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暑期维修工程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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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暑期维修工程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暑期维修工程(主要包括水电、房屋维修、内外墙粉刷、工程装饰、道路、围墙、运动场地、绿化、景观等)的管理,做好工程管理和审计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更好地为教案教育服务,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及区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暑期维修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影响大的特点,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计划申请
.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学校校舍、设施现状及教案要求,遵循节约投资、轻重缓急、注重实效的原则。
()校舍大修间隔时间一般为年,最低不低于年,每年暑期维修应有重点,并采用校间轮回形式。
.申报程序
()在单位经费预算时,将需要实施的维修工程纳入单位经费预算。
()各校应根据实际需要,经调研商定后,在当年月日前将学校暑期维修具体计划报区教育局秘书科,同时报计财科备
案。
维修计划中应写明申请维修的理由、资金来源、维修的各项子项目、维修范围、方式、数量、资金、质量目标等。
学校应在编制计划前实地察看、丈量和进行市场调研。
()区教育局接到学校申请后,由计财科汇总情况和实地调查,并根据学校暑期维修的基本原则、当年度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和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初步方案,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在5月日前由计财科将书面批复下达学校。
()学校根据批准方案,做好发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设计、施工范围、施工方式、施工要求等,及时填报《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资金审核及开标情况记录表》,同时按规定向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招标手续。
三、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规定类型
根据区住建局有关规定,工程招标分以下四种类型:
()凡预算造价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项目。
学校不必办理上述申报手续,学校可集体商量选定有资质、信誉高的施工单位,商定工程量、工作要求,按施工规范要求操作,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建筑修缮、市政项目,可采用竞争性
发包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经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应当到住建局招标办办理发包手续。
()万元以上(含万元)至万元(不含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万元以上(含万元)至万元(不含万元)的建筑修缮、市政项目,必须在苏州市建筑有形市场实施“邀请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万元以上(含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万元(含万元)以上的建筑修缮、市政项目,必须在苏州市建筑有形市场实施“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前准备工作
学校在申报计划、招标前,应当根据项目大小和难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政策规定编制项目预算及招标文书,涉及设计的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或其他部门完成工程效果图及施工图的设计工作。
列出工程量清单、明确具体质量要求、编制项目预算、需设计的进行图纸设计、需编制招标书的编制好招标书是招标前各校必须做好的基本工作,也是今后施工管理、验收的依据。
.招标实施要求
区教育局成立由区教育局相关领导、计财科、监察室人员、学校等组成的项目招标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项目招标管理工
作。
鉴于暑期维修工程时间限制,各学校应在学校放假前天完成招标工作,并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符合招标规定类型()的项目,区教育局项目招标管理小组应集体商量,邀请家(含家)以上信誉度高、价格合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好的施工单位进行竞标。
参加竞标的单位应根据提供的招标书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密封后交指定人员保管。
局项目招标管理小组确定的招标小组(人以上)应公开开标,客观公正地评标选择中标单位。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学校到区招标办办理好相关发包手续。
凡施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①施工质量差,②不能按时竣工,③工程施工及结算中存在欺诈行为,④招标中存在串标行为,⑤售后服务差,⑥有行贿行为,不得邀请其参加招标。
()符合招标规定类型()的项目,在确定邀请单位时,局项目招标管理小组应集体商量,邀请家或以上信誉度高、价格合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好的施工单位。
凡施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①施工质量差,②不能按时竣工,③工程施工及结算中存在欺诈行为,④招标中存在串标行为,⑤售后服务差,⑥有行贿行为,不得邀请其参加招标。
除确定邀请单位外,其余手续同招标规定类型()。
()符合招标规定类型()的项目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
按住建局规程要求规范操作。
四、合同签订
招标完成后,学校应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内容、方式、数量、质量要求、工程期限、付款方式、保修期限、审计要求、违约责任及处罚办法等条款,工程量、具体质量在合同中不能全面反映的,应列出工程量、质量要求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合同应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工程付款原则上进场施工后才能按进度的付款,工程结束最高付至合同金额的,其余款项应在审计结束,工程竣工满二年后付清。
对符合招标类型()的项目,合同中还应明确审定工程款后的下浮比例(~,符合招标类型()()的项目执行区规定的下浮比例)和执行区规定的审计费承担方式,以及延期竣工、欺诈、延期送审的处罚条款。
延期送审个月,经费支付相应延期半年。
五、工程管理及验收
.工程管理
()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分管领导、纪检干部、总务主任、现场管理人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小组,制订相应制度,明确职责、管理要求、管理纪律,指定具体的现场管理人员。
学校管理小组成员应对项目质量、资金使用负责,
严格履行好职责,保证工程质量,用好维修资金。
严禁营私舞弊,玩忽职守。
()加强施工监管工作。
施工过程中,学校领导、总务主任、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量大的项目,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担任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对没有施工图纸的维修项目或隐蔽工程,要采用测量、照相、点数、绘画等技术方法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签证认可工作(可采取施工简图及必要文字说明的办法做好记录),对使用的材料要做好规格、型号、品牌及实样的留样、证据保存工作。
工程过程如果有变更,超过工程造价以上,必须重新申报,经区教育局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鉴于学校工程时间要求上的特殊性,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分阶段按计划落实工程进度,确保师生正常开学。
相关条款应在合同中明确。
()局计财科适时组织施工前的培训,加强施工期间的指导、巡查。
.验收要求
项目竣工,学校应组织设计、监理、管理小组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前,学校、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的验收材料。
验收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学校应指
派专人督促及时完成。
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的,学校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保修。
验收时,区教育局安排相关人员参与验收。
涉及室内装修需环保检测的,应进行环保检测。
六、工程审计
.工程竣工个月内,学校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好竣工图及工程决算书,连同各种资质证明送学校总务处,并在合同中明确本要求。
.学校应进行初审,并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初审意见学校应留存。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个半月内将学校初审后的决算书连同相关材料送学校;学校应在工程竣工后个月内填报《吴中区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决算送审表》,报区教育局计财科。
.区教育局计财科报区财政局批准后,连同施工单位提供的决算书、资质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在当年月底前送区审计局进行审计。
凡因学校、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审计规定提供审计基础材料的项目,由此造成审计局不予审计的,后果自负。
.审计过程中学校、施工单位应同时到场,积极协同审计人员共同做好审计工作,杜绝审计人员、施工单位单独核对、核算的情况发生。
七、工程资料归档
各项维修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保修期,并预留保修金,学校应对各项维修工程建立档案并保管好所有资料(包括审计基础资料),以便今后查阅和工程维修。
所有材料应在档案室存档,学校应按审计决算做好固定资产的入帐工作,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同时,为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学校应对维修工程进行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寻找不足之处,提出今后管理措施和建议,工程总结材料应在接到审计书后一个月内报局计财科。
局计财科根据上报材料和掌握的情况对当年度维修工作进行总结,报局领导审阅。
以上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暑期维修以外的其他维修原则上参照本规程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年月7日
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暑期维修工程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