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空域划分
中国空域的划分
空域的划分(Air Area Plan piston).俗话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在一般人眼里,飞机在空中可以随心所欲地飞行。
其实不然,空域其实是宝贵的国家资源,为了规范航空器在其中的飞行行为;让飞行更加安全,顺畅;空域使用更加有效,避免空域资源的虚耗和浪费,我们人为地将空域进行了划分。
空域划分包括飞行高度层规定和各种空中交通服务区域的划分。
规定不同的飞行高度层是为了防止飞机在飞行中相撞。
而按照统一管制和分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将空域划分为若干飞行情报区和飞行管制区,并建立相应的机构,对在该区内的民用航空飞行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同时,为了对民用航空飞行实施有效的管制,要求飞机沿规定的路线在规定的区域内飞行。
因此,在飞行情报区和管制区内划定飞行的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域;并对一些禁止飞行和在规定时间与高度范围内禁止飞行的区域,划定了空中的禁航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就如同道路的设置各地有各地的方法,空域划分也因地区不同而异,有些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这里,我们分别介绍国际民航组织(ICAO),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和中国民航(CAAC)的空域划分方法,供大家比较。
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空域划分方法空域种类飞行种类所能飞行种类提供的服务类型能见度及距云的距离速度限制A IFR所有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无无B IFR 所有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无无VFR所有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无云无C IFRIFR与IFR,IFR与VFR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无无VFR VFR与IFR1.IFR与IFR间隔服务2.VFR与VFR间活动信息(根据要求活动避让警告)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m,垂直距离300m3050m以下表速250节D IFR IFR与IFR包括有关目视活动信息的管制服务(含因要求提供的活动避让警告)无3050m以下表速250节VFR无目视和仪表飞行间的活动信息(含因要求提供的活动避让警告)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 垂直距离300m3050m以下表速250节E IFR IFR与IFR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尽可能提供有关目视飞行的活动信息无3050m以下表速250节VFR无尽可能提供活动信息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 垂直距离300m3050m以下表速250节F IFR尽可能保证IFR与IFR间的间隔空中交通咨询服务,飞行情报服务无3050m以下250节VFR 无飞行情报服务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 垂直距离300m,900m及以下5km3050m以下250节G IFR 无飞行情报服务无3050m以下250节VFR 无飞行情报服务3050m及其以上8km,3050m以下5km,距云水平距离1500m垂直距离300m,900m及以下5km3050m以下250节注:除了E,F,G类的VFR飞行,其他都需要连续的双向通讯IFR 仪表飞行。
基础知识1.8空域
1.8空域1 在我国现行的空域中,空域分为()、管制区、()、危险区、禁区、航路和()A:飞行情报区、限制区、航线B:航空管制区、放油区、等待区C:进近管制区、放油区、航线D:飞行情报区、放油区、等待区A2 对于各类空域的划分,应当符合()的结构、()的布局、飞行活动的性质和供()的需要。
A:航路、机场、空中交通管制B:空域、航线、空中交通情报C:航路、扇区、空中交通情报D:空域、机场、空中交通管制A3 管制空域应当根据所划空域内的()和通信、导航、气象、()能力划分,以便对所划空域内的航空器飞行提供有效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A:航路结构、监视B:机场布局、分析C:飞行流量、服务D:航路结构、管制员A4 我国D类空域的下限为();A、B、C、D类空域的上限,应当根据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况确定,如无上限,应当与()上限一致。
A:地球表面、巡航高度层B:最低安全高度、l3000mC:地球表面、l3000mD:最低安全高度、巡航高度层A5 在我国境内()m(含)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高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A:6000、仪表飞行规则B:6600、仪表飞行规则C:6600、目视飞行规则D:6000、固定航路B6 在我国境内6600m(不含)以下()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飞行。
A:最低高度层、仪表B:地球表面、仪表C:最低安全高度、雷达D:最低安全高度、仪表A7 C类空域指()A:中低空管制区B:中低空管制空域与塔台管制空域之间的连接部分,其垂直范围通常在6600m(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C: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空域D: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只能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C8 D类空域为()管制空域,通常包括起落航线、()(含)及其以下地球表面上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A:塔台、第一等待高度层B:进近、空中走廊C:塔台、空中走廊D:进近、过渡高度层A9 航路,()和民用机场区域设置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终端(进近)管制区和机场塔台管制区。
空管知识
基本概念
航线: 飞机飞行的路线。 航线分为国际航线、国内干线、地方航线。 国际航线是超越以国家范围的航线。 国内干线是一个国家内主要大城市之间的航 线。 地方线是中小城市之间的航线。 航线是一条线有起始点和终止点。
航线
每一条航线都要给它取一个名称,一般是以 两地的名称来命名航线。如:北京——上 海、北京——广州等。
区域、近进、扇区
区域就是飞机飞行的航路 近进是处于塔台和区域之间的空域,通常为 100公里左右。 扇区是一个大空域中的小空域。
雷达
雷达的英文名称是Radar,是指用无线电方法 对目标进行探测。 雷达的基本任务有两个,一是发现目标的存 在,二是测量目标的参数。
雷达
空中交通管理中的监视雷达主要分为一次监 视雷达和二次监视雷达。一次监视雷达是 反射式雷达;二次雷达也叫空管雷达信标 系统,最初是在空战中为了使雷达分辨出 敌我双方的飞机而发展的敌我识别系统, 用于空中交通管制后,就成了二次雷达系 统。二次雷达实际上不是单一的雷达,而 是包括雷达信标及数据处理在内的一套系 统。
空域
空域类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 (1)飞行情报区(FIR) (2)管制区 (3)咨询区 (4)特殊用途空域
空域
(1)飞行情报区(FIR) 飞行情报是指为实现安全飞行和有效飞行而提 供咨询及有用资料的一种服务,这些情报包括 机场状态、导航设备的服务能力、机场或航路 上的气象、高度表压力的调定、有关危险区域、 航空表演以及特殊飞行限制。飞行情报服务是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所提供的空中交通服务的一 个组成部分。飞行情报区的范围没有严格的界 定,该区域不属于保护空域,因而不对其进行 管制;飞机在其中接受飞行情报服务,并且自 由飞行而不必遵循管制规则。
空域
无人机法律法规与安全飞行(第2版)课件:空域管理
飞行高度层规定
防止飞机在飞行中相撞
各种空中交通服务区域的划分
便于进行交通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规定,我国的空域被分为 飞行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险区、禁区、航路和航线。
飞行情报区 又称飞航情报区(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简称FIR,是由国际 民航组织(ICAO)所划定,区分各个国家或 地区在该区的航管及航空情报服务的责任区。 飞行情报区内的飞行情报和告警服务由有关 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负责提供 。
✓ 为了防止相撞,规定航空器在相对飞行相遇时,各自向右转
躲避对方; ✓ 必须遵守统一的飞行规则; ✓ 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的飞行时间、执勤时间不得超过国务院
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
为了实施有效的空中管制,我国在飞行情报区和管制区内划设了对民航 运输非常重要的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域。
指的是一国基于空防需要,单方面所划定的 空域。目的在于为军方及早发现、识别和实施空 军拦截行动提供条件。
二战后,随着空中作战力量的发展,特别是 以高空高速为基本特征的二代战斗机的发展,各 国传统的防空体系面临较大威胁。如果还按照对 方目标逼近本国领空才出动战机拦截,时间不充 裕,根本无法保证成功拦截。于是在本国领空之 外的公共空域(简称公空)划定防空识别区,就成 了扩大预警空间、保证拦截时间的通行做法。
根据实施空中交通业务的需要,多数国家将 其所辖空域划成若干飞行情报区。我国共划 设了十一个飞行情报区:沈阳、北京、上海、 武汉、广州、昆明、兰州、乌鲁木齐和台北、 香港、三亚。
台媒2020年10月15日报道,台湾立荣航 空由高雄小港机场,飞往东沙岛的B7-9051次 军方包机,在飞往东沙岛途中,被香港区管 中心拒绝进入飞行情报区,要求返回台湾。 立荣客机遵从指示,调头飞回台湾。
12种空域类型
12种空域类型摘要:一、前言二、空域类型的定义和分类1.标准空域类型2.特定空域类型三、12 种空域类型的介绍1.基本空域类型1.陆地区域2.海洋区域3.领空区域2.特定空域类型1.禁飞区2.限飞区3.军事空域4.民航专属空域5.通用航空空域6.管制空域7.自由飞行空域8.终端区域9.飞越国界空域10.专属经济区空域11.大气层外空域12.国际空域四、各种空域类型的特点和应用五、空域类型在我国的实践和挑战六、结论正文:一、前言空域类型是指根据飞行任务、飞行高度、地理位置等因素将空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
了解和掌握各种空域类型,对于飞行员、空管部门以及航空器制造企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12 种空域类型,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空域类型的定义和分类空域类型可以分为两大类:标准空域类型和特定空域类型。
标准空域类型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根据飞行高度和地理位置划分的空域。
特定空域类型则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特殊需求,对标准空域类型进行细化和补充。
三、12 种空域类型的介绍1.基本空域类型1.1 陆地区域:指地球表面上除海洋以外的陆地部分。
1.2 海洋区域:指地球表面上的海洋部分。
1.3 领空区域:指一个国家在其领土和领海之上的空间,对其拥有主权。
2.特定空域类型2.1 禁飞区:指在特定时间内,禁止任何航空器进入或飞越的区域。
2.2 限飞区:指在特定时间内,对航空器的飞行高度、速度、航线等有限制的区域。
2.3 军事空域:指用于军事目的的空域,通常对民用航空器有限制。
2.4 民航专属空域:指供民用航空器使用的空域,通常不对其他航空器开放。
2.5 通用航空空域:指供通用航空器使用的空域,包括私人飞机、直升机等。
2.6 管制空域:指在特定时间内,需要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空域。
2.7 自由飞行空域:指在特定时间内,航空器可以在不受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况下自由飞行的空域。
2.8 终端区域:指靠近机场的区域,通常用于进近和离场航班的空中交通管制。
04第四节 空域的划分
放油区(续)
第二百九十五条 其他航空器与放油航空器之间的间隔应当符合 下列最低间隔标准之一: (一)在放油航空器飞行高度900米以上通过; (二)距放油区16千米以上; (三)在放油航空器放油完毕15分钟后通过。 第二百九十六条 当航空器准备紧急放油时,机场所在地区的空 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通知有关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并在自动终 端情报服务系统或地空无线电频率上,每隔3分钟通播一次通告, 直到紧急放油完毕后15分钟为止。 紧急放油完毕后,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及时发出终止通告。
第一百零七条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应当设置重要点并用代号予以 识别,以便掌握航空器在航路上运行的进度。 第一百零八条 根据航空器机载导航设备的能力、地面导航设备 的有效范围以及空中交通管制情况,可以按规定在某些空域内建 立区域导航航路。
第四节 航路和航线(续)
第一百零九条
空中交通管制航线,划分为固定航线和临时航线。
第四节 航路和航线(续)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2号发布
• 连接机场或者跑道至可以开始航线飞行的某点之间的航段为离场 航线;连接航路或者航线上一点与靠近机场的一点,且可以从航 线飞行阶段转为进近飞行阶段的航段为进场航线。进场航线和离 场航线可以合称为进离场航线。
国内航线的分布特征
中国航空法对领空的解读
中国航空法对领空的解读
1、我国领空是我国的主权之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
我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人主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二、空域包括哪些
1、根据国际法的规定,空域可分为国家领空和国际空域。
其中,国家领空是指一个国家的陆地、内水、群岛水域和领海上的领空;国际空域是指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公海和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土地(如南极洲大陆)上的空域。
2、一个国家对其领空可行使惟一、完全的主权。
在国际航行规则中,希望进入主权国领空的飞机必须表明其国籍和意图,以求得到同意过境飞行或着陆,并且必须服从相关的飞行规定,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入侵”。
3、与领空安全相关的一个重要文件是1944年签署的《国际民航公约》。
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民航公约》的规定,一国的军用飞机只有在公海上飞行的自由,在事先未经过专门授权或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飞越另一个国家的领空。
我国空域分类标准
我国空域分类标准
我国空域分类标准主要依据空中交通管理的需要,将国内空域划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 控制区:一般位于机场附近,用于控制飞行器在起降过程中的飞行。
控制区内的飞机必须遵守管制员的指示。
2. 禁飞区:指严格禁止航空器进入的区域,通常设立在重要军事目标、国家重点设施设备等区域。
3. 限制区:指在空中通行时需要受到一定限制的区域,通常设立在军事活动区域、高空气象探测区等。
4. 警戒区:指在空中通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区域,通常设立在海岸、边境线等战略要地。
5. 协调区:指需要与地面控制单位协调的区域,通常设立在未设空中交通管制设施的地区。
6. 通用航路区:指供普通飞行器通行的区域,通常设立在非控制区域内。
7. 特定飞行区:指特定用途的飞行区域,通常设立在试飞场、滑翔机起降场、广告拖行区等。
在飞行时,飞机必须遵守相关的空域分类标准,确保空中交通安全。
同时,根据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或未经授权进入禁飞区等区域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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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空域划分
空域的三维空间属性
空域的划分通常以其对应的地域范围作为 其水平范围,并为其规定在垂直方向上的 高度上限和下限。
空域的时间属性
空域作为一种资源,人们对他的利用应该 是平等的,任何乙方对空域的长期占有, 都会剥夺其他用户使用空域的权利。 由于空中交通服务也需要不断适时地调整 空域结构,所以人们在划分空域的时候, 同时也制定了空域的起止时间。
我国的空域划分
主讲人:王明泽
空域介绍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航空器 离地三尺 运行的空间被划分为各类空域,用以规范 必受管制 航空器的运行行为及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 。
天高任鸟飞
空域的概念
空域的定义
① 地球表面以上可供航空器飞行的空间 ② 同国家的领土、领海一样,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的重要战略资源
具有使用价值并可重复使用公共运输航空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为他人提供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运送服务的飞行活动军事航空军事性质包括国防警察和海关的所有飞行活动通用航空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点
军事性质(包括国防、警察和海关)的所有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
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 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及医疗卫生、抢险 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 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空域的基本要素
点:导航台、定位点、位置报告点 线:航路航线、飞行程序 域:飞行情报区、管制区、特殊空域
进近管制空域
C 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通常是指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 近的航路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 空域。它是中低空管制空域与塔台管制空域之间的连接部 分,其垂直范围通常在 6000 米(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 上;水平范围通常为半径 50 千米或走廊进出口以内的除 机场塔台管制范围以外的空间。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 ,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如果符合目视飞行规则的 条件,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进近管制室批准,也可 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运行管理6空域划分
5、预留区 Reserved Area: 一般分为两种,参 照地面相互位置不动的空域即为固定性,相互位 置移动的空域即为活动性,前者往往涉及到这样 一些飞行活动如军事训练、飞行表演等。后者往 往涉及到空中加油、航路编队飞行等,无论是哪 种,在预留区的外围应建立有缓冲区,以便于 ATS机构能有足够的裕量保证其它飞行的安全。 无论是何种预留区,使用的时间有长有短,但是 当预留区建立时相关活动/飞行结束后,该区也 应撤消。这样区域的建立也应和ATS机构有良好 的协调,使得他们可以从程序及其它方面对该区 的建设予以保障。
在飞行活动可能涉及的人和空域中都必须提供 某种程度的空中交通服务,以保障飞行活动安 全和有秩序的运行。
5、空域的通讯导航监视能力属性
为了有效地支持空中交通服务,各种空域中均配备了 相应的导航设备,这些设备所提供的性能由空中交通 需求及相关服务决定。
6、空域的主权属性
国际民航组织公约承认各国对其林领土上空享有主权。 我国对领土、领海上空空域进行管理的最高当局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 委员会(简称国家空管委)。
Control areas
Restricted area
FIR Danger area
Prohibited
area
FIR
Control zones
航路和航线
航线:地球表面上两点之间划定的飞行路线。 航路:飞行流量较大的航线的具有一定宽度的
保护区,并配备必要的导航设备,为该航线上 航行的航空器提供准确、连续和可靠的导航引 导。这种以走廊形式划设的配备无线电导航设 备的管制区或其一部分称为航路。
航路和航线上的机场应划定机场区域。机场区 域是指机场及其附近地区上空,为航空器在机
我国的空域划分和空管体系 ppt课件
A、B、C类空域的下限应当在所划空域内最低安全高
度以上第一个高度层;
D类空域的下限为地球表面;
A、B、C、D类空域的上限应当根据提供空中交通管
制的情况决定,如无上限应当与巡航高度层上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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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类空域 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6600米
动的性质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需要。
我国的空域分为:飞行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
险区、禁区。
为了实施有效空中管制又在飞行情报区、管制区内划
设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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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行情报区
飞行情报区是为了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
空间。
我国的空域划分和空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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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域的介绍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航 空器运行的空间被划分为各类空域,用以 规范航空器的运行行为及相应的空中交通 服务。
天高并不是 任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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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一、空域的属性 二、空域的管理模式 三、我国的空域划分和空管体系
禁区的设置通常是为了保护重要的国家设施、重要的工业集
团(避免由于航空器事故引起灾难性的后果,如核电站、敏
感的化工集团)、或者是关系到国家安全保卫的特别敏感的
设施。
禁区分为永久性禁区和临时禁区。
永久性禁区禁止航空器在任何时间、任何飞行条件下进入,
如北京、上海、沈阳、武汉、长辛店、葫芦岛等禁航区。
空域作为一种资源,人们对它的利用应该是平等的, 任何一方对空域的长期占有,都会剥夺其他用户使用 空域的权利。另一方面,由于空中交通服务也需要不 断适时地调整空域结构,所以在人们在划分空域的时 候,同时也制定了空域的起止时间。
空域
D类空域接受IFR飞行和VFR飞行,并对所有在其中
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D类空域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由塔台管制室负责。
中国空管及空域介绍
管制空 域类别
下限
上限
允许的飞行 种类
接受ATC 服务的航
空器
A 6600(含) 巡航高度层上限
2.B类空域 B类空域为中低空管制空域。 在我国境内6600米(不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的
空间划分为若干个中低空R飞行,并对此在其中飞
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但VFR飞行须经航 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中低空管制室批准。
中国空管及空域介绍
3.C类空域
C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 通常设置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
IFR
B
最低飞行高度 层
6600米(不含)
IFR、VFR
C
最低飞行高度 层
6000米(含)
IFR、VFR
D 地面
第一等待高度层(含) IFR、VFR
所有 所有 所有 所有
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空域。
还是中低空管制空域与塔台管制空域之间的连接部分,其垂直
范围通常在6000米(含)以下最低高度从以上,水平范围通 常为以及机场基准点为中心半径50公里或走廊进出口以内的除 机场塔台管制范围以外的空间。
中国空管及空域介绍
4.D类空域 D类空域为塔台管制空域,通常包括起落航线、第一
中国空管及空域介绍
中国空管及空域介绍
1.A类空域 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6600米
(含)以上直至巡航高度层上限的空间划分为若干 个高空管制空域。
我国空域分类分析及建议
我国空域分类分析及建议其中管制空域分为A、B、C、D四类。
A、B、C类空域的下限应当在所划空域内最低安全高度以上第一个高度层;D类空域的下限为地球表面。
A、B、C、D类空域的上限,应当根据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况确定,如无上限,应当与巡航高度层上限一致。
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空域。
在我国境内6600米(含)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高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B类空域为中低空管制空域。
在我国境内6600米(不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中低空管制空域。
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如果符合目视飞行规则的条件,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中低空管制室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C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
通常是指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空域。
D类空域为塔台管制空域,通常包括起落航线、第一等待高度层(含)及其以下地球表面以上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
二中、美空域分类状况分析我国的空域分类与美国相比,最大的不同是我国所有空域均是管制空域,没有非管制空域。
下文以ICAO 推荐的七类标准来比较分析中美两国的空域分类状况。
(1)A 类空域。
中、美两国都划设了A 类空域,其垂直范围大致相同,对空中交通服务和飞行的要求也一致,这类空域为大型喷气飞机的高速航路飞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B 类空域。
中、美两国都划设了B 类空域,均允许IFR 和VFR 运行。
中国的B 类空域在垂直范围紧邻A 类空域,是中低空管制区域,而美国的B类空域紧邻E 类空域,是主要繁忙机场的终端管制区域对于VFR 运行,美国所要求的最低能见度比中国要低。
(3)C 类空域。
中、美两国都划设了C 类空域,均允许IFR 和VFR 运行:中国的C 类空域是终端(进近)管制空域,美国的C 类是主要机场的终端管制区域;对于VFR 运行,美国所要求的最低能见度比中国要低,进入该类空域时航空器不要求其获取ATC许可。
12种空域类型
12种空域类型(实用版)目录1.引言2.空域类型的定义与分类3.12 种空域类型的详细介绍4.空域类型的应用5.结论正文【引言】在航空领域,空域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空气空间。
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和管制要求,空域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本文将对 12 种常见的空域类型进行详细介绍。
【空域类型的定义与分类】空域类型繁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
在我国,空域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管制空域:需要进行空中交通管制的空域,包括塔台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区域管制区。
2.非管制空域:不需要进行空中交通管制的空域,如目视飞行规则空域。
3.限制空域:对飞行活动有一定限制的空域,如机场周围的禁飞区。
【12 种空域类型的详细介绍】下面将对 12 种具体的空域类型进行详细介绍:1.塔台管制区:在机场周围设立的管制区域,负责起降航班的空中交通管制。
2.进近管制区:在机场附近的高空设立的管制区域,负责引导进近航班。
3.区域管制区:在高空设立的管制区域,负责跨区域航班的空中交通管制。
4.目视飞行规则空域:在非管制空域内,允许飞行员按照目视飞行规则进行飞行。
5.仪表飞行规则空域:在非管制空域内,允许飞行员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进行飞行。
6.高度管制空域:根据飞行高度划分的管制空域,如高空管制空域、中空管制空域和低空管制空域。
7.机场管制区:包括起降带、滑行道、停机坪等机场设施在内的管制区域。
8.禁区:禁止任何飞行器进入的空域,如军事禁区、核电站禁区等。
9.限制区:对飞行活动有一定限制的空域,如噪音限制区、空域速度限制区等。
10.临时管制空域:在特定时间或条件下设立的管制空域,如烟花表演管制空域、大型活动管制空域等。
11.边境管制空域:设在国境线附近的管制空域,负责维护国家领空的安全。
12.极地管制空域:在极地地区设立的管制空域,负责极地航线的空中交通管制。
【空域类型的应用】了解空域类型对于飞行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以及航空爱好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空中交通管制
三、(二)机场和起降场标志
• A) 跑道标志 • 基本的VFR跑道具有跑道号码和白色虚线形
成的跑道中心线。起降场一般用T字布表示 起飞、着陆方向。 • B) 风向指示器 • 最常见的就是风向袋,其次是T字布和四面 体着陆标志。(10m/s--12m/s)
三、(三)机场灯光
• 机场灯光包括 • 机场灯标、进近灯光系统、目视进近下滑
空域与机场、起降场
一、空域知识
• (一)、空域的概念 • (二)、空域的分类
一、(一)空域的概念:
空域是航空器运行的环境,也是宝贵的国家资源。国务院、 中央军委十分重视我国民用航空交通管制的建设工作,目前正 在推进空域管理改革,预计划分三类空域
1、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动,必须经过飞行管 制部门批准并接受飞行管制)
管制空域,需要提前申请并接受航管部门管制指挥;监视空域,则仅需要备案, 确保雷达看得见、能够联系上;报告空域,则类似于自由飞行。
空域系统 (CNS)
空管(ATC)
通信(C) 导航(N) 监视(S)
一、(二)空域的分类:
• 目前民用空域分为: 飞行情报区
空中交通服务空域 禁航区 限制区 危险区
空域与机场、起降场
• 一、空域知识 • 二、空域运行要求 • 三、机场、起降场 (一)概念 (二)机场、起降场标志 (三)机场灯光
三、(一)概念
• 机场基准点是表示机场地理位置的一个点, 其地理坐标用经纬度表示,精确至秒,起 降场也一样。
• 机场标高指着陆区最高点的标高。起降场 为其中心点的最高点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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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规制则空飞域行之并间接的受连接空部中分交,通其管垂制直服范务围。通常在6000米(含)以下最低高
12种空域类型
12种空域类型空域是指地球表面以上的大气空间,具有特定的地理范围和高度范围。
在我国,空域分为12种类型,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用途。
以下是这12种空域类型的概述。
1.领空:领空是指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空中空间,其边界高度并无明确的统一标准。
领空主要用于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秩序,以及对民用航空器的管理和监督。
2.航路:航路是连接两个机场的固定空中通道,用于保障航空器的安全、高效运行。
航路分为国际航路和国内航路,其宽度一般在10公里左右。
3.飞行情报区:飞行情报区是指为提供飞行情报和航空气象等服务而划设的空域。
在我国,飞行情报区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为飞行器提供实时、准确的情报信息。
4.禁飞区:禁飞区是指为保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划设的禁止飞行区域。
禁飞区通常设在政治敏感区域、大型活动现场和自然灾害现场等。
5.机场塔台管制区:机场塔台管制区是指机场塔台负责管制和指挥的空中空间。
该区域包括机场地面和空中交通,主要负责起降航班的安全和顺畅。
6.进近管制区:进近管制区是指为保证航空器在进近和着陆过程中安全而设立的空域。
进近管制员负责指挥航空器在进近过程中的爬升、下降、转向等动作。
7.区域管制区:区域管制区是指在某一地理范围内,负责航空器跨区域飞行管制的高度层。
区域管制员负责航空器的高度、航向和速度等方面的管理。
8.通用航空空域:通用航空空域是指为通用航空飞行提供服务的空域。
通用航空包括工农林渔、航空体育、飞行培训等方面。
9.试验空域:试验空域是指为航空器试验、试飞和科研等活动提供的专用空域。
试验空域通常设在远离民用航空道的地区。
10.无人机空域:无人机空域是指为无人机飞行提供服务的空域。
无人机空域的管理和运行需遵循特定的规定和标准。
11.跨境空域:跨境空域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共同管理的空域。
跨境空域的划分和运行需遵循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
12.临时空域:临时空域是指为满足特定任务或事件需要而临时划设的空域。
第二章 空域管理制度
第二章空域管理制度第一节空域概述空域的概念:空域又称空气空间,作为地球陆地和海洋上空的空气空间,是航空器进行空中航行的活动场所。
空域同国家的领土、海洋一样,也是国家的重要资源。
如同种地离不开土地,航海离不开海洋一样,各种航空航天活动都离不开空域。
民用航空运输、科学试验飞行、军队训练飞行、国土防空作战活动等,都需要使用一定的空域。
空域是一种可以反复无限使用、不需再生的自然资源,每个国家的领空就是每个国家的空域资源。
外层空间空气空间陆地和海洋空域的属性:1,资源性空域是一种可以反复无限使用、不需再生的自然资源2,主权性p17 公海是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的全部海域。
公海是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域。
公海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国际法所规定的,各国在公海行使的权利和自由受国际法的支配和制约。
公海管理主要同过国际公约对海洋资源进行保护和利用。
公海公约第二条(4)公海上空飞行之自由3,三维性:五层的概念p17 圆锥形的讲解4,管理的动态性和安全性p18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有5种理论:空气空间完全自由论共有财产说空气空间有限自由论国家警察权论空气空间领土区域论是领空主权原则的理论依据,但领空主权原则是根据其思想制定的,而不是照搬领土区域论空气空间国家主权论——确立私有财产说罗马法谚:谁拥有土地,谁就拥有土地的上空。
空气空间国际共管论立法实践1,《巴黎公约》无害通过权无害通过指外国船舶(主要指商船)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安宁和平及正常秩序的条件下,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同意的情况下,连续不间断的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关于军舰的无害通过,在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上,一般认为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应当事先征得沿海国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规定,“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
我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对领海的非无害通过。
”“无害”,指不损害沿海国的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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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域的自然属性
介质性:以空气为介质,决定航空器的运 动原理和运动特点 有限性: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界限和容 量,稀缺资源、 连续性:围绕地球的一个连续整体,航空 器可以实现不间断飞行
空域的资源属性
人们通过在天空中的飞行活动可以实现国 防、科技和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各种利益, 空域自然就成了人类可以利用的一种资源 。
主权性: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排他 的主权 公共性:空域资源属于整个社会所有,为 社会公众服务 安全性:飞行安全和国土防空安全 经济性:具有使用价值、并可重复使用
空域的用户
公共运输航空
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为他人提供旅客、行李、 邮件或者货物运送服务的飞行活动
军事航空
航路和航线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的高度下限为最低高度层,上限与巡航 高度层上限一致。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应当设置导航系统。为了帮助航路上的 航空器保持在规定的航路范围之内飞行,导航设备之间的 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应当用代号予以识别。国际航路的识别 代号应当与国际民航组织协调,防止重复使用。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应当根据导航设备设置转换点,以帮助 沿航路的航空器准确飞行。
管制空域
管制空域应当根据所划空域内的航路结构 和通信、导航、气象、监视能力划分,以 便对所划空域内的航空器飞行提供有效的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管制区应当按照规定划设,并应当按照规 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管制空域分类
管制空域分为 A 、 B 、 C 、 D 四类。 A 、 B 、 C 类空域的下限应当在所划空域内最低安全 高度以上第一个高度层; D 类空域的下限 为地球表面。A、B、C、D 类空域的上限, 应当根据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况确定, 如无上限,应当与巡航高度层上限一致。
航路和航线代号的指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由指定的机构或 者部门进行协调,以免出现重复。 航路和航线代号的指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能够简单并且唯一的识别任意一条空中交通服务航路和航线。 避免航路或者航线代号的重复。 方便地面和自动化系统的应用,符合空中交通服务和航空器数据处理及显示的需要。 使得运行中使用最为简短。 具有充分发展的可能性,以供未来需要而无需作根本变动。 进离场航线的代号指配应当能够清楚区分:离场航线和进场航线;进离场航线与其他 空中交通服务航路和航线;要求利用地面无线电导航设施或者机载导航设备进行领航 的航路或者航线与利用目视地标进行领航的航路或者航线。 ⑦ 进离场航线应当使用一个明语代号或者一个相对应的编码代号予以识别。对于明语代 号,应易于辨别代号是关于标准进场或者离场的航线,且不应造成航空器驾驶员和空 中交通服务人员在发音上产生困难。
空域的三维空间属性
空域的划分通常以其对应的地域范围作为 其水平范围,并为其规定在垂直方向上的 高度上限和下限。
空域的时间属性
空域作为一种资源,人们对他的利用应该 是平等的,任何乙方对空域的长期占有, 都会剥夺其他用户使用空域的权利。 由于空中交通服务也需要不断适时地调整 空域结构,所以人们在划分空域的时候, 同时也制定了空域的起止时间。
① 无需借助于地面坐标或者其他方法即可明确识别任何空 中交通服务航路或者航线。 ② 通过代号指配可以明确航路或者航线的性质和类型。 ③ 当沿着空中交通服务航路或者航线或者在一个特定区域 内运行时,能指明所需的导航性能准确性的程度。 ④ 能指明一条主要或者专门用于某种类型航空器运行的航 路和航线。
航路航线代号
航路和航线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应当设置重要点并用代号予以 识别,以便掌握航空器在航路上运行的进度。 根据航空器机载导航设备的能力、地面导航设备 的有效范围以及空中交通管制情况,可以按规定 在某些空域内建立区域导航航路。 空中交通管制航线,划分为固定航线和临时航线 。
航路航线代号
航路和航线必须指配能够被唯一识别的代号。 航路和航线代号指配的目的
我国的空域划分
主讲人:王明泽
空域介绍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航空器 离地三尺 运行的空间被划分为各类空域,用以规范 必受管制 航空器的运行行为及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 。
天高任鸟飞
空域的概念
空域的定义
① 地球表面以上可供航空器飞行的空间 ② 同国家的领土、领海一样,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的重要战略资源
危险区、限制区、禁区
危险区、限制区、禁区是指根据需要,经批准划 设的空域。 飞行中的航空器应当使用机载和地面导航设备, 准确掌握航空器位置,防止航空器误入危险区、 限制区、禁区。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严密监视飞行中的航空器 动态,发现航空器将误飞入危险区、限制区、禁 区时,应当及时提醒航空器,必要时采取措施予 以纠正。
航路航线代号的组成
如果需要,可以在基本代号前加上一个前置 字母:
1.k:表示主要为直升机划设的低空航路或者航线 ; 2.u:表示航路或者航线或者其中的部分航段划设 在高空空域; 3.s:表示专门为超音速航空器加速、减速和超音 速飞行而划设的航路或者航线。
航路航线代号的组成
⑤ 在基本代号之后可以加上一个后置字母,表示航 路或者航线提供服务的种类或者所需的转向性能 。
军事性质(包括国防、警察和海关)的所有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
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 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及医疗卫生、抢险 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 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空域的基本要素
点:导航台、定位点、位置报告点 线:航路航线、飞行程序 域:飞行情报区、管制区、特殊空域
空域的空中交通服务属性
在飞行活动可能达到的任何空域中都必须 提供某种程度的空中交通服务,以保障空 中交通安全和有序的运行。
空域的通信导航监视技术属性
为了有效地支持空中交通服务,各种空域 中均配备了相应的通信导航和监视设备, 这些设备所提供的性能由空中交通需求及 相关服务决定。
空域的社会属性
危险区、限制区、禁区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掌握并适时向航空 器发出下列内容的有关危险区、限制区或 禁区的通告:
① ② ③ ④ 空域的名称; 空域的范围,包括垂直和水平范围; 空域的活动时间; 其他资料。
航路和航线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根据在该航路执行飞行任务的性质和 条件,划分为国内航路和国际航路。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各段的中心线,从该航路上的一个导航 设施或交叉点开始,至另一个导航设施或交叉点为止。各 段中心线连接起来成为航路的中心线。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的宽度为 20 千米,其中心线两侧各 10 千米;航路的某一段受到条件限制的,可以减少宽度,但 不得小于8 千米;在航路方向改变时,则包括航路段边界 线延长至相交点所包围的空域。
高空管制空域
A 类 空 域 为 高 空 管 制 空 域 。 在 我 国 境 内 6600 米(含)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 高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 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 通管制服务。
中低空管制空域
B 类空域为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 6600 米(不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的空 间,划分为若干个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此 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 规则飞行。如果符合目视飞行规则的条件 ,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中低空管制 室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 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进近管制空域
C 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通常是指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 近的航路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 空域。它是中低空管制空域与塔台管制空域之间的连接部 分,其垂直范围通常在 6000 米(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 上;水平范围通常为半径 50 千米或走廊进出口以内的除 机场塔台管制范围以外的空间。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 ,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如果符合目视飞行规则的 条件,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进近管制室批准,也可 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中国空域的管理模式
我国的空管体制实行“统一管制、分别指挥”。 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国家 空管委)的领导下,由空军负责实施全国的飞行 管制,军用飞机由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实施指挥, 民航飞行和外航飞行由民航实施指挥。
空域划分依据
空域的划设应当符合航路结构、机场的布 局、飞行活动的性质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 的需要。
空域的管理模式
空域作为国家的资源,任何符合国家利益的合法 用户均有权使用。 除了民用航空利用商业运输和通用航空为国家经 济建设服务外,军方则利用空域完成与国家防务 安全有关的大量飞行活动,二者通常在空域的使 用需求上存在着竞争。 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空域管理体制以保证每 个空域用户都能公平和有效地使用空域,避免空 域资源的虚耗和浪费。
空域的种类
飞行情报区 管制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殊空域
① 危险区 ② 限制区 ③ 禁区
为了实施有效的空中交通管制,又在飞行情报区 、管制区内划设航路、航线、空中走廊和机场区 域
飞行情报区
飞行情报区是指为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间。 飞行情报区内的飞行情报工作由该区飞行情报部门承担或由指定的单 位负责。 为了便于对在中国境内和经国际民航组织批准由我国管理的境外空域 内飞行的航空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全国共划分沈阳、北京、上海、 广州、昆明、武汉、兰州、乌鲁木齐、香港、三亚和台北十一个飞行 情报区。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在我国飞行情报区内遇险失事的航空器进行搜寻援 救,在我国境内及其附近海域上空划设搜寻援救区。搜寻援救区的范 围与飞行情报区相同。搜寻援救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1.y:在飞行高度层6000米(含)以上的所需导航性能类型1(rnp1)的航 路,字母y表示航路上在30至90度之间的所有转弯,必须在直线航段 间正切圆弧允许的所需导航性能精度容差内进行,并限定转弯半径 为42公里。 2.z:在飞行高度层5700米(含)以下的所需导航性能类型1(rnp1)航路 ,字母z表示航路上30至90度之间的所有转弯必须在直线航段间正切 圆弧允许的所需导航性能精度容差内进行,并限定转弯半径为28公 里。 3.d:表示航路、航线或者部分航段只提供咨询服务。 4.f:表示航路、航线或者部分航段只提供飞行情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