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第八章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教师证考试之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救济概述(一)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及特征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在教育领域中主要运用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教师申诉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诉讼。
其特征如下:1.纠纷的存在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基础。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是与纠纷的处理相联系的。
在社会生活中,纠纷通常表现为某种社会关系上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而这种矛盾和冲突,往往是由某种侵权行为所导致的。
有纠纷就要求有解决纠纷的程序和制度,通过裁决纠纷去补救受损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救济制度也就由此应运而生。
2.损害的发生是教育法律救济的前提。
任何法律上的救济,都是因为发生了侵权损害,无侵权损害就无所谓救济。
即使发生了侵权行为但没有造成损害,也不存在救济问题。
所以,就其实质而言,侵权损害是法律救济的前提。
3.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是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
教育法律救济的目的就在于补救相对人受损害的合法权益,为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
“权力”不需要救济,因为权力本身就是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
而“权利”对别人则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支配力,它的运用不能直接制止某种侵害行为,也不能采取任何强制人的措施,因此,权利需要法律救济制度来保障。
(二)教育法律救济的作用1.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校、教师与学校、教师和学生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等之间的关系。
当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定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和途径,请求有关机关以强制性的救济方式来帮助受损害者恢复并实现自己的权利。
2.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通过教育法律救济维护教育法律的尊严。
通过法律救济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违法行政或管理进行矫正,对受侵害的相对人进行法律上的补救,这都是教育法律救济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性的重要体现。
3.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教育法律救济可以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其他国家机关和学校依法行政和管理,确保其活动的法制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2018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教育法律救济
【导语】下⾯是⽆忧考整理发布的2018教师资格证知识点: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政策解读,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忧考!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教育法律救济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概述这⼀节需要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等。
⼀、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政主体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如果侵犯了⾏政相对⼈的合法权益,相对⼈可以通过申诉、复议、⾏政诉讼或调解等⽅式获得法律上的补偿。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在教育活动中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和⽅式。
法律救济的渠道有四种:⾏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
1.⾏政渠道 ⾏政救济是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式。
⾏政救济渠道主要有⾏政申诉和⾏政复议两种⽅式。
(1)教育⾏政申诉制度 教育⾏政申诉制度是指公民在其教育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教育⾏政机关诉明理由,请求获得救济的制度。
它主要包括教师的申诉和学⽣的申诉,两者都属于⾮诉讼的⾏政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主管教育⾏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起30天内进⾏处理。
学⽣申诉制度,是指学⽣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的⾏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2)教育⾏政复议 教育⾏政复议是指教育管理相对⼈认为教育⾏政机关做出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做出该⾏为的上⼀级教育⾏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对该具体⾏政⾏为进⾏复查并做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2.司法渠道 司法渠道⼜称诉讼渠道.是指相对⼈就特定的侵权⾏为向⼈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含答案(完整版)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1、不属于公派留学执行的指导方针的是()。
A.按需派遣B.保证质量C.学用一致D.鼓励回国【答案】:D2、我国现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是()。
A.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B.党委领导下的校长会议负责制C.党委领导下的校领导集体决策制D.校长负责制【答案】:A3、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主体、客体及()三要素构成。
A.动机B.手段C.内容D.目的【答案】:C4、我国现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是()。
A.校长负责制B.校务委员会集体负责制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D.党委负责制【答案】:C5、基金募集期间,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中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不包括()。
A.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B.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C.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D.基金管理人最近4年的诚信情况说明【答案】:D6、关于高等教育行政关系的特征,错误的是()。
A.必须有一方是教育行政主体B.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C.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D.教育行政主体在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答案】:B7、按照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送达()。
A.校长会议B.学生所在学院C.该学生的监护人D.受处分学生本人【答案】:D8、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是()。
A.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B.与公办学校相比属于从属地位C.目前尚不能确定D.高于公办学校【答案】:A9、我国教育立法的最后一个环节是()。
A.执行法律B.公布法律C.通过法律D.适用法律【答案】:B10、根据现行自律规则,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采取()的措施。
A.责令改正B.公开谴责C.注销该基金管理人登记D.出具警示函【答案】:C11、下列()不是我国教育行政诉讼管辖形式的一种。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30题)1、通常只承担补偿性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是()。
A.教育行政机构B.教师C.学生D.学校【答案】 A2、信托(契约)型基金合同的正文部分不包括()。
A.前言B.附则C.声明与承诺D.争议的处理【答案】 B3、教育司法救济是指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获得教育法律救济的司法救济渠道。
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看,凡符合()受案范围的,都可以通过教育诉讼来获得法律救济。
A.民事诉讼法B.行政诉讼法C.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D.刑事诉讼法【答案】 C4、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在()上给予特别支持A.税收B.认购费C.赎回费D.管理费【答案】 A5、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
五年来的成就是()。
A.深层次的、根本性的B.全覆盖的、压倒性的C.多层次的、立体性的D.全方位的、开创性的【答案】 D6、高校教学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
自1989年首次颁发以来,已颁发过七届。
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答案】 D7、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以何种语言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A.普通话和规范汉字B.英语C.合作外方规范语言D.由合作双方商定【答案】 A8、关于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法规条文的关系,正确的是()。
A.有的教育法律法规条文不包含着教育法律规范B.有的教育法律条文包含着若干个教育法律规范C.有的教育法律法规条文仅包含着一个教育法律法规的片段D.以上三个都对【答案】 D9、在我国,现行教育法对我国教育方针规定的是()。
A.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B.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C.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D.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答案】 B10、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未按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到、从事协议规定以外的工作、擅自变更留学单位或留学计划、擅自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都会(可能会)被视作违约。
2022-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2-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60题)1、在非法经营罪中,股权投资基金可能涉及的行为有()。
A.Ⅱ、ⅢB.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B2、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与道德等其他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不同的地方在于()。
A.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B.法律可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C.违反法律会受到舆论或内心信念的谴责D.违反法律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答案】 A3、按照我国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职业培训形式的是()。
A.学徒培训B.转岗培训C.适岗培训D.待岗培训【答案】 D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的起始时间是()。
A.1986年B.1987年C.1988年D.1989年【答案】 A5、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是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A.强制性B.义务性C.全面性D.公共性【答案】 B6、按照我国教育申诉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我国教育申诉的管辖形式的是()。
A.选择管辖B.隶属管辖C.级别管辖D.移送管辖【答案】 C7、坚定走()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魅力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A.生产发展、生活美好、环境美丽B.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C.经济增长、生活富裕、社会和谐D.经济发展、生活富裕、自然美丽【答案】 B8、是否能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最终由()。
A.全国人大审议决定B.全国人大主席团审议决定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决定D.全国人大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审议决定【答案】 A9、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本次修改最大的亮点是()。
A.分类管理B.民办高校获得本科学历授予权C.取消关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D.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答案】 A10、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支持创业投资发展,该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
第八章教育法律救济
(三)教育行政诉讼的范围 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拖延或拒不履行其行政职责 的 4.行政机关侵犯相对人其他人身权、财产 权的 (四)教育行政诉讼程序(略)
第五节 教育行政赔偿
一、教育行政赔偿的含义及特征 (一)教育行政赔偿的含义 教育行政赔偿,是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学生、学 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由国家承 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教育行政赔偿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赔偿, 其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的违法行政。
对申诉的受理结果
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 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 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①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②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决 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诉人 ③对申诉书没有写清楚的事项或缺少的材料, 要求申诉人重新提交申诉书或提交有关所缺 的材料 。
(三)学生申诉的程序 学生申诉制度有提出申诉、申诉受理 和申诉处理等环节 1、提出申诉: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 2、对申诉的受理 3、对申诉的处理
• 口头形式:要讲明被申诉人的状况,申诉的 理由和事件发生的基本事实经过,最后提出 申诉的要求。 • 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载明如下内容: (1)申诉人。写明申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 住址及与被申诉者的关系等。 (2)被申诉人。 (3)申诉要求。 (4)申诉理由
• 主管机关对口头申诉应在当时或规定时间内作出是 否受理的答复;对书面申诉则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是 否受理的正式通知。
学生提出申诉后的几种处理情况
(1)维持原来的处分决定和结果; (2)撤销原处分决定或责令被申诉人限 期改正; (3)部分撤销原决定; (4)撤销原处理决定; (5)如果是对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而 进行的申诉,学生对申诉处理结果不服, 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学校教师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学校教师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学校教师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提供法律保护和救济渠道,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下面,我将就学校教师教育法律救济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内容包括其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救济手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
学校教师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便民和及时。
公平性意味着教师在教育法律救济过程中,应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公正性要求依法处理教师教育纠纷,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便民性是为了方便教师提出诉讼申请,降低法律救济的门槛;及时性强调在纠纷发生后及时处理,以避免纠纷升级和影响教师正常的工作秩序。
学校教师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种情形,如工资待遇问题、职称晋升问题、人事任免问题、辞职辞退问题等。
教师可以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式来寻求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的手段主要包括上诉申请、行政诉讼、仲裁、调解等。
上诉申请是指教师对初级法院对于教育法律纠纷案件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进行上诉;行政诉讼是指教师对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教育案件的不当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指教师通过仲裁委员会对教育法律纠纷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调解是指教师与教育机构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调解的结果由双方自愿并经过有关部门确认。
然而,目前学校教师教育法律救济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教师在教育法律救济过程中,往往面临诉讼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纠纷。
其次,法律救济的途径相对较少,教师的救济渠道不够畅通。
再次,缺乏专门的公正机构来处理教育法律纠纷,容易导致公正性和公平性的问题。
最后,教师对于自身法律权益的保护意识相对较弱,不太擅长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应当完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提高教师法律救济的效率和便利性,减少诉讼成本。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40题)1、高等教育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不包括()。
A.培养各类高级人才B.传承、创新文化,培养跨文化的人才C.从事科学研究,创新科技成果D.直接服务社会【答案】 B2、教育行政处罚一般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也可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
如委托有关组织实施,处罚行为的法律责任应由()。
A.委托的教育行政部门承担B.被委托的有关组织承担C.委托的教育行政部门和被委托的有关组织共同承担D.根据《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的约定承担【答案】 A3、我国政协对我国教育法制情况进行的监督属于()。
A.行政监督B.社会监督C.司法监督D.权力机关的监督【答案】 B4、合格投资者必备的要素有()。
A.Ⅰ、Ⅱ、Ⅲ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5、设立大学,其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应为()。
A.3000人以上B.5000人以上C.80000人以上D.10000人以上【答案】 B6、下述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法律属性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B.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C.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行政机关D.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事业单位法人【答案】 B7、新时代党的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是()。
A.立德树人B.素质教育C.教育公平D.教育改革【答案】 A8、提交年度财务报告时,已登记的()未按要求提交的,完成整改之前,协会暂停受理该机构的产品备案,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
A.持有人B.托管人C.发起人D.管理人【答案】 D9、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是()A.Ⅰ、ⅡB.Ⅱ、ⅢC.Ⅰ、ⅢD.Ⅰ、Ⅱ、Ⅲ【答案】 D10、会员代表大会是基金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包括()。
A.Ⅰ、ⅡB.Ⅰ、Ⅱ、ⅢC.Ⅰ、Ⅱ、ⅣD.Ⅰ、Ⅲ、Ⅳ【答案】 D11、对教育法律责任特征的论述,不正确的是()。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课件
教育机构和师生自身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对教育法律救济的认识 和重视程度不够,需要加强相关宣传和教育。
对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建议与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教育法律救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救济主体、 程序和标准,为实际操作提供法律依据。
加强资源建设
加大对教育法律救济资源的投入,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完善的教育 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救济质量和效率。
案例二:教师因体罚学生被处罚案
案情概述
一名教师因体罚学生被投诉,教 育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明确禁止体罚学生。教 师体罚行为不仅侵犯了学生合法 权益,还损害了教师形象和教育
声誉。
处理结果
教育行政部门对涉事教师进行了 严厉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 级等,并要求其参加教育培训,
提高教育方法和师德水平。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服。
申诉救济的特点是程序简单、解决问题 及时,是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重要
途径之一。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对教育行政机关作出 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 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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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书面审查或听证会,作 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诉
人。
行政复议程序
01
02
03
04
申请人
对教育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
复议机关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复议 机构。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精选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1、()是指“投资于企业非公开交易的私人股权”的投资基金。
A.创业投资基金B.股权投资基金C.广义股权投资基金D.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答案】 C2、在我国教育司法实践中,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种类是()。
A.教育民事责任B.教育行政责任C.教育刑事责任D.教育道德责任【答案】 B3、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谁制定()A.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教育部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答案】 B4、基金业协会于()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A.2014年1月16日B.2014年1月17日C.2014年2月17日D.2014年2月16日【答案】 B5、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最小年龄是()。
A.5周岁B.6周岁C.7周岁D.8周岁【答案】 B6、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的核心是()。
A.《宪法》B.《高等教育法》C.《教育法》D.《教师法》【答案】 C7、按照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
A.辅修专业证书B.该专业结业证书C.该专业肄业证书D.该专业毕业证书【答案】 A8、《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的时间是()。
A.1971年B.1972年C.1985年D.1993年【答案】 D9、《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的时间是()。
A.1971年B.1972年C.1985年D.1993年【答案】 D10、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民办教育就是私人办学B.民办学校可以获得适当的回报C.民办教育就是收费教育D.民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答案】 B11、我国的学科门类大约有()个。
A.3个左右B.10个左右C.50个左右D.超过100个【答案】 B12、某高校一名大学生,大一、大二两年成绩优秀,大学三年级时因病退学。
教育法律法规(法律救济篇)
教育法律法规一、法律救济的概念法律救济是指当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对其权益进行恢复和补救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救济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法律救济。
二、法律救济的特征(一)法律救济是宪法公平、正义的立法精神的体现。
;(二)法律救济是以各种法定权益纠纷的存在为基础;(三)法律救济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四)法律救济以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三、法律救济的途径(一)诉讼途径(司法途径)1、民事诉讼2、行政诉讼3、刑事诉讼(二)行政途径1、行政申诉2、行政复议3、行政赔偿(三)仲裁途径(四)调解途径对于教育法律救济来说,当前还主要是前两种渠道在发挥作用。
但是,随着教育法制的日趋完善,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基本精神,我国也正在逐步建立起教育仲裁制度和学校内的调解制度。
(一)诉讼途径诉讼是解决纠纷最权威和最有效的渠道。
诉讼途径又称司法途径,诉讼途径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的司法救济活动,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看,凡是符合《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案件,都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获得司法救济。
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在有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范围可包括由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所调整的相关民事纠纷案件。
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一种"民告官"的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其权限对该具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通关测试卷附有答案详解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通关测试卷附有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违反《教师法》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以下哪种()。
A.行为人有过错B.违法行为C.损害后果D.不可抗力【答案】 D2. 坚定走()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魅力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A.生产发展、生活美好、环境美丽B.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C.经济增长、生活富裕、社会和谐D.经济发展、生活富裕、自然美丽【答案】 B3. 不属于我国教育法规实施内容的是()。
A.教育执法B.教育司法C.教育守法D.教育普法【答案】 D4. 《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学历。
A.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B.博士研究生学历C.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D.大学本科学历【答案】 C5. 当前,党内存在着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存在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现象,导致政治忠诚资源的流失。
对此,迫切需要加强党的()。
A.组织建设B.政治建设C.作风建设D.纪律建设【答案】 D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与公办教育事业的关系是()。
A.民办教育事业优先于公办教育事业B.公办教育事业优先于民办教育事业C.公办教育事业与民办教育事业平等D.缺乏相关的规定【答案】 C7.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的法治建设仍面临一些问题,关于这些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通过法治教育,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B.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C.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D.有的公职人员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社会主义法治造成损害【答案】 A8. 我国应以哪部法律为核心构建起教育法律法规体系()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答案】 D9. 我国现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是()。
教师常用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①损害事实存在;②职务行为主体确定;③职务行为违法;④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20、赔偿义务机关经过审查确认行政赔偿申请符合赔偿条件后,应即与请求人进行协商。
双方就赔偿问题意见达成统一后,应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赔偿协议书”,对照赔偿方式、金额、履行的期限等做出规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赔偿协议书之规定给予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章教育法律救济
第八章教育法律救济相对于执法机关来说,被执法对象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执法权力的侵害,为此,国家设立了法律救济的制度来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建立健全法教育律救济制度,对于消除教育法律关系中地位不对等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法规的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法律救济概述了解法律救济的含义,是我们真正理解教育法律救济及其制度的前提。
一、法律救济的含义一般情况下,人们很容易把“救济”二字理解为“发放困难补助”、“实施灾害救助”。
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救济”,则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来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使权益受到损害的主体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二、法律救济的特征(一)是宪法公平、正义立法精神的体现法律救济制度的完善,是政治民主和法治发展的标志。
宪法确立的民主制度和法治原则,为法律救济的实施提供了依据。
法律救济的目的、原则和途径在《宪法》里都有具体的规定。
(二)以法定权益纠纷的存在为基础纠纷的存在,是建立解决纠纷,补救权益受害者的法律救济制度的基础。
没有权益的损害,就不会存在纠纷,没有纠纷,就无需建立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
而事实上,纠纷的存在是我们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客观现实,所以,只有从法律上提出解决纠纷的途径、程序和方法,使权益受害者得到补偿,才能真正消除纠纷。
(三)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任何法律上的救济,均起因于侵权损害,无侵权损害就无所谓救济,侵权损害是法律救济的前提。
在国家的管理活动中,在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社会交往中,不可能人人循规蹈矩,事事合理合法,违法之人所行的非法之事,必然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
这些侵权损害事实的存在,就是实施法律救济活动的前提。
(四)以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法律救济的最终目的,是要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法律救济的基本功能。
如果法律救济活动不能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其权益损失进行补救,法律救济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017年辽宁教师招聘之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教育法律救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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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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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二、教育法律救济的特点
(1)以纠纷存在为基础。
(2)以受损为前提。
(3)以补救受害者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
三、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救济的渠道和方式。
从一般意义上讲,救济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三种:
(1)诉讼渠道,即司法救济渠道。
(2)行政渠道,即行政救济渠道。
(3)其他渠道,主要是本组织或机构内部或者民间渠道。
后两种渠道相对于诉讼渠道来说,又通称非诉讼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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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与答案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40题)1、下列哪种权利救济方式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教育权法律救济方式()。
A.教师和学生申诉B.权利诉讼C.司法调解D.集体上访【答案】 A2、高等学校对于修满一年,申请退学的学生应当()。
A.不发任何证书B.颁发肄业证书C.颁发结业证书D.颁发修业证书【答案】 B3、我国于()初步构建私募基金市场自律管理体制。
A.2002年12月B.2012年6月C.2014年1月D.2014年8月【答案】 C4、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定年限为()。
A.9年B.10年C.11年D.12年【答案】 A5、目前,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采取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不得通过()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Ⅱ、ⅣD.Ⅰ、Ⅱ、Ⅲ、Ⅳ【答案】 D6、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分别是每年的()。
A.12月1日和3月13日B.12月4日和3月15日C.12月3日和3月16日D.12月5日和3月15日【答案】 B7、在我国,现行教育法对我国教育方针规定的是()。
A.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B.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C.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D.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答案】 B8、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A.7B.15C.10D.5【答案】 D9、由于革命斗争的日益残酷,列宁认识到有“铁的纪律”,是取得革命胜利的基本条件,强调党的()。
A.作风建设B.组织建设C.制度建设D.思想建设【答案】 B10、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是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A.强制性B.义务性D.公共性【答案】 B11、依据各类关系主体之间的身份地位不同,可将教育法律关系分为教育行政关系和()。
辽宁省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第八章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特定性
教师申诉制度的主体是特定的, 被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 受理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 处理申诉的主体和日期也是特定的。
行政性——非诉讼性
教师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 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 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 而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 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作出行政处 理的制度。这种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 的效力,它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性质不同。
四、法律救济在教育法制中的重要作用
(一)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 (三)促进学校依法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依法行政。 (四)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
第二节
教师与学生申诉制度
一、申诉的概念 二、教师申诉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及法律依据 (二)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依权益受损的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 和权利联系在一起; 与纠纷的处理相关联; 以补救受害人的权益为根本目的; 依据法律的途径和程序;
法律救济的种类
合法的救济—原则
(一)法律救济的特征 1、法定性。是宪法公平、正义立法精神的体现 2、权利性。以法定权益纠纷的存在为基础 3、弥补性。以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4、责任性。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及需要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申诉的范围
1、学生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决定 2、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 3、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学生人身权 4、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公正 5、不服给予的违纪处分不服 6、学生不服学校的退学处理决定 7、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学生申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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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性
教师申诉制度的主体是特定的, 被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 受理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 处理教师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 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 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 而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 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作出行政处 理的制度。这种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 的效力,它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性质不同。
对于教育法律救济来说,当前还主要是前两种
渠道在发挥作用。但是,随着教育法制的日
趋完善,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基
本精神,我国也正在逐步建立起教育仲裁制 度和学校内的调解制度。
四、法律救济的意义p189
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 法权利。 更好地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能够有效地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为依法治国、 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定性——教师申诉制度的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 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 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 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 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 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还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 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 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 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254条: 报复陷害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救济的种类
合法的救济——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 非法的救济
二、法律救济的特征与基本原则
(一)法律救济的特征 1、法定性。是宪法公平、正义立法精神的体现 2、权利性。以法定权益纠纷的存在为基础 3、弥补性。以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4、责任性。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及需要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三、学生的申诉制度
(一)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的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育 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可以依法向主管机关或有 关部门申诉理由,请求给予处理的制度。 《教育法》第42条第四款规定:“学生有权对 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
学生申诉制度的特征:
(1)学生申诉制度是《教育法》保护学生权 益的法定制度。
第一节 法律救济概述
一、法律救济的概念p185 二、法律救济的特征与基本原则P187 三、法律救济的方式及意义
法律救济的概念?p185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来 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使权益受损害的主 体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依权益受损的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 和权利联系在一起; 与纠纷的处理相关联; 以补救受害人的权益为根本目的; 依据法律的途径和程序;
法律救济的方式
种类: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社会救济 行政救济:包括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行政 复议、行政赔偿 司法救济:包括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 诉讼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仲裁、行政监察、信 访
教育法律救济的方式:
教师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 教育行政复议 教育行政监察 教育行政赔偿 教育行政诉讼 教育民事诉讼 教育刑事诉讼 教育民事调解 教育信访 教育劳动仲裁
(二)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
1、事后救济的原则; 2、主管恒定的原则; 3、合法程序原则;(教师申诉只能向主管 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学校只能向政府 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4、符合救济目的的原则;
*三、法律救济的方式p188
法律救济的途径 (一)行政救济 (二)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 (三)司法救济 (四)其他救济方式 1、仲裁渠道 2、调解渠道
学生申诉的范围
1、学生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决定 2、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 3、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学生人身权 4、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公正 5、不服给予的违纪处分不服 6、学生不服学校的退学处理决定 7、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学生申诉的对象:
学生对学校所给予的处分不服提出申诉,被 申诉人则限于该学校教育机构; 如果是学校、学校工作人员或教师侵犯学生 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这些学校、 学校工作人员或教师将作为侵权主体成为被 申诉人。 教育行政机关 相关部门
教师申诉学校的几种不同处理结果:p193
①学校管理行为如果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且适 用法律法规正确,维持原处理结果; ②学校管理行为中如果存在有程序上的不足, 则要求其加以补正; ③学校如果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 责,则要求其限期改正; ④学校管理行为如果是部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则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适用的部分; ⑤学校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如果与法律 法规相抵触,则撤销原处理决定。
被申诉人包括: 学校 : 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可能是教育行 政部门,也可能是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但不 能以政府为被申诉对象。其他企业、事业单 位或个人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不列入教师 申诉制度的范围。
教师申诉的受理机关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同级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教师申诉的管辖
学习重点: 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 解决纠纷的法定程序
当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定权益受到损害 时,完全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和途径,请 求有权机关以强制性的救济方式,来给予 补救,帮助受损害者恢复并实现自己的权 利。
当前,建立健全法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对于消除教育法律关系中各方地位不 对等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保障教育行 政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法 律法规的实施有重要的意义。
1、隶属管辖 2、地域管辖 3、选择管辖 4、移送管辖
(四)教师申诉程序
1、申诉的提出 2、申诉的受理 3、申诉的处理
申诉书要包括哪些内容?
①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②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 职务等; ③申诉要求,写明申诉人对被申诉人因侵犯其合法权益 或不服其处理决定而要求受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具体要求; ④申诉理由,写明被申诉人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不服其处 理决定的事实依据,针对被申诉人的侵权行为或处理决 定的错误,提出纠正的法律、政策依据,并陈述理由; ⑤结尾申请书送交的部门,申诉人的姓名和提交日期
诉讼上的申诉制度是指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裁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重新处 理的申诉。依适用法律不同又分为刑事诉讼中的申诉、民事诉讼 中的申诉及行政诉讼中的申诉。 非诉讼上的申诉制度是指不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为必要 前提,当事人或其他公民不服处分、处罚,依法向司法机关以外 的机构提出要求改正的申诉。这种申诉制度较诉讼上的申诉制度 范围更广。 包括: 向共产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申诉; 向政府行政监察部门的申诉; 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通过人大代表向权力机关的申诉;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其设置的专门 机构的申诉等等。 教育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申诉制度。
⑥附项,写明并附交相关物证书证或复印件。
对于教师提出的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 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处理。 处理分成三种情况: ① 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 ② 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 予受理; ③ 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 其重新提交申诉书。
四、法律救济在教育法制中的重要作用
(一)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 (三)促进学校依法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依法行政。 (四)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
第二节
教师与学生申诉制度
一、申诉的概念 二、教师申诉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及法律依据 (二)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教师申诉应该向谁提起? 1、如果是对学校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 关应该是主管的教育部门; 2、如果对当地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 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的人民政府, 也可以是上级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提出申诉不要向行政机关的个人提出, 而应向行政机关提出。
教师提起申诉的对象
第八章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第一节 法律救济概述 第二节教师与学生申诉制度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 第四节 司法救济制度
英国的一句法谚说: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学习目的:了解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对教育主 体实施法律救济的方式和途径,以及各种救 济方式的不同特点、适用范围和程序,学会 用法律的方式维护教育法赋予的各项权利。
申诉的依据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 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 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 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 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 复。
申诉的分类
包括: 内部申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机关做出 的涉及个人权益的处理不服,向原处理机关 和上级机关声明不服,述说理由并请求复查 和重新处理。) 外部申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 对国家机关做出的涉及个人权益的处理不服 的申诉,属于外部申诉)
【具体的、专门的、非诉讼制度】
*(三)适用范围p192 *(四)程序p192
申诉:p190 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者单位 或国家做出的涉及个人的权益处理决定不服 时,向有关主管机构陈述事实和理由,请求 复查和重新处理的行为,是公民维护个人合 法权益的重要救济手段。 包括:行政申诉、 司法申诉、 其他申诉【纪检、人大、消协】
*二、教师的申诉制度p191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
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 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师法》的规 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