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总体实施战略目标,规范信息化采购中的询价、议价及招投标等活动,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暂定适用公司总部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议标、招标及信息化项目配套设备的采购等工作。
第三条招投标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合理选择承包商。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信息化招标及相关设备、产品采购的主责部门,主要责任如下:进行信息化项目的前期调研及招标文件、组织对厂家的考察、发标回标、投标文件答疑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制定厂家进场计划等。
第五条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是信息化招标的配合部门,主要责任如下:参加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合同谈判、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等。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信息化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商应遵循以下三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各种方式对应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
第六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含)万以上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三家。
第七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20(不含)万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两家;当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20万以上,但是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的厂商不足三家时,报审领导同意后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单笔采购估算价在10(不含)万以内的项目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引入伙伴供应商机制。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九条公开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对于公开招标,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公司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3.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签,报
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4.在公司网站及其它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须发布5个自然日)。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答疑会。
7.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
8.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
共同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件是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
行打分。
9.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
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定标。
第十条邀请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1.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请示中须明确邀请应标厂家名称)
2.编制招标文件。
3.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审,再呈
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4.发售招标文件。
5.组织答疑会。
6.开标:标书统一交予审计处核检密封情况。
7.评标:评标小组须由办公室、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共同
组成;根据投标方标书文件是否合规、技术标、商务标等分别进行打
分。
8. 定标:将评标小组打分排名后,首选得分最高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单位,
并申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最终定标。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一般工作程序
1.经由公司内部推荐三家以上的候选承包商。
2.由公司分管信息化的主管领导组织资格审查。
3.由业务部门和办公室组织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评审、价格谈判等工
作。
4.通过公司内部评审会,确定最终的承包商
第五章招标管理
第十二条编制招标文件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办公室在招标之前,要根据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包括:
(一)招标条件落实状况
(二)合同规划或合同样本
(三)招标方式
(四)资质要求
(五)总体招标工作计划
(六)工作目标
(七)其他有必要在招标方案中明确的内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申报、备案和审批
(一)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由办公室按照公司信息化项目立项报备
第十四条招标禁止
公司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与投标单位有不正当的接触,不得收受任何贿赂,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漏任何与
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如违反法律、法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3月25日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