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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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新型城镇化概念
城镇化概念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

这个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镇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大。

城镇化伴随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以及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逐渐转移这一结构性变动。

城镇化也包括既有城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社会化、现代化和集约化。

城镇化的每一步都凝聚了人的智慧和劳动。

城市的形成、扩张和形态塑造,人的活动始终贯穿其中。

另一方面,城市从它开始形成的那一刻起,就对人进行了重新塑造,深刻地改变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新型城镇化概念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

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

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成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而不是建高楼、建广场。

农村人口转移不出来,不仅农业的规模效益出不来,扩大内需也无法实现。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二、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简列)
1,以人为核心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最大不同,在于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注重保护农民利益,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

2,新的观念、体制、技术下的新型产业模式
著名城市生态专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如松院士:李克强总理曾经指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新型城镇化的“新”,是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复新,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发育过程。

“型”指转型,包括产业经济、城市交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转型,环境保护也要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政区”五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转型。

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应该贯彻到城镇化的生态文明过程与行动上,首先要改变的是人的观念、体制和行为。

强化城市和区域生态规划,处理好城市建设中眼前和长远、局部
和整体、效率与公平、分割与整合的生态关系,强化和完善生态物业管理、生态占用补偿、生态绩效问责、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控制性详规等法规政策。

推进产业生态的转型。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将农民变成产业工人,这需要以城市带农村、工业融农业、公司带农户、生产促生态。

要在弄清资源和市场、机会和风险的前提下策划、规划、孵化新兴园区、新兴产业、新型社区和新型城镇,将传统的招商引资模式改变为招贤引智模式。

3,注重生态基础设施和宜居生态工程建设。

比如汽车交通将转向生态交通,以最小的化石能源消耗和物流,实现城市流通功能的便利通达;将耗能建筑变为产能建筑;通过地表软化、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等生态工程措施,实现对生态占用的补偿,使建设用地兼有生态用地的功能。

三、中国城镇化历史背景
从1978年到2011年,城镇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6.9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1.27%,虽然从表面上看,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有1.6亿农民工,户籍问题把他们挡在了享受城市化成果之外,他们是被城镇化、伪城镇化的。

如果挤掉水分的话,我国只有35%左右的城镇化率。

四、中国城镇化过程有哪些问题?
1,农民土地物权基本形同虚设
“土地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它是保持经济增长、推进城镇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以及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关键要素。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过去三十年,中国在土地制度的改革方面取得了非常重大的进展,为建立和完善土地财产的现代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现存的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和真空地带,远远不能满足中国正在经历的深刻和快速的社会经济转型的各种需求。

“中国城乡土地制度持续二元性以及国家对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这一特征带来的问题是: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制度安排存在问题,城市土地比农村土地拥有更完整的权利制度,享有更完善的权能,二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同时,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法律规制和管理体制是分割的。

这一基本特征导致了四个主要问题:农民土地权利弱化;地方政府(市县一级)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及与土地相关的融资;城市面积迅速扩张和城市土地使用效率的低下,和与此相关的耕地占用和流失;土地法律框架不完整。

农民土地权利弱化,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物权基本上是形同虚设,严重制约了农民通过土地物权分享城镇化和工业化成果的权利。

征地程序与补偿标准不公平,土地征用成为社会不满的一种来源。

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的土地融资,一次性收入的做法使长期的收入来源不可持续,也使土地相关收入缺乏有效管理和监控,因而缺乏透明度与责任,可能会导致金融部门的风险。

按农业产值的原用途补偿和经营性用途的招拍挂出让,激励了城市土地的粗放式利用,导致宝贵土地资源大量浪费。

突出表现为各类城市的形象工程以及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低。

目前中国城市的容积率只有0.3—0.6,远低于发达国家1以上的水平。

而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耕地持续减少会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最终危及社会稳定。

按照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但没有对两种所有制土地平权的制
度规定,这不利于对土地权益拥有者的切实和充分的保护。

农民土地权利与城市房屋均属私人物权,征收私人物权采用不同标准势必重新引入城乡征收法律的二元体制。

专家认为,作为一种基本的财产制度,土地政策和管理制度要有效地在多样的、相互联系甚至相互竞争的土地各种功能中寻求一种平衡,需要一套综合、完整的措施。

专家分析,土地政策改革的目标应该有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促进农业的发展,包括对农田进行保护,通过土地的市场化流转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支持人口从农村向城镇的流动,有序的城镇化。

第二,促进制造业、服务业和房地产部门的发展,在一个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规划框架下,通过市场机制为城市的扩张提供土地。

第三,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收入,以土地资产作为可持续的公共收入的基础,为公共服务和投资提供资金。

第四,完善利用土地作为抵押来获得资本的政策工具,增加可抵押资产的选择,支持金融部门的成长。

第五,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决策与快速经济增长的一致性,并把生态文明放在很重要的地位。

第六,促进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权利安排的协调、一致、完整和保障产权的稳定。

2,户籍制度让1.6亿农民工被城镇化
“如果按户籍来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

”农业部新闻发言人毕美家表示,中国51.3%的城镇化率,是按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其中还包括1.6亿的农民工群体。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获得城市户口的农民,理应要享受城市公民一样的待遇,这是新型城镇化需考虑从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

”专家认为,现在所谓超过50%的城镇化率,只是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绝大部分被统计为城市人口的农民工并没有在城市实现永久定居。

3,盲目造城运动致城镇化效率低下
我国城市化在加速,现在从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直到地级、县级城市,都在建造大马路、大广场、大建筑。

但不少地方采取“摊大饼”的方式推进城市化,把各种产业都堆在大城市里面,搞“造城运动”。

结果不论城市建设还是城市运营,都效率低下,使城市化和工业化受到了成本过高的阻碍。

首先,土地资源大量浪费。

中国是一个土地短缺的国家,但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浪费非常严重,土地城市化的速度大大地超过了人口城市化的速度,万元GD P耗用土地面积超过发达国家10倍以上。

而且用这样的办法进行城市化,造成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和大量虽然进了城却并没有真正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于是出现了双重二元结构。

其次,用摊大饼式的发展推进城市化,因为专业混杂,所以并不能够发挥专业集聚效应,导致了城市的专业化水平很低,这样就很难提高效率。

另一方面,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半径变得非常长,交通拥堵,城市运行的效率变得很低。

为什么会发生低效率的问题?一是由于价格扭曲,使得土地被大量浪费。

二是政府职能错位。

“城市”大体上有两种不同的来源。

我国城市大多是从“城”即“都”(政治中心)发展而来,而其他国家的城市大多是从“市”即市场发展而来的。

一般而言,市场自发地使得城市的空间布局趋于合理化,形成了相关行业支脉繁多、关系密切的金融业集中在大城市,行业间关联度不高的制造业集中在既能发挥专业化的集聚效应,又能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小城市的格局。

而在我国,政府在城市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规模愈大的城市行政级别愈
高,支配资源的权力愈大,行政级别愈高的城市也就有更大的权力动用资源来扩大城市规模。

这种体制推动了近年来风起云涌的摊大饼式“造城运动”。

五、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大方向是什么?
方向一:土地流转试点
新型城镇化将启幕农村新一轮改革,土地流转乃大势所趋。

为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瓶颈”,土地配置市场化、农村土地资本化,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征地补偿被置于首位。

”北京大学著名法学专家姜明安认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将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农村的土地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推进城镇化的一大难题就是农村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力度也越来越大。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极大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小岗村包产到户拉开了中国土地改革的序幕;1992年,广东省南海市下柏村农民将承包经营的土地以股权形式,流转给村集体成立的经联社统一经营。

而最近的一轮土地改革始于2008年,当时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成为此轮改革的主题。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农村城镇化方面,很多地方的土地改革试点“摸着石头过河”积累了不同的经验:重庆的地票式交易、成都土地流转、广东佛山的股权分红、天津宅基地换房,不同的地方做法不同,但都为全国的土地改革提供了借鉴。

比如成都在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中提出,“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这样的改革赢得农民的支持。

但在取得经验的同时,确权、监管、收益和小产权房等棘手问题也暴露无遗。

在北京打工5年的农民工杨雄称:“政府如果不把土地和就业解决好,将户籍迁离农村的农民就会觉得不踏实,还不如留下土地种庄稼更有保证”。

这已引起决策层的重视。

农业部最近就明确表示,2013年将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方向二:户籍可能是新型化城镇推进的突破口
“户籍改革看似简单,但要落实与城市户口相挂钩的利益却很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分析,户籍改革之所以难以推行,就是因为城里的福利政策太多了,且继续和居民户籍密切相关,进城的农民很难同步获得社保、就业、教育的机会。

资料显示,全国将近2亿进城农民工中只有200万左右通过买房、结婚等方式获得城镇户口。

如此一来,城市空间扩张过快,而农村人口由于户籍、购买力等限制,被拒于城市大门之外,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而现行户籍和土地制度,正是阻隔在城乡之间的主要壁垒。

“打破户籍肯定是未来城镇化改革的方向,但具体操作问题十分复杂,各省差异很大,只有逐步试点逐步推开。

”党国英表示,2020年若要达到50%以上的人口城镇化水平,关键在于以农民工市民化为重点的相关改革到位。

大力推进城镇化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中国要依靠改革实现没有水分的真正发展,而城镇化是发展最大的潜力。

方向三:实施“城市群”战略
十八大之前,对于城镇化建设,十六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七大的进一步补充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业内人士普遍的说法是,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在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向上释放出了“转型”的“新信号”。

目前中国城镇化率统计是以常住人口计算,按照这样的算法是已经突破了50%,但如果按照有城镇户籍的人数,按照政府提供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来说,中国的城镇化率大概只有35%-36%。

官方统计的数据是,在城镇打工的2.6亿的农民工中,真正在城市购房的还不足1%;大约有1.59亿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是处于“半市民化”状态。

在2010年底中央向各省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决策层就释放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信号,其中最为明确的是提出了要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的“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要在推进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优化开发的同时,形成三个特大城市群,在哈长、江淮、中原、长江中游等地区形成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的城市群。

目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并将于全国两会前后颁布的《规划》,就是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的更为长远、更为清晰的战略布局。

六、我国新型城镇化主要模式(试点城市)
成都
天津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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