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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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公务车辆加油卡办理指南
为了保证我区公务车辆加油卡的申办、挂失补办、限额变更等工作安全运行,方便管理,特制定公务车辆加油卡办理程序。
一、公务车辆加油卡申请新办
1、申办单位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填写《成都市锦江区公务车辆加油卡申请表》(见附件)两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挂失补办,需出具补办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手续与申请新卡相同。
2、消磁更换,需出具补办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和已消磁卡(回收),其他手续与申请新卡相同。
三、公务车辆加油卡所属单位发生变更
单位经办人需提供公务车辆加油卡(回收)、车辆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变更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成都市锦江区公务车辆加油卡申ຫໍສະໝຸດ Baidu表》到采购中心申请办理。
2、采购中心受理并审核后,交成都银行驻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代办点验证、制卡(申办材料由采购中心和成都银行各存档一份)。
3、申办单位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限额标准划拨加油资金到“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4、申办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中心签字后领取加油卡。
二、公务车辆加油卡挂失补办、消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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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公务车辆加油卡限额变更
单位需变更公务车辆加油卡限额,应于每月25日前提交变更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新限额于次月生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内审财务科:86755728
成都银行:86242707
六、附件
《成都市锦江区公务车辆加油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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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锦江区公务车辆加油卡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姓
单位

负责



车牌号码
合计姓
财务名
负责人电

车型油号姓

车管
人员电

每月限额申请内容填表人:
注:1、车型是指:车辆型号及排量(例如:捷达1.8);
2、油号是指97﹟汽油、95﹟汽油、93﹟汽油、90#汽油、0﹟柴油等;3、每月限额是指每个月该车辆可以加油的款额;
4、申请内容是指加油卡新办、遗失补办、消磁更换、限额变更等;5、此表可根据需要复制,本表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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