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海大学文件
河海校科教…2012‟43号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特别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热情,特研究制订《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录入:吴君明校对:沈国军
附件
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特别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热情,学校设立直博生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录取为我校且档案转入学校的直博生。
二、奖学金标准
直博生奖学金标准为:第一、二学年3000元/月,第三学年起4000元/月。
三、评定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直博生,经学校审核通过,第一学年入学注册后即享受直博生奖学金,直至第二学年结束。
2、第三学年起,学校定期组织对直博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创新成果等方面。视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享受直博生奖学金。
3、学校授权研究生院制订具体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发放
直博生奖学金在标准学制内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停发:
1、受到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
2、退学或停学;
3、人事档案转出学校;
4、休学或出国境联合培养(合作研究)期间;
5、导师认为应予停发的。
五、其他
1、本办法自2013级直博生起执行。
2、学校为获奖直博生颁发荣誉证书。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