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完整版)大型上市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完整版)大型上市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本公司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时间、范围、对象、方法和重点,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实施。
第6条审计程序内部审计应按照审计计划和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收集相关资料。
2.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确定审计重点和方向。
3.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
4.实施审计程序,开展实地调查、核实、检查等工作。
5.分析和评价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
6.向XXX报告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7条审计报告审计部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审计报告,并向XXX报告审计结果。
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审计目的、范围、方法和结果。
2.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3.改进意见和建议。
4.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回复。
第3章内部审计监督第8条审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XXX是内部审计的监督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审定内部审计计划和方案。
2.审查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3.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对审计报告和改进意见进行审查和决策。
5.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进行跟踪和督促改进。
第9条内部审计的自我监督审计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自我监督机制,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4章附则第10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11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并公布。
审计工作相关资料可以复制,审计人员有权查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并向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协作和配合。
第三章是内部审计结果处理,第十一条规定了内部审计报告的书面总结,审计工作组应将其报送公司董事会成员,并抄送被审计单位或公司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要求审计工作组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被审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给出整改计划并报送内审机构。
第十三条规定了结果申诉的程序,被审核部门可以向审计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并可以对审计报告的事实和数据提出补充意见,对法规依据和处理建议的内容提出不同看法。
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系统。
2.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以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审计进度。
3.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执行职责。
二、内部审计
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制定审计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审批。
3. 内部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外部审计
1. 公司应聘请具有资质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2. 外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公司管理层,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审计委员会应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报告与披露
1.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
2. 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年度审计报告。
3. 如发现重大财务问题或内部控制缺陷,应立即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监督与责任
1.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督。
2. 任何员工和管理层都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3. 违反审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审计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 审计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工作,以适应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北交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北交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北交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指北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首先,北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这个部门或委员会应该由独立的专业人士组成,具备审计、会计和风险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其次,北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应涵盖公司的重要业务和风险领域,保证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另外,北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监督和改进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审计部门或委员会应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此外,北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汇报审计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内部审计报告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最后,北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审计与独立审计的配合机制,保证内部审计与独立审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相补充。
上市公司应及时提供内部审计报告和相关信息给独立审计机构,并配合独立审计的工作。
总的来说,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要求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委员会,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汇报审计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配合独立审计的工作,以保证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术语2. 内部审计组织2.1 审计委员会2.2 内部审计部门2.3 内部审计主管3. 内部审计程序3.1 确定审计计划3.2 执行审计计划3.3 审计调查和数据采集3.4 审计分析和评估3.5 编写审计报告3.6 跟踪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3.7 审计审查和评估4. 审计范围和内容4.1 财务审计4.2 经营管理审计4.3 内部控制审计4.4 法律合规审计4.5 信息系统审计5. 审计资源管理5.1 人员配置5.2 培训和提升5.3 审计工作时间安排5.4 审计工具和技术支持6. 审计风险管理6.1 风险评估及分类6.2 风险管理措施6.3 风险监控和报告7. 内部审计流程改进7.1 持续改进意识的培养7.2 过程改进规划7.3 过程改进实施7.4 改进效果评估8. 审计报告和沟通8.1 期望的审计报告内容8.2 审计报告的编写和审核8.3 审计报告的发布和传达8.4 审计结果的跟踪和回应9. 附则附件:1. 内部审计计划模板2. 审计调查记录表3. 信息系统审计检查表4. 审计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规性:指企业、机构或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等约束性规定的行为。
2. 财务审计:指对企业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3. 经营管理审计:指对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4. 内部控制审计:指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5. 信息系统审计:指对企业的信息系统及其安全性、稳定性和合规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范本二: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术语2. 内部审计组织2.1 审计委员会2.2 内部审计部门2.3 内部审计主管2.4 内部审计小组3. 内部审计程序3.1 审计计划的编制和审核3.2 审计工作的执行与管理3.3 审计调查和数据采集3.4 审计分析和评估3.5 编写和审核审计报告3.6 跟踪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和整改措施3.7 审计事后审查和评估4. 审计范围和内容4.1 财务审计4.2 经营管理审计4.3 内部控制审计4.4 法律合规审计4.5 信息系统审计5. 审计资源管理5.1 人员的组织和配置5.2 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5.3 审计工具和技术支持的应用5.4 审计费用及其管控6. 审计风险管理6.1 风险评估及分类6.2 风险管理措施6.3 风险监控和报告7. 内部审计流程改进7.1 审计流程的规范化7.2 需求的反馈和优化7.3 过程的改进实施7.4 改进效果的评估和持续优化8. 审计报告和沟通8.1 审计报告的编写和发布8.2 审计结果的跟踪和回应8.3 内部沟通和外部披露9. 附则附件:1. 内部审计计划模板2. 审计调查记录表3. 信息系统审计检查表4. 审计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规性:指企业、机构或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等约束性规定的行为。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以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五条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各下属分、子公司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审计部应当配备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七条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
第八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1、依法审计;2、廉洁奉公;3、忠于职守;4、坚持原则;5、客观公正;6、保守秘密。
第九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或者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4、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宜华生活:内部审计制度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公司价值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及适当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从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五)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
第四条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客观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所属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审计部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审计及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企业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流程。
上市公司内审工作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内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审工作,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审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审工作守则等规定,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
第三条公司内审工作应当注重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确保公司运营活动合规、稳健。
第四条公司内审部门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依法行使内审职能,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条公司内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
第六条公司内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资金、财务、人员、信息、资产、制度等方面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七条公司内审工作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提高内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公司内审工作规章制度由公司内审部门负责起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二章内审组织设置第九条公司内审部门为公司内部专门设立的审计机构,直接隶属于董事会,独立行使内审职能。
第十条公司内审部门设立内审主管,内审主管由董事会任命;内审主管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内审部门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特点等情况,设立内审小组,负责具体内审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建立内审人员岗位职责、权责清晰,负责内审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内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内审能力。
第三章内审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和风险,制定内审计划,明确内审目标和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依据内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依据内审计划,对公司运营活动、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合规合法等方面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风险识别和控制。
第四章内审工作程序第十九条公司内审部门应当制定内审工作程序,明确内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xxx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xxx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独立的内部监督和评估,即对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附属机构及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并通过审查、评价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与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手段,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和管理办法。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第六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内部审计部,是公司常设的专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并接受监事会的指导与监督。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机构设经理一名,并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配置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依法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内部管理、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进行独立、客观、全面的审查和评价,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发现问题所在,提出改进建议的专业性工作。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障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可靠,提升公司运营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第五条公司内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并接收董事会授予的审计任务。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人员数量和结构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较高的审计技能,具备国家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内部控制审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和限制,享有执行职权和独立报告的权利。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程序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公司业务运营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合规性和运营活动的审计,其中应强调重点领域的审计。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应遵守职业操守,保持职业道德和保密的原则,不能泄露审计事项和相关信息。
第四章内部审计报告和跟踪整改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结束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就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董事会。
第十四条审计报告应真实、全面反映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对问题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审阅和认可,并要求受审部门做出书面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跟踪和检查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的保密和独立性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审计事项和相关信息保密,未经董事会授权,不得向外部泄露。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建立公司内部的独立的评价职能,该职能目的是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组织的经济活动。
第二条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公司的各部门有效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内部审计为各部门提供了与各项工作有关的分析、评价、建议、忠告和信息。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
第四条内部审计目标包括以合理的成本促进有效的控制。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及在完成指定的任务过程中的工作效果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是:通过实施一系列审查和评价活动,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忠告和资料,帮助公司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加强公司治理。
第七条在批准的范围内,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审计所有的工作,有权接触所有记录、人员和与实施审计工作有关的部门。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权根据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要求,灵活安排审计项目的范围、深度和时间,对发现的重大风险,有权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查阅各部门所有与审计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等审计人员认为必要的资料,被审计部门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权参加有关会议。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索取有关文件、证明材料,有权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对阻绕、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权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映;对无法进行审计程序的审计项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审计工作并发表责任声明书。
第十三条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本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有权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映。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一、审计目标和原则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原则包括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和综合性。
独立性意味着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并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客观性要求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保密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综合性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应对公司各个方面的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评估。
二、审计范围和周期三、审计程序和方法1.审计程序:内部审计程序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状况进行设计,一般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内控测试、问题整改和审计报告等环节。
2.审计方法:内部审计可以采用现场审计和远程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审计主要是在公司内部进行实地检查和调查,包括查阅文档、采访相关人员等;远程审计主要是通过数据分析和系统比对等方式对公司系统和账务进行审计。
四、审计人员和内外部协作1.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审计环境。
2.内外部协作:内部审计部门应与公司其他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审计结果和认可内部审计完成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提供审计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提供详细的审计结果和建议,以便公司作出相应的决策和改进措施。
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充分认可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和价值,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对内控体系的监督责任,推动公司持续改进和提高。
六、审计监督和反馈同时,公司也应建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和外部机构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不断完善和优化内部审计制度。
七、内部审计制度的意义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公司运营行为,强化风险控制,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它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内部控制的弱点和风险,还能够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和管理参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上市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2、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3、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4、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5、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规避有关风险,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设置方案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并按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
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干涉。
某央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2年4月19日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外资产内部审计指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外包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关键岗位任期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经营合规审计、各类专项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制度和程序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采取系统、规范和科学的审计方法,对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增加价值为目标,以规范经济行为为核心,以资金流向和业务流程为路径,以监督和评价经营活动、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重点,推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的完善,促进公司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审计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六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按计划或委托要求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工作,不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以外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不对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决策和管理权。
(二)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以第三方的身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各项经济业务,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三)审慎性原则。
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并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一、背景介绍内部审计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透明度和规范运作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指导上市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本指引。
二、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1.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公司经营管理层,直接向董事会或独立董事汇报,确保审计活动独立、客观、公正。
2. 全面性原则:内部审计应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和业务领域,全面了解和评估公司的风险情况。
3. 有效性原则:内部审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确保审计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发现和解决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三、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 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风险情况,制定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计划,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和测试,发现风险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2. 财务和会计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制度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3. 运营管理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审计,包括人员管理、业务流程、合规性管理等方面,确保公司运营活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4. 资产管理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防范资产风险。
5. 内控评价和建设: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控评价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和建设,提出改进建议,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6. 特殊审计事项:内部审计部门还应根据需要,进行特殊审计事项的调查和审计,如重大交易、合同履行、并购重组等。
四、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和使用1. 编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制符合规范的内部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实施范围、审计方法、重点问题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2. 使用方式:内部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董事会或独立董事,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审查和评估组织的内部运营和风险管理,确保其符 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组织政策的要求,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其战略目标。
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监督并改进治理过程
内部审计通过对财务报表、会计记录和相 关流程进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从而为组织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
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 防范潜在风险。
信息共享与沟通
加强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 信息共享与沟通,提高审计结果
的应用价值。
Hale Waihona Puke 推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合作
交流学习机制
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流学习机制,互相 借鉴经验和技术,提高审计水平。
信息共享
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信息共享,提高审计 效率和效果。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11-11
目 录
• 内部审计制度概述 • 内部审计制度的核心内容 • 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 内部审计制度的优化与改进 •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特殊考虑
01 内部审计制度概述
内部审计的定义与目的
定义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并改善组织的运 营。它通过应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估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审计证据的收集与处理
审计证据的收集
通过调查、访谈、检查文档和系统等手段收集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的处理
对收集到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以支持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的编写与提交
审计报告的编写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3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专门组织开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公司的核心利益、排除投资风险、优化经营管理、防止经营损失、改善经营效益。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法定授权、独立自主、客观公正、保密严密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技术设备,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执行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维护职业操守和公司利益。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九条公司按照审计结果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及时执行并报告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不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决定成员和任期。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部门代表。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监督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整改跟踪。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领导,包括审计人员、数据分析师等专业人员。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和管理。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合格的审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沟通和配合,共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参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订的《内部审计职责说明》、《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内部审计人员道德准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管理总部设置专职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按业务需要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机构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审计机构依据本制度规定对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等的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及完成指定责任过程中的工作效果实施检查和评价,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1。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2.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3.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五条审计机构应具有独立性,其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应该是客观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确定审计范围、执行审计方案和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保持无偏见、不偏不倚的态度并回避有利益冲突的情况。
第六条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应该拥有执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胜任能力,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第二章内部审计种类第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应符合公司管理的需要。
按照不同的审计目的,公司内部审计可以划分为内部会计报表审计、经营业绩考核审计、高管离任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审计专案调查等。
第八条内部会计报表审计,内部会计报表审计的对象是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向公司总部定期报送的会计报表。
审计范围包括与内部会计报表相关的会计资料及其它资料。
审计目的是为提示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允性。
第九条经营业绩考核审计,经营业绩考核审计结果是公司总部对下属各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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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股份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与提出整改意见的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了股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纪律和奖惩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七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八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公司投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负责人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部长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部长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内部审计从业资格,所持证书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必须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通晓会计原理及其操作技能;(二)熟悉内部审计准则、程序和技术;(三)了解本公司的有关业务知识;(四)了解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基本规则;(五)熟悉税收法规及相关财经政策;(六)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包括:(1)对审计技术的熟练性与项目的熟练性;(2)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3)能协调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善于有效沟通,善于解决审计实务中的特殊问题;(4)能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三条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至少每年召开二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三)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二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第十七条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二)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第十八条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部应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第十九条审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通常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根据股份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部具体职责如下:(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二)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三)工程项目审计:对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四)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等实行备案制,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五)经济效益审计:对外投资及收益分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六)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七)公司监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等。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权限:(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二)检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检查资产,检测软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三)检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数据及证明,查阅相关资料或档案;(四)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经报总经理同意,可以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六)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严重浪费的单位和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经股份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暂时予以封存。
(八)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并经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封存有关资料、冻结资产等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九)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第四章信息披露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及其处理情况(如有);(三)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施的有关措施;(四)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情况(如有);(五)本年度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鉴证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股份公司工作重点和董事会的部署,由审计部拟定公司年度、季度审计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制定审计方案,按季、按年组织实施。
(二)对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根据要求组织实施。
(三)审计实施前,应先向被审计对象发送《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一般情况下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提前三天送达被审计对象,同时向被审计对象提出需要配合审计的工作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案审计不在此列。
(四)实施审计时,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听取情况,收集资料,尤其对审计要点要仔细核查,认真做好审计记录;对各审计事项,应取得证明材料,记入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的工作记录和证明材料,应由被审计对象的相关人员签章认证。
(五)审计结束,将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归纳,对照审计标准,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初步评价,写出审计报告初稿,经主管领导审阅、修改后送交被审计对象征求意见,核实事实及数据。
(六)审计部向被审计对象送交审计报告初稿时,要随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要求被审计对象就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上表述意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一般限定在七天内由被审计对象的负责人表述意见盖章后返回审计部门,逾期则作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处理。
(七)对被审计对象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反馈的书面意见,审计部应该认真研究,如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的,应实事求是地进行修改或补充。
(八)审计部将经过修改补充后形成的审计报告正稿,连同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最后再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形成的正式审计报告送交被审计对象,同时呈报股份公司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及有关领导审阅。
(九)对有整改要求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对象应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后,对审计报告中的整改意见或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处理,并将有关整改情况在一个月内书面反馈审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