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救济PowerPointPresen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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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认为,当教育法律关系主 体的法定权益受到损害时,完全可以通过法定 的方式和途径,请求有权机关以强制性的救济 方式,来给予补救,帮助受损害者恢复并实现 自己的权利。
当前,建立健全法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对于消 除教育法律关系中各方地位不对等所带来的负面效 应,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 法律法规的实施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救济在教育法制中的重要作用
(一)保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 合法权益。
(二)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 (三)促进学校依法管理、教育 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四)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
教育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包括:
教师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 教育行政复议 教育行政诉讼 教育行政赔偿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节 教育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 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 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第八章 教育法律救济
初一学生王某是一个比较调皮的学生,一天, 他在教学楼的走廊上踢球,打破了教室窗户的玻璃, 被班主任狠狠地批评以后,当场赔偿了修复窗玻璃 的款项,并表示,今后一定用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 错误。
可是,当其他任课教师听到这个学生又犯错误 时,纷纷到学校领导处要求,不可如此轻饶他,应 新账旧账一起算,抓住机会,给他严厉的处分,好 好地“教训”他一下。于是,学校领导在教师的一 致要求下,给了这个学生记过处分。
②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性别、职务等;
③申诉要求,写明申诉人对被申诉人因侵犯其 合法权益或不服其处理决定而要求受理机关进行处 理的具体要求;
④申诉理由,写明被申诉人侵害其合法权益或 不服其处理决定的事实依据,针对被申诉人的侵权 行为或处理决定的错误,提出纠正的法律、政策依 据,并陈述理由;
这个学生本以为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可 没想到第二天一进校门就看到了关于处分自 己的布告。他突然感到老师欺骗了自己,学 校领导也在对自己发动突然袭击,于是怒火 万丈,冲上去一拳打碎布告栏的玻璃,撕掉 了布告,然后,飞奔到办公楼,闯进校长的 办公室大骂起来。他犯了更大的错误,受到 一个更大的处分,被学校校长以严重违反校 规为由,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处分。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在其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 育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 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 处理的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的特征:
(1)学生申诉制度是《教育法》 保护学生权益的法定制度。
(2)学生申诉制度是维护学生这 一特定主体的权利救济制度。
学生申诉的范围
(1)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2)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 (3)学生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利的。 (4)学生对教师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 (5)学生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利的。 (6)学生对学校或者教师侵犯了其知识
法律救济的渠道
(一)行政渠道 (二)司法渠道 (三)仲裁渠道 (四)调解渠道
对于教育法律救济来说,当 前还主要是前两种渠道在发挥作 用。但是,随着教育法制的日趋 完善,根据《教育法》和《教师 法》的基本精神,我国也正在逐 步建立起教育仲裁制度和学校内 的调解制度。
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 (一)事后救济 (二)职权专属 (三)正当程序
提出学生申诉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的 两种形式。
学生申诉能否被受理的几种情况:
1、受理机关对属于自己主管的申诉,予以受 理;
2、受理机关对不属自己主管的申诉,告知学 生向其他部门申诉或驳回申诉;
3、受理机关对虽属本部门主管,但不符合申 诉条件的申诉,告知学生不能申诉;
4、受理机关对未说明申诉理由和要求的申诉, 可要求其再次说明或重新提交申诉书。
⑤附项,写明并附交相关物证书证或复印件。
对于教师提出的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应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处理。处 理分成三种情况:
① 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 ② 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 予受理; ③ 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 其重新提交申诉书。
教师申诉学校的几种不同处理结果:
产权的。
学生申诉的对象:
学生对学校所给予的处分不服提出申 诉,被申诉人则限于该学校教育机构;
如果是学校、学校工作人员或教师侵 犯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这 些学校、学校工作人员或教师将作为侵权 主体成为被申诉人。
学生申诉的程序
学生申诉的程序一般是: 1、提出申诉; 2、等待主管机关的受理审查; 3、听取对申诉的处理结果。
教师申诉应该向谁提起?
1、如果是对学校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 关应该是主管的教育部门;
2、如果对当地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的人民政府,也可以 是上级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提出申诉不要向行政机关的个人提出,而应向 行政机关提出。
申诉书要包括哪些内容?
①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①学校管理行为如果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且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维持原处理结果;
②学校管理行为中如果存在有程序上的不 足,则要求其加以补正;
③学校如果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职责,则要求其限期改正;
④学校管理行为如果是部分适用法律法规 错误,则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适用的部分;
⑤学校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如果与 法律法规相抵触,则撤销原处理决定。
第一节 法律救济概述
什么是法律救济呢?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 和途径来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 使权益受损害的主体获得法律上的 补救。
英国的一句法谚说: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律救济的特征 (一) 是宪法公平、正义立法精神的体现 (二) 以法定权益纠纷的存在为基础 (三) 以侵权损害事实为前提 (四) 以补救权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教师申诉制度具有三大特征
法定性 专门性 行政性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教师申诉?
(1) 认为学校侵犯了自己职务聘任、科 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 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 合法权益。
(2) 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 决定不服。
(3) 认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侵犯了自己 《教师法》所规定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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