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半乳糖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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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离子色谱法测定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焙烤食品、糖果、饮料、醋、糖浆、糖粉等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

不适用于产品中乳糖含量与低聚半乳糖含量比值大于6 的产品。

2 原理样品用磷酸盐缓冲液提取,用β-半乳糖苷酶水解。

采用离子色谱分别测定初始提取溶液和酶解后的提取溶液中的乳糖和半乳糖。

用酶解后的半乳糖含量减去酶解前的半乳糖含量和乳糖酶解产生的半乳糖含量,计算出样品中低聚半乳糖的含量。

3试剂和材料3.1 试剂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1α-淀粉酶:酶活力≥1.5 U/mg。

3.1.2β-半乳糖苷酶:来源于米曲霉,酶活力≥8 U/mg。

3.1.3 磷酸二氢钾(KH2PO4)。

3.1.4 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K2HPO4·3H2O)。

3.1.5 氢氧化钠:色谱纯。

3.1.6 无水醋酸钠(CH3COONa):色谱纯。

3.1.7 乙醇(C2H5OH)。

3.1.8 乙腈(C2H3N)。

3.2 试剂配制3.2.1 磷酸盐缓冲溶液(0.2 mol/L pH 6.0):称取22.0 g磷酸二氢钾和6.0 g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L。

120℃高压灭菌器中灭菌30 min。

3.2.2 β-半乳糖苷酶溶液(500 U/mL):称取活性约为5000 U的β-半乳糖苷酶溶于10 mL磷酸盐缓冲溶液中,制成最终活性为500 U/mL的β-半乳糖苷酶溶液,用时现配。

3.2.3 乙醇溶液(50%,V/V):量取500 mL乙醇加水稀释至1 L。

3.2.4 乙腈溶液(20%,V/V):量取200 mL乙腈加水稀释至1 L。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

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是以白砂糖、蔗糖为原料经来源于黑曲霉的酶或米曲霉的β-果糖基转移酶酶作用,经提纯、干燥等工艺制得的蔗果三糖(GF2)至蔗果六糖(GF5)的混合物,或以菊苣为原料,经部分酶水解后提纯、干燥等工艺制得的蔗果三糖(GF2)至蔗果八糖(GF7)以及果果二糖(F2)至果果八糖(F8)的混合物。

2 结构式
按结构分为蔗-果型(G-F)低聚果糖和果-果型(F-F)低聚果糖。

分子结构分别如下:
蔗-果型(GF n)低聚果糖分子结构示意图果-果型(F n)低聚果糖分子结构示意图
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3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1.1 名称通用名:低聚半乳糖英文名:galactooligosaccharide同义词:GOS1.2 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申报低聚半乳糖产品为营养强化剂,主要作为益生元类物质,应用范围和使用量与食品添加剂标准中规定使用的低聚半乳糖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一致,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幼儿及较大幼儿配方食品及各类食品中。

使用量不超过64.5g/kg。

低聚半乳糖是食品添加剂GB2760-2014 中规定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所批准的低聚半乳糖来源也是乳糖。

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2号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低聚半乳糖为新的食品添加剂,可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批准公告如下:此外,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同时批准来源于乳糖的低聚半乳糖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为:婴幼儿食品、乳制品、饮料、培烤食品、糖果。

新资源公告如下:我司的低聚半乳糖同样以乳糖为原料,经β-半乳糖苷酶催化水解乳糖获得。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酶制剂β-半乳糖苷酶来源于两岐双岐杆菌。

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低聚半乳糖对人体肠道内的益生菌群有很强的增殖作用,减少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有害发酵产物的生成。

同时具有和植物膳食纤维相同效用,可促进肠道蠕动,改善肠道功能。

因此我国已批准低聚半乳糖可以用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新资源食品也已批准低聚半乳糖作为一般食品成分广泛用在食品中。

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许多国家也已批准低聚半乳糖作为益生元物质在婴幼儿食品及各类食品中广泛使用。

GOS是通过酶将半乳糖从乳糖转移到糖的受体上而生成的。

而其中影响低聚半乳糖功效性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工艺中用于催化水解的酶制剂的来源。

β-半乳糖苷酶来源的不同,相应的低聚半乳糖的功效也会有所不同。

β-半乳糖苷酶是食品添加剂GB2760-2014 中批准的可以使用的酶制剂,主要来源包括胞壁克鲁维酵母,黑曲酶,米曲霉,鲁克茹维酵母等。

低聚半乳糖使用标准

低聚半乳糖使用标准

低聚半乳糖使用标准低聚半乳糖是一种常用的益生元,在食品工业和医药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其使用标准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以下将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来讨论低聚半乳糖的使用标准。

一、低聚半乳糖的定义与作用低聚半乳糖是一种寡糖,由半乳糖分子通过β-1,4-糖苷键连接而成。

在大肠内不能被人体酶类降解,可以为肠道益生菌提供生长营养,促进益生菌的繁殖,改善肠道菌群结构,从而增强人体的免疫力,改善肠道健康。

二、低聚半乳糖的用途1. 食品添加剂低聚半乳糖可以作为一种优质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品的益生元含量,改善食品的口感和营养价值。

在调味品、饮料、乳制品等食品生产中广泛应用。

2. 医药保健品由于低聚半乳糖对肠道菌群具有调节作用,可以用于医药保健品的生产,用于调节肠道功能,改善肠道健康。

特别适合于老人、婴幼儿和消化系统不佳的人群。

三、低聚半乳糖的使用标准及注意事项1.生产标准生产低聚半乳糖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的纯净水和优质的乳糖。

在制备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这是因为过高温度和过长时间会导致低聚半乳糖的降解,从而影响产品的质量和纯度。

因此,生产商需要密切关注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和时间,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低聚半乳糖。

2.添加量标准在食品和医药保健品中使用低聚半乳糖时,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需求来确定合适的添加量。

一般来说,建议的添加量在1%~5%之间。

如果添加量过高,可能会导致产品口感变差;而添加量过低,则可能无法充分发挥低聚半乳糖的益生作用。

因此,在使用低聚半乳糖时,要把握好添加量,以达到最佳效果。

3.贮存标准生产好的低聚半乳糖产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这样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此外,低聚半乳糖产品的有效储存期一般为12个月。

过期产品不宜使用,以免影响效果。

四、低聚半乳糖的市场前景及应用领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肠道健康。

作为一种天然的益生元,低聚半乳糖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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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离子色谱法测定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焙烤食品、糖果、饮料、醋、糖浆、糖粉等食品中低聚半乳糖的测定。

不适用于产品中乳糖含量与低聚半乳糖含量比值大于6 的产品。

2 原理样品用磷酸盐缓冲液提取,用β-半乳糖苷酶水解。

采用离子色谱分别测定初始提取溶液和酶解后的提取溶液中的乳糖和半乳糖。

用酶解后的半乳糖含量减去酶解前的半乳糖含量和乳糖酶解产生的半乳糖含量,计算出样品中低聚半乳糖的含量。

3试剂和材料3.1 试剂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1α-淀粉酶:酶活力≥1.5 U/mg。

3.1.2β-半乳糖苷酶:来源于米曲霉,酶活力≥8 U/mg。

3.1.3 磷酸二氢钾(KH2PO4)。

3.1.4 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K2HPO4·3H2O)。

3.1.5 氢氧化钠:色谱纯。

3.1.6 无水醋酸钠(CH3COONa):色谱纯。

3.1.7 乙醇(C2H5OH)。

3.1.8 乙腈(C2H3N)。

3.2 试剂配制3.2.1 磷酸盐缓冲溶液(0.2 mol/L pH 6.0):称取22.0 g磷酸二氢钾和6.0 g磷酸氢二钾三水合物,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L。

120℃高压灭菌器中灭菌30 min。

3.2.2 β-半乳糖苷酶溶液(500 U/mL):称取活性约为5000 U的β-半乳糖苷酶溶于10 mL磷酸盐缓冲溶液中,制成最终活性为500 U/mL的β-半乳糖苷酶溶液,用时现配。

3.2.3 乙醇溶液(50%,V/V):量取500 mL乙醇加水稀释至1 L。

3.2.4 乙腈溶液(20%,V/V):量取200 mL乙腈加水稀释至1 L。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解读-文档资料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解读-文档资料
• 3.4 补充和调整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和(或 )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
4 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 4.1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导致人群食用后营养素及其他营养 成分摄入过量或不均衡,不应导致任何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 的代谢异常。
• 4.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不应鼓励和引导与国家营养政策相悖的 食品消费模式。
附录B: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 源名单
• 附录B是根据我国历年来批准使用的各种营养素的 化合来源名单汇总整理而成的。对大多数营养素 而言,均提供了一个以上的化合物供生产者进行 选择。
• 对于部分在实际中使用少、含量不稳定、安全性 有待进一步评估的化合物,根据多次讨论结果进 行了删除。如铁中的“电解铁”、钙中的“生物 碳酸钙等化合物来源在本次标准修订中都予以删 除。
• 4.3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应能在特定的储存、运输和食 用条件下保持质量的稳定。
• 4.4 添加到食品中的营养强化剂不应导致食品一般特性如色泽 、滋味、气味、烹调特性等发生明显不良改变。
• 4.5 不应通过使用营养强化剂夸大强化食品中某一营养成分的 含量或作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5 可强化食品类别的选择要求
12 mg/kg ~ 50 mg/kg
调制乳粉(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
乳粉除外)
100 mg/kg ~ 310 mg/kg
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
10 mg/kg ~ 60 mg/kg
调制乳粉(仅限孕产妇用乳粉) 32 mg/kg ~ 156 mg/kg
植物油
100 mg/kg ~ 180 mg/kg
人造黄油及其类似制品
100 mg/kg ~ 180 mg/kg
豆粉、豆浆粉
30 mg/kg ~ 70 mg/kg

低聚半乳糖检测标准

低聚半乳糖检测标准

低聚半乳糖检测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聚半乳糖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制品或大豆为原料,经特定微生物发酵、分离、精制而成的低聚半乳糖产品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 GB/T 5009.18-2003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 5009.19-2008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和拟除虫菊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GB/T 5413.1-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蛋白质的测定- GB/T 5413.2-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脂肪的测定- GB/T 5413.3-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碳水化合物的测定- GB/T 5413.4-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灰分的测定- GB/T 5413.5-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水分和冰点的测定- GB/T 5413.6-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溶解性的测定- GB/T 5413.7-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GB/T 5413.8-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总维生素E的测定- GB/T 5413.9-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钠的测定- GB/T 5413.10-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碘的测定- GB/T 5413.11-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锌的测定- GB/T 5413.12-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钙、磷、钾、钠、氯、镁的测定- GB/T 5413.13-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铁的测定- GB/T 5413.14-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铜的测定- GB/T 5413.15-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锰的测定- GB/T 5413.16-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A、D、E的测定- GB/T 5413.17-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B₁₂的测定- GB/T 5413.18-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K₁的测定- GB/T 5413.19-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B₁、维生素B₂、烟酸、泛酸、维生素B₆、叶酸、维生素B₁₂的测定- GB/T 5413.20-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维生素C的测定- GB/T 5413.21-2003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胆碱的测定-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以上文件均为相关法律所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GB14880营养强化剂(精)

GB14880营养强化剂(精)

GB14880营养强化剂 2009版加工面包、饼干、面条的面粉1--2 饮液 0.3-0.8 1谷类及其制品也可按量添加。

2.如用 L-赖氨酸天门冬氨酸盐,须经折算。

L-盐酸赖氨酸配制酒0.3—0.8 1997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及谷类制品0.3~0.5 饮液、乳饮料 0.1~0.5 1.谷类及其制品也可按量添加2.如用 L-赖氨酸天门冬氨酸盐,须经折算儿童口服液 4.0-8.0 1996 配制酒 0.1—0.5 1997 豆奶粉、豆粉 0.3-0.5 豆浆、豆奶 0.06-0.1 2000果冻0.3-0.5 果汁(果味型饮料 0.4-0.6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 (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110-140 mg/100g2002儿童配方粉 0.3-0.5 2007年 4号公告运动营养食品1-6g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牛磺酸 (氨基乙基磺酸食品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 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γ-氨基丁酸新资源≤500毫克/天 2009年 12号公告芝麻油、色拉油、人造奶油4000-8000μg婴幼儿食品、乳制品3000-9000μg乳及乳饮料 600-1000μg 1. 维生素 A 添加量均以视黄醇当量计算2. 1μg 视黄醇当量=1μg 视黄醇=3.33 IU 维生素 A3. 如用β-胡萝卜素强化,可折成维生素 A 来表示4. 1μg β-胡萝卜素=0.167μg 视黄醇固体饮料 4-8mg/kg 冰淇淋 0.6-1.2mg/kg 1996 豆奶粉、豆粉 3000-70000μg/kg 豆浆、豆奶 600-1400μg/kg 果冻 600-1000μ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 2000-6000μg/kg 膨化夹心食品600-1500μg/kg2001 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 (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800-1700μg/100g2002花生油、调和油 4000-8000µg/kg 2004年 6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200-400μgRE/d 孕产妇配方粉300-600μgRE/d 2006年 7号公告维生素 A (视黄醇或醋酸视黄或棕榈酸视黄醇饼干233-400μgRE/100g2007年 3号公告面粉、大米600μgRE-1200μgRE/kg2008年 17号公告运动营养食品 120-1000μgRE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西式糕点233-400μgRE/100g 2008年 26号公告稳定性维生素 A按 GB14880规定执行1999 强化 ß-胡萝卜素饮料20-40mg/kg 着色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1996 ß-胡萝卜素固体饮料3-6mg/kg 2008年 6号公告乳及乳饮料 10-40μg 人造奶油 125-156μg 乳制品 63-125μg 维生素 D D2(麦角钙化醇或 D3(胆钙化醇婴幼儿食品 50-100μg 1μg 维生素 D=40I.U 维生素 D固体饮料,冰淇淋10-20μg/kg 19962000-4000IUμg/kg 藕粉 10-60μg/kg 豆奶粉、豆粉 15-60μg/kg 豆浆、豆奶 3-15μg/kg 果冻10-40μ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 12.5-37.5μg/kg 膨化夹心食品10-60μg/kg 2001 强化钙的果汁及果汁饮料类、果味饮料类2-10µg/L 2004年 6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3.33-6.67μg/d 孕产妇配方粉3.33-6.67μg/d 2006年 7号公告饼干 1.67-3.33μg/100g 2007年 3号公告维生素 D运动营养食品1.5-12.5μg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芝麻油、人造奶油、色拉油、乳制品100-180mg/kg 婴幼儿食品 40-70 mg/kg 乳饮料 10-20 mg/kg 1.以 d-α生育酚计算2.如用 dl-α生育酚、 d-α醋酸生育酚或 dl-α醋酸生育酚强化,须经折算3.1mg 维生素 E=1IU维生素 E强化生育酚饮料 20-40mg/L 1996含乳固体饮料 780-1000mg/100g 豆奶粉、豆粉 30-70mg/kg 豆浆、豆奶 5-15 m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50-125mg/kg 果冻10-70mg/kg2001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 (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 12-18 mg/100g 2002调制乳 50IU/kg 2005年 15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1.67-3.33α-TE/d 孕产妇配方粉 4.67-9.33α-TE/d 2006年 7号公告维生素 E (生育酚胶基糖果1050mg/kg-1450mg/kg2007运动营养食品2.1-150mgα-TE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130~230mg/kg(天然型芝麻油、人造奶油、色拉油、乳制品170~310mg/kg (合成型 50~90mg(天然型婴幼儿食品70~120mg (合成型 13~25mg(天然型维生素 E 琥珀酸钙乳饮料18~35mg (合成型 2003年 4号公告1mg 维生素 E 琥珀酸钙(天然型=1.168IU(0.78α-TE1mg 维生素 E 琥珀酸钙(合成型=0.85IU(0.57α-TE天然维生素 E营养强化剂按 GB14880规定 1999谷类及其制品 3-5 mg/kg 饮液、乳饮料 1-2mg/kg 婴幼儿食品 4-8 mg/kg 1.如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2.如用硝酸硫胺素强化,须经折算配制酒 1-2mg/kg 1997胶基糖果 16-33mg/kg 含乳固体饮料 0.89-1.87mg/100g 豆奶粉、豆粉 6-15mg/kg 豆浆、豆奶 1-3 mg/kg 2000即食早餐谷类食品7.5-17.5mg/kg 果冻1.0-7.0mg/kg2001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1-2.2 mg/100g果汁(果味型饮料 2-3mg/kg 2002孕产妇配方奶粉 10-15mg/kg 儿童配方奶粉 8-14mg/kg 2004年 6号公告方便面粉包 46-94mg/kg 2005年 15号公告学龄前儿童配方粉 0.23-0.46 mg/d 孕产妇配方粉0.5-1.0 mg/d 2006年 7号公告饼干 0.3-0.6mg/100g 2007年 3号公告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0.4-1.9 mg/100g 2007年 9号公告西式糕点 0.3-0.6mg/100g 2008年 26号公告维生素 B1运动营养食品0.2-20mg 2008年 18号公告(运动员每天摄入量计稳定性维生素 B1 按 GB14880规定执行1999谷类及其制品 3-5 mg/kg 饮液、乳饮料 1-2 mg/kg 婴幼儿食品 4-8 mg/kg 食盐100-150mg/kg 1.如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中心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一、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用量及使用范围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中低聚半乳糖(乳糖来源)的规定。

二、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三、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量的食品添加剂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相关背景材料一、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一)背景资料。

乳糖来源的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本次申请的低聚半乳糖以乳清滤出液为来源制得,使用范围使用量与GB14880中乳糖来源的低聚半乳糖相同。

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批准其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13.01)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食品类别13.02.01),增加产品中低聚糖含量。

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ß-葡聚糖酶(一)背景资料。

来源地衣芽孢杆菌等菌种的ß-葡聚糖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本次申请的ß-葡聚糖酶来源于一新的菌种:绳状青霉(Penicillium funiculosum)。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丹麦食品农业与渔业部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

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在啤酒酿造和蒸馏酒蒸馏等过程中,提高生产效率。

其质量规格按照《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16)执行。

三、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又名纽甜)(一)背景资料。

纽甜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干酪类似品、脂肪类甜品、水果罐头、果酱、蜜饯凉果、加工蔬菜、腌渍的蔬菜、胶基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罐头、醋、复合调味料、含乳饮料等食品类别。

d-半乳糖 企业标准

d-半乳糖 企业标准

d-半乳糖企业标准d-半乳糖是一种天然的食品添加剂,也被称为低聚半乳糖。

它是由乳糖经过特殊的酶处理得到的,具有一定的甜味和溶解性。

d-半乳糖在食品工业中被广泛应用,可以用于调味品、饮料、乳制品等多个领域。

d-半乳糖的主要功能是增加食品的甜味和口感。

它具有比蔗糖更低的热量,因此可以作为低热量食品的替代品使用。

同时,d-半乳糖还具有保湿性和抗结晶性,可以提高食品的质地和稳定性。

d-半乳糖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非常广泛。

首先,它可以用于调味品的制作。

由于d-半乳糖具有一定的甜味,可以用来增加调味品的甜味程度,改善口感。

其次,d-半乳糖还可以用于饮料的生产。

在饮料中加入适量的d-半乳糖,可以增加饮料的甜味,提高口感。

此外,d-半乳糖还可以用于乳制品的制作。

在乳制品中添加适量的d-半乳糖,可以增加乳制品的甜味和口感,改善产品的质地。

除了以上应用外,d-半乳糖还具有其他一些特殊的功能。

首先,它可以作为一种保湿剂使用。

在某些食品中添加适量的d-半乳糖,可以防止食品过早失水,保持食品的湿润度和口感。

其次,d-半乳糖还具有抗结晶性能。

在某些食品中添加适量的d-半乳糖,可以防止食品结晶,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和口感。

对于d-半乳糖的使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使用时应该控制好添加量,避免过量使用。

虽然d-半乳糖具有一定的甜味,但过量使用可能会影响食品的口感和质地。

其次,在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与其他成分的配伍性。

有些成分可能会影响d-半乳糖的效果,因此需要进行合理的搭配。

最后,在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使用,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d-半乳糖是一种天然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它可以增加食品的甜味和口感,改善产品的质地和稳定性。

同时,d-半乳糖还具有保湿性和抗结晶性能,可以提高食品的湿润度和口感。

但在使用时需要注意控制添加量、合理配伍和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

低聚果糖的标准

低聚果糖的标准

低聚果糖的标准
低聚果糖的标准含量在奶粉新国标中规定为0.4-1.0g/100g之间。

而在欧盟食品专业委员会在婴儿阶段性配方食品中添加短链碳水化合物、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的研讨会上,确定在婴儿二阶段配方食品中低聚果糖的添加量为不大于0.8g/100ml。

此外,根据中国卫生行业标准WS/T 670-2019《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低聚果糖属于可添加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其添加量为0.5g/100g~1.5g/100g之间。

另外,在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低聚果糖为新食品原料,可用于普通食品中,但需注意婴幼儿、儿童等特定人群使用量需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谨慎添加。

总的来说,低聚果糖的标准含量在不同法规和标准中略有不同,但都经过了充分的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以保证其在食品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营养强化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营养强化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一、营养强化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1.1. 通用名称:中文名称:低聚半乳糖英文名称:Galacto-oligosaccharides (GOS)1.2. 功能分类:营养强化剂1.3. 用量和使用范围: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母乳是婴儿的最佳的营养品,它可为婴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以满足出生后婴儿生长所需。

母乳低聚糖(HMOs)就是母乳中有益健康的有效成分之一。

母乳与婴儿配方食品的成分有明显差异。

其中一个显著区别是母乳中确定含有超过100多种的低聚糖(HMOs),而这些低聚糖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是不存在就是没有达到有生理意义的水平。

母乳中不消化的低聚糖,其功能是多元化的,其中包括在形成婴儿肠道微生物菌群组成方面起重要作用。

HMOs 已被证明可刺激和促进母乳喂养婴儿体内主要的有益肠道微生物菌群的增长,尤其是双歧杆菌和乳酸杆菌。

已证明牛奶中含有多种低聚糖,其中一些的结构与母乳中发现的低聚糖相同或相近。

最新进展是将乳清滤出液作为生产低聚半乳糖的原料来源。

乳清滤出液由乳糖、牛奶低聚糖,如3’-和6’-唾液乳糖(在母乳中也存在)和少量的其他成分组成。

乳清滤出液中的乳糖在酶的作用下转化为GOS。

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GOS,使其低聚糖模式比不添加GOS的婴儿配方食品更接近母乳。

补充含有GOS的婴儿配方食品,对婴儿配方食品喂养的婴儿有功能性益处,例如使婴儿粪便变软、肠道微生物菌群生长,从而更接近母乳喂养的婴儿。

拟申报的GOS以牛奶(乳清滤出液)为原料,与其他的GOS来源类似。

它还含有少量的天然牛奶成分,包括另外两种低聚糖:3’-唾液乳糖和6’-唾液乳糖。

这两种低聚糖是母乳本身的成分。

按照母乳每日摄入量0.8 L估计,母乳喂养婴儿每天将摄取4-12 g人乳低聚糖。

由添加拟申报GOS达到的总低聚糖含量水平为5.88 g/100 g奶粉(大约为8 g/L),符合母乳低聚糖含量范围。

如果按照婴儿配方食品相同的每日摄入量0.8L估计,则婴儿每日可从GOS获取6.4g的低聚糖总量。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解读

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解读

食品营养强化是在现代营养科学的指导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缺乏状况和营养需要,以及为弥补食品在正常加工、储存时造成的营养素损失,在食品中选择性地加入一种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或其他营养物质。

GB 14880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基础标准,旨在规范我国食品生产单位的营养强化行为,避免由此引起的营养失衡或营养素过量。

本标准属于强制执行标准,其强制性体现在一旦生产单位在食品中进行营养强化,则必须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包括营养强化剂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可使用的营养素化合物来源等),但是生产单位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产品中强化相应的营养素。

标准的基本框架本标准包括正文和四个附录。

正文包括了范围、术语和定义、营养强化的主要目的、使用营养强化剂的要求、可强化食品类别的选择要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食品类别(名称)说明和营养强化剂质量标准八个部分。

四个附录则对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允许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以及食品类别(名称)四个不同方面进行了规定。

如何使用本标准查阅标准附录D中适合本标准的产品类别(名称):属于附录D中除13.0“特殊膳食用食品”以外的食品类别,依据附录A选择和使用批准的营养强化剂,依据附录B选择相应营养素的化合物来源;属于附录D中13.0“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依据相应标准确定营养素含量,从表C.1中选择相应营养素的化合物来源,表C.1中未列出的营养素,依据表C.2要求执行。

(见图表1)如何理解附录A、B、C(C.1、C.2)、D附录A为肯定列表制,规定了除13.0外的食品类别,哪些食品允许使用哪种类型的营养强化剂,同时规定了使用量是多少。

如生产单位欲在调制乳粉中强化维生素K,首先查看附录A中允许强化维生素K的食品类别(名称),维生素K只能在01.03.02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中进行强化,在其他类别食品中不得强化维生素K。

低聚半乳糖国家标准

低聚半乳糖国家标准

低聚半乳糖国家标准低聚半乳糖是一种重要的功能性食品成分,具有多种营养和保健功能。

为了规范低聚半乳糖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标准,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低聚半乳糖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

首先,低聚半乳糖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命名和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

其中,产品的命名和分类部分规定了低聚半乳糖产品的命名方式和分类标准,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识别和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

产品的要求部分包括了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指标等内容,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验方法部分规定了对低聚半乳糖产品进行检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部分则规定了产品的标志使用、包装要求、运输方式和储存条件,以保证产品在整个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低聚半乳糖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低聚半乳糖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低聚半乳糖产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可以避免因地区、生产企业或个人的差异而导致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国家标准的制定还可以为低聚半乳糖生产企业提供统一的生产和检验标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对于消费者来说,国家标准可以为他们提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增强其消费信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低聚半乳糖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低聚半乳糖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低聚半乳糖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和遵守这一标准,共同推动低聚半乳糖产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优质的低聚半乳糖产品。

R406-食品安全-3-7-1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大陆

R406-食品安全-3-7-1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大陆

13.01 13.02.01
13.01 13.01.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
单独或混合使用,该类物质总量不 超过64.5 g/kg
15.6 g/kg ~ 31.25 g/kg 32g/kg ~96g /kg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13.01.02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3.55
25%~35%
8.39
8.39
1.94
17.42
3.87
5.16
35%~45%
3.87
2.58
0
7.10
1.93
1.94
45%~55%
0
1.93
0
5.81
0.65
0
≥55%
0.65
0
0
0
0
0
•平均贡贡献献率率的计算8结.87果显示,强9.化25食品对城市4.8孕0 妇微量营19养.56素摄入量的7.6贡3 献率多在75.7%7 以下;
亚硒酸钠
乳酸锌、氯化锌
氯化镁、硫酸镁
硫酸铜 硫酸锰
低聚果糖
左旋肉碱 叶黄素
OPO 花生四烯酸 乳铁蛋白
5-1 葡萄糖酸亚铁 富马酸亚铁、铁
葡萄糖酸钙、柠檬酸钙 L-乳酸钙、超细鲜骨粉、钙
0 柠檬酸铁铵、柠檬酸铁、氯化高铁血红素、铁卟啉、甘氨酸亚铁、羰基铁粉、 碳酸亚铁、柠檬酸亚铁、延胡索酸亚铁、琥珀酸亚铁、血红素铁、电解铁
维生素E
d-α-生育酚 dl-α-生育酚 d-α-醋酸生育酚 dl-α-醋酸生育酚 混合生育酚浓缩物 d-α-琥珀酸生育酚 dl-α-琥珀酸生育酚
硫酸锌 葡萄糖酸锌 氧化锌 锌 乳酸锌 柠檬酸锌 氯化锌 乙酸锌

低聚乳果糖企业标准

低聚乳果糖企业标准

低聚乳果糖企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聚乳果糖产品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杆菌属为生产菌株,采用特定工艺生产的低聚乳果糖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低聚乳果糖(Oligosaccharide lactulose),是由乳糖经乳酸菌作用生成的一种功能性低聚糖,具有改善肠道菌群、促进肠胃道健康的作用。

4.技术要求4.1 感官要求:低聚乳果糖应为白色至浅黄色的结晶性粉末,具有轻微的甜味和特有的乳香味。

4.2 理化指标:低聚乳果糖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5.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的试验方法:取适量低聚乳果糖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观察其颜色和形状,并嗅其气味。

品尝其甜味和乳香味。

5.2 理化指标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6682的规定制备实验室用水,按照GB 2760的规定使用标准滴定溶液,按照常规方法测定比旋光度、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铅和砷等指标。

6.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均应进行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6.2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正常生产定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6.3 组批与抽样:同一班次、同一工艺条件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100件包装的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取样后剩余产品继续包装。

型式检验应从不少于三个不同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6.4 判定规则:产品应全部符合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的规定方可判为合格品。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如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2008年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低聚半乳糖、副干酪乳杆菌(菌株号GM080、GMNL-33)、嗜酸乳杆菌(菌株号R0052)、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R0011)、水解蛋黄粉、异麦芽酮糖醇、植物乳杆菌(菌株号299v)、植物乳杆菌(菌株号CGMCC NO.1258)、植物甾烷醇酯、珠肽粉为新资源食品。

上述10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10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一、低聚半乳糖
二、副干酪乳杆菌(菌株号GM080、GMNL-33)
三、嗜酸乳杆菌(菌株号R0052)
四、鼠李糖乳杆菌(菌株号R0011)
五、水解蛋黄粉
六、异麦芽酮糖醇
七、植物乳杆菌(菌株号299v)
八、植物乳杆菌(菌株号CGMCC NO.1258)
九、植物甾烷醇酯。

低聚半乳糖标签要求

低聚半乳糖标签要求

低聚半乳糖标签要求低聚半乳糖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起到增稠和增甜的作用。

为了确保低聚半乳糖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标签要求被制定并执行。

一、原料来源标签要求:1. 原料来源必须明确标注在产品包装上,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低聚半乳糖的生产来源。

二、配料标签要求:1. 低聚半乳糖的成分要明确列出,包括主要成分和辅助成分。

2. 配料标签上的成分应按照重量比例排列,确保消费者了解每个成分的比例。

三、营养成分标签要求:1. 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低聚半乳糖的营养成分,包括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

2. 营养成分标签上的数值应准确无误,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营养价值。

四、用法用量标签要求:1. 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低聚半乳糖的用法和用量,以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

2. 用法用量标签上的信息应明确易懂,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产品。

五、储存条件标签要求:1. 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低聚半乳糖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

2. 储存条件标签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保质期标签要求:1. 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低聚半乳糖的保质期,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及时食用产品。

2. 保质期标签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七、生产日期标签要求:1. 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低聚半乳糖的生产日期,以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新鲜程度。

2. 生产日期标签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消费者能够选择新鲜的产品。

八、生产厂家标签要求:1. 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低聚半乳糖的生产厂家信息,以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生产来源。

2. 生产厂家标签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九、食品安全标签要求:1. 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低聚半乳糖的食品安全标志,以确保消费者能够选择安全的产品。

2. 食品安全标签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低聚半乳糖标签要求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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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半乳糖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糖为原料,经环状芽孢杆菌及GB 2760批准使用的菌种生产的β-半乳糖苷酶催化水解半乳糖苷键,将乳糖水解成为半乳糖和葡萄糖,同时通过转移半乳糖苷的作用,将水解下来的半乳糖苷转移到乳糖分子,生成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半乳糖。

2 结构式、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结构式
2.2 分子式
(C6H11O5)n,n为2~8。

2.3 相对分子质量
300~2000(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产品分类
按形态分为:
3.1 低聚半乳糖粉
低聚半乳糖液的直接干燥产品。

3.2 低聚半乳糖液
低聚半乳糖的液体产品。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表1 感官要求
4.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4.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附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的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低聚半乳糖含量的测定
A.2.1 高效液相色谱双柱法
A.2.1.1 方法提要
试样用水提取后,分别利用钙型阳离子交换柱、氨基柱分离,高效液相色谱-示差检测器测定,面积归一化法进行定量。

A.2.1.2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A.2.1.2.1 乙腈:色谱纯。

A.2.1.2.2 半乳糖、葡萄糖、乳糖、低聚半乳糖三糖、低聚半乳糖四糖、低聚半乳糖五糖、低聚半乳糖六糖、低聚半乳糖七糖、低聚半乳糖八糖混合溶液(20 mg/mL)。

分别称取适量的半乳糖、葡萄糖、乳糖、低聚半乳糖三糖、低聚半乳糖四糖、低聚半乳糖五糖、低聚半乳糖六糖标样,用适量的水溶解,配制成20 mg/mL的各标准溶液。

A.2.1.2.3 半乳糖二糖、乳糖、异乳糖混合溶液(20 mg/mL)。

称取适量的半乳糖二糖、乳糖、异乳糖标样,用适量的水溶解,配制成20 mg/mL的各标准溶液。

A.2.1.3 仪器和设备
A.2.1.3.1 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示差检测器。

A.2.1.3.2 超声清洗器。

A.2.1.4 分析步骤
A.2.1.4.1 试样液的制备
称取试样1.0 g,加适量的水溶解,于超声波振荡器中振荡10 min,用水定容至100 mL刻度,混匀,0.2 μm微孔滤膜过滤,用于钙型阳离子交换柱测定;称取试样5.0 g,加适量的水溶解,于超声波振荡器中振荡10 min,用水定容至100 mL刻度,混匀,0.2 μm微孔滤膜过滤,用于氨基柱测定。

A.2.1.4.2 参考色谱条件
A.2.1.4.2.1 钙型阳离子交换柱参考色谱条件
A.2.1.4.2.1.1 钙型阳离子交换柱(6.5 mm×300 mm, 5 µm);或具有同等性能的色谱柱。

A.2.1.4.2.1.2 检测器温度:40℃。

A.2.1.4.2.1.3 流动相流速:0.5 mL/min。

A.2.1.4.2.1.4 柱温:8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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