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图表整理}

编者前话:自从司法考试中加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来,每年都会考不少的分值。小编为考生们汇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讲义,并以图表的方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便于考生们的记忆。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法治

法律之治,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又是依法合理配置权力与权利的

社会状态

法治

理念

法治的理性化观念

社会

主义

法治

理念

引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理性化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

特征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

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

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

质属性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各个的方面

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理论渊源理

马克思

主义法

治思想

马、恩

法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尤其是法与经济的

关系、法的本质、人权、人民主权、人的自由和解

放、法律权威和法的职能是宝贵的理论渊源

列宁

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方式与法

律权威,党的领导和公平正义、法的普遍约束力与

制度建构等基本问题

毛泽东、董

必武等老

一无

宪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专门工作与群众论

想相结合、健全法制和依法办事等思想

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

义法治思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

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

执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

绕中心、保证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

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社会主

义法治的重要保障

化资源中国传

统法律

思想

民为邦本;公正执法;礼法并用等思想

有益借鉴西方资

本主义

法治思

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

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实践经验教训,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不断凝练,逐步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成果。

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

果新民

主主

义革

命时

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平等与正义、“共

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等司法原则

新中

国成

立以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并实施

“民主建国”,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

月20日通过),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

创新。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阐

释了一系列具体而明确的法律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二次重大创新。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确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现了马克

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三次重大创新。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这一崭新命题,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中国化的第四次重大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对前

三次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升华,它标

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

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

(1)法制建设要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2)“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3)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4)“死刑不能废除”;(5)“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6)把“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7)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江泽

江泽民同志特别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与法治国家结合起来,是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创举。

胡锦

胡锦涛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理论命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它是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内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它又从政治法律领域更加丰富和深化了科学

发展观的科学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内在精神和灵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盛衰,关系到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也关

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