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为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各项监理职能,避 免工作过程中监理责任的发生,特别是违法监理责任的发生,公司组 织再次重温各项监理工作程序。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按照《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Biblioteka Baidu设强制性标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圆满完成 公司委派的各项任务。 一、工程建设程序
2
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
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 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过盛的协议为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确定变更价款程序: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 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 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 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起 14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 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合同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5.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 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5.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过程和结果应符合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 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4、对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以不留隐 患为原则。 5.5、若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单位立 即整改;若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 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1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 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 档。
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 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 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 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
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 应急措施。
5.6、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有关人员签字确认,保存旁站监理原 始资料,留档备查。
6、旁站监理记录的填写:应准确填写工程名称、日期及气候、工程地点、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和结束时间,施工情况要说明执行施工方 案、强制性标准要求情况、有无异常施工现象;监理情况要说明监理过程中材料 、 施工质量情况及监理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如何处理解决情况应写清楚。
十、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前项目监理部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 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
2、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 1 份。
3、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验收程序
十二、施工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
验收程序) 在执行上述两个验收程序时,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一定要注意监理责任的问
题。 “监理责任”有监理违法责任和监理违约责任。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 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赞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1、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时要注意事项: 1.1、检验批的验收部位要清楚; 1.2、表格的签写: 承包单位名称的填写应与合同上公章的名称相一致。 项目经理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在装饰、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中,有分包单位时,还应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分 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这些人由填表人填写,不要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 1.3、检验批表中的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非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名称及 编号。 1.4、对检验批的质量要求中有定量要求的项目,每个项目都必须有 80%以 上(混凝土保护层为 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 20%超偏差点 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规定数值的 150%,钢结构为 120%, 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 150%(钢结构为 120%)。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 师通知单》(B1 表),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复检合格后在《监 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 表)上予以签认。 3、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验收记录栏中有定量的结论为“合格”, 有定性要求的结论为“符合要求”; 4、检验批验收结论:“合格,通过验收” (三)分项工程的验收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 量检查员等验收。 2、分项工程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 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验收内容。只要注意三点就可以: 一是检查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覆盖了,有没有漏掉的部位; 二是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龄期后能否达到规范规定; 三是将检验批的资料统一,依次进行登记整理,方便管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 现场检查,验收时应重点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后在 《 工 程 报 验 审 核 表 》( A-4)上予以签认; 4、分项工程的验收结论要明确: 分项工程验收结论为承包单位应填写“主控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一般项 目全部合格”; 项目监理部填写“合格,通过验收”。 (四)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三、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工作的时序性;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作目标 的确定性)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5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有关勘察(地 基与基础部分)、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等)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并按表的要求进行记录。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2.1、分部工程: 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先后顺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上,在第二格 内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 将各分项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表后。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应重点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 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同意验收”意 见。 2.2、质量控制资料 应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JJ-076.1-2)及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ZJ-038);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GG-048); 《(玻璃、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核查记录》(鲁 MQ-02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 SN-037)、《 建 筑 给 水 排 水及 采暖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鲁 SN-0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 DQ-031)、《 分 部 ( 子 分 部 ) 工程验收记录》(鲁 DQ-03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 TK-036); 《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鲁 DT-036)、《电梯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鲁 DT-037)、《电梯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DT-038); 表中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所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项目, 按资料核查的要求,逐项进行核查。能基本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达到保证结构安 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可通过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报表后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专 业监理工程师在核查意见栏内签写“完整,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意 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2.3、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这个项目是指竣工抽样检测的项目,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的,尽 量放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检测内容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 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鲁 JJ-77)中相关内容确定核查和抽 查项目。在核查时要注意: 2.3.1、在开工之前确定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检测; 2.3.2、逐一检查每个检测报告,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序是否 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3.3、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规范的要求;
九、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及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程序
注意: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均 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签认,并通过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原则: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 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 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 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 , 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 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 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 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六、分包单位资格审批程序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的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七、工程开工复工程序:重点强调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签发。
八、工程测量放线的检查程序
1、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 2、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A4 表),并附放线的依据材料及 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3、专业监理工程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 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等。 4、经审核、查验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1、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 计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 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 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对其内容做较大变 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的关专家会审。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 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 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设计文件 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承包单位在隐蔽前应填报《 工程报验审核表 》 (A-4),并附上相应的隐蔽记录等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审核、验收,专业监理 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签认。 3、隐蔽工程的验收结论要明确:隐蔽工程的验收结论为“符合设计文件及 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意验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检验批的验收
为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各项监理职能,避 免工作过程中监理责任的发生,特别是违法监理责任的发生,公司组 织再次重温各项监理工作程序。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按照《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Biblioteka Baidu设强制性标准、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圆满完成 公司委派的各项任务。 一、工程建设程序
2
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
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 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过盛的协议为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确定变更价款程序: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 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 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 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起 14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 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合同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5.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 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5.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过程和结果应符合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 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4、对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以不留隐 患为原则。 5.5、若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单位立 即整改;若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 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1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 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 档。
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 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 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 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
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 应急措施。
5.6、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有关人员签字确认,保存旁站监理原 始资料,留档备查。
6、旁站监理记录的填写:应准确填写工程名称、日期及气候、工程地点、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和结束时间,施工情况要说明执行施工方 案、强制性标准要求情况、有无异常施工现象;监理情况要说明监理过程中材料 、 施工质量情况及监理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如何处理解决情况应写清楚。
十、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前项目监理部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 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
2、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 1 份。
3、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验收程序
十二、施工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
验收程序) 在执行上述两个验收程序时,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一定要注意监理责任的问
题。 “监理责任”有监理违法责任和监理违约责任。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 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赞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1、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时要注意事项: 1.1、检验批的验收部位要清楚; 1.2、表格的签写: 承包单位名称的填写应与合同上公章的名称相一致。 项目经理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在装饰、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中,有分包单位时,还应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分 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这些人由填表人填写,不要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 1.3、检验批表中的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非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名称及 编号。 1.4、对检验批的质量要求中有定量要求的项目,每个项目都必须有 80%以 上(混凝土保护层为 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 20%超偏差点 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规定数值的 150%,钢结构为 120%, 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 150%(钢结构为 120%)。 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 师通知单》(B1 表),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复检合格后在《监 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 表)上予以签认。 3、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验收记录栏中有定量的结论为“合格”, 有定性要求的结论为“符合要求”; 4、检验批验收结论:“合格,通过验收” (三)分项工程的验收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 量检查员等验收。 2、分项工程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 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验收内容。只要注意三点就可以: 一是检查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覆盖了,有没有漏掉的部位; 二是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龄期后能否达到规范规定; 三是将检验批的资料统一,依次进行登记整理,方便管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 现场检查,验收时应重点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后在 《 工 程 报 验 审 核 表 》( A-4)上予以签认; 4、分项工程的验收结论要明确: 分项工程验收结论为承包单位应填写“主控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一般项 目全部合格”; 项目监理部填写“合格,通过验收”。 (四)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三、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工作的时序性;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作目标 的确定性)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5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有关勘察(地 基与基础部分)、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等)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并按表的要求进行记录。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2.1、分部工程: 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先后顺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上,在第二格 内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 将各分项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表后。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应重点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 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同意验收”意 见。 2.2、质量控制资料 应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JJ-076.1-2)及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ZJ-038);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GG-048); 《(玻璃、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核查记录》(鲁 MQ-02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 SN-037)、《 建 筑 给 水 排 水及 采暖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鲁 SN-0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 DQ-031)、《 分 部 ( 子 分 部 ) 工程验收记录》(鲁 DQ-03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鲁 TK-036); 《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鲁 DT-036)、《电梯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鲁 DT-037)、《电梯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 DT-038); 表中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所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项目, 按资料核查的要求,逐项进行核查。能基本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达到保证结构安 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可通过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报表后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专 业监理工程师在核查意见栏内签写“完整,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意 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2.3、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这个项目是指竣工抽样检测的项目,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的,尽 量放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检测内容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 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鲁 JJ-77)中相关内容确定核查和抽 查项目。在核查时要注意: 2.3.1、在开工之前确定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检测; 2.3.2、逐一检查每个检测报告,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序是否 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3.3、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规范的要求;
九、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及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程序
注意: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均 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签认,并通过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原则: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 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 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 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 , 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 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 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 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六、分包单位资格审批程序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的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七、工程开工复工程序:重点强调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签发。
八、工程测量放线的检查程序
1、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 2、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A4 表),并附放线的依据材料及 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3、专业监理工程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 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等。 4、经审核、查验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1、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 计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 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 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对其内容做较大变 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的关专家会审。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 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 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设计文件 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承包单位在隐蔽前应填报《 工程报验审核表 》 (A-4),并附上相应的隐蔽记录等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审核、验收,专业监理 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签认。 3、隐蔽工程的验收结论要明确:隐蔽工程的验收结论为“符合设计文件及 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意验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检验批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