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基本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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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基本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理论与方法学研究,不断开展新的检验项目,积极开展检验教学,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参与临床医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检验单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士)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楚,临床诊断(印象)和检验目的应明确,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样,全名签字。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标本采集和送检等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普通检验:一般于当天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根据时限规定即使发出报告。
(4)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职资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审核签发,院外的标本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人签发报告。
(5)各检验项目应遵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订标准操作规程,并有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对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进行校正,定期修订操作规程,以推进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各项制度,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保存至少3年。
二、检验科工作人员守则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一视同仁,满腔热忱,耐心、细致、周到、认真,尊重患者隐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尽力缩短患者等候报告的时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注意维护知识产权,未经上级同意,不向外泄露本单位保密范围内的技术与资料。
(3)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实验室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与结果;严禁发假报告(将阴性结果报为阳性,将阳性结果报为阴性,或为做实验虚报结果)。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措施,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核查,并与临床联系,不隐瞒工作中的问题和差错,以便及时补救。
(5)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扎堆聊天,不干私活。
(6)努力学习,不断掌握新理论、新技术,并主动与临床联系,介绍和开展新项目。
(7)注意实验室安全,有危险的操作应建立预案。严防失火、中毒、爆炸等各种意外的发生,并提出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专人保管,收、发均严格登记。工作中严防交叉感染,注意对患者和自身的防护。
(8)工作时衣帽整洁,举止端庄,言行文明。
(9)尊重同行,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工作中主动为同事提供方便,把困难留给自己,不推诿责任。
三、检验科值班制度
(1)检验科根据承担的任务在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暂离开,应在值班门上有明显标志的去向牌。(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如处理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逐级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6)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四、查对制度
(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对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和标本的数量与质量。
(4)检验时查对检验标本、检验项目、试剂和应插入的质控物。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理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必要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能简单报告。
(6)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
五、检验科晨会及交接班制度
(1)科室实行晨会制度,及时传达医院和科室的重要通知和其他事宜。
(2)除门诊留守人员、采血室人员及不在岗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参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时,可是将提前通知。
(3)夜班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仪器运行情况,夜班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
(4)在无特殊情况下,夜班人员及时完成标本检测和结果报告,检查剩余实试剂用量及清洁台面和工作环境。
(5)交班人员做好准备和解释性说明,面面交接和签字后方可离岗。
(6)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进行岗位交接和书面签字记录。
(7)接班人员负责承接前班移交项目并为后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正常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和项目:仪器定标和运行状况,室内质控情况,急诊标本检测情况,剩余标本量,剩余试量,检验结果回报情况,欠费追缴情况,不合格标本回退情况,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夜间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等。
(9)交接班签字后,如发生重大问题,将依据文字记录进行处理。
(10)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无交接时,应告知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
(11)无故不按时接班者,科室将严肃处理并提交医院另行处理和安排。
六、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并加强教育,及时处理和整改。
2.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对病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差错。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1)一般差错:
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慎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
②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目的,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病人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
③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
④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
⑤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2)严重差错:
①因责任性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液、骨髓,以致不能检验者。
②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
③血型定错或交叉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未造成病人严重后果者。
3.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4.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检验科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应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及必要的处理,在可能和必要时给投诉人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