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技术管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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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技术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管理手册》(B/0版)方针,全面落实有关技术管理方面的程序文件,依靠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逐步提高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实力,实现企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依据
本规定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法令、法规和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手册。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总承包部及其它承揽建筑施工项目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技术管理工作内容、要求
第四条工程技术管理主要内容
工程技术管理包括对技术工作要素(技术人才、技术装备、技术规程、技术情报、技术档案、技术资料等)和技术活动(技术学习、技术计划、技术运用、技术改造开发、技术评价等)过程管理的两方面内容。技术管理是一个将各种技术要素、技术水平、技术活动进行整合进而充分发挥的系统工程。主要内容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技术规程等。
2、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并保持生产技术秩序,利用技术规律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充分发挥技术的作用。以技术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效益。
3、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施工工艺管理、技术实验、技术核定、技术检查等技术措施,作好技术文件管理。
4、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引进,推动企业技术革新、挖潜改造,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开展技术培训学习,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为优质、安全、环保地完成施工任务服务。
5、努力提高技术工作的经济效果,作好技术的经济分析与评价工作,使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
第五条技术管理工作要求
1、遵循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注重领导作,;强调全员参与,讲究过程方法,系统研究问题,尊重科学事实;坚持持续改进原则,以遵章守法、尊重科学、讲求实效、充分保障企业目标实现为目的,作到制度充分、适宜、有效。
第三章技术管理体系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管理体系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管理方式
1、实行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技术部归口管理,分支机构主责制。对建筑工程技术实行三级管理、二级检查制度,即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技术管理;集团公司、分支机构二级检查。集团公司企管处定期抽查各分公司项目技术管理情况,分公司对在施项目应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设技术部负责集团公司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3、分支机构负责制:是指分支机构总经理依据其签署的集团公司两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对分支机构所有项目的技术负责。
4、分支机构应设总工程师负责机构内技术管理工作。具备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应设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机构内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5、分支机构所有项目均应设技术负责人(项目主任工程师),对项目技术管理负责。
第八条分支机构技术管理体系设置要求
1、分支机构应具备集团公司内从事施工承包资质认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技术管理体系采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分支机构总工程师由机构总经理任命,并报企管处备案,作为总公司审批、签署其技术文件的依据(集团公司年终人事报表)。
2、分支机构总工程师必须是集团公司正式聘用职工,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5年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经验,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应是集团公司正式聘用职工,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分支机构技术管理体系设置应健全,人员具备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所从事施工承包项目要求的岗位资质条件,做到持证上岗,并符合集团公司一体化手册《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4、项目部成立后应向集团公司企管处上报,填写《分公司从事施工(监理)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以及《工程信息表》,作为集团公司企管处审核、签署项目施工技术文件的依据。
第四章技术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一般规定
1、集团公司实行各级行政正职对工程技术负责制度。工程技术管理责任主体为分支机构,责任重心在施工项目,项目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技术管理组织。
2、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是技术工作最终责任者。
3、分支机构总经理对本机构技术、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
4、项目经理部经理对项目技术、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5、分支机构的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做好技术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分公司的技术、质量工作负有第一技术责任。
6、主任工程师对项目的技术工作负有技术责任。
7、各级、各部门在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应严格贯彻国家关于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以及企业各项技术管
理制度。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1、主持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评审、处置。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总经理
1、审定企业年度的技术工作计划,参加重大技术工作会议。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技术管理职能,确定技术责任,并进行协调、检查,充分发挥其作用。
3、决定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确定质量奖惩的规定。
4、审批企业各级、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年度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计划;贯彻执行企业年度的技术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施工,协调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几方面工作,为全面实现企业目标创造条件。
6、领导用户回访和保修工作,做好技术、统计分析。
7、协调、组织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评审、处置。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总工程师
1、组织编制(机构)年度的质量方针、目标和技术、质量工作计划。协助总经理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督促企业年度技术工作计划的实施。
2、组织制定和修订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奖惩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交底。
4、对质量检查部门进行技术业务方面的领导,决定工程质量中的技术问题。
5、组织、指导机构有效文件的评审,审批有效文件清单。
6、组织职工的技术、质量培训学习,确保人员的意识、能力满足体系要求。
7、组织重大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评审,提出处理意见和今后防范措施,并督导落实。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技术部
1、负责集团公司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总工程师建立、健全企业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实施情况,切实落实技术责任制度。
3、提出和收集有关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技术开发与推广等推进技术进步的各项工作合理化建议,参与制订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并监督实施情况,贯彻“技术为先”的方针,不断提高企业科技素质。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企业内科技攻关,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5、负责组织对公司各级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总结经验,使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系统形成有机联系,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
6、协助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核重大工程的施工项目总体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7、参与工程项目事故、事件技术调查分析、评审、处置,编写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