行为。
2. 行政途径(1)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客户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请求其对银行停止支付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转错钱银行承担法律责任(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日益复杂,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
然而,在银行的操作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转错钱的情况,这不仅给客户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出发,探讨银行在转错钱的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加强风险管理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二、银行转错钱的定义及类型1. 定义银行转错钱,是指银行在办理资金转账、支付等业务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资金错误转入或转出,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2. 类型(1)操作失误: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由于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导致资金错误转入或转出。
(2)系统故障:银行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资金错误转入或转出。
(3)外部原因:如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等,导致银行系统被非法入侵,从而发生资金错误转入或转出。
三、银行转错钱的法律责任1.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
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资金错误转入或转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客户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客户损失。
3. 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银行转错钱可能构成犯罪,如故意泄露客户信息、诈骗等。
此时,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四、银行转错钱的风险管理1. 加强员工培训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确保员工熟悉操作规程,降低操作失误的风险。
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业务办理流程规范、严谨。
3. 强化系统安全防护银行应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防止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等外部威胁。
4. 引入先进技术银行可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效率,降低人为操作失误的风险。
银行存款转账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银行存款转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方式。
然而,在方便快捷的同时,银行存款转账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银行存款转账行为。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银行存款转账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银行存款转账的概念及法律依据1. 概念银行存款转账,是指存款人将自己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的资金,通过银行提供的转账服务,转移到另一个账户中的行为。
银行存款转账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同城转账:在同一城市的不同银行之间进行的转账;(2)异地转账:在不同城市的不同银行之间进行的转账;(3)跨行转账:在同一银行的不同账户之间进行的转账。
2.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其中涉及银行存款转账的合同关系主要包括存款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监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对银行存款转账行为进行了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该办法对支付结算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银行存款转账的流程、手续费、风险控制等方面。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账户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对银行账户管理进行了规范,包括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
三、银行存款转账的法律规定1. 转账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合同成立:银行存款转账合同是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就转账行为达成的协议。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 存款人向银行提交转账申请;② 银行同意存款人的转账申请。
(2)合同生效:银行存款转账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存款人与银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转账流程与手续费(1)转账流程:存款人向银行提交转账申请,银行审核无误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将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
(2)手续费:银行存款转账业务通常需要收取手续费。
手续费的标准由银行自行制定,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银行主张权利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业务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信用卡等。
在银行业务过程中,银行可能会与客户产生纠纷,涉及银行主张权利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银行主张权利的法律后果,以期为银行业务提供法律参考。
二、银行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均应以合同为基础。
当银行主张权利时,首先需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亦受民法典的调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规范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法律,银行在主张权利时,需遵守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是规范担保关系的法律,银行在主张权利时,如涉及担保事项,需依据担保法的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银行在主张权利时,如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需遵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三、银行主张权利的法律后果1. 合同解除:当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因一方违约而无法履行时,银行有权依据合同法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银行可要求客户承担违约责任。
2. 追偿损失:银行在主张权利时,如客户违约导致银行遭受损失,银行有权要求客户赔偿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担保实现:当银行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时,如客户违约,银行有权依据担保法实现担保。
担保实现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4. 诉讼维权:银行在主张权利时,如与客户产生纠纷,银行可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诉讼维权过程中,银行需遵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起诉、举证、答辩、庭审等环节。
5. 行政处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银行主张权利时,需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避免行政处罚。
6. 损害名誉:银行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如采取不正当手段,可能损害自身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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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合同法(1):银行和客户间法律关系
一、账户法律关系
1.关于账户的主要立法
1)《商业银行法》(人大常1995/2003)第48条:
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行2003)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1994失效
3)《储蓄管理条例》(人行1992;取代80《储蓄存款章程》)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人行)
4)《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5)《军队银行账户和存款管理规定》(人行、解总后勤部1992)
6)特别账户的法律规范
7)外汇账户立法
2.我国(人民币)账户种类:
1)账户分类:
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
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
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
2)个人(人民币)账户:
a) 储蓄账户:《储蓄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
b) 个人结算账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c) 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的关系:《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43条、第15条第2款
d) 银行卡账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
e) 存款账户: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4条
比较:《储蓄管理条例》第16条
f) 其他账户
3)我国单位(人民币)账户
a)结算账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2、3条:
b)单位存款账户:《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1997年人行)第3条
c) 其他单位账户?
4)总结和有效归类
存款账户:个人存款(储蓄)账户+单位存款账户
结算账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特殊账户、临时账户
其他(特殊)账户:
4. 德国实务和学理界关于账户种类的总结
1)结算账户、储蓄账户
2)所有人账户<-->他人帐户(比如:以孩子的名字设立的账户)
案例:遗产案
3)共同账户:And-Account, Or-Account
4) 信托账户:比如,房管公司房租账户
显名信托账户:
隐名信托账户:比如《物权法评注》账户
5)限制性账户(Sperrkonto):比如:18岁前不能支取
6)数字账户(Nummerkonto):瑞士、奥地利、丹麦
7)……
5.何谓账户法律关系?
没有账户可以成为客户吗?
二、存款账户/存款法律关系
存款=单位/机构存款+个人(储蓄)存款
1.存款(账户资金)的定义
施天涛P551:“存款是商业银行等依法具有存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存款人可以随时或者按约定时间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因而形成商业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是一种合同关系。
”
P554:“储蓄存款,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或者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自愿存入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是以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货币所有者储蓄存款机构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
P557:“单位存款,又称机构存款,是指个人储蓄存款以外的所有存款,是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
”
2.存款的法律性质:存款合同
1)消费借贷?保管合同?
2)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形成的法律关系有何不同?
3)实践合同?诺城合同?
三、结算账户/法律关系
1.定义和法律性质:
1) 施S. 576 ff.:“结算,是基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及其他行为而发生的货币
收付行为。
市场经济中的一切经济往来活动都体现为货币的收付。
在法律意义上,这种货币收付行为是即使打根各方债权债务的清算和了解,因此,结算又称清算。
……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与商业银行建立业务联系、办理结算、信贷和现金收付的工具。
……(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的方式)……”
法律关系呢?
2) google: “结算法律关系就是因货币结算而发生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结算合同也称为结算帐户合同。
”
“银行结算在经济活动中?的形成,是银行与开户人?(包括收、付款人)之间因委托办理清算开户人之间债权债务这一法律事实而产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法律关系……”
3)董安生:“(银行账户)结算合同是关于立户人将其资金存入银行机构,而银行机构为其提供票据(信用)付款和出纳服务[改:收、付款服务]的双方法律行为。
“……本定义条款之主旨在于明确结算合同具有创设消费借贷关系(或消费委托关系)与创设委托服务关系之双重法律作用。
“结算合同自立户人与银行机构协议设立结算账户,并将其资金存入该帐户之日起成立。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立户人与开户的银行机构之间的立户申请、立户凭证、账户记录、账户报表为结算合同的组成部分。
”
[实践合同、要式合同?]
资料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2款:“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存单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
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
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
出正确处理。
……”
2.结算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义务;附随义务
合同类型:委托合同(《合同法》第396条以下)
银行和客户的义务:主义务;附随义务(参见合同法相关理论)
四、英美法之“银行和客户关系”的概念
1. 如何将英美法系的“银行和客户关系”理论纳入我国民法框架内?
2. 银行和客户之间存在何种“债权债务关系”?
3. 概括的“银行合同”?还是若干独立合同的组合?
4. 银行错误咨询和提供错误信息的法律责任?(比较《合同法》第42条)
5. 案例分析:
A公司邀请B公司共同开发房地产,B为此向A、B的开户行甲银行申请贷款,并询问A的资信,被告知“还行”。
B所以争取到抵押贷款,结果A公司倒闭,B的投资血本无回,甲银行趁机逼债。
B认为甲违反了银行咨询义务,贷款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无效,所以不必偿还贷款,甲认为自己有替客户保密的义务。
如何处理?
五、存款合同的主要纠纷:
1.存款关系的确立;
1)“复核少400元案”:“两人临柜,复核为准”
2)5元款已经递进,验证签字都完成,抢劫?
3)B建筑联合公司向永生城建公司转包,后者要求保证金。
到银行开以永生公司名义开户,留B联合公司主管私章和永生公司财务章,约定共同取款。
永生公司私刻B公司主管章私自取款。
B公司告银行赔款,有无法律依据?合同之债?侵权?
资料补充:公司可凭公函改换预留签章。
4)德国案例:Smith太太去世,三女儿为继承人。
遗物中有一本储蓄存折写着孙女Mary的名字。
Mary认为Smith太太去世时Mary已经户主,所以是所有人。
三女儿认为老太太没有把存单交给孙女,还有控制权,所以属于被继承遗产。
谁有理?
2. 假冒错付案件
Bobby案情:Bobby先生在甲银行开有允许结算账户,甲银行有自己的转账表格,允许客户填写后投入大堂信箱,也可以邮寄。
Bobby先生和Frida女士作2年的世界旅行,居无定所。
其间,甲银行收到3张汇款指令,每笔金额8000欧元,收款人是L,收款行是乙银行。
甲银行负责人向Bobby先生的离婚律师打听,得到答复“好象B给前妻的抚养费就是在乙银行”,甲银行执行了三张汇款指令,B先生因此透资10000欧元。
实际情况是,F女士偷拿了B先生的汇款表并伪造了签字。
B在乙银行的账户也是F偷开的,B并不知情。
问:甲银行能否要求B先生偿还10000欧元的垫付款?B先生能否要求甲银行贷记回错付的14000欧元?
3.银行错误扣划(错误执行支付指令、银行抵销和抵扣、错误贷记的撤销,etc)
4.赔偿金额;
5.继承问题;
6. 其他(比如:违反保密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