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014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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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总说明
一、《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建设部《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建标字第451号-1988)、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五、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其中园林工程按105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按120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用量、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材料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本定额材料消耗量中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4.本定额材料按《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JLJD-CJ-2014)确定,其中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八、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工具式机械,原则上不列入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

3.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确定,其中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税费。

4.本定额大型机械设备台班单价不包括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发生时按措施项目中相应定额执行。

九、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水费按以下规定计算,园林景观工程(上册第一、二、三、四、十二章及对应措施项目定额以外定额项目)按0.2吨/工日(定额综合工日),仿古建筑工程按0.9吨/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十、本定额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是按施工人员驻地、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场地和建筑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作业地点水平距离在300m以内考虑的。

十一、本定额有关檐高、层高的规定:
檐高:无台基的从自然地坪(有台基的从台基上表面)至檐下梁头下皮计算。

层高:首层从±0.00至首层顶部结构顶面的高度计算;其余各层的层高均以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计算。

十二、本定额在执行时为保证定额的标准属性,其中: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定额基价和工程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如“E1-0001”,1.定额编号采用“专业类别编码”+“分册顺序码”+“-”+“分项工程顺序码”
其中首位“E”指园林及仿古建筑专业、首位“E”后“1”为园林工程分册、“0001”指分项工程人工平整场地)形式组成,不得简化和修改,定额发生换算时定额编号后加“换”;补充估价定额项目以“BJ³³³”表示。

2.定额项目名称不得修改,需要说明的,在项目名称后的“()”中注明。

3.定额计量单位和定额基价不得扩大或缩小。

4.工程量应按照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的规定以基本单位计算,并根据定额计量单位不同保留相应小数位。

其中:以“一”(如m3、m2、m、t)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十”(如10m3、10m2、10m)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百”(如100m3、100m2)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千”(如1000m3)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到个位,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以“个”、“樘”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十三、本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均设置了增减项定额,执行时增减次数均按四舍五入取整数次计算。

十四、本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十五、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六、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含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不含本身。

上册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运输、人工回填土及堆筑土山丘3节共23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土、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执行挖、填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平整场地分人工和机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打夯不分地坪和坑槽,不分遍数。

三、挖土方不分土壤类别、深度。

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

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和构筑物等的拆除、工程垃圾的清运、排除地下水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五、挖土方、挖路床、挖淤泥等人工挖土方项目,已包括100m以内的运输,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其超运距增加运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六、在已经干涸的河道、池塘中挖土,应按本章相应的挖土定额执行,不得执行河道、池塘挖淤泥子目。

七、土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发生时按另行计算。

八、全部园林工程的土方平衡后仍亏土的工程,需外购土另行计算。

九、挖土方、沟槽、柱基、路床的划分:
1.沟槽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土方执行挖沟槽定额子目;
2.坑底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土方执行挖柱基定额子目;
3.超出沟槽和基坑范围以外的土方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4.道路、广场深≤800mm的土方执行挖路床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园路、园桥、花架、亭廊分别按路面、花架亭廊柱外皮间的面积;水池、假山按其底面积计算。

二、挖土方: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1.人工挖土方、基坑、沟槽按图示基础垫层面积、挖深,考虑工作面及放坡以体积计算。

2.挖填土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高差超过±300mm 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增加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的
三、路床挖土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四、回填土按挖土体积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及基础以回填体积计算。

五、场内余土、缺土体积(自然方)按以下公式计算:
余土、缺土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夯填系数(0.87)或松填系数(1.08)
六、土方运输分运距以自然方体积计算。

七、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

八、河道、池塘挖淤泥及运输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绿地整理
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04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指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0m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形。

四、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有差距时,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五、土壤分类:
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0m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六、本章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 (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七、伐树挖树根项目定额已包含装车、外运费用,不得调整。

如摘冠需使用平台升降车,按台班计算。

八、屋顶花园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中种植基质回填,无机基质执行回填轻质种植基质子目,其他基质执行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十、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标准要求必须客土的,另行计算。

十一、苗木规格与种植坑、槽对照表按下页附表。

苗木规格与种植坑、槽对照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原土过筛体积、筛土项目、客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下表计算:
注:单、双行绿篱客土单位为:m
/m
注:渣土含量按30%计算。

四、渣土外运以体积计算。

1.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0.05m3/m2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有差距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挖、填方之差计算。

3.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它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不得计算渣土量。

五、挖土方分普坚土和砂砾坚土两类土壤类别,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

六、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钢筋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拆除路面以面积计算;拆除道牙以长度计算。

七、伐树、挖树根、砍挖灌木按数量计算。

八、割、挖草皮、绿篱色带、清除地被植物按面积计算。

九、挖竹子按数量计算。

十、屋面清理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作法按面积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按长度计算;回填轻质种植基质按体积计算。

十一、客土工程:
1.裸根乔木、灌木根据不同胸径按数量计算。

2.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数量计算。

3.土球苗木和竹类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数量计算。

4.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的箱体规格按数量计算。

5.绿篱分单行双行根据不同高度按长度计算。

6.色带、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按种植面积计算。

第三章栽植花木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坚土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草坪、花卉、立体花卉,喷播植草,栽植水生植物,浇水车浇水,普坚土掘苗,砂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后期养护,保存养护11节共246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穴(坑)槽、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箱包拆除、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

本定额是根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

三、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格的超大苗木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计算。

四、反季种植施工(11月15日至下年4月15日)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五、本章种植工程均未包括苗木本身价值。

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率计算,反(冬)季种植损耗率按以下系数增加一倍。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
3.竹类、草根、花卉、草籽、花籽损耗率为4%;
4.草卷、立体花坛花卉损耗率为6%;
5.卡盆花卉缀花,花坛总高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加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

六、本章立体花卉造型不适用特型(1.5m以内、10m以上)、超大或超小的单体造型。

七、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由绿化工程承包人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

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苗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单独约定。

八、树木种植相应子目中已含木杆三角支撑的摊销含量,如需采用其他类型支撑按实换算。

九、在边坡(坡度>30°)起挖或栽植花草树木按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2。

喷播植草不执行此项规定。

十、栽植水生植物是按无水栽植考虑的,如实际需在水中栽植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十一、凡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未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十二、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移栽工程及种植工程中需单独掘、运的苗木。

十三、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十四、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量垂直运输费用。

十五、本章不含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搭拆,发生时执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十六、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距地坪1.2m高处的树干直径。

2.地径:地表面向上0.1m高处树干直径。

3.株高:指树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4.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5.色带高:指色带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6.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7.后期养护: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

后期养护是按有水源考虑,如现场没有水源应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8.立体卡盆花卉缀花,养护期自花卉上卡盆后开始计算;立体穴盘苗缀花,养护期自花卉栽植后计算,在此期间对花卉进行的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养护工作,本定额按一个月综合考虑。

十七、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苗木已经成活后进人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米、平方米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土球苗木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箱体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绿篱根据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播花籽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宿根花卉25株/m2、色带16株/m2、木本花卉9株/m2、时令花卉40株/m2计算);卡盆缀花、穴盘苗栽植以面积计算
8.立体花卉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图示面积计算;
9.填充基质按照不同基质配比以体积计算;
10.穴盘苗缀花绷布塑形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11.竹类,根据不同的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3~5根/株丛)计算;
12.植草砖孔内植草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
13.喷播植草根据不同的坡度比、坡长以绿化面积计算;
14.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根据不同芽数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浮叶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
四、掘苗按不同土质、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五、运苗按不同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六、后期养护及保存养护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数量计算。

2.绿篱以长度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水生植物以面积计算。

4.竹类以数量计算。

5.卡盆缀花、穴盘苗养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四章绿地喷灌
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阀门安装,水表组成与安装,喷灌喷头、快速取水阀安装,管道及铁件刷油,井体砌筑,自动智能喷灌系统安装,定比施肥系统安装8节共152个子目。

二、管道安装不分地面明装和地下直埋,均执行本定额。

三、地面明装管道如需安装铁件时,应增加铁件材料费。

四、地下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中给水井砌筑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六、自动智能喷灌系统中不含中央控制系统和控制软件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七、喷灌安装工程需调试时,调试费用按喷灌安装工程的1%计算。

八、立体花坛喷灌安装工程的调试费用按其喷灌安装工程的1.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
1.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附件等所占的长度;立体花坛管道应根据图示要求计算立体花坛解体处的管道拼接长度。

2.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
(1)回填土,按管道挖土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内的管道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2)给水管固筑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二、水表分规格和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三、立体喷滴灌系统中,滴箭组、喷头安装以数量计算;渗灌系统安装以长度计算。

四、可调喷头PE连接管以长度计算。

五、管道刷油分管径以长度计算;铁件刷油以质量计算。

六、阀门分压力、规格及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七、电磁阀、阀箱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八、自动进排气阀、泄水阀以数量计算。

九、喷头、快速取水阀、根部灌水器分种类、规格以数量计算。

十、井体砌筑按形式以数量计算。

十一、井盖安装以数量计算。

十二、传感装置,控制器、模块,解码器,接地电泳保护器分别按不同计量单位以数量计算。

十三、定比施肥系统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第五章园路、园桥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园路面层,路牙,台阶,桥台、桥墩,桥柱、梁,桥拱券,桥券脸安装,金刚墙砌筑,桥面铺筑,栏杆安装,河底海墁,木制步桥、栈道,涉水汀步安装13节共126个子目。

二、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公园、小游园、绿地内、庭园内的行人甬路、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

三、园路、台阶的土方项目,执行第一章土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蹬道道边挡土墙,除山石挡土墙执行第九章假山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外,其他砖石挡土墙均执行第八章砌筑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五、园桥是指建造在庭园内的,供游人通行兼有观赏价值的桥梁。

不适用在庭园外建造的桥梁。

六、园桥的土方、垫层、砖石基础、找平层、墙面勾缝、装饰、金属栏杆、防潮防水等项目,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子目。

七、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分别执行第八章砌筑工程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相应定额子目。

八、石桥的金刚墙砌筑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本定额执行。

九、石桥桥身的拱券石项目,执行桥拱券相应定额子目。

十、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定额是按青白石和花岗石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碴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定额子目,使用其他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或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十二、石桥的栏板、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及其相联的望柱安装,另按斜形栏板、望柱安装定额执行。

十三、木平台、木栈道、木桥设计有梁、柱的,执行第十章花架中的木梁,木柱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以面积计算。

二、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分应予以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三、拌石或片石蹬道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成品树池箅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树池填充按树池内框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路牙以长度计算。

七、混凝土或砖石台阶以体积计算。

八、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桥台、桥墩以体积计算。

十、现浇桥洞底板以体积计算。

十一、现浇混凝土柱(桥墩)、梁、拱券、砖石拱券砌筑和内券石、金刚墙砌筑、券脸石安装等以体积计算。

十二、桥面石分厚度以面积计算。

十三、牙子石、仰天石、地伏石、踏步石,均以长度计算。

十四、预制混凝土平、拱桥板、支撑及接头灌缝均以体积计算。

十五、桥挂檐板以面积计算。

十六、型钢锔子、铸铁银锭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十七、石栏板按设计底边(斜栏板按斜长)长度以数量计算。

十八、石望柱按设计高度以数量计算。

十九、栏板抱鼓石以面积计算。

二十、河底海墁以面积计算。

二十一、木桥面、平台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二、木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三、木制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除木柱)以面积计算。

二十四、木台阶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五、木桥梁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十六、木桥木龙骨按设计图示桥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七、涉水汀步石以体积计算。

第六章驳岸、护岸
说明
一、本章包括:驳岸、护岸工程1节共3个子目。

二、卵石护岸适用于满铺卵石护岸,不适用于点布大卵石护岸。

三、卵石护岸定额子目内未包括基础。

四、混凝土仿木桩驳岸表面仿木处理执行第十三章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镶贴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平均护岸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二、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三、混凝土仿木桩驳岸以图示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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