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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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
一.事项编码
003
二.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四.行政审批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
五.事权级别
区县级
六.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七.主管部门
坡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八.办事对象
医疗机构
九.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卫生部、省级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拟开展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执业许可。
2、符合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3、符合广东省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包括:符合区域规划设置、布局要求;具备相关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以及实施技术服务必要的基础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范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医疗卫生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及专业岗位工作经历等;机构由特定资质人员担任法人或负责人)。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审查资料;
4.申请人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十二.窗口办理流程(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提交材料;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审查资料;
4.申请单位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十三.权力运行流程(略)
十四.提交材料
(1)医疗保健机构向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专项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原件1份(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1份
(4)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1份
(6)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十五.业务表格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
十六.办理主体
坡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十七.办事窗口
1.办事窗口名称:坡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地址:坡头区合作路36号
4.联系电话:0759--3955882
5.交通指引:乘坐63路或者912路公交车至南宾路口公交车站点下车
十八.监督电话
0759--3955882(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妇股)十九.常见问题解答
无
二十.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二十一.承诺期限
25个工作日。
二十二.办理结果
医疗机构通过校验后方可继续执业
二十三.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是。
业务咨询服务:是。
结果查询服务:是。
进度查询服务:是。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否。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
二十四.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企业
主题分类:医疗
事件分类:申请资质
特定对象:无
二十五.投资项目分类否。
二十六.到现场次数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