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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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2005-12-22 07:42:0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许多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济南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需求,迫切需要为城市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拓展新的空间,构筑新的结构,提供新的支撑。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

规划的申请。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指示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第2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和实施本规划。本规划为市域城乡建设发展和规划区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县(市)城镇总体规划的制定和规划区内各项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的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的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发展与区域发展、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3)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4)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

(5)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城市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保持衔接并协调一致。

第5条修编重点为城乡统筹发展、城市空间结构和规模调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等。

第6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济南市城市空间战略及新区发展研究》

(5)《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

(6)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7条规划区和规划范围

(1)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济南市区,即市辖行政六区,面积3257平方公里。

(2)中心城规划范围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南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规划的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速公路,面积1022平方公里。

(3)市域规划范围为济南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8177平方公里。

第8条规划期限为2005年-2020年

近期2005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二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第9条城市性质

山东省省会,著名的泉城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环渤海地区南翼和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

第10条城市职能

具有良好基础,需继续加强和完善的城市职能有:山东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全国重要交通枢纽,区域性金融中心,全国重要工业基地。

具备潜在优势,应着力培育和凸显的城市职能有: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第11条城市发展目标

按照“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总要求,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提升省会形象,到2020年把济南建成具有独特自然风貌、悠久历史文化底蕴、浓郁现代化气息、代表山东形象的区域中心城市和繁荣、和谐、宜居、魅力的泉城。

(1)繁荣的城市——经济实力雄厚、物质财富充裕、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城市。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

(2)和谐的城市——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平安有序、社会安定、公平正义的和谐济南。

(3)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良好,城市布局合理,城乡协调发展,就业和创业机会充分,市政设施及服务完善,追求舒适享受,居民工作与生活条件优良。

(4)魅力的泉城——彰显“山、泉、湖、河、城”融为一体的泉城特色风貌,传承历史文脉,并与现代都市文明相融合,成为举世闻名、特色鲜明、富有魅力的泉城和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12条规划期内济南市人口仍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人口规模的发展预测和城镇规模的确定,应与城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相适应,统筹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引导人口分布,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及不确定因素,采取多种预测分析方法进行科学预测,从资源承载力的角度对人口规模进行校核,科学合理地确定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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