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岗位制度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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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院办、医务、护理、财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定期查房,由院办公室提前安排被检查的科室,并通知各职能科室。

三、行政查房的目的: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政治思想、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物价政策、清洁卫生、病房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典型,总结推广。

四、在行政查房中要注意协调临床科室之间,临床和医技、护理、行政、后勤部门之间的关系。

五、行政查房结束后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六、凡在行政查房中发现的问题,要按医院的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七、对科室提出的困难,能够立即解决的,院长或副院长当场表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作出具体答复。

八、凡在查房中院领导表态,责成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情,各职能科室均要积极办理,要将落实办理的结果及时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转告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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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院办公室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加强催办,随时了解办理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十、院长行政查房,由院办公室作好记录,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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