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和公积金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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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

参保险种: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一、参保险种:

(一)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

(二)员工应参保险种:

1、深户: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医疗保险等,固定工、合同工可参加住房积金。

2、非深户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医疗保险。鼓励用人单位为非深户的城镇户籍员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3、非深户的农村户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鼓励用人单位为非深户的农村户籍员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

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用人单位可选择参加医疗保险的形式,但不得在选择参保后12个月内变更形式。

员工参保只能选择一地参保,不能同时两地参保,如一地已参保,应当出示当地社保部门证明。

二、办理社保登记程序

(一)网上登记

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二)登记时效

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

1、企业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签字并盖章);

(2)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社保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员工首次参保

⑴非深户: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⑵深户:除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另需附下列之一证件:

①属调入人员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动通知书及复印件;

②属院校毕业分配的,需提供院校毕业生分配函件及复印件;

③属招工的,需提供劳动部门招工表及复印件;

④属复、转军人的,需提供复、转军人行政介绍信及复印件;

⑤属迁户入深或久居民的,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电话查询:12333

企业办理员工续交社会保险

:您好!单位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可先在网上单位设立登记模块中申报预约后携齐以下材料到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4)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a.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b.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c.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d.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e.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7)专办员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可选择公积金中心委托的三家归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任意一家公积金银行网点作为单位的缴存登记银行,归集银行选择后不可变更。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网上发布的办事指南。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86366999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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