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初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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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解读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
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作品目录】
1.乡土本色
2.文字下乡
3.再论文字下乡
4.差序格局
5.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6.家族
7.男女有别
8.礼治秩序
9.无讼
10.无为政治
11.长老统治
12.血缘和地缘
13.名实的分离
14.从欲望到需要
15.后记
【内容简介】
《乡土中国》一书收录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度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1《乡土本色》。
该章大抵是全书的总论。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在这一章中,费孝通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
乡下人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
其二,不流动性。
靠农业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并不是说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在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安土重迁,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其三,熟人社会。
乡土社会的这种人口流动性缓慢的特点使乡村生活很富于“地方性”特点,聚村而居,终老是乡。
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这一章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都在于此“乡土性”。
2《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
这两章说明了一个问题——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
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
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其实,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
”《文字下乡》说的是传情达意的空间之隔,《再论文字下乡》则说的是时间之隔,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
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一个人所需的记忆范围本来就很狭窄;而同一生活方式的反复重演,也使得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而无需文字。
3《差序格局》。
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讲的是家、国、天下三者的伦常关系在社会学上的意义。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指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
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
不同于西洋社会有如捆柴的团体格局,费孝通在书中将中国的格局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
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这就是一个差序格局,伦的格局。
4《家族》《男女有别》。
这两篇讲的都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问题。
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
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可以沿着父系这一方面扩大。
当其扩大成为氏族和部落时,其功能显然不只于生育,而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家是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
所以,对于两性之间的感情,中国人就矜持和保留得多,纪律排斥了私情,这在“男女有别”中有进一步的说明。
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
浮士德式的恋爱精神,在乡土社会中是不容存在的。
因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
乡土社会是阿渡罗式的文化观,男女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
这便是男女有别的原则,即干脆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不必了解,在生活上加以隔离。
5《礼治秩序》《无讼》。
讨论乡村社会中人们如何基于宗法制家庭的感情进行道德判断和约束。
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在乡土社会中。
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
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统冶秩序。
“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
”这也正是讼师在乡土社会中没有地位的原因。
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之下,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体平等主义的。
现行的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
6《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讲的是四种权力。
关于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该书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三篇中分别加以阐述。
费孝通认为社会权力共有四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
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在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在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四是在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
【作品思想】
在该书中,作者把乡土中国看作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
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性的。
以土地为本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率极低,从而导致村落之间的孤立和隔膜,“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人们在熟悉的环境中长大,代代相传的社会习俗指导着他们的行为。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据此,费孝通指出文字下乡的困难在于乡土社会的人们没有用字帮助他们社会生活的需要,提出治愚的根本在于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
费孝通还从群己关系上将中西方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认为西方社会是一种团体格局,团体界限明确,团体成员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而乡土中国社会结构则是一种差序格局,他说:“以己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而是象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这种差序格局以“自我”为中心,富于伸缩性,群与己,公与私的界限都变得十分模糊。
在此费孝通把中国人的“私”心放在这种格局下进行讨论,“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天下。
”正是因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而乡土社会也就没有超乎私人关系的团体道德观念”,“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普遍性关系的确立,正是现代社会异于传统社会重要标志之一。
根据以上提出的概念和简单的结构分析,费孝通又具体分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家”。
他认为作为一个事业组织的家,其大小依事业大小而定,其主轴是父子之间而非夫妇之间,在家内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
乡土社会为维持秩序而在男女之间不强调感情,而强调合作,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同性组合使家庭的团结不易巩固,于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家族便代替了家庭而成为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秩序是靠“礼”来维持的,礼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只要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礼治社会便不需法律来维持秩序,无讼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费孝通特别指出,中国正处在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要使现代司法制度得以彻底推行,必须“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先有一番改革”。
在分析乡土社会秩序何以维持的基础上,费孝通进一步剖析了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
他把权力划分为四种类型,即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力,社会继替中发生的长老权力和社会急剧变迁中发生的时势权力。
在乡土社会中,既有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民主的同意权力,但这两者均不构成权力结构的主导方面,因为前者受到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而后者又受到分工体系不发达的局限,因而乡土社会“虽则名义上说是‘专制’的。
‘独裁’……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驰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乡土社会中明显地存在于一种既不同于横暴权力又不同于同意权力的另一
种权力,费存通称之日“长老权力”,它是一种既非民主又异于不同主的专制。
概而言之,乡土社会是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费孝通在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的维持
和结构的稳定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对其变迁的考察。
他认为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过程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台;名与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是身分社会的基础,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因此他说:“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而就长老权力下的乡土社会来说,变迁往往采用“注释”形式,即“维持长老的权力而注入变动的内容”,这就导致了名与实之间极大的分离,并且其距离随变迁速率而增加。
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重要区别之一还在于前者的人们是靠欲望行事,虽然这些欲望由于文化的陶冶而恰好符合人类的生存条件,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是根据经验,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需要,运用知识去计划社会生活。
费孝通认为“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
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
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
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
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
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人类学。
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