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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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总体实施战略目标,规范信息化采购中的询价、议价及招投标等活动,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暂定适用公司总部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议标、招标及信息化项目配套设备的采购等工作。

第三条招投标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合理选择承包商。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信息化招标及相关设备、产品采购的主责部门,主要责任如下:进行信息化项目的前期调研及招标文件、组织对厂家的考察、发标回标、投标文件答疑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制定厂家进场计划等。

第五条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是信息化招标的配合部门,主要责任如下:参加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合同谈判、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等。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信息化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商应遵循以下三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各种方式对应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

第六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含)万以上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三家。

第七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20(不含)万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两家;当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20万以上,但是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的厂商不足三家时,报审领导同意后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单笔采购估算价在10(不含)万以内的项目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引入伙伴供应商机制。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九条公开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对于公开招标,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公司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3.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签,报

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4.在公司网站及其它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须发布5个自然日)。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答疑会。

7.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

8.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

共同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件是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

行打分。

9.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

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定标。

第十条邀请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1.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请示中须明确邀请应标厂家名称)

2.编制招标文件。

3.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审,再呈

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4.发售招标文件。

5.组织答疑会。

6.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

7.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共同

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件是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行打

分。

8. 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

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定标。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一般工作程序

1.经由公司内部推荐三家以上的候选承包商。

2.由公司分管信息化的主管领导组织资格审查。

3.由业务部门和办公室组织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评审、价格谈判等工

作。

4.通过公司内部评审会,确定最终的承包商

第五章招标管理

第十二条编制招标文件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办公室在招标之前,要根据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包括:

(一)招标条件落实状况

(二)合同规划或合同样本

(三)招标方式

(四)资质要求

(五)总体招标工作计划

(六)工作目标

(七)其他有必要在招标方案中明确的内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申报、备案和审批

(一)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由办公室按照公司信息化项目立项报备

第十四条招标禁止

公司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与投标单位有不正当的接触,不得收受任何贿赂,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漏任何与

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如违反法律、法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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