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关于同意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的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国函[2018]31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8.02.13
【实施日期】2018.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18〕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桂林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桂政报〔201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林市以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二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