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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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业务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公平、公正、客观、全面的考察每个教师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二、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教师业务考核细则
(一)、教案
每学期教案集体检查四次(一月一次,每次计10分。抽查次数不限。)
(1)教案书写不及时每次检查扣5分。
(2)教案书写不工整、不详细每课时扣1分。
(3)教案书写没填写、教学目的、重难点、教法课时、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每空缺一项扣1分。
(4)教案书写必须按照进度计划超前一周,检查时,与实际授课不附的(教案超出实际授课的不计)每次检查扣5分。
(5)上课时要带教案上课,不带教案上课每次扣5分。
(6)严禁使用老教案,发现一次扣2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备注:教案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
(二)、作业
作业检查采取集体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记10分,由各班学习委员集体检查,检查时间定于单周的周一上午,及时公布结果,下午教师例会公布得分结果,具体评分办法为:
1、检查时不能按时交送的每次扣2分。
2、每少交一本扣1分。
3、每少批改一次:数学每次扣1分;语文作文每次扣10分,无批语的、批语简略的扣5分;英语每次扣1.3分;理化九年级每次扣3分,八年级每次扣3分;其他科(笔记)每次扣2.5分。
4、各科作业标准:
语文:作文两周1篇,周记每周1篇;数学:每周5次;英语:每周4次;理化:九年级每周3次,八年级每周1.5次;其他课(笔记)每周2次。
备注:作业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
(三)、月考
学校统一印发试卷,同一时间考试。月考结束后,班主任发放“告家长书”并有家长签字,切实做好“家”与“校”的沟通。
1、按时上交月考试卷、学生成绩、试卷分析的,每次记5分,不交者不计分。
2、月考试卷应全批全改。
3、教师强迫学生评卷,发现一次扣20分。
备注:月考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
(四)、教研
1、推门课
(1)、积极参加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对执教教师进行积极评价的每节计2分。不参与评价的扣1分。(教导处或校长签字盖章有效)
(2)、执教教师拒绝其他教师听课者,每次扣5分,为听课而随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策略者,每次扣3分。
(3)、参与听课的教师,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学秩序,否则每次扣5分
(4)、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5)、任课教师每周听课至少一节,学校领导每周至少两节以上,每少一节扣5分,(以实际听
课为准)
2、校本教研
(1)、按时参加者每次记2分。
(2)、按时交送教研活动记录的每次记1分,不交者不计分。
(3)、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4)、缺勤每节扣2分。
3、观摩课、公开课、优质课
准备主讲观摩课、公开课、优质课的教师应提前一周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由教导处会同教研组统一安排。
(1)、执教教师,教案设计科学,教学结构优化,听课教师评价效果优秀的,每节记5分,否则记2分;活动结束后,主讲教师应把教案设计上交教导处,否则本次活动不予计分。
(2)、积极参加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对执教教师进行积极评价的每节记2分。(教导处或校长签字盖章有效)
(3)、参与听课的教师,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学秩序,否则每次扣2分
(4)、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备注:1、教研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
4、能完成教研任务(每周至少一次)的教研组,教研组长每周记2分
(五)、计划总结
学校布置的各种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试卷分析等应按时交送,按时交送的每次记2分,延期交送的记1分,不交者不计分。
备注:该项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
(六)、考绩
1、总评
(1)、期末考试平均分获年级段第一名的教师记30n分,(n为班级基数最多的年级段的班级基数,不满该基数的按比例折算)第二名记(30n-30)分,依次递减30分。
(2)、同年级同科由同一名教师担任的,其考绩名次的评定办法为:让其所教该年级段的总平均分与该年级段所有科目各相同名次的总平均分比较,接近哪个名次,该名次则为该教师的考绩名次。
2、培优
(1)、参与培优的学生人数定于20人,(取班级考试各科成绩总分前20名)
(2)、名次计算办法与总评相同。
3、两率
(1)、及格率和优秀率居同年级段同科中位数的分别记10分,居中位数以前的记15分,居中位数以后的记5分。
(2)、其他课科教师及格率,取全校各年级段、各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的总平均数为基数。
备注:
1、体育、美术、音乐、微机课教师及后勤人员的考绩积分取全校任课教师的考绩平均分。
2、考绩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
(七)、考务
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全体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安排执行,具体评分办法为:
1、监考
(1)、每监考一场记4分(语文科记6分)。
(2)、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3)、缺勤每场扣10分。
(4)、让教导处安排“替监考”者,每场扣5分。
(5)监考期间不得私自外出,私自外出者每次扣2分。
(6)、监考期间应关闭或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监考期间接打手机每次扣2分,因手机铃声响而影响考生正常答题者每次扣2分。
(7)、所监考考生有一人未写班级姓名者,每人次扣监考教师2分。
(8)、收集试卷时每少收一份,每份扣监考教师5分。
(9)、装订试卷时,每反装、倒装或漏装一人次,每次扣监考教师2分。
(10)、学校领导组的考务积分计算办法,在不缺勤的情况下、不高于全校教师的考务积分的最高分。
2、评卷
1、每半天记20分。
2、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3、请假每节扣4分(每半天按4节计算)。
4、缺勤每节扣10分(每半天按4节计算)。
5、评卷时总分每计错一人次,扣有关教师2分。
6、登分时每登错一人次扣有关教师2分。
7、登分时每少登一人次扣有关教师5分。
备注:考务积分全部计入教师量化考核
(八)、工作量
1、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表上课,不经同意不得私自调整(含辅导课),有急事需调整者必须向校长或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上课铃声落未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声未落而走出教室者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在教室者为空课。
3、有急事需调课的教师必须与本班任课教师调整,让其他班级或其他年级段教师或后勤人员“看班”者视为空课。
4、教师上课时应关闭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上课期间不得接打手机。
具体评分办法为:
(1)、语文、数学、信息技术课教师每上一节记1分;
(2)、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生物课教师每上一节记0.8分;
(3)、历史、地理、体育课教师每上一节记0.7分;
(4)、音乐,美术课教师每上一节记0.6分;
(5)、辅导课每节记1分,不进入班级辅导者不计分;
(6)、迟到每节扣1分;
(7)、早退每节扣1分;
(8)、空课每节扣5分;
(9)、未经学校领导批准而私自调整课程,每节扣有关教师每人1分。
(10)、上课期间手机铃声响而影响教学或上课接打手机者每次扣1分。
(11)、课堂纪律混乱,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的教师每次扣2分。
(12)、任课教师完不成规定的工作量者(实际上课课时数)每少一节扣5分。
备注:
(1)、班主任工作因享受班主任津贴,不再另计工作量;
(2)、跨学科教师,每增加一个课头每周加计两个标准课时;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每周加计2个标准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