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doc22)(1)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4月修订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招标条件 (4)第四章招标方式的选择 (5)第五章招标程序 (6)第六章采购方式 (8)第七章采购条件 (9)第八章采购程序 (10)第九章奖罚条例 (13)第十章附则 (1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发包行为,控制项目投资,促进招标工作顺利健康的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采用于市、区财政性投资及有自有资金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凡集团(含全资和控股公司)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代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除项目业主另有要求的除外),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和集团的营销代理、中介评估等非工程类咨询服务等项目,都要依照国家招标法、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集团相关制度确定承包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集团系统内的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
第六条集团成立由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集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招标管理制度,以及对集团招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招标办”),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系统内招标业务的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集团招标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以及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人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资金保证方式及金额,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八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保证相关人员的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其。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式。
第五章中标及履约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1. 概述1.1 目的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流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投标效率和竞争性,降低招投标风险,提高招标策划及实施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2 合用范围合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有关部门和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 招标准备2.1 招标文件编写组织招标活动前,需根据需要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格式、结构和内容的要求;(3) 要求参加投标的条件;(4) 投标文件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5) 合同条款及范本,以及技术标准。
招标文件编写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制定明确的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应当符合相关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资格审查应当保护投标人的商业保密和知识产权。
2.3 招标保证金管理招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交纳,为表明其对投标的真实意愿,保证其不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标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制定明确的招标保证金管理标准,确保保证金的使用和归还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
3. 招标实施3.1 投标人的提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义或者需要作出解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提问,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赋予明确答复。
3.2 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投标人的提问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基本条件。
3.3 开标开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应当有足够的监督和证据记录。
开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不得请求修改或者撤销招标结果。
4. 招标结果评审4.1 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应当明确、规范,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公开、透明。
评审委员会应当选取有关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的决策应当表述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估性。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3.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5.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能: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承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和技术要求。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主要是会审工作),并督查理部
项目经理部
1、制定招标计划
主持编制招标计划
参与并提出意见
提出进场时间、工期及技术要求
2、编制招标文件
主持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经济条款
5.3.小于5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5.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6.1.5.下述工程项目应采用两阶段招标法:招标项目的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差异程度大且难以量化,如幕墙、门窗、精装修;投标产品存在较大差异,比较的重点是性价比而不单纯是价格,如智能化、机电产品。两阶段招标法即先进行方案招标(可要求投标方初步报价),统一技术标准或设备型号后再进行第二阶段招标。
6.2.招标计划
6.1.2.招标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标段划分、合作单位的选择方式(招标、议标、直接委托)、招标方式的选择(清单、单价、费率)、入围单位的选择标准、确定招标后是否需要进行商务谈判;
6.1.3.标段划分:应综合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结合承建商的实力以及招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合理划分标段。避免标段过小导致合作方不能发挥规模效益,而提高报价;也要防止标段划分过大导致不能按时竣工或者降低工程质量。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二○○八年九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内项目工程建设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工程建设集中招标,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合理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境内独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搬迁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建设项目的技术引进、勘察、设计、监理、总承包、施工、咨询、安装、设备材料、大型设备运输等招标活动。
工业项目中独立建筑物的施工招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其他招标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由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发行国债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招标工作须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集中招标。
总投资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招标工作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如情况允许,经主管领导批准,集团公司可以授权专业公司组织集中招标。
集团公司系统内总投资额不足1亿元、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投资额虽不足3000万元,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专业公司统一管理,集中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了回避招标和审批将同类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IS),其中,包含“中国化工建设项目机电设备供货商资源网”和“中国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商资源网”(统称资源网),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并将适时制定、发布相应的资源网管理办法。
第五条项目建设招标管理活动应当坚持“招标、评标、定标人员三分离”原则。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工程、物资(含设备)、药品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
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
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三)牵头召集纪委、工会、宣传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四)负责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管理。
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准入商结构(《准入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五)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规范化管理;(六)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七)对招标后续工作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七条招标公司职责:(一)**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工程造价中心,分别是集团公司指定的物资、药品、工程招标的中介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独立从事招标活动;(二)接受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及招标办的业务领导,按照《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负责承办集团公司内部物资、药品、工程招标工作;(三)负责招标资料档案管理,对委托书、技术资料、发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或评标记录)、中标公告等招投标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的所有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招标管理范围第五条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六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所有招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上述管理范围以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前期、基建、生产、环保、信息化建设等招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第七条二级机构管理范围集团公司委托各有关二级机构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第三章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设立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总师/副总师、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与风险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科技环保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监察部、审计部、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信息管理部、国际合作部和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组成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2、审定集团公司招标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3、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例会4、审定集团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入围单位、评标结果5、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研究与决策的重大问题第九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招投标归口管理工作1、负责建立公司系统招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招评标管理的规章制度,汇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招标系列范本、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规范和加强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2、组织或参与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负责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组织或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负责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始招标组织审定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组织审核入围单位负责组织将入围单位、评标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4、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意见执行或行文批复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备案;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以外的招标,负责对招标结果、合同文本进行备案6、负责牵头策划集团公司打捆招标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对二级机构和有关项目单位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8、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规划发展部1、参与主机、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组织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主机、设计招标,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2、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可研之前的勘察设计、咨询等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财务与风险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安全生产部1、负责组织生产技改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生产技改类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的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生产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科技环保部1、负责组织环保技改工程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环保技改工程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负责编制和发布脱硫、脱硝等环保工程技术规范书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环保工程、环保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资本金落实及*问题的审核,并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监察部1、负责对公司系统招标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指导2、受理有关招标问题的申诉,对公司系统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招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指派人员作为监督小组负责人参加招标现场监督审计部从审计角度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并着重对招标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与招标行为有关的法律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信息管理部1、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国际合作部1、参与集团公司境外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境外工程的国内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第十条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主要的招标平台,协助集团公司完成招标相关管理工作具体实施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活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及条件、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等关键环节进行业务监督;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和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按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系统招标结果、价格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按季度整理汇总统计数据和进行工作总结协助集团公司完成其他有关招标工作第十一条二级机构的管理职责负责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招标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审定组织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 1、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2、组织招标申请的编制和上报3、配合做好招评标的有关工作4、二级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5、负责执行或监督有关项目单位执行招标结果集团公司委托二级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工作,组建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原则上由二级机构、主要投资方、有关项目单位、华电招标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1、负责招标全过程的实施2、所有文件、材料必须全部建档留存,以备监督检查3、集中报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结果4、应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5、负责招评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第十二条项目单位职责项目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二级机构的招标管理制度制定招标实施细则,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监督小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在开标前1~3天确定,必须严格保密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由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人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等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应从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的,须在招标申请中予以说明,按照管理范围划分可以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分别研究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使用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 3、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也可按照管理范围划分由集团公司指定或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评审权4、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确定的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行解散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评审,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招标领导小组人员不能在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中兼职监督小组 1、监督小组组成监督小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立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监督小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监察部指定人员担任,监督小组一般应包括前期监督人员并不少于3人;其他招标,监督小组由集团公司、其他投资方、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的监察、审计、法律、财务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2、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参加招标全过程的相关会议及活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与方法及细则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主要环节的监督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对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招标代理机构本办法中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具有相关资质,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在公司系统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有关代理机构公司系统内的招标,由华电招标公司统一代理招标组织形式应在招标计划中一并上报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在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招标结果分析和工作总结第十四条招标工作流程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的招标工作流程详见附3第四章招标工作计划第十五条招标条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现行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年度招标计划二级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等,编制年度招标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工程管理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并按审定意见行文批复经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应报集团公司重新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应在启动招标工作前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十七条招标进度安排集团公司、二级机构根据已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开展招评标工作第五章招标主要程序第十八条招标申请招标申请主要包括招标项目总体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方式和时间计划安排、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系统内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批文件应一同上报对采用邀请招标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3家及以上;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标段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5家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须一同上报不得邀请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参加公司系统内的招标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应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要求的基础上,满足相关审批环节工作时间的需要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具体要求应一并上报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应明确招标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打分法还是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并注明技术、商务、报价权重比例,以及技术和商务评价的主要因素及原则上报招标申请时须将经审查的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书由有关项目单位组织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有关项目单位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的汇编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由二级机构审查必要时集团公司可组织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审定意见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售标书第十九条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并同时在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发布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公司系统内的招标应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优先选用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A 级供应商入围,对供应商的管理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资格预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根据审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审核,形成入围单位名单,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2、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二级机构组织审查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3、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的同时,应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后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2、评标委员会按确定的后审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审结果作为评标的结论,写入评标报告第二十一条现场踏勘如有必要,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负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第二十二条投标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满足投标项目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第二十三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如已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由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二十四条评标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经审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审评标细则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二级机构审定评标细则应体现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选择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原则需要设定拦标价时,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额度,拦标价具体数值分别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办法的选择与制定应贯彻集团公司低价中标的原则在采用综合打分法时,按照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报价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应不低于:服务类控制在35%~45%,工程类45%~55%,货物类控制在50%~70%开标后可拟定澄清文件,要求有关投标人书面澄清;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召开澄清会,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并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澄清文件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和监督小组组长共同签发所有澄清答疑均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答疑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印送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委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第二十五条定标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及时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及主要技术、商务负责人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评标情况和投标人综合排序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投标人综合排序进行审议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中标人后,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复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审议,履行相关程序后批复,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备招标结果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中标单位提供合格的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函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与合同谈判负责人共同签署说明性文件,由二级机构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署合同:1、拟签订合同方不是集团公司批复的中标人时;2、合同谈判后的合同价款:工程类不在中标价的95%~%范围内,货物类和服务类超过中标价时;3、主要内容或关键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差异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项目单位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签订书面合同项目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主要内容录入集团公司系统以及将合同文本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将对供应商的评价情况及时录入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设有拦标价的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情况第二十八条招标工作结束后,监督小组应同时出具监督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评标相关资料移交项目单位归档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对于以下情况集团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考核和“双达标”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招标管理工作不规范,有举报投诉现象发生并经查实的;。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集团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四条下列项目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二)物资采购项目,包括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三)服务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审计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对于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项目,但集团认为有必要进行招标的,也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集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三)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招标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集团设立招标工作办公室,作为招标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招标工作办公室设在_____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招标工作;(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四)受理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整理和保存招标工作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招标方式第九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指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对象应当不少于三家。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确保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及《XX集团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招投标活动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与邀请招投标。
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为招标业主单位,子公司招标项目统一由公司组织,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及本办法规定应由集团组织招标的,按其规定。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做为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长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它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任命。
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包括:(一)审查、批准招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批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二)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评审;(三)对招标工作重点环节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招标申请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临时担任,成员有招标申请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负责相应业务与技术人员。
办公室主要工作有:负责公司招标具体事务工作,制定招标计划,邀请招标的,负责招标方案与文件编制;并对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通过招标领导小组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标工作。
第七条公司XX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八条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井巷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及集团公司要求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第九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化,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资金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凡在规定规模范围之内的,均纳入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三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物资采购的招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和政府法令的约束和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标准符合以下条件者,由集团公司织织招投标。
(一)建筑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二)矿建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三)安装工程:合同估算价20万元及以上;(四)装修、绿化工程:合同估算价10万元及以上;(五)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合同估算价5万元及以上;(六)成套设备、大宗材料采购合同估算价10万元及以上;第七条利用贷款、国债、安全资金的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规模标准符合以下条件者,由集团公司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冀中能源集团和按有关规定接受省市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以上;(二)工程项目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规模标准在第六条规定限额以下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但必须接受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招投标管理办法一、目的本着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为项目服务的原则,在保障产品和服务的标准、效能、质量和时间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适用范围及组织原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金额超过30万元的总承包、专业分包、监理、设计等。
因特殊情况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需总经理/常务副总批准后另议执行。
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详见《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维修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集团公司其它业务的招投标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发包方式:甲方直接发包、甲方指定分包(供货)、甲方供货。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向议标。
2、组织原则由项目部组织各部门实施招投标工作,将招标结果经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由执行部门进行实施。
评标小组的人员构成为:总经理/常务副总、主管副总、总工程师、项目部、规划设计部、工程技术部、合同预算部、财务部、经贸公司等,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
具体成员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经批准后执行。
三、招标工作职责1、总经理/常务副总:负责批准项目招标工作计划、批准成立评标小组、监督招标工作实施、批准招标结果。
2、主管副总:是公司招投标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各项招投标工作的实施。
3、总工程师:负责主持项目招标计划的编制、产品标准的制定,配合主管副总完成招标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的计划执行。
4、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招标计划和范围,提供招标所需的项目资料并根据项目招标性质审核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单位的资质预审、考察并完成考察报告,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招标答疑,负责审核投标文件中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审核招投标工作中有关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负责主办或协助合同谈判工作。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1. 引言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并提高招投标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保障集团公司的利益。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等。
2. 角色与责任2.1 委托人委托人是招标项目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确定招标项目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等。
2.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由集团公司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澄清疑问、评标、中标结果的通知等工作。
2.3 供应商/承包商供应商和承包商是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类公司、个体工商户等,需要按照要求提交资格文件、投标文件等。
3. 招投标流程3.1 需求确认委托人负责确认招标项目的需求,包括规格、数量、交付期限等。
需求确认应经相关部门、项目组织或审议会议的批准。
3.2 采购计划编制委托人根据招标项目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审核。
3.3 招标文件编制委托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技术规范、标书模板等。
3.4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将招标公告发布到指定的媒体或招标平台上。
3.5 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满足招标条件和资格要求。
3.6 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报价、技术方案、合作意向书等。
3.7 投标文件评审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和权重打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3.8 中标结果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并进行公示,待相关程序完成后正式确定中标人。
4. 法律名词及注释4.1 招标文件指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技术规范、标书模板等文件的统称,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要求和评审标准。
4.2 招标代理机构指由委托人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澄清疑问、评标、中标结果的通知等工作。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一.目的: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原材料、另部件采购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定牌生产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招投标活动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尤其对于集团公司来说,招投标活动更是凸显其市场竞争力,因此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对集团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背景1.市场竞争的激烈性当前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活动成为企业获取项目和资源的重要途径。
2.集团公司的特殊性集团公司通常拥有多个子公司,面临更复杂的管理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三、招投标范围1.招标范围根据集团公司的业务领域和定位,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
招标范围的确定应兼顾风险因素和企业实际情况。
2.投标范围明确允许哪些企业可以投标,需要制定一套评估机制,确保投标企业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和标准。
四、招投标程序1.前期准备明确招投标项目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制定项目计划和时间表,纳入集团公司的年度计划。
2.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向相关企业征集投标书,公告内容应充分、准确地体现项目要求。
3.资格审核对投标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核,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项目经验,确保投标企业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能力。
4.投标评审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应公正、公平,根据项目要求和相关标准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估。
5.中选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通知相关企业,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公示结果应及时、准确地通知相关企业,保证公平竞争环境。
五、内部管理1.信息管理建立招投标信息库,对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信息库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审意见等,以便于后期核查和参考。
2.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风险评估应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市场环境和投标企业的实际情况。
3.培训与提升对招投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招投标经验分享会,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
六、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集团招标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招标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招标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依法依规原则;(四)高效、便捷原则。
第二章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第四条招标公司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五条招标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六条招标公司应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等。
第七条招标公司应建立健全投标资格审查制度,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八条招标公司应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公司代表、相关专家和投标人代表组成。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
第十条招标公司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招标公司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章招标文件管理第十二条招标公司应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评标标准和方法;(五)合同条款;(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第十四条招标公司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标准和方法,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招标公司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
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
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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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1.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1.2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1.2.1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1.2.2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1.2.3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1.2.4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1.2.5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1.2.6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1.2.7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1.2.8定牌生产
1.2.9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1.2.10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1.2.11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1.3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1.3.1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
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1.3.2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1.3.3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1.3.4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1.3.5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1.4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3.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3.2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3.3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3.4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4.1公开的标准是:
4.1.1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4.1.2招标应该公开:
4.1.2.1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4.1.2.2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