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会议记录
xxx:我建议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一是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医学装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若遇紧急情况时由组长决定适时召开会议;二是每年各科室提出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后,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请各相关科室主任、专家参与审议,通过后上报院务会、支委会决策;三是会议时间相对固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及处置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大家觉得我这个建议可行吗,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
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
时间
xx年x月x日x时
地址
xx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主持人
x人员及原因
无
会议记录
xxx:我院以前在医学装备上不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在人员的组成上我是组长,副组长是xxx和xx,成员有由我们15人组成。
医学装备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院医学装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要不断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医院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委
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医学装备质量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及合理利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准格尔旗中心医院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王子华
副主任委员:任国军郝义明王国瑞王彩霞
委员:各职能科室主任、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各病区护士长及医疗学装备工程师
二、工作职责
1.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计划、论证、技术问题进行评价与咨询;
2.负责确定并建立全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
3.负责建立全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督促开展全院设备的定期计量检测工作;
4.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5.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2011-03-24实施:2011-03-24现行有效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省级及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八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其他卫生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由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规模小、不宜设置专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机构,应当配备专人管理。
第九条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三)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六)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七)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一)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需要,现成立医学装备管理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会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1、装备管理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相应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装备管理会设主任1名,24名。
设备管理会日常事务由常务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会的常设机构。
4、装备管理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为设备管理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会患者院长办公会论证、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3.24•【文号】卫规财发[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省级及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八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其他卫生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由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修订版2
院字〔2013〕189号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用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主任:韩传恩(院长、主任医师)副主任:李成钦(党委书记、副主任医师)张玉玲(工会主席)成员:谷鲁豫(医学装备部主任)余晓慧(医务部主任、副主任医师)王兰英(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申明峰(神经外科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李梅生(耳鼻喉病区主任、主任医师)韩敏(消化科病区主任、主任医师)方岩(神经内科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陈培莉(急诊科主任、重症监护室科主任、主任医师)袁斌(感染管理科主任)宋素勤(门诊部主任)黄文起(核磁室主任)殷卫兵(检验科主任)刘伟(超声科主任)陈辉(放射科副主任)郑吟诗(256CT室主任)李桂英(放疗科主任)王会祥(核医学科主任)袁兴利(物资管理科科长)耿立(医学装备部副主任)刘博(医学装备部工程师)下设办公室,张玉玲兼任办公室主任,谷鲁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医学装备部。
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2.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架构图2013年10月31日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二、组织制定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医疗器械设备临床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工作。
四、负责拟购医疗器械设备和耗材的论证、技术评估和具体采购工作。
负责全院拟购入新型医疗器械设备或新增项目耗材和试剂的审核、调研。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需要,现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委员: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1、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相应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委员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患者院长办公会论证、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2011年)
【法规标题】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卫生部【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11-3-24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省级及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八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其他卫生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由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规模小、不宜设置专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机构,应当配备专人管理。
第九条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三)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六)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七)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成立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 挥包括医学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各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21}24号)》文 件等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医学装各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行政及职能科室、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医学装备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副院长) (工会主席) (医学装备科科长) (医务科科长) (产科主任) (妇科主任) (儿童保健科主任) (新生儿科主任) (儿童康复科主任)
医学装备委员会职责 一、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职责,工作流程及规 范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定实施工作。 三、负责医学装备论证、购理、验收、质控、维修、应用分析和处置等管理。 四、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急需添置的医疗设 奋。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负责与医学装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 改进建议并予以落实, 同时将会议决议上报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会议通知 各位成员:
医学装备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为加强我院设备管理,规范设备采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特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2.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及设备科、采购中心、信息科、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放射科、麻醉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副院长及设备科、采购中心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设备科长兼秘书。
3. 设备科、采购中心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常务机构,负责医院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4. 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以及医疗器械的使用部门,都应明确职责,落实制度,形成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5. 属于计量器具的医学装备,严格按国家计量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检定。
6. 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7.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医学装备组成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医学装备组成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学耗材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小组。
一、人员组成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有院领导、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组员:
二、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组的具体职责任务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决策,具体组织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3.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4.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5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6.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对违反该办法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报主管部门给于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安徽省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安徽省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7.09•【字号】卫医秘[2012]454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安徽省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卫医秘〔2012〕454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更好的指导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等方面工作,推进全省医学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医学装备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现决定成立安徽省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中心挂靠在安徽省立医院,由该院物流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在卫生厅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制定全省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年度计划,并根据计划对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全省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发展规划,定期组织对本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本专业人员素质;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添置更新质量控制检测设备、检测项目的开展和相关技术设备的引进提供科学论证、调研和咨询;对全省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的资料信息进行收集、登记和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附件安徽省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人员名单主任:费勤福常务副主任:凌斌副主任:李家斌、何先弟、朱向明、彭长林、周典成员:沈爱宗、何文胜、王飞、赵巍、刘亮菊、胡峻、李瑞中心办公室主任:沈爱宗成员:谷伟、陈玉俊、陈怀亮、李安旗、徐国庆、涂立文、盛敏玲、赵树芬、张咏梅、王芳静、吴志强、章伟。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加强我院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定期对我院医学装备进行监管、检查,减少因医学装备故障及质量不达标等因素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我院实际特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一、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成员:科室主任、工程师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怎么定你看看)二、医疗设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组长负责落实“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内容要求,建立医疗装备质量管理小组及制度,体现对全院的设备质量全面管理。
2、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会议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讨论总结全院的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对存有缺陷的科室发《医疗装备质量持续改进反馈表》,并针对所发现的制度和流程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下一次会议中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以做到医疗装备质量的持续改进。
3、严格做好设备使用情况监管、放射机房监测等工作,认真听取使用科室对医疗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4、对各科室服务过程中不足的地方应及时改进。
5、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做到知识不断更新,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
三、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1. 重点抓好医疗装备核心制度的落实:医疗装备的管理、使用、维修、装备意外应急管理等制度。
2.加强医疗装备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4. 设备使用监管组每月随机下科检查一次,机房监测与特殊设备监测组每季度下科检查一次。
5.加强全员培训,全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
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7、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省级及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八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其他卫生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由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规模小、不宜设置专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机构,应当配备专人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缺少:参加人员签名、会议记录我院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第一次2012年11月26日19时,我院在行政楼二楼室召开了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任委员喻田院长、副主任委员王达利、陈琦副院长出席了,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由副主任委员王达利副院长主持。
陈琦副院长宣读了《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遵医附院院办发【2012】81号)文件,解读了医学装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制度以及监督管理。
全体委员审议并通过了《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关于成立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的通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
会上,全体委员听取了急诊科、康复科、产科、美容医院、中医科、皮肤科、脑血管病科等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该科近期所需急购的设备耗材的陈述,并进行了投票表决。
主任委员喻田院长指出医学装备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院医学装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要不断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喻院长强调指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一是要定期召开,认真听取医学装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若遇紧急情况时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二是每年各科室提出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后,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扩大,请各相关科室主任、专家参与审议,通过后上报院务会、党委会决策;三是时间相对固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听取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及处置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最后,喻田院长要求各位委员从自身的专业、岗位出发,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切实维护医院的利益。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文件汇总(已审核)
1.目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患者检查治疗安全,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学装备管理、服务的水平及质量,明确各项工作管理主体、责任部门,体现医学装备三级质控。
2.使用范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学装备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3.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2《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4.内容:4.1总则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学装备的监督管理机构,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设备科(医学工程部)负责。
4.2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4.2.1.1组织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主管院长、设备科、使用大型医疗设备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l人,副主任委员2~4人,委员若干人(专家库人员),由各使用大型医疗设备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等组成。
4.2.1.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主任委员:茶春喜副主任委员:李平(常务)、管永虎、王志强、阿依古丽委员:扈维勇、赵建涛、白新宾、刘兴、何新雄、孙明辉、陈劢、郭伟、符洁、陈琛、曹振刚、李英、张海琳、王友俊办公室设在设备科,设备科主任兼任秘书。
4.2.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年度规划调研和立项论证专题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有关医学装备使用情况和效益分析的专题会。
4.2.3每年组织召开医学装备管理使用、保养、保修情况分析研讨会l~2次,重点解决医学装备保修难等问题。
4.2.4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兼职聘任制。
一般聘用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
特殊情况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做出调整。
4.3职责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在院长或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09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医学装备安全使用、定期保养、保修,制定大型医学装备的调研、立项计划,使医院医学装备(尤其是大型医学设备)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保障医院各项医疗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妇幼保健院各专业委员会设置及职能职责的通知
XX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调整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各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保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保健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各委员会。
一、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一)人员组成主任委员:XXX副院长委员:XXX委员:XXX XXX XXX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XXX,由XXX任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成员为XX人员,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工作制度1.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最高管理机构,直接对院长负责。
2.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医院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对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医院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开展工作。
3.运用科学的方法随时对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4.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解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有关医院质量与安全的重大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可随时提请委员会召开会议。
(三)委员会工作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体系的构建,制定医院质量的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方针,制定医院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
2.根据医疗、护理、财务、后勤等的实际情况及医院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标准,制定医院质量考核细则及奖惩方法。
3.不定期对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医院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与督导医院或相关领域的质量与安全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进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培训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与安全意识。
二、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一)人员组成主任委员:XXX副院长委员:XXX委员:XXX XXX XXX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XXX任办公室院长,XXX任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成员为医务科及基层指导科人员,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docx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 号)和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卫发 [2012]11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学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为了保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开创重大事项阳光票决新风,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基层党组织和选购监督员广泛监督,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支部支部书记和行风监督员组成。
具体人员如下:主任:方焱明副主任:艾云涛成员:赵俊王庆华阮友松郝光成刘礼雄赵平吴久海郑玉高周圣俊赵成覃焱裴焱刘锦华侯振明席扬罗宇航王燕妮王发玉温海杨万宏周冬梅二、职责任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医院设备科负责。
具体职责任务包括:1、根据国家有知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3、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4、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5、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6、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管理医学装备管理根本任务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二 0 一三年八月十日。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缺少:参加人员签名、会议记录
我院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第一次
2012年11月26日19时,我院在行政楼二楼室召开了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任委员喻田院长、副主任委员王达利、陈琦副院长出席了,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由副主任委员王达利副院长主持。
陈琦副院长宣读了《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遵医附院院办发【2012】81号)文件,解读了医学装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制度以及监督管理。
全体委员审议并通过了《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关于成立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的通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
会上,全体委员听取了急诊科、康复科、产科、美容医院、中医科、皮肤科、脑血管病科等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该科近期所需急购的设备耗材的陈述,并进行了投票表决。
主任委员喻田院长指出医学装备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院医学装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要不断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喻院长强调指出:医学装备管理
委员会一是要定期召开,认真听取医学装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若遇紧急情况时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二是每年各科室提出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后,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扩大,请各相关科室主任、专家参与审议,通过后上报院务会、党委会决策;三是时间相对固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听取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及处置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最后,喻田院长要求各位委员从自身的专业、岗位出发,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切实维护医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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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需要,现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
委员:
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
1、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相应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委员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
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患者院长办公会论证、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
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
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
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7、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
8、设备管理委员会每年初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审议一年设备预算
方案。
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工作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
9、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杜绝浪费,做
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10、设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1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人民医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