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放权情况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评估机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评估机构委托和估价报告备案审核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国土资发[2015]5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5.06.29
【实施日期】2015.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评估机构委托和估价报告
备案审核规定》的通知
(赣国土资发〔2015〕5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国家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督管理的要求,省厅对《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评估机构遴选和估价报告备案审核暂行规定》(赣国土资发〔2009〕1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评估机构委托和估价报告备案审核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赣国土资发〔2009〕10号文件同时废止。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6月29日
<。
江西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2018-001)
江西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2018-00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2.02•【字号】•【施行日期】2018.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江西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2018-001)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东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百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赣州华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人和大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上饶市周华永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景德镇景审资产评估事务所、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东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百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赣州华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人和大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上饶市周华永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景审资产评估事务所,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宗桃、江西东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亮、江西百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枫、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人为万锋、江西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平、赣州华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发龙、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负责人为余勇义,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志武、江西人和大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强、上饶市周华永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云田、江西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查代杰、景德镇景审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辉国、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负责人为谢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赣府字〔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各地要认真对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本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2022年6月16日附件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2014)-赣府发[2014]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2014)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2014年1月2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
另建议取消和下放4项依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目录(共计32项)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目录(共计32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1│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省国土│《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取消││││审查│资源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2│省外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省国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取消││││备案│资源厅│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号)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省商务厅│《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取消│属于“对外劳务合作经│││证书年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合发││营资格核准”子项│││││〔2004〕474号)│││├───┼──────────┼──────┼────────────────┼──────┼──────────┤│4│省创新型企业认定│省科技厅省工│《江西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规划(2009-│取消│││││业和信息化委│2012年)》(赣府厅发〔2009〕95号││││││员会│)│││├───┼──────────┼──────┼────────────────┼──────┼──────────┤│5│地热、温泉、矿泉水、│省安全生产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取消│属于“危险化学品、烟│││砖瓦粘土项目安全生产│督管理局│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花爆竹、非煤矿矿山企│││许可││局令第20号)││业安全生产许可”子项│├───┼──────────┼──────┼────────────────┼──────┼──────────┤│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省安全生产监│《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下放至设区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督管理局│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安监行政主管│││││││部门││├───┼──────────┼──────┼────────────────┼──────┼──────────┤│7│省属以下露天矿山和省│省安全生产监│《安全生产法》│下放至设区市│属于“危险化学品、烟│││属以下露天采石场(矿│督管理局││安监行政主管│花爆竹、非煤矿矿山企│││)及其尾矿库、省属以│││部门│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下采掘施工企业和地质││││理人员资格认定”子项│││勘探项目、以及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煤矿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8│省属以下单位人员特种│省安全生产监│《安全生产法》│下放至设区市│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督管理局││安监行政主管│作资格认定(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部门│作业人员和煤矿特种作│││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业人员除外)”子项│││)│││││├───┼──────────┼──────┼────────────────┼──────┼──────────┤│9│设区市范围内核技术利│省环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用、110KV输变电建设│保护厅│务院令第253号)│环境保护行政│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主管部门│项│││验收│││││├───┼──────────┼──────┼────────────────┼──────┼──────────┤│10 │设区市范围内核技术利│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西省建设│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用、110KV输变电建设│保护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行政│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赣府厅发〔2012〕26号)│主管部门│子项│││的审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11 │设区市范围内使用IV、│省环境│《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权限内生产、销│││V类放射源和生产、销│保护厅│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售、使用III类射线装││国务院令第449号)│主管部门│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许可│││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证核发”子项│││射安全许可│││││├───┼──────────┼──────┼────────────────┼──────┼──────────┤│12 │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西省建设│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的酿造,饮│保护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行政│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料加工,烟草制品,医││》(赣府厅发〔2012〕26号)│主管部门│子项│││药中间体等制药、轻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3 │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西省建设│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的一级公路│保护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行政│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县级垃圾填埋场,供││》(赣府厅发〔2012〕26号)│主管部门│子项│││热、供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4 │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西省建设│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机械加工│保护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行政│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电子项目(电镀除外)││》(赣府厅发〔2012〕26号)│主管部门│子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5 │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审│省政府金融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下放至设区市│属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批│作办公室│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金融行政主管│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子│││││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部门│项│││││《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第3号)│││├───┼──────────┼──────┼────────────────┼──────┼──────────┤│16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省政府金融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下放至设区市│属于“小额贷款公司筹││││作办公室│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金融行政主管│建、开业、变更审批”│││││〔2008〕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部门│子项│││││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8号)│││├───┼──────────┼──────┼────────────────┼──────┼──────────┤│17 │经营省内水路旅客运输│省交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水路营业性运输│││许可│运输厅│令第625号)、《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限省内跨设区的│││││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主管部门│市水路营业性运输)”│││││││子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18 │县级博物馆处理不够入│省文化厅│《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至设区市│属于“博物馆处理不够│││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文化行政主管│入藏标准、无保存储的│││文物或标本的审批││12号)│部门│文物或标本的审批”子│││││││项│├───┼──────────┼──────┼────────────────┼──────┼──────────┤│19 │设立全省性互联网上网│省文化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下放至设区市││││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国务院令第363号)、《互联网文│文化行政主管││││企业的评可││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32号│部门││││││)│││├───┼──────────┼──────┼────────────────┼──────┼──────────┤│20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省卫生和计划│《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下放至设区市││││注册│生育委员会│法》(卫生部令第24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1 │医疗广告审查│省卫生和计划│《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下放至设区市│││││生育委员会│局、卫生部令第26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2 │权限内渔业捕捞许可│省农业厅│《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下放至设区市││││││法〉的办法》│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3 │技术合同登记│省科技厅│《江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下放至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24 │小水电上网电价审批│省发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下放至供电区│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和改革│改委令第44号)│域设区市、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委员会││(市、区)价格│格审批”子项││││││主管部门││├───┼──────────┼──────┼────────────────┼──────┼──────────┤│25 │1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省发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下放至设区市│属于“企业投资330千│││目核准│和改革│(国发〔2004〕20号)│投资主管部门│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委员会│││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子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26 │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省住房│《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至设区市│属于“二级房地产估价│││质核准│和城乡│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建设行政主管│机构资质核准”子项││││建设厅│12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部门││││││》(建设部令第142号)│││├───┼──────────┼──────┼────────────────┼──────┼──────────┤│27 │储量规模为中型(含)│省国土│《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下放至设区市│属于“采矿权设立、延│││以上的非金属采矿权审│资源厅│务院令第241号) │地质矿产行政│续、变更、转让、注销│││批(34个重要矿种除外│││主管部门│审批”子项│││)│││││├───┼──────────┼──────┼────────────────┼──────┼──────────┤│28 │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省林业厅│《森林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林木采伐许可”│││限因森林火灾、有害生││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2号)│林业行政主管│子项│││物危害和其他自然灾害│││部门││││受损的公益类)│││││├───┼──────────┼──────┼────────────────┼──────┼──────────┤│29 │河道采砂许可(除长江│省水利厅│《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国务│下放至设区市││││、鄱阳湖外)││院令第3号)、《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水利行政主管││││││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部门││├───┼──────────┼──────┼────────────────┼──────┼──────────┤│30 │省级立项的占地20公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法》│下放至设区市│属于“权限内开发建设│││以下、且挖或填土石方│││水利行政主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0万立方米以下开发建│││部门│书审批”子项│││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31 │市县属技工学校的设立│省人力│《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至设区市│属于“设立技工学校审│││审批│资源和│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人力资源和社│批”子项││││社会保│12号)、《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劳│会保障行政主│││││障厅│人培〔1986〕22号)│管部门││├───┼──────────┼──────┼────────────────┼──────┼──────────┤│32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下放至设区市││││录》外专业、保安、学││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教育行政主管││││前教育、医学类专业开││《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部门││││设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赣教职成字〔2011│││││││〕5号)│││└───┴──────────┴──────┴────────────────┴──────┴──────────┘——结束——。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28•【字号】赣府厅字〔2018〕93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8日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摸清我省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经批准,开展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从2018年开始在省、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
在总结试点地区编表经验基础上,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江西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制定本编制制度。
二、编制内容我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
根据我省自然资源现有资料条件,先编制实物量账户,暂不开展价值量核算。
本编制制度就编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提出指导性意见。
全省和各设区市从2018年开始每年试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告年份滞后两年),编制结果暂不对外公布。
三、资料来源编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所需基础数据,主要来自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
如有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数据,应当优先采用。
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可加大统计调查监测频率,增加调查监测点,必要时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法和标准开展补充性调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03•【文号】国资发改革〔2019〕52号•【施行日期】2019.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52号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精神,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我委制定了《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开展授权放权《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分别针对各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及特定企业相应明确了授权放权事项。
同时,集团公司要对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
二、加强行权能力建设各中央企业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要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
公司授权放权清单
公司授权放权清单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省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依照《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授权放权清单。
一、基本原则按照“宏观调控、微观放活、独立运行、共谋发展”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明确的集团化管理体系,发挥集团公司战略引导、统筹协调、资源配置、价值创造的作用,同步提高分、子公司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能力。
集团公司作为集团的战略决策中心、资本运营中心、资源管理中心和企业文化中心,对分、子公司实施宏观管理。
分、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运营中心和效益中心,在其权限范围内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主体责任。
二、具体授权放权事项(一)战略管理方面1.授权集团分、子公司在集团战略规划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报集团公司备案;收集和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相关政策及信息,组织开展专项研究。
(二)安全管理方面2.授权集团分、子公司负责组织调查本单位航空一般差错(含)以下及集团指定或要求的其他不安全事件,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集团。
3.授权集团各机场公司负责按程序向行业监管部门报批本单位内进行的不停航施工。
4.授权集团各机场公司负责按程序向行业监管部门报批本单位《运输机场使用手册》。
5.授权集团各机场公司负责按程序向行业监管部门报批本单位《机场使用细则》。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6.授权集团分、子公司在集团核定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内对本单位年度绩效工资实行二次分配,并报集团备案。
7.授权集团部分经营类公司在集团核定的自聘人员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自聘人员薪酬水平和用工规模。
(四)财务管理方面8.对于集团分、子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中长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债券,由集团决定发行规模及期数,在额度范围内的发债授权分、子公司决定。
9.授权集团分、子公司合理确定内部担保规模,制定担保风险防范措施,仅限于对集团内部全资分、子公司担保事项。
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结果公示
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结果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11.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
正文
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结果公示近期,我委对2021年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了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G353宁福线弋阳徐家至陈谷音段升级改造工程、江西省上饶强制隔离戒毒所二期工程等3个项目,重点检查了项目前期手续是否齐备,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审批、核准批复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赣府字[2016]54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7.03【实施日期】2016.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6〕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3日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以及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迈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今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主要目标是: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的意见,并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一并取消或下放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10•【字号】•【施行日期】202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赣发〔2018〕31号)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形成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2021年末,全省国有资产总额96236.7亿元,负债总额55393.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0843.6亿元。
其中:省级国有资产总额21455.5亿元,负债总额13530.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924.8亿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文化企业)。
2021年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0926亿元,负债总额35320.2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3775.6亿元,资产负债率5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1.3%。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198.2亿元,利润总额424.7亿元。
其中: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974.9亿元,负债总额7185.4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541.9亿元,资产负债率60%,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8.3%。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872.7亿元,利润总额245.7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末,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181亿元,负债总额17042.5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356.9亿元,资产负债率88.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5.7%。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25.2亿元,净利润90.5亿元。
其中: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245.3亿元,负债总额5406.1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637.6亿元,资产负债率86.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3.7%。
《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解读
《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解读作者:李锦来源:《企业文明》2019年第08期今年6月初,國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将35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清单》。
制定《清单》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
中央企业站到国企改革的前台,国资改革直接推动国企改革,对下半年的国企改革将会发挥明显的推动作用。
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目的明确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国有企业要“加大授权放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这14个字,是当前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指示,我们要进一步学习理解。
这次授权放权,可以视作对领导同志指示的落实。
领导同志把这个脉号准了,准确理解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这个文件扎针就扎到位了。
这里,我们要做两层思考。
一是理解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二是理解授权放权对于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探索和试点以后,国企改革向深水区推进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但是,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国企改革的作用,提升市场对国企改革的信心,就要通过改革让投资者、让经营者、让员工看到希望。
而这个希望,就是企业的活力。
什么是微观市场主体,一是企业,二是人。
强调“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就是强调“企业活力”与“人的活力”的“极端重要性”。
因此,改革的落脚点就要放在如何增强企业与人的活力方面,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也是企业活力与人的活力有没有得到增强。
如果只追求形式上的改革,而不解决影响企业活力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消除影响企业活力释放的桎梏,那么,改革就难言成功,难以释放改革红利。
要想真正让国企改革成为激发企业活力的根本手段,就不能捆住改革者的手脚,不能给国企改革制定框框,什么都要批准,改革就寸步难行,更别说释放企业活力了。
解读《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极性。从国资改革来讲,开展授权放权,就是要最大限 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多依靠公司 治理结构开展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同时,还要落实授权和监管相结合的要求,并确保将加 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国企 改革来讲,是出资人授予、下放或取消的权利,是将本 应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的事项、延伸到子企业的事项, 下放或归位于企业。本质上,《清单》的公布,是一场 由国资改革启动的国企改革,由“加大授权放权”从而 实现“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改革操作活动。
国有资产管理,加快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国 资委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是新一轮国企改 革的关键所在,而授权放权是这一场转变的核心环节。 长期来,国资监管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国资 委长期把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一把抓,在本应属于 企业的经营权领域干预太多,影响了企业发展,明确国 资委的定位问题,是实现向管资本转变的前提。
其实,马克思对于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分开 早有明确的论述。马克思认为:“在股份公司内,职能 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
2 0 现代国企研究 MODERN SOE RESEARCH
July,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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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指国家享有所有权,企业 享有经营权。国家所有权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即全民所有。目前的问题是:一方面我们只把企业看成 一个产出的组织,其盈利大小由政府说了算;另一方面 由于权利界限不清晰,收益不确定,以致使法律上所有 者和经济上所有者之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和“公共通 道”,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无法实行有效监管。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16]2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5.13施行日期2016.05.13文号赣府发[2016]21号主题类别行政许可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16]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进行调整。
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7项)2.取消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项涉密不公布,共计公布46项)2016年5月13日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7项)序号项目编码实施单位项目名称设定依据101002省发改委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府字〔2013〕6号)203008省教育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305012省公安厅军工产品储存库一级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407003-04省民政厅地方性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507003-05省民政厅地方性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607003-06省民政厅地方性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710003省人社厅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府字〔2013〕6号)《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府发〔2010〕35号)817013省商务厅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府发〔2010〕35号)919021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在碘盐中同时添加其它营养强化剂或者药物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1021003省环保厅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等企业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17号)1126009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府字〔2013〕6号)1226029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公布,第645号修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1329003省统计局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14省工商局委托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赣府发〔2009〕(工商总局令2004年第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10号)1531007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府字〔2013〕6号)1635003省国防科工办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处置审批《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8号)1736001-04省人防办权限内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附件2附件2取消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46项)序号项目编码实施单位项目名称权种类别设定依据1360000FG-QT-003省发改委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1号)2360000FG-QT-005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3360000FG-QT-006省发改委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4360000FG-QT-007省发改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5360000FG-QT-008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6360000FG-QT-009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7360000FG-QT-017省发改委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号)8360000FG-QT-021省发改委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9360000FG-QT-022省发改委价格鉴证师注册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10360000FG-QT-026省发改委招标师资格注册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11360000GX-QR-010省工信委赣州市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证明行政确认《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45号)12360000GX-QT-025省工信委专用汽车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装〔2009〕93号)13360000GX-QT-031省黄金管理局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88〕75号)《关于解释重要矿产资源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中编办函〔1999〕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厅原〔2008〕88号)14360000JY-QT-011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从事教育互联网信息服务前置审批其他行政权力-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关于印发〈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联电〔2006〕1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2000〕5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15360000KJ-QT-003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0号公布,第61号修订)16360000ZFJS-QT-00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及不分等级资质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市〔2007〕(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241号)17360000ZFJS-QT-00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部分乙级资质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18360000ZFJS-QT-00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甲级资质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19360000ZFJS-QT-00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20360000ZFJS-QT-00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21360000ZFJS-QT-0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22360000ZFJS-QT-0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23360000ZFJS-QT-0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24360000ZFJS-QT-01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25360000ZFJS-QT-01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26360000ZFJS-QT-01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规〔2003〕47号)27360000ZFJS-QT-01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68号)28360000JTYS-QR-002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考试发证行政确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29360000NY-QT-006省农业厅外省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在本省销售使用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备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0年第32号公布,2004年第38号修订)30360000NY-QT-027省农药管理局农药登记审核转报(取消农药分装登记初审、农药田间试验审批初审、农药续展登记初审,项目名称修改为“农药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公布,第326号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20号公布,2002年第18号、2004年第38号、2007年第9号修订)31360000NY-QT-031省农业厅从国外引进和向国外提供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6号)32360000NY-QT-032省农业厅除生物制品以外的已有兽药国家标准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及标签、说明书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第653号修订)《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4年第45号)33360000NY-QT-092省农业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请材料审核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8号公布,2004年第38号、2007年第6号修订)34360000NY-QT-250省农业厅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批准其他行政权力-内部管理《江西省渔业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35360000SW-QT-050省商务厅权限内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36360000HB-QT-009省环保厅进出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事项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13号)37360000HB-QT-015省环保厅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登记证核发管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38360000DS-QT-040省地税局直属局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其他《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88〕财税255号)39360000ZJ-QT-03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管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关于印发〈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0〕70号)《关于印发〈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人〔2004〕499号)40360000LS-QT-001省粮食局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0号)41360000AJ-QT-006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42360000AJ-QT-008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甲级检测检验资质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公布,第80号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和资质评审专家管理规则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1〕21号)43360000AJ-QT-009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初审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公布,第80号修订)44360000SYJG-QR-00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活动批准审核行政确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9号)45360000SYJG-QT-016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审核转报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46360000FPYM-QT-001省扶贫和移民办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核报省政府)及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取消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项目名称修改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核报省政府)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公布,第638号、第645号修订)《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33号)——结束——。
江西省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放权情况表
调整为事后备案
监事会工作处
《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关于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07]45号)、《关于对监事会报告中反映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监办发[2010]54号)
江西省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放权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原类别
清理意见
主办处室
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依据
省国资委政策依据
1
年度投资计划
事前备案
调整为事后备案
规划发展处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赣国资规划字[2011]380号)
2
主业投资项目
事前备案
调整为事后备案
规划发展处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赣国资规划字[2011]380号)
3
省管企业重要子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
核准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核准
考核分配处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赣国资考核字[2005]86号)
4
省管企业子企业工资总额预算
核准
授权由集团公司本部进行核准
考核分配处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暂行条例》、《省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核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核准
的批复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发改财金[2015]2863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06
【实施日期】2015.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财金[2015]2863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送2014年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的请示》(赣发改财金〔2014〕1226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发行企业债券不超过10亿元,所筹资金7亿元用于资溪花山界(赣闽界)至里木高速公路项目,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本期债券期限10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
1 / 1。
赣州章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三)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四)负责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的
监督检查工作;(五)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六)履行本级政府
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区属出资监管企业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09]150 号)第一段“(一)严
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
2
区国资局
区属出资监管企业 改制财务审计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 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60 号) “三、加强对改制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一) 企业实施改制必须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确
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二)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多个国
12
区国资局
区属国有单位所持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管理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转报
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第九条:“国有控股股东转 让股份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两个条件之一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后实施。”第十条:“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
6
区国资局
国有产权转让(含协议 转让、无偿划转)、产
其他行政权力— 其他审批权
格履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程序。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按照“谁持有、谁决定”的原则进行。其中, 国资监管机构转让所出资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资企业转让下属重要子企业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1.02
•【文号】证监许可〔2018〕3号
•【施行日期】2018.01.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
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3号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赣国企资产字〔2017〕23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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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
注册
下放由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进行注册
政策法规处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关于继续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4]4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改制审计工作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06]35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09]150号)
9
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核准项目事前报告行为
备案
取消
产权管理处
《江西省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程》(赣国资产权字[2005]382号)
10
二级及以下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合并范围
事前备案
取消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江西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5]4号)
事前备案
调整为事后备案
规划发展处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赣国资规划字[2011]380号)
3
省管企业重要子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
核准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核准
考核分配处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任前备案
下放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出资监管企业职务任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国资党企干字[2009]20号)
20
出资监管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免权
任前备案
下放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江西省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若干规定》(赣工通字[2007]5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出资监管企业职务任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国资党企干字[2009]20号)
15
统一执行会计政策
事前备案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核准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江西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5]4号)
16
企业会计估计等重要财务事项
事后备案
取消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6]320号)
17
确定境外子公司会计期间
13
二级及以下企业的财务预算合并范围
事前备案
取消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7]287号)
14
二级及以下企业的关闭财务清算结果
核准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核准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6]320号)
《江西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赣国资法规字[2006]186号)
23
省出资监管企业所属重要子企业的改制审计结果
事前备案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核准
监事会工作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
11
二级及以下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
事前备案或审批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备案或审批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公司法》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6]320号)
12
二级及以下企业的清产核资立项
审批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号令)
《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意见》(赣国资考核字[2010]76号)
5
二级及以下企业的国有产权登记
登记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登记
产权管理处
《国家出资
除需由省政府省国资委批准之外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管理
事前备案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备案,集团公司不得再将管理权限下放.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备案,集团公司不得再将管理权限下放.
产权管理处
《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51号)
江西省省属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赣国资产权字[2013]50号)
8
产权转让条件设置
审核
取消,由产交所及转让方进行审核
产权管理处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江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赣国资考核字[2005]86号)
4
省管企业子企业工资总额预算
核准
授权由集团公司本部进行核准
考核分配处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暂行条例》、《省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
事前备案
下放,由集团公司进行核准,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江西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5]4号)
18
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事后备案
取消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赣国资评价字[2006]320号)
19
出资监管企业总经理助理职务任免权
21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
评审
下放由江西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政策法规处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法规[2008]95号)、《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9]37号)
产权管理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
《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04]320号)、《江西省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程》(赣国资产权字[2005]392号)
7
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质押
事前备案
江西省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放权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原类别
清理意见
主办处室
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依据
省国资委政策依据
1
年度投资计划
事前备案
调整为事后备案
规划发展处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赣国资规划字[2011]380号)
2
主业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