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三重境界:乐教、懂教、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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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三重境界:乐教、懂教、善教
第一重境界,是“乐教”。
一个人对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大致会有三种基本态度:一为憎然,一为漠然,一为欣然。
憎然,就是不喜欢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时时事事都不顺眼不顺心,怨天尤人,满腹牢骚;漠然,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仅仅是把它当作谋生的手段而已;欣然,就是非常喜欢和热爱自己的职业,全身心地沉浸其中,乐而忘忧。
显然,第三种情形是一种最佳的生命状态。
做一名具有教育生命力的好教师,首先就应做一个“乐教”之人,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永葆教育的理想、信仰与情怀。
第斯多惠指出:“真正的永不消失的教学热情必须建立在对教师职业的热爱上,对教师工作的心驰神往,至于如何教学,那是次要的。
”
懂教
第二重境界,是“懂教”。
教师这个职业与其他不少职业比较起来,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其“懂”的程度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教师这个职业,往往要有一个或长或短的验证周期,甚至有时候还具有一定的“欺骗性”,表面看起来很不错甚至很有效的教育行为,却是与教育规律、教育本质背道而驰的。
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有其自身的规律。
要做一名好教师,必须懂心理学,懂教育学。
所以,培养一名好教师,引导教师专业成长,应当从学习心理学和教育学开始。
无论哪一门学科的教师,衡量他懂不懂教育,有一个核心标准,那就是懂不懂心理学和教育学,懂不懂教育规律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
善教
第三重境界,是“善教”。
一名优秀的教师,不仅要热爱教育、懂得教育,还要善于实施教育,善于将崇高的教育
信仰与教育理想满怀深情地落实到坚实平易的教育实践之中,善于将教育规律教育原则的遵循与把握体现在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教育生活之中。
所谓“善教”,无疑应当追求上乘的教学境界。
教师的教学过程,是一个以文化人的过程,是一个以人育人的过程,是一个引导个体生命觉醒并迈上自我成长之路的过程。
在这让人“成为一个人”的过程中,一位善教的教师,无疑是一位富有教育机智的教师,是一位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教师,是一位向往和追寻教育终极价值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