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保费率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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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社保费率调整方案

【甘肃省社保费率调整方案】

从今年5月1日起,甘肃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至%,两者降低费率的期限暂定为两年。此次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对原有职工最终的社保待遇造成影响。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日前,经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随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正式下发通知明确:从XX年5月1日起,甘肃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定为两年。从XX年5月1日起,甘肃省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至%。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下调至%,职工个人费率由%下调至%。降低费率的期限暂定为两年。专业人士表示,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的是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尽管目前基金运行平稳,基金结余不断增加,但应充分考虑并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以及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的影响,确保百姓老有所养。因此,目前降低费率只能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期限不宜过长。

兰州市7月29日前

同步完成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

《通知》同时指出,继续贯彻落实去年国家关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低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统一组织实施。记者同时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局6月27日转发省上文件,要求兰州市社保局及时对经办系统进行适应性修改,力争在7月29日前兰州市同步完成阶段性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兰州市人社局将根据《兰州市人社局督察督办工作制度》规定适时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社保费率下调

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据了解,此次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对原有职工最终的社保待遇造成影响。截至目前已有天津、云南、四川、安徽等十几个省份陆续下调养老保险费率1%。从各地执行情况看,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期间,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未受影响,实现了按时足额支付。且按原规定,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合计为28%,其中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

户;此次调整只涉及企业缴费比例,并不涉及个人,因此企业缴费比例的降低不会影响职工以后的退休待遇标准。人社部门同时表示,未来职工的各项社保待遇还应随着经济发展、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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