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管护管理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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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护站考核奖惩制度
为提高天保工程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水平,增强管护人员责任心,为兑现管护协议书(合同书)提供依据,根据《四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四川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和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巡护(15分)
以月为单位,按巡护天数定绩效分值。
重点管护期内:巡护25天以上——30分,20-24天——25分,15-19天——20分,10-14天——10分,5-9天——5分,5天以下——0分。一般管护期内:巡护15天以上——30分,7-14天——15分,6天以下0分。
各月平均得分为年度考核本项分值。
二、巡山(护)日志(5分)
巡护期间必须做好巡山(护)日志。巡山(护)日志要记录当天的巡护路线、碰到的人畜活动情况、森林资源外观变化情况、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等。缺一天扣1分,记录不全或他人代填每次扣2分,出现1人无巡山日志记录5分全扣。
三、管护任务(30分)
(一)管护区宣传牌、标志牌、界桩、围栏等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得5分,否则不得分;
(二)森林防火:对辖区内的野外用火和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按规定严格管理。发现林区违章用火及时制止。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发现森林火灾必须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查找原因,调查损失。发生火灾扣5分,发生火灾损失较大组织扑救不及时的全年一票否决。
(三)林业有害生物:对本辖区内的森林病虫害、鼠害要有效的监测,每月上报监测情况报告,发现病虫害、鼠害及时上报。每月不按时上报监测报告的扣4分。
(四)管护区无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得5分,否则不得分。
(五)管护区发生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及时制止并报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发生重大毁林或盗伐林木案件全年工作一票否决。
(六)做好造林地、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区的管护工作,防止牲畜践踏幼树、幼苗,围栏完好率达95%以上,三年、五年保存率达80%以上,面积保存率达100%保证联检合格。有牲畜危害扣2分,围栏每降低1%扣0.5分,不合格扣4分。
四、宣传、信息工作(2分)
负责本站内的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标志牌、宣传警示牌、宣传标语整洁完备,宣传单每月发放不少于50份,存档一份,做好宣传记录,做好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信息上报。不按时上报信息的一次扣1分,标志牌、宣传标语等不整洁的每项扣2分,宣传单发放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无宣传记录的扣1分。
五、规章制度落实(5分)
制度、图表上墙符合要求,站务公开等按要求公开,管护人员熟知应知应会、严格考勤制度。图表、考勤等没有按要求上墙的扣4分,应知应会每题答不全扣2分,考勤、站务公开不真实的扣2分。
六、政治业务学习:3分
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2次,学习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以记录和笔记为准。健全图书管理目录,有专人管理。每缺一项扣
1分。
七、标准化建设:3分
按照标准化站的要求,努力打造精品、管用、实效、多功能站。管理不规范一项扣1分,水、电、暖和管护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扣2分。责任事故全扣。
八、环境绿化卫生:5分
负责本站环境绿化、周边卫生清洁工作,有绿化带、院子规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院内植树、养花,生活设施餐具、厨房干净整洁卫生。站及周边脏乱差的扣3分,院内没有植树、养花的扣1分,生活设施不整洁卫生的扣1分。
九、管护责任落实的检查(5分)
负责管护员的协议书(合同)、责任卡的落实和监督检查。站长每月对管护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汇总上报,完成得5分,否则全扣。
落实责任区的“四统一、(地块、地类、面积和四至界线相统一)两监督”,发生责任事件的一票否决。
十一、流动人员管理(2分)
对本责任区内的流动人员进行管理和登记,无流动人员管理登记的扣2分。
十二、通讯设施(5分)
确保通讯设施的通讯畅通设置专门的电话值班人员不设置值班人扣3分。不按时上报电话值班记录的扣2分。
十三、党建、纠风、示范窗口(2分)
落实党建和纠风工作,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林业行业示范窗口活动。党建纠风工作落实不到位,无林业行业示范窗口创建材料每项扣1分。
十四、防火物资管理(2分)
配备的物资到位,有管理账目,专门的库房,专人保管,物资摆放整齐。每项做不好扣2分。
十五、安全管理(5分)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学习不到位扣5分。安全标识放在醒目位置,消防设施配备到位完好,不到位或消防设施损坏一项扣2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到位扣3分。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十六、档案管理(5分)
根据管护站站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档案,做到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每一项不合格扣2分,十七、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平时考核、月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四种形式。采取走访调查、随机抽查、实地察看查阅各种记录等方法,按年平均计算。
(二)按以上考核内容进行打分评定结果。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办法
(一)达到95分优秀,站长兑现绩效110%,站员兑现绩效105%。
(二)达到90分良好,站长兑现绩效100%,站员兑现现绩效100%。
(三)达到85分合格,站长兑现站长兑现绩效95%元。站员兑现站长兑现绩效97%.
(四)85分以下不合格,扣除当年站长绩效工资,扣除站员当年绩效工资,年底总评仍不合格者实行淘汰制免去管护站站长职务。年底总评仍不合格者不得晋升绩效工资。
(五)总站在检查管护范围时,发现管护职工一人次不在岗扣减全站站人员当月绩效工资5%,两人次以上不在岗扣减绩效工资10%-30%;因巡山护林不到位或管护不力造成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人畜践踏等林木损失,视情况扣发管护费。报告不及时造成较大森林火灾(15亩以上),或盗伐滥伐林木达到立案标准以上的事件追究当事人应负的责任。
林区管理制度
一、进入林区人员必须接受林区管护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二、进入林区人员必须要在进入辖区管护站登记。
三、进入人员不得破坏森林资源(林木、林产品、山土及野生动植物)。
四、进入人员要遵守林区用火规定,严禁生火和吸烟,不得移动和毁坏林业标志。
五、进入林区人员严禁挖药、釆种、拉土、开矿。
六、如发现火情、偷、砍、滥伐林木的要立即报告辖区管护站
七、进入林区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一、各管护责任区要加强巡护、设卡检查、控制火源、消除隐患。重点防火期要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和一切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