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doc-同济大学人事处
同济大学文件
同济大学文件同人师[2012]035 号关于发布《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务任期考核及续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务任期考核及续聘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10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附件: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务任期考核及续聘暂行办法二○一二年十月主题词:人事职务考核续聘通知校长办公室2012年10月22 日印发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务任期考核及续聘暂行办法(2012年10月1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的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调动和激励广大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提高办学质量,结合岗位聘用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以及职务续聘。
第三条组织实施(一)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各岗位聘任单位负责本单位专技人员考核的具体实施。
(二)岗位聘任单位成立由本单位领导、学科带头人、资深专家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续聘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制定考核和续聘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专技岗位的职业特点,实事求是、规范合理、准确公正地进行业绩评价.(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团队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原则.1.强调教学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是承担卓越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凡受聘为我校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师在任期内必须承担规定学时的本科生教学任务。
2。
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以质量考核为主,强调“质量导向”、注重“工作实绩”。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系列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参照科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见下表)。
1.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四级)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注:国家或院重要科技项目是指:正式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系列的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重大专项有关任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与重大项目、国家973计划
项目、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平台计划重大项目、国家产业化计划项目、国家重大军工项目等,以及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或重要方向项目】
注:(1)所级“引进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入所两年内允许破格申请一次。
(2)管理及支撑岗位人员参照执行。
2.竞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注:管理及支撑岗位人员参照执行。
3.竞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注:管理及支撑岗位人员参照执行。
4.竞聘工勤技能系列岗位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关于2010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0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单位:经2010年6月12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全校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于2010年6月开始实施,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工作依据1、《关于发布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及任职必备条件的通知》(同人师[2010]033号)以及此文的三个附件,即:附件一:《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以下简称“评聘细则”)附件二:《同济大学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以下简称“高级必备条件”)附件三:《同济大学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以下简称“中、初级必备条件”)2、《关于发布<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外语考核暂行办法(2007修订版)>的通知》(同人师[2007]16号)。
3、《同济大学关于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意见》(同人师[2006]40号)。
(上述有关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已发布在同济大学校园网上,有意者可上校园网人事处网页查阅。
)二、申报学科范围:我校具有评聘权的各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及我校无评审权而2011年上半年前必须上报评审的学科。
三、申报人员范围:1.正、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本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均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本校各类在职在岗人员。
2.校内申报人员:须是2010年12月31日前在职人员。
3. 申报岗位范围:根据《同济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同人事[2007]104号)文件的精神,除符合该文件规定条件的管理岗“双肩挑”人员外(管理五级岗及以上人员),其他管理岗位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岗不设专业技术岗)。
工勤岗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条件说明:1.凡是符合本文第一条所述的“评聘细则” 、“高级必备条件”、或“中、初级必备条件”中要求的相应人员,均可根据各单位岗位需要申报有关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责任书-同济大学人事处
岗位责任书(专技类助理研究员)一、岗位概述1、工作部门:2、岗位类型:专业技术类级岗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聘期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二、岗位职责(一)基本职责1、教学工作:包括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或助课,指导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各类竞赛,培养研究生,实践教学,编写教材,教研教改等。
2、科研工作:包括承担项目、论文著作发表、获奖、专利授权与转化、参加学术活动等。
3、公共服务:包括承担校内党政事务,各类委员会任职,以及对外交流、校内外其他社会服务等。
如:担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德育导师等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参与招生宣传工作、校友工作、志愿者活动等。
4、职业道德: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按学院或所属部门通知参加校务活动,如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
5、完成同济大学考核文件规定的工作。
(二)约定职责( 主要指具体的岗位工作内容,包括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专技类(助理研究员)约定职责(参照我校现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制订)三、薪酬待遇助理研究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同济大学助理教授招聘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同济人 [2016]25号)的规定执行。
聘期内晋升为副研究员后,按同类人员享受待遇。
四、岗位考核助理研究员岗位的管理及考核、续聘等事宜参照《同济大学助理教授招聘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同济人 [2016]25号)及同济大学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助理研究员实行合同管理,最多可聘两个聘期。
第一个聘期结束前,由所在学科的学科组对其进行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人事聘用合同;两个聘期内,须晋升为副研究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未能晋升者不再续签人事聘用合同。
五、其他约定本岗位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聘用合同具有相同效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自本岗位责任书生效之日起,双方之前就受聘人员岗位达成的约定、协议或岗位责任书与本岗位责任书不一致的,以本岗位责任书为准。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doc-同济大学人事处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doc-同济大学人事处附件二: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第一条总则申请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国家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所应聘岗位正常工作;申请涉及教师岗位职务的人员,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二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分类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按照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布局和要求,考虑到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岗位情况及特点,同济大学校内设置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类别如下:1. 教学科研型教师高级职务:教授、副教授;2. 科学研究型教师高级职务:研究员、副研究员;3. 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教授、副教授;4. 思政系列教师高级职务:教授、副教授;5. 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主任医(药、技、护)师、副主任医(药、技、护)师;6. 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授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7. 工程设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授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 产业开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授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 图书资料、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10. 出版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编审、副编审;11. 会计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
第三条申请正高级职务的任职必备条件一、学科综合要求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及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动态,并对本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贡献和影响。
二、学位(学历)要求1.对1980年及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且在195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1981年及以后入学接受本科教育、或虽在1981年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但在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1)申请教授、研究员职务者,除公共体育、美术等实践性艺术类学科及少数特殊学科(由学校认定)可具有硕士学位以外,均应具有博士学位;(2)对从事临床卫技工作的,同时申请教授或申请等聘教授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3)申请卫生技术系列正高级职务,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申请实验系列、工程设计系列、产业开发系列(限校办产业人员)享受教授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5)申请图书资料或档案系列、出版系列正高级职务(研究馆员、编审),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标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标准一、概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重大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职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学位等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并且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认定和评审程序。
二、申请条件1. 学位等级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等级,取得相应专业学位或者学位证书。
2. 职称要求:持有副高级职称(含)以上。
3. 工作年限: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具有3年以上高级职称工作经历。
4. 专业要求: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
三、申请程序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准备本人唯一识别信息明、学位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 资格审查: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评审。
3. 业务评审:申请人需提交相关专业技术成果进行评审,并参加面试和答辩。
4.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权益与义务1. 权益: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职务级别和待遇。
2. 义务: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传播先进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相关领域的发展。
五、维护与管理1. 维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主动配合评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管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建立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考核。
六、附则1. 申请人应当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采取违规手段获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申请人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书面申诉。
七、结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认可与肯定,也是一种责任与担当。
同济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晋升聘任条件(试.
同济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晋升聘任条件(试行)摘录(2009-09-14校长办公会通过)第一条总则一. 根据学校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为建设一支政治及业务素质优良、结构优化、人员精干、相对稳定、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同济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晋升聘任条件。
二. 本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优先晋升聘任条件”的制定,是针对教授、副教授晋升条件而定,在将来完整出台新的同济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职必备条件时,将会覆盖所有系列、各种类型,有关“优先晋升聘任条件条件”意见稿中没有涉及的内容,仍然依据同人[2003] 220号文。
三. 考虑到学校学科的多样性,本次学校制定的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晋升聘任条件中,兼顾了各个学科的自身特点,进行学科分类。
但同时也力求这些聘任条件能尽量体现同济大学的发展目标定位要求,满足学校学科建设、培养人才等核心任务的需要,各个学科对教授、副教授的任职条件基本要求,定位在985高校同类学科的前列。
四. 本文所指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为:教学科研型的教授、副教授及教学型的教授、副教授两大类。
对于教师中申报研究系列教师岗位高级职务(研究员、副研究员)的人员,优先晋升条件参照本条件执行。
五.为加强学校国际化办学特色,学校鼓励各学科对于主持过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二条教授(教学科研型)职务优先晋升聘任条件在达到同人[2003] 220号文规定的学位和副高级任职年限等条件的基础上,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优先晋升。
一. 教学方面的要求:1.系统主讲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二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每学年不少于68实际学时,其中近5年累计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255学时,并满足教学考核的基本要求(见附件)。
对于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申报教授职务时,授课时数应满足上述要求的至少20%。
2. 全过程独立培养过获得学位的研究生。
同济大学技术职务考核通知
同济大学文件同济人〔2015〕68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续聘及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学科建设,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以及2015年度全校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续聘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2015年7月6日同济大学2014-2015学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15年7月开始实施,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续聘与评聘工作执行文件1.《同济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务任期考核及续聘暂行办法》(同人师〔2013〕38号);—1 —2.《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同人师〔2013〕39号);3.《关于发布<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外语考核暂行办法(2007修订版)>的通知》(同人师〔2007〕16号);4.《同济大学教师招聘管理办法》(同人事〔2013〕31号);5.《同济大学助理教授招聘实施细则》(同人事〔2013〕32号);6.《关于做好2015年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青年教师工作的通知》(同济人〔2015〕35号);7.《同济大学关于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续聘工作中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办法(试行)》(同委发〔2013〕06号)。
(上述有关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已公布在同济大学校园网人事处网页。
)上述文件规定的有关解释与补充,请见本文的后续条款。
二、评聘专技岗位学科范围按照岗位设置需要,学校公布招聘的设岗学科。
公布的设岗学科是我校具有评聘权的各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务的学科以及我校无评审权、行业化资格评审而2016年必须上报评审的学科。
学校教学单位教师中级职务岗,设助理教授岗位职务;直属研究机构教师中级职务岗,只设助理研究员岗位职务。
招聘岗位及设岗单位,见校园网人事处网页的招聘启事。
—2 —三、考核续聘与评聘人员范围1.考核续聘:至2015年底,已经任期届满的已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技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及续聘。
同济大学教师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
同济大学专职科研系列岗位聘任
申报表
(智库类)
聘任单位国家创新发展研究院、国家现代化研究院
责任教授(不用填写)
申报人姓名
申报学科智库类专职研究人员岗位
申报岗位(请选: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同济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制
1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我校专职科研系列智库类岗位聘任的申报。
(二)本表第3至4页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内容必须具体、真实。
(三)个人填写材料由聘任单位负责审核。
2
一、基本情况
姓名Hale Waihona Puke 性别出生年月近
联系电话
邮箱
照
工作单位
现专技职务
任职时间
研究领域
担(兼)任党
社会兼职
政职务
主要学习和
工作简历
(倒序,写清楚起止
日期,不可间断)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
(注明主持还是参
与)
近五年承担工程项目
(注明负责还是参
与)
荣誉与奖励
国内外学术组织
任职情况
3
近五年发表智库研究
报告、论文和著作(倒
序、研究报告注明领
导批示情况或对决策
的贡献情况;论文注
明SCI/EI检索情况)
本人科研工作总结及对所申请岗位的工作计划
(可附页)
本人声明:以上内容系本人填写,本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相关的学术道德及法律责任。
(签名)
年月日
请附:身份证、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扫描件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一、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1. 学历方面得有个本科以上学历吧,毕竟这岗位也有点小要求呢。
要是研究生学历就更棒啦,感觉在知识储备上就会更丰富一些,对于那些需要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工作内容,研究生学历的小伙伴可能会更得心应手哦。
2. 工作经验那工作经验肯定不能少呀。
至少得有个三五年相关工作经验吧。
在这三五年里,你得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摸爬滚打,熟悉各种业务流程,处理过不少实际问题。
比如说在项目中遇到过技术难题,然后自己通过各种努力去解决了,这样的经历就很加分呢。
3. 专业技能专业技能必须杠杠的。
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得掌握很多核心技能。
就像学计算机的,得熟练掌握几种编程语言,像Java、Python之类的,而且还要能运用这些语言去开发实际的项目,不能只是理论上会,实际操作起来就不行了。
要是搞设计的,像平面设计,那得熟练使用Adobe系列软件,像Photoshop、Illustrator等,能做出高质量的设计作品,无论是从创意上还是从技术实现上都得让人眼前一亮。
4. 业绩成果在之前的工作或者学习中,得有一些拿得出手的业绩成果。
比如在公司里主导过某个重要项目,这个项目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收益,或者在学术上发表过一些论文,这些论文在专业领域里有一定的影响力,被同行引用过那就更好啦。
要是参加过一些专业技能比赛,还拿了奖,那也是很厉害的。
这就说明你在同行中是比较优秀的,有能力在这个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优势。
5. 团队协作能力这个岗位肯定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的,得有团队协作能力。
要能和团队里的小伙伴们友好相处,在项目中能积极承担自己的任务,同时也能配合其他成员。
比如说在团队会议上,能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想法,也能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大家一起朝着项目目标努力。
6. 学习能力现在技术更新换代那么快,得有很强的学习能力才行。
不能老是守着自己以前学的那点东西,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
比如说新的行业标准出来了,得能很快去学习了解,然后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
人事处主要工作流程-同济大学人事处
1.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3..上海市常住户籍人员:上海市常住户口户籍 证明,具体指:集体户口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1 份或家庭户口本复印件1份(须含家庭住址页和 本人信息页); 4.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居住证复印件(正 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和《上海市居住证》通知
其他各类公开招聘人员
博士后 出站人员
人事综合科开具 《同意接收函》
需申办上海市 户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
本人在博士后流 动站管理单位办
理出站手续
本人至上海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落户
批件后,办理落户
参照新进校人 员报到流程
其他各类 公开招聘人员
应届毕业生须先 签订就业协议书
本人准备申办上海 市户籍的有关材
本人至人事综合科交 回离校循环单,并领 取解除工作关系证明
七、退休手续办理
劳动工资科提前3个月将 部门)领导与 本人谈话
本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 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妥
独生子女或婚后无子女 一次性补贴手续,将相
关材料送交劳资科
本人将退休职工登记表、养老金 方式确认表、单位(部门)盖章 后的《退休审批表》和办完离校 循环手续后的《离校循环单》,
填写考核表
个人申报材料在 单位(部门)公示
单位(部门) 组织学科组、 分委会考核并 签署聘任意见
有关材料送 师资科
人事处 审核
学校高评委 审定
主管校长签发 公布聘任结果
有关材料在人事处网页“职务评聘”栏下载
有关科室联系电话:
人事综合科:
65983671
聘用合同科:
65988812
师资科:
65983515
不通过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中-同济大学人事处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中-同济大学人事处附件三: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中、初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第一条申请对象凡属我校在职在岗的干部编制人员,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良好,任现职近三年内无责任事故、无党纪、行政处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均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安排,根据所学专业与岗位工作需要申请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条关于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务认定与聘任1.教育部(包括原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考察)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聘为“助师”级职务。
(3)大学本科、研究生班毕业及获双学士学位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助师”级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考察3-6个月期满可聘任“助师”级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任“助师”级职务满1年可聘任中级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察3个月期满可聘任中级职务。
上述各类人员均应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2.各类毕业生应在见习(考察)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同济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请表》,由基层党委进行思想政治考核,并由学院或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填写业务考核情况及聘任意见,于见习(考察)期满前送人事处师资科,进行校级审定。
3. 博士后出站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申请填写《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人事处网页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交人事处师资科审核,经学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学校发文予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凡申请聘任教师、研究、实验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根据“同济大学《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同人[2002]283号)文件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备条件并提出申请。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2003年3月17日校长办公审议通过)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文]《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教育部[教人(1993)101号文]《关于公布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高等学校的通知》;教育部[教人(1999)10号文]“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教人(1999)16号文]“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人发(2000)59号文]“关于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教职改办(2001)40号]《关于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岗位数额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保证学校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质量,以适应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我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细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及总原则(略)第二条.评聘系列及学科范围1.我校组织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卫生技术、图书情报资料、出版等七个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已实行“以考代评”的部分系列中、初级职务以及其他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只进行聘任。
2.我校具有正、副高职务评聘权的学科范围为: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艺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体育学。
第三条.岗位设置的原则针对我校实际,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总体上选用“学科法”,但对一些基础课、公共课采用“任务法”,并适当采用结构法对各基层单位进行宏观调控。
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高级职称是对某一职位具有高度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认可,具体的任职资格条件会因不同的职称和国家法规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以下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一些常见要求:
1. 学历要求:通常需要拥有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或类似的高等教育水平。
2. 工作经验:需要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该领域内有较长时间的实际工作经验。
3. 专业能力:需要具备在相关领域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独立完成高难度的工作任务。
4. 学术贡献: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或在相关领域内的创新贡献。
5. 职业道德: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并遵守相关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职位和领域对高级职称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高级职称之前,应该了解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和申请程序。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
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2003年3月17日校长办公审议通过)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文]《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教育部[教人(1993)101号文]《关于公布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高等学校的通知》;教育部[教人(1999)10号文]“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教人(1999)16号文]“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人发(2000)59号文]“关于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教职改办(2001)40号]《关于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岗位数额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保证学校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质量,以适应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我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细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及总原则(略)第二条.评聘系列及学科范围1.我校组织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卫生技术、图书情报资料、出版等七个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已实行“以考代评”的部分系列中、初级职务以及其他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只进行聘任。
2.我校具有正、副高职务评聘权的学科范围为: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艺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体育学。
第三条.岗位设置的原则针对我校实际,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总体上选用“学科法”,但对一些基础课、公共课采用“任务法”,并适当采用结构法对各基层单位进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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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同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务任职必备条件第一条总则申请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国家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所应聘岗位正常工作;申请涉及教师岗位职务的人员,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二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分类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按照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布局和要求,考虑到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岗位情况及特点,同济大学校内设置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类别如下:1. 教学科研型教师高级职务:教授、副教授;2. 科学研究型教师高级职务:研究员、副研究员;3. 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教授、副教授;4. 思政系列教师高级职务:教授、副教授;5. 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主任医(药、技、护)师、副主任医(药、技、护)师;6. 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授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7. 工程设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授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8. 产业开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授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9. 图书资料、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10. 出版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编审、副编审;11. 会计专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
第三条申请正高级职务的任职必备条件一、学科综合要求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及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动态,并对本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贡献和影响。
二、学位(学历)要求1.对1980年及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且在195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1981年及以后入学接受本科教育、或虽在1981年以前入学接受本科教育但在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1)申请教授、研究员职务者,除公共体育、美术等实践性艺术类学科及少数特殊学科(由学校认定)可具有硕士学位以外,均应具有博士学位;(2)对从事临床卫技工作的,同时申请教授或申请等聘教授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3)申请卫生技术系列正高级职务,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申请实验系列、工程设计系列、产业开发系列(限校办产业人员)享受教授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5)申请图书资料或档案系列、出版系列正高级职务(研究馆员、编审),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任职年限要求在符合上述学科综合要求及学历(学位)要求条件前提下,任职年限要求如下:1.获得博士学位后,已承担过5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2.获得硕士学位后,已担任8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3.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硕士学位后,已担任9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4.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后,已担任11年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对于在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后,学习并取得晋升高一级职务申报必备学历(即:第三条:二、学位(学历)要求)者,任职年限应满足上述1~4类任职年限要求中的至少一类的要求。
四、外语要求1、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
2、对于申请教师岗正高职务(包括:教学科研型教师、科学研究型教师、教学型教师、思政系列教师)者,对主持过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聘任,在有条件的院系和学科,申请人在任职期间还应至少完成以下国际合作工作之一:(1)担任留学生(或台港澳研究生)研究生导师;或主讲的课程有留学生(或台港澳学生)选课;(2)承担专业类外语教学或双语教学授课任务;(3)作为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进入学校各类双学位计划;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国际竞赛;或主持或协助主持与境外大学合作的联合教学任务(含暑期班、小学期等短期课程);或主持过与境外大学的教学与人才培养合作项目;(4)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中外合作科研任务(排名前三);(5)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研讨会议并宣读或发表论文;或作品参加国际展览;或科技成果获得国际专利;(6)任现职期间在境外知名大学进行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访学、进修、合作教学科研等工作;(7)在教学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国际合作办学的教学研究第一作者论文。
五、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的分类基本要求(均指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一) 申请教学科研型正高职务(教授)的要求◆教学方面的要求1、系统主讲过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二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每学年不少于68实际学时,其中近5年累计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255学时,并满足教学(本科生、研究生)考核的基本要求(见附件)。
对于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申报教授职务时,授课时数应满足上述要求的至少20%。
2、指导过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全过程独立培养过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对于无硕士点学科,可以不要求培养过研究生)。
◆科学研究方面的要求1、理学类需满足下列第(1)款,并同时满足第(2)款或第(3)款中的任一款条件:(1)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具体项目类型由科技处界定并公布,以下同)。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至少5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3篇是第一作者);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一级学科影响因子排前2位的国际杂志至少发表3篇SCI 收录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术领域发表被同行专家认可的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高水平SCI收录论文1篇(如:在SCIENCE, NATURE发表论文;或具有单篇文章被他人SCI收录论文引用大于30次,并被同行专家公开正面评价意义重大的)。
(3)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奖要求排名前3,国家级奖要求排名前5),或者至少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并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被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
2、医学、生命科学类需满足下列第(1)款,并同时满足第(2)款或第(3)款中的任一款条件:(1)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具体项目类型由科技处界定并公布,以下同)。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至少5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3篇是第一作者);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一级学科影响因子排前2位的国际杂志至少发表3篇SCI 收录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术领域发表被同行专家认可的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高水平SCI收录论文1篇(如:在SCIENCE,NATURE发表论文;或具有单篇文章被他人SCI收录论文引用大于30次,并被同行专家公开正面评价意义重大的)。
(3)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奖要求排名前3,国家级奖要求排名前5),或者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并实现转化且价值在200万元以上,或者作为新药研发组长或副组长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并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3、工学I类(涉及SCI/EI的学科)需满足下列第(1)款,并同时满足第(2)款或第(3)款中的任一款条件:(1)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具体项目类型由科技处界定并公布,以下同)。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至少5篇被SCI/EI收录(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一级学科影响因子排前2位的国际杂志至少发表3篇SCI/EI收录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术领域发表被同行专家认可的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高水平SCI/EI收录论文1篇(如:在SCIENCE, NATURE发表论文;或具有单篇文章被他人SCI/EI收录的论文引用大于30次,并被同行专家公开正面评价意义重大的)。
(3)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奖要求排名前3,国家级奖要求排名前5),或者至少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者作为负责人制定出版过2项以上国家标准/规范;并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
4、工学II类(不涉及SCI/EI的工学学科:建筑学、设计艺术学(工科)等)需满足下列第(1)款,并同时满足第(2)款或第(3)款中的任一款条件:(1)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具体项目类型由科技处界定并公布,以下同)。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至少5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是本学科第一作者A类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出版过一本学术著作或主编出版过高水平教材(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A类、B类目录由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委员会制定并经学校科技处、文科办审定并公布,以下同)。
(3)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奖要求排名前3,国家级奖要求排名前5),或省部级一等及以上设计奖励,或者至少获得2项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作为负责人制定出版过2项以上国家标准/规范;并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至少3篇(至少有一篇在A类核心学术期刊)学术论文。
5、人文类需满足下列第(1)款,并同时满足第(2)款或第(3)款中的任一款条件,若不能同时满足第(2)款或第(3)款中的任意一款条件,则第(1)款中的学术论文增加为8篇且A类论文至少为2篇。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至少5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并独立出版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A类、B类目录由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制定并经校文科办审定公布,以下同)。
(2)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级基金类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基金类重大项目(具体项目类型由科技处界定并公布)。
(3)作为第一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学术成果奖。
6、社科类需满足下列第(1)款,并同时满足第(2)款或第(3)款中的任一款条件:(1)作为主持人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家级基金类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基金类重大项目(具体项目类型由科技处界定并公布)。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国内外本学科A、B类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至少5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并独立出版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A、B类目录由有关学院学术委员会制定并经校文科办审定公布,以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