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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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计划编制
1、各使用单位根据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本部门的月度使用计划,使用计划必须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要注明,并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核批准。
2、各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前将经过公司分管经理签字后的计划报供应科计划员,计划员与仓库保管员核对规格、型号及库存后编制公司月采购计划,经供应科科长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采购。
3、临时急用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急用计划,分管经理批准,报总经理批准后,供应科组织采购。
(二)物资的采购
1、供应科根据批准后的物资采购计划分类进行采购,选择采购的方法是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供应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
2、供应科采购员要经常调查了解市场,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要货比三家,本着“就地、就近”比质、比价、择优选购和坚持“四不购”即无计划不采购、质量低不采购、价格高不采购、规格不清不采购的原则进行。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井下物资无防爆合格证和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现,要按照违纪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
3、物资采购要形成合理的经济批量,建立相对稳定的进货渠道,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大宗、批量物资的采购,要实行招议标采购、比价采购,以保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形成良好的采购渠道;对批量性的物资采购,要与生产厂家签订长期的购货合同,减少中间环节,
降低采购成本。
4、需要到生产厂家考察的项目,由供应科组织公司领导及使用单位参加,对供方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根据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经会议讨论选三家以上的供货单位,作为竞标单位。(所选厂家原则上为合格供方)。
5、供应科根据招议标设备的技术要求,向竞标单位下发招议标函,组织招议标领导组及相关部门进行招议标,由分管经理主持招议标会议。
6、招议标会议首先由供应科或机电科介绍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各参加投标单位抽签,依次宣读自己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参加招议标的领导组成员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以确定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综合考察各参加投标单位的报价、质量、信誉、服务等因素,分别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讨论,优选竞标单位报领导批准后确定为最终合作供方,参与各部门都要在《招议标审批表》签字确认。
7、机电科与供方签订技术协议,供应科与供方签订供货合同,财务科审查合同条款,由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合同章后合同生效。
8、物资的催货、提货,必须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协议及采购计划的内容进行催货、提货,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9、采购员完成采购业务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程序规范。
10、采购员坚持到货亲自验收,如发生质量或规格不符问题,应立即通知供方,并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手续;数量短缺要积极度与供方协商,及时办理索赔,以上问题没有妥善处理完,不能承付货款。
11、市场采购物资应注重运输效益,减少采购费用和运输费用,对长线物资要努力与供方协商,争取无偿送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