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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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的第二产业,正处于一个市场化阶段。我国建筑业正面

临着加入WTO之后的全球化挑战,建筑业逐步推行项目法施工和项目经理责任制,以适应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并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川号)(简称《暂行规定》),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标志着我国原有的施工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制度将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简称《过渡办法)))中规定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五年,即从国发(2003) 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在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对于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在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缴回原发证机关。过渡期满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停止使用。建设部于2004年4月,完成了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各省市建筑业行政管理部门在2004年年底以前先后完成了对本省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2005年3月举办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05年11月举办了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这期间各具有培训资格条件的中介培训机构组织了很多的考前辅导和培训,努力培养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管理人员。我国在1993年正式提出要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只有10年的历史。但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借鉴国外现有的经验,我国执业资格制度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经建立了近30个执业资格制度。其中建设领域已经建立了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建造师等8个执业资格制度。

我国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起步较晚,缺乏经验。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料,对国外的建设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特别是欧盟、东南亚一些国家,缺乏深入的研究。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加上建设管理人员队伍庞大,整体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对国外比较分析还不全面,

提出的政策建议不尽合理。但建设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制度,将对我国建设事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建议对国际上更多国家的执业资格制度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根据我国国情,制定更为合理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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