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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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方式有哪些?各有何特点?

答:《招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竞争的范围较广,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晓的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5)时间和费用不同。

二、招标项目的规模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四川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其中属省重点项目的,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一)因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四)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评标委员会是怎样构成的?对评标专家的要求是什么?评标专家是怎么确定的?

答:《四川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按专业分类随机确定。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专家的确定程序是:首先,由业主(招标代理机构)将填写准确的包含项目名称、投资额、回避单位、专家专业等内容的专家抽取表交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终端抽取人员;其次,终端抽取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条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厉害关系人比如本项目投标单位、项目业主、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单位、勘察单位、预算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等录入抽取系统回避表中,这一过程是为了防止上述利益单位的专家被抽中后在评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评标的行为;再次,将专家专业条件、评标时间、专家抽取区域录入抽取系统并选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设计的抽取软件是固定程序,为了防止一个区域内某个专业专家人数过少,以至出现投标企业私下容易勾兑专家的情况,将此环节设定为一个区域某个专业专家个数少于8个的就不能在该区域抽取该专业专家,进而采取改变区域或者改变专业的方式再次抽取。另外,我市抽取专家的规定是原则上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抽取范围在广元市,项目

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抽取范围在川北片区或者省内其他片区。然后,终端工作人员将所有条件录入完毕即进行电脑抽取。电脑抽取是语音抽取,即是由系统按前面设定的条件直接在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使用语音程序直接通知到专家的手机,专家可选择参与,可选择不参与,选择参与后省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向专家的手机发送随机验证码(所谓“随机验证码”就是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随意排序组成,一般有8个字符,一个专家参加一次评标只有一个验证码,该验证码也仅在该项目评审时使用一次,过后作废,下次评标收到的会是不同的验证码,因此随即验证码是具有唯一、不重复性的)。最后,抽取完毕系统自动生成一张抽取结果表,表上只有专家验证码、性别、专业等信息,对于专家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是不会显示的。并且这张表在抽取现场打印出后,抽取终端的工作人员是将专家信息折叠遮盖后才交由监督人员和业主签字,当场用信封密封且在封口处盖密封章才交予监督人员保管,且对于评标时间和地点不能透露,除了保管信封的监督人员和其他人员根本不知具体评标室和专家到场时间。所以,整个抽取过程所有参与抽取的人员接触到的只是准备环节,而后台的工作是由省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直接抽取,专家信息无法泄露。

四、中标人应符合哪些条件?怎样确定中标人?

答:《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我国《招投标法》参照国际惯例,规定了两种中标条件。(一)获得最佳综合评价的投标中标。所谓综合评价,就是按照价格标准和非价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二)最低投标价中标。所谓最低投标价格中标,就是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但前提条件是该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招标人所拒绝,则投标价格再低,也不在考虑之列。在采取这种方法选择中标人时,必须注意的是,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

五什么是招标代理机构?有什么条件?

答: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这是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也是招标代理机构成立的外部条件。(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进行或进行有限的面对面交流,投标人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是联系、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桥梁。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到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组织评标,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能否顺利地组织评标,直接影响到招标的效果,也是体现招标公正性的重要保证。(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六、什么条件下可以自行招标?什么条件下必须委托招标?

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一条说,招标人拟自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一)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核定的资质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及投标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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