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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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设备采购行为和付款行为,提高设备采购工作质量,降低设备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3.职责及权限

3.1 设备采购立项审批职责及权限

3.1.1 子公司总经理对1万元以下的设备技改项目的立项的最终审批;

3.1.2 集团技术设备部负责人对1万元(含)~20万元的设备技改项目

的立项的最终审批;

3.1.3 集团总经理对2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技改项目的立项的最终审

批;

3.1.4 所有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必须由工艺部负责人参与(无工艺部由生产

副总参与),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所有相关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3.1.5 所有设备技改项目的立项报告必须上报恒基公司技术设备部备案,

加盖档案管理备案章生效后才能执行实施。

3.2 设备采购的定价审批职责及权限

3.2.1 5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由子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确定采购价格,报

集团技术设备部备案。

3.2.2 5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采购由集团总经理审批最终确定采购价格

并备案。

3.3 设备采购的验收审批职责及权限

3.3.1 30万元以下的设备最终验收由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3.3.2 3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最终验收由集团技术设备部负责人签字后

生效;

3.4 设备采购的付款审批职责及权限

3.4.1 设备部部长、分厂厂长负责对设备付款节点、应付款项及设备质保

金的审核;

3.4.2 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对10万元以下设备付款节点、应付款项及设备质

保金的最终审批;

3.4.3 集团技术设备部负责对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付款节点、应付款

项及设备质保金的最终审批并备案;

3.4.4 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设备付款是否按合同规定金额、付款节点、发

票等出具审核意见;

3.4.5 设备付款按照设备付款审批表标准格式(表八)填报。

4. 操作程序

4.1 设备技改项目的立项操作程序

4.1.1 提出立项可行性分析:由子公司对原有设备的运行状况、存在问题、

生产经营需求进行初步分析,提出并编制《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可行

性分析表》(附表一)。

申请目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提高质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

高安全性等。

4.1.2 立项可行性论证:1万元以下的设备技改项目立项,由子公司设备部

负责人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工艺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可行性论

证分析,编制《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表》上报子公司总经

理审批。

1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技改项目立项,由子公司设备部负责人组织

设备使用部门、工艺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编制

《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表》上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恒基

公司技术设备部最终审批。

技改项目总投入预算应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才培训等相关

费用并在效益分析中体现,参与论证的相关签字部门都要派专家评

审,关键设备项目应外聘专家评审。

4.1.3 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审批:根据批准的《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

表》,由子公司设备部负责填写《设备立项审批表》(附表二),审批

按3.1设备采购立项审批职责权限执行。

《设备立项审批表》中的项目编号要与《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可行性分

析表》的项目编号一致,对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配置需求编制统一

的要求说明,作为设备招标、定价、验收的附件。对设备的预算价格

及交货期、计划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详尽的描述。

经审批同意的《设备立项审批表》及其附件《设备技改项目立项可行

性分析表》等,由集团技术设备部备案,并加盖档案管理备案章后方

可生效。

4.2 设备厂家网上查询和供应商资格调查

4.2.1 《设备立项审批表》审批后,由公司设备部专职查询人员根据《设备

技改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表》、《设备立项审批表》中确定的相关内容

对拟购的设备在网上查询,并填制《设备厂家网上查询表》(附表三),

根据要求及时上报。

4.2.2 非通用设备技改项目预算价在1万元及以下的,由公司设备部负责人

统一安排设备使用部门、工艺部门等有关人员并组织供应商资格调查

(供应商资质,用户情况),填制《供应商资格调查表》(附表四)。原

则上调查小组至少三人以上,要考察三家以上生产厂家、用户。通过

市场调研、论证、选型,所选设备按生产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的原则,并具备良好的性价比。供应商信誉良好、实力雄厚、服务优

质。确定至少三家以上的招标供应商。

4.2.3 非通用设备技改项目预算价在1万元以上,公司工艺部、设备部、集

团技术设备部等有关人员进行资格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参与,填

制《供应商资格调查表》(附表四),至少三家以上的招标供应商。

4.2.4 通用设备应选择国内一流品牌的供应商,公司用后反映良好的采用战

略合作模式,同时引进竟价机制。

4.3 招投标或多方询价及定点定价

4.3.1 设备技改项目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由子公司设备部组织,子公司经

理及分厂厂长参与,网上或免提电话询价,招投标或多方询价,集中

统一商谈定价,填写《设备招标定价审批表》(表五,表格由公司统一

制定),由子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

4.3.2 设备技改项目预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由恒基公司技术设备部组织,

子公司经理参与,网上或免提电话询价,招投标或多方询价,集中商

谈定价,填写《设备招标定价审批表》由集团总经理最终审批;

4.3.3 所有《设备招标定价审批表》最终审批签字后必须在审批当日提报到

集团技术设备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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