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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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注重源头预防,着力排查化解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系统稳定,为建设强县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时间和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全系统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保持全系统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及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的态势;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高全系统各单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基本任务
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运输市场管理、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劳资纠纷等方面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自下而上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协调、组织实施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定期召开信访维稳形势分析会议,汇总工作情况,科学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目标任务。
(二)坚持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随机排查相结合。各单位要坚持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随机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全面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摸清系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级逐件登记建档,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单位的责任、落实包案领导、解决办法、化解时限和稳控措施。
(三)充分发挥各种调解机制的作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共同配合的全方位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力争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出初发阶段、解决在系统内部,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案件。
(四)切实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矛盾纠纷的影响程度落实分级化解措施。各单位在调处中,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并做好登记,建立台账。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夯实责任单位的责任,重点督办限期落实,一次性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条件、可以逐步创造条件解决的,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解释、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对过高要求的,在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要关心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促其息诉罢访。对无依无靠、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坚持开展救助式劝返接回,给予妥善解决。
(五)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结合开展百日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安排,深入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工作,摸清情况,带头认领、办理案件。对重点疑难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甄别,分类处理;属于多次处理、多次反复的案件,要及时更换办案单位、调整办案人员、转变办案思路,彻底复查;属于长期得不到处理的冤假错案,要挂牌督办,有错必纠,限期纠正,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不同的案件,要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针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行为,要加大以《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和解决利益诉求。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处理到位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的,缠访、闹访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进京非正常上访屡戒屡返不听劝告的非正常越级上访人员要通过办法治学习班,进行强制性法治教育;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依规坚决果断处理。
(七)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发生。一是各单位要切实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注意前后左右的衔接和平衡,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
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诉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大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具体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定专人负责信访督办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全程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三)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要密切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吃透法规政策精神,严格依法依规稳妥处理矛盾纠纷。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预案,及时掌握信访维稳工作动态,对各类信访维稳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确保事态在可控范围。同时,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各类信访维稳工作信息,为各级决策提供参考。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