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方评价细则新GJB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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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方评价细则
1 范围
本规章依据公司《供方评价办法》为原则,结合厂实际情况规定了设备
研制、生产经营所需的外协件、外购件进行合格供方评价的具体方法,开展
以实物质量评价为主的合格供方评价管理活动以及对供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
质量问题进行闭环管理等内容。
本规章适用于设备研制、生产中所有合格供方的质量评价。
2 评价标准
2.1 合格供方评价可分为首次订货或外协的供方评价和年度供方重新评价。
2.2 合格供方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a. 国家、省或行业的定点生产厂家。
b. 有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或质量保证书。
c. 为源头厂家,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d. 在长期外协件供货中质量稳定、交货及时、价格合理、能提供良好售后服
务的。
3 首次订货或外协的供方评价
3.1 评价准则分为质量评价和管理评价。
3.1.1 质量评价:满足图纸、技术协议、技术条件、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效
果好。
3.1.2 管理评价:建立、实施了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或GB/T19001质
量管理体系,质量稳定。
3.1.3 物资室在《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或《一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外选用供方时,由计划员填报《非合格供方目录内需采购物资审批表》经批
准后按要求签订合同。同时,发出《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索取供方
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证书以及产品质量证书复印件、
最新产品目录。
3.1.4 年度合格供方重新评价时,按照本细则条规定进行评价,合格后列入
1
相应的《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或《一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4 年度供方重新评价
4.1 重新评价准则
4.1.1 评价方法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
a. 物资质量(80分)
以物资到货质量记录为依据计算降格率和退货率,再计算分数。
计算方法:
实物质量分数=[1 _ _(让步数
提交数
退货数
×20%+
提交数
×80%)] ×80
b. 合同履行(5分)
由于供方原因造成延误交货且对公司生产计划造成影响者扣1~2分,有较大影响的5分。
c. 价格(10分)
以时常价作为参考标准,低于市场价可得5分, 高于市场价10%以内,扣2 分,高于市场价10%以上扣3~5分,被列为禁用产品、停产或货源稀少的器件
除外。
d. 服务(5分)
发给供方的《质量信息反馈函》未返回的扣1分,索赔退返物资未按要求时间到货延误每1周扣1分。
4.1.2 评价结果分为四档:
a. 优秀(A级90~100分),在合同订货中增加订货量,享受物资到货验收合格
入库后优先付款。
b. 良好(B级70~90分),正常订货和支付货款。
c. 合格(C级60~70分),减少订货合同,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改进。
d. 需改进(D级59 分以下),按本细则第6条执行。
4.2 重新评价程序
4.2.1 分厂物资室负责所有外购、外协件供方重新评价工作。
2
4.2.2 按照合同订货供应的到货物资提交检验后,由物资计划员根据验收结
果,按照供方分类填写《物资到货质量报表》注明让步(降格)数量和退货
数量,便于计算实物质量分数,用于每年度的综合量化评价。
4.2.3 物资室每年组织设计、工艺、质检、计划等相关人员对供方实物质量、
合同履约、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填写《合格供方评价表》,
并将评价结果报主管领导批准。对关键、重要件的物资必须通知驻厂军代表
共同参与综合量化评价。
4.2.4 物资室根据评价结果重新编制《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一
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4.2.5 对到货物资存在质量问题的由质检室负责,主管计划员配合与供方联
系发《质量信息反馈单》,明确要求供方限期整改解决。
5 不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5.1 年度评价的不合格供应商, 由物资室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
期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并组织技术人员、检验主管技术员(若是关、重件应
邀请驻厂军代表)对其整改情况按照Q/JGGK7.1-3.080-2009《供方评价办法》
进行重新评价。
5.2 对于未整改及整改不合格的供应商,物资室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从《合格
供方名单》中删除,取消其供货资格。
5.3 对独家供货的专项物资、需超储物资、特殊价格物资分数在59分以下的
供方,物资室依据分厂主管领导的批准手续, 作为采购、外协的依据, 并应在评价表“备注栏”中注明。
6 其他
6.1 物资室负责对其供方评价资料进行归档。
6.2 物资室对其《关键、重要件合格供方名录》、《一般物资合格供方名录》每年评价和修订一次,经主管厂长审定、厂长批准、军代表审签后执行。
6.3 上年合格供方需再评价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年的合格供方名录。
6.4 合格供方的未经评价的器材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采购。
3
7 附录
附表1 合格供方评价表
附表2 物资到货质量记录表
附表1
合格供方评价表
4
编号:单位:填表日期:
供方名称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
类别分值记分方式记分/ 备注质量80 按物资质量计算实际分数。
合同 5 延误交货 1 天扣0.5 分。
价格10 按价格计算公式每超2%扣1 分高低加
减不能超过10 分。
服务 5 反馈函未返回扣 1 分,退返物资延误
每1 个月扣 1 分。
总分
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
90~100 70~90 60~70 59 分以下综合评价
重新
评价
物资计划
设计单位领导
工艺批准
质检军代表
以质量评价为主,其他分值仅供参考。
备
注
填表:
附表2
物资到货质量报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