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一致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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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一致性管理制度1
企业质量体系标准
Q/GTUKB-WI-ZL-2006
产品一致性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受控
颁发编号:
编制:朱小平
审核:郭鲁民
批准:苑永海
2006-03-01发布2006-03-01实施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司编制
文件修订记录表
Q/GTUKB-QR-001-011日期
1.0目的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顾客,使生产的产品得到法律法规和顾客的认证认可,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申报产品认证、许可证申报、产品检测、顾客对产品有一致性要求的成品、包括产品设计、工艺和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一致性和变更一致性。
3.0主要职责
3.1 技检部负责确认和保持产品设计、工艺和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的一致性。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申报产品文件的一致性。
3.3 业务部负责确保顾客要求产品一致性的实施和与顾客确认。
4.0管理要求
4.1 业务部对于顾客要求样品的设计、工艺、和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一致性时,业务部负责与技检部确认产品一致性,当样品的一致性变更,由业务部及时与顾客确认。
4.2 批量生产时,产品与样品的设计、工艺、和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一致性发生变更时,由业务部及时与顾客确认。
4.3 对于申报产品认证、许可证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及结构与申报抽样检验时的样品一致由技检部负责确认。当一致性发生变更时,技检部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向申报主管局提出申请变更。并经过确认无须重新进行样品检测。
4.4 批量生产时,与申报抽样检验时的样品的设计、工艺、和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一致性发生变更时,技检部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向申报主管局提出申请变更。并经过确认无须重新进行样品检测。
4.5 当产品审查时,判定批量生产的出口产品质量特性与申报时抽样检验的合格样品不一致时由技检部负责确认,及时向申报主管局提出申请变更,并重新进行样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