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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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高校

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高校

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高校为了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学校优势,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深度融合,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强我校的学科建设和创新能力。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及其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三、引进方式1.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通过在国内外知名官方及专业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引进高级人才。

2. 全方位推介:学校将通过校园巡回招聘、短期专题主题招聘会、校园宣讲等方式,全方位推介学校并吸引高层次人才。

四、引进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符合学校相关岗位聘任条件,具备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积极的学术研究或者专业实践成果,且具有独立学术研究或者团队带领能力。

五、政策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可享受学校相关政策,包括配偶安置工作、子女就学等支持。

六、资金支持学校将提供一定的引进资金支持,并按规定给予配套科研设备和实验室等支持。

七、实施机制学校将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考核机制,加强内外协作,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八、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持续时间暂定为两年。

以上为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九、实施效果评估为了确保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的实施效果,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引进人才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十、宣传推广学校将通过网站公告、校园宣传栏、校园微信、学术交流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的相关政策和举措,积极营造良好的引进氛围。

十一、督促落实学校将建立定期跟踪督促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各相关单位的引进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针对当前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本实施方案制定了明确的政策和具体措施,旨在吸引更多高水平人才加入学校,不断提升学校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兰州大学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了落实《兰州大学“十五”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创造良好的条件吸引优秀人才,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利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引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益,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经费来源及管理权限1.学校为人才引进工作设立专项经费,按校内专项进行管理,列入日常性项目预算,通过每年的年度财务预算安排。

其来源可为财政拨款,也可为学校自筹资金。

该专项经费在总量上应保证人才引进工作之需。

2.人事处为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基金的申请、立项和分配;主管人事的校领导为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总负责人,负责该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审定及资金划拨的审签;科研处为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中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

三、经费申请及资助对象凡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批准、确定为引进的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具体对象包括:1.杰出人才;2.学科带头人;3.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

四、经费开支范围1.安家费:可直接用于家用设备和电器的购置,住宅房屋的装修及维护,也可用于家属及其子女异地搬迁过程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项开支。

2.住房补贴:用于本人购房或租房的费用开支。

3.科研启动费:主要用于为争取科研项目和开展科学研究前期准备阶段所支付的咨询费、课题遴选评审费、差旅费、图书资料费、科研设备购置费及与之相关的费用等。

4.学科建设配套费:主要用于为完成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过程中直接支付的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图书资料购置及出版补贴、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实验室维修费等公用经费。

5.人才引进经费一般不能提取劳务酬金,也不能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性支出。

6.凡由科研启动费和学科建设配套费购置的设备均属于国有资产,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范围。

6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doc

6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doc

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其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意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负责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中小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本办法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入学解决办法第三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县(市、区)内,按免试就近入选原则安排就读。

第四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类别相同的原则,结合本人意愿与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县(市、区)内普通高中入学,并免收择校费用。

第五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非我省户籍子女,在我省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我省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高中毕业后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享有与我省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另加10分投档录取。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和转学办理程序:(一)非我省户籍子女申请转(入)学的,按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由服务单位向其服务居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转入普通高中的,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通知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落实,办理转(入)学手续。

第八条申请转(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证书及服务绿卡;(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证明;(四)转(入)学申请表;(五)申请转入我省普通高中的,必须提供转出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和实用教育人才的公告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和实用教育人才的公告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和实用教育人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10.27•【字号】•【施行日期】2013.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和实用教育人才的公告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学校兰州市第五中学等24个学校和单位。

二、引进对象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及以上。

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高级教师职称。

三、引进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职业理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无任何生理、心理疾病。

4.年龄、所学专业、学历、能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生、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及专业奖励的,优先考虑。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中学(含中专)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87个(详见《兰州市教育局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岗位需求表》)。

五、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20日。

六、报名方式报名请依照本公告附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与用人单位接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或参加在高校召开的引进人才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打印的《兰州市教育局引进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两份(需贴有照片)以及个人自荐材料一份。

2.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兰州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试行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试行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计划、推免生名额的确定,并对学院推免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各学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教授代表(2名以上),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

推荐第三条推荐对象和条件(一)推荐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重修、补考课程(辅修专业课和任选课除外);智育测评成绩(具体见本办法第六条)排名在本专业前15%;取得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等对学位英语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外国语言类专业须取得相应专业四级外语75分以上成绩。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品行表现优良。

第四条推荐工作程序(一)学校领导小组制定当年推免生工作计划,并在校内公布。

甘肃省招聘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省委发[1993]33号

甘肃省招聘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省委发[1993]33号

甘肃省招聘引进人才暂行规定正文:---------------------------------------------------------------------------------------------------------------------------------------------------- 甘肃省招聘引进人才暂行规定(1993年6月30日省委发〔1993〕33号)为了从省外招聘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甘肃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聘引进原则按照我省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当前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全面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我省现有科技人才作用的基础上,敞开省门,面向省外、境外招贤纳士,积极稳妥地招聘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引进对象(一)省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要科技成果持有人;获得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发明奖三等奖以上的个人和集体奖的一、二位人员。

(二)外籍客商、经纪人及专家、学者、教授;港、澳、台商、海外侨商及国外华人专家、研究生、留学生(含自费留学生)。

(三)在国外使领馆或商务团体、科研教学机构工作过的有真才实学的回国人员。

(四)在职或离退休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师;虽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

(五)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理工科毕业生。

(六)技术实用性人才、能工巧匠。

三、招聘引进方式根据意愿,不拘一格,既可专职,又可兼职;既可调入我省长期工作,又可智力引进、短期招聘,不转人事组织关系,如兼职服务、合同聘用、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入股、技术转让、联营办厂、合作研究、培训讲学等;既可在我省长期落户,也可不转户粮关系,只带项目、带资金、带专利、带技术成果在甘肃境内自办或合办民间技术、经济实体;引进人员在甘工作时间不限,外籍人员保证来去自由。

四、招聘引进待遇(一)对引进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保证优先安排好住房;对引进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全国性学科带头人,获得国家或省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发明奖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奖的一、二位人员,能在我省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分别不同情况,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2万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引进单位从创收资金中列支;到企业工作的由企业支付。

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办法(试行)

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办法(试行)

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解决配偶就业安置问题,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意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编办、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配合实施。

建立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安置事宜。

成立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配合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产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配合解决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工作。

第三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就业安置,应坚持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根据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

第二章安置办法第四条鼓励接收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所在单位积极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安置。

对接收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无能力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置,由联席会议研究,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解决:1、原属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且愿意到我省继续从事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的,由省公务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有关部门及时根据本人专长,各单位人员职位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安置手续。

2、愿意到我省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工勤岗位工作的,由联席会议商用人单位,根据本人条件和单位职位情况,按程序安置到有关单位工作;如单位满编,采取设立特设岗位、先进后出、自然减员等办法妥善解决;愿意参加我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按我省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兰州交通大学培养计划

兰州交通大学培养计划

兰州交通大学培养计划一、导言兰州交通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优秀的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能力,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了兰州交通大学培养计划。

二、培养目标1. 知识与技能:学生应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技术熟练运用的能力,能够适应不同领域的工作需求。

2. 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学生应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3. 团队合作与领导能力:学生应具备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合作,同时也能在团队中发挥领导作用。

4. 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培养计划内容1. 专业课程:学生在大学期间将学习各类专业课程,包括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课程涵盖数学、物理、英语等内容,以打好基础。

专业核心课程涵盖各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实践教学:学生将参与各种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程、实习、社会实践等。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 课外拓展:学生将参与各种课外拓展活动,包括学术科研、竞赛、社团和志愿者等。

这些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4. 独立实践:学生将进行独立实践项目,包括毕业论文、科研项目等。

通过独立实践,学生能够深入学习某一领域的知识,锻炼其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培养方案实施1. 学生指导:学校将安排专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

2. 评价与奖励:学校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价,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实践表现等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同时,学校也将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

3. 职业规划:学校将开设职业规划相关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和职业发展方向,提供就业指导和求职技巧培训。

学校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

学校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

学校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一、学校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对学校人才引进、流动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与规范作用。

这些办法是学校为了提升自身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人才而制定的,是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科研创新的重要举措。

二、人才引进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各个学校争夺人才的力度越来越大。

学校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学校学术水平和声誉。

三、学校引进人才的方式多样。

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招聘公告、招聘会、人才市场等方式广泛宣传引进需求。

另一方面,学校也可以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学府的交流与合作,邀请优秀学者来校任教。

四、人才流动是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机制。

学校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应当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例如,学校可以设立学术访问岗位,鼓励教师赴外交流学习;还可以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促进跨国团队合作。

五、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应当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

学校可以通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优厚的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式来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学校还可以为优秀人才提供科研经费、科研团队支持等,提升他们的科研能力。

六、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也应当考虑合理的期限和权益保障。

学校应当根据人才的需要和发展需求,制定人才引进与流动的期限,并确保在人才流动期满后,按照规定予以相应的待遇。

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机制,确保人才流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七、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还要充分考虑人才的个人发展需求。

学校应当关注人才的成长和专业发展,为其提供培训和进修的机会。

此外,学校还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参与各类学术会议、讲座和研讨活动,拓宽教师的学术视野。

八、学校人才引进与流动管理办法还要注重平衡学科结构。

学校应当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和人才市场的状况,合理配置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支持。

这不仅有利于学科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学校的整体实力。

兰州市城关区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关区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关区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城关区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进人才的背景和意义•兰州市城关区作为兰州市的中心城区,人才引进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能提升城关区的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二、引进人才的目标1.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人才来城关区工作和生活。

2.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为城关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建立一套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和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服务和支持。

三、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1.科技创新领域:着力引进从事前沿科学研究和颠覆性科技创新的高层次人才。

2.产业发展领域:重点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管理人才。

3.文化教育领域:重点引进在文化艺术、教育研究等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才。

四、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福利: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程度,制定不同的薪酬标准,同时提供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和资金支持:鼓励人才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孵化、财务支持等全方位服务。

3.提供优质生活环境和配套服务:建设高标准的人才公寓和社区配套设施,提供便捷的交通、医疗、教育等服务。

4.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和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立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为引进人才提供代办各类手续的便利服务。

五、引进人才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1.成立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引进人才的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引进人才工作,做好人才需求的调研和信息发布工作。

3.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引进人才的招聘、培养和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服务。

六、引进人才的评估和激励机制1.对引进人才进行绩效考核,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2.建立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培训机制,为人才提供不断学习和进修的机会。

3.鼓励引进人才投身社区和公益事业,提供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荣誉。

《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 修订

《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 修订

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七个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国外、省内外引进(含柔性引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各类高层次及实用人才。

引进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三条兰州市引进人才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进行。

建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引进人才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引进以及《细则》的落实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日常工作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

第四条引进人才所在县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产业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配合做好引进人才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引进人才认定由市人社局牵头,从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方面做好引进人才的认定工作。

第五条认定范围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一)创业人才。

在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具有较好市场潜力,能够创(领)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有望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引进人才。

(二)创新人才。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的引进人才。

(三)经营管理人才。

在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产业、旅游、金融服务、风险投资、资本运作、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国际先进理念,掌握产业发展前沿,熟悉国际规则,业界影响较大、业绩突出的引进人才。

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近年来,为了适应国家发展需求,交通大学陆续推出了多项人才引进计划,其中“腾飞人才计划”是其重要的一项。

该计划所面向的对象是全球拥有领先学术成果和前沿创新思维的高水平学术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满足交大“双一流”建设的需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以帮助更多的人了解该计划。

一、实施背景如今的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了我国的一流高校,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则需要更多高水平人才的加入。

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交通大学在2019年启动了“腾飞人才计划”。

该计划的主要聚焦点是“拥有领先学术成果和前沿创新思维的高水平学术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涵盖了各个学科领域。

交大希望该计划的实施能够助力学校的“双一流”建设,提高学校的人才竞争力。

二、执行机构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的执行机构为人事处,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人事处将会指定专门的人员对申请人进行筛选、面试、考察等环节的工作,并跟踪申请人的入职过程。

三、申请资格为了申请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项条件:1.能够促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学校综合水平;2.担任过出版社、报刊的编委或执行主编、担任过国际知名学术期刊的编委;3.具有全球学术领域享有广泛声誉的知名学者,或在某一学术领域取得较大研究成就的学术骨干,或在学科前沿技术研究方向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四、申请流程和要求申请人首先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和代表性研究成果的清单,这需要注明作者、篇名、刊物名称、出版日期和影响因子等具体信息,同时还需提供在该成果后的获奖情况。

在初步筛选后,将通知申请人参加由交大人事处组织的筛选面试。

如果申请人通过了初步的筛选环节,则需要进行更为详尽的专家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学科领域内的知名学者组成,主要负责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发表成果、成果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专业评估。

评审完成后,人事处还需要收集其他相关信息,包括申请人的个人、家庭、经济等情况,该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保密处理。

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点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重点行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等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拥有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适宜担任行政管理职务,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博士或博士后人员。

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行政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45 周岁。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主要职位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聘科技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特聘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市(州)长助理,厅(局)长助理,省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院(校)长助理,省属大中型骨干企业的总经理(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上述部门(单位)的中层领导职务。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引进的特聘科技专家和特聘首席教授,在聘任期内除按标准发给工资、津贴外,按《甘肃省特聘首席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享受政府津贴。

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200 元,享受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他待遇根据职位和本人的能力水平,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双方协商确定。

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党政机关的正副处级领导职务或企事业单位的相应管理职务的,享受同级干部岗位工资和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由省财政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20000 元(按“柔性”流动引进人员,每年在甘肃工作超过 6 个月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10000 元),同时享受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

到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省(市)财政统一解决住房,到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解决住房。

兰州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

兰州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

兰州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建设一支结构优化、高效精干的师资队伍,是学校实现办学目标的根本保证。

引进高层次、高水平教师,不断加强实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是学科学位建设持续发展,教学、科研上质量、上水平的关键。

为吸引和稳定高层次教师在学校工作,结合学校目前办学和近年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人才引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以引进重点建设的学科和专业所急需的人才为主,择优引进,效益优先,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被引进人员需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二、人才引进的对象和待遇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提供一次性人力资源配置费5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3)配备科研助手或工作秘书1-2名,提供工作室及办公配套设施。

(4)提供16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

(5)配偶随调,并可校内安排子女1人工作。

对于双聘的院士,只享受以下待遇:(1)提供16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供免费居住。

(2)在校工作期间年薪20万元。

2.博士生导师、省部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提供一次性人力资源配置费12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3)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一套供购买。

(4)配偶可校内安排工作。

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提供一次性人力资源配置费1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一套供购买。

(4)配偶可校内安排工作。

4.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提供一次性人力资源配置费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

(3)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一套供购买。

(4)配偶可校内安排工作。

5.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提供一次性人力资源配置费6万元。

(2)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一套供购买。

(3)配偶可校内安排工作。

6.其他作为教师引进的优秀人才的相关待遇由学校根据当年用人计划及专业情况确定。

兰州交通大学“天佑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实施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天佑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实施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天佑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实施办法4月11日上午,学校在七号实验楼324会议室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有关文件,研究了“天佑人才计划”相关事宜,安排部署了下一步人才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校党委书记、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子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健全和完善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人才培养激励体系,学校启动实施“天佑人才计划”。

“天佑人才计划”将在2017年“百名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基础上,于今年启动实施“天佑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天佑青年托举人才计划”。

引进硕博人才实施方案

引进硕博人才实施方案

引进硕博人才实施方案
为了引进更多的硕博人才,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大人才招聘力度
1. 增加招聘规模:扩大招聘范围,增加招聘数量,提高引进硕博人才的总体规模。

2. 广泛宣传招聘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高校官网、招聘网站、专业社交媒体等,吸引更多的硕博人才关注和申请。

3. 加强校企合作: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校园宣讲、人才洽谈会等活动,提高硕博人才对我校的认知度和吸引力。

二、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
1. 加大经费支持:加大对项目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支持,为硕博人才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平台。

2. 设立奖励制度:设立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励等制度,激励硕博人才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三、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平台
1. 完善实验室设施:投入资金改善实验室设施,提供先进的科研设备和技术支持。

2. 加强学术交流:鼓励硕博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3. 提供科研经费支持:根据硕博人才的研究项目需求,提供经费支持,保障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健全的培养体系
1. 导师制度:严格导师选聘,建立导师与学生的良好互动机制,为硕博人才提供优质的学术指导和个人发展支持。

2. 学术活动支持:鼓励硕博人才参与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如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提高学术造诣。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有信心能够吸引更多的硕博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为学校的发展和科研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兰州交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研、教学能力,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教育经历。学校提供1万元安家费,按学校岗贴实施办法享受岗贴。
第五条 引进人才程序
1.应聘来校工作人员由本人提供个人详细简历、近5年发表的论文、科学研究情况、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等材料;
兰州交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能满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保证学校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指导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2.根据学校发展目标规划和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需要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
2.设立"引进人才专家评价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及专家组成。专家评价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确定引进人员的类型并提出建议意见。
3. 各学院(系、部、所)和有关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的引进人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根据本单位各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规划,搜集各类人才信息,对有意向的拟引进人员提出意见,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协助学校完成人才引进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工作。
2."双聘"院士
提供不小于150平方米住房,提供至少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按需要提供科研用房;配备专职行政秘书及科研助手;每月岗位津贴2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每年须在校工作3个月以上。
3. 学科学术带头人
年龄在50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第六条 保障措施
1.学校每年根据人事组织部引进人才经费预算,划拨引进人才专用经费,解决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以及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费用支付按学校有关经费审批程序、权限进行审批,科研启动费使用办法另外规定。

2023年甘肃兰州交通大学第三批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130人(即日起报名)

2023年甘肃兰州交通大学第三批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130人(即日起报名)

2023年甘肃兰州交通大学第三批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130人(即日起报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兰州交通大学以优厚待遇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与待遇(一)天佑教授1.招聘条件:符合学校重点学科团队引进要求,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代表性成果,且业绩特别突出,有成为杰出型人才发展潜力的教授,年龄在47岁以下。

2.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校内津贴(合计50万-80万/年)方式发放,提供安家费80万,科研启动费100-300万,提供住房。

(二)天佑副教授1.招聘条件:符合学校重点学科团队引进要求,且业绩突出,有成为拔尖型人才发展潜力的副教授,年龄在40岁以下。

2.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校内津贴(合计20万-40万/年)方式发放,提供安家费60万,科研启动费50-100万,提供住房。

(三)优秀博士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科类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3)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引进层次按照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人才层次认定,共分①—④类四个层次。

3.人才待遇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20万元)、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4.其他待遇补充说明(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自入职起两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

(3)入选第①类且年龄不超过35岁的博士(含博士后)直接入选天佑青年托举人才支持计划。

(4)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解决配偶工作。

(5)全面保障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园入学问题,学校幼儿园、附小、附中均为兰州市稀缺优质教育资源,解决人才为子女择校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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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能满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保证学校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指导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2.根据学校发展目标规划和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需要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
3.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规范选拔引进的工作程序;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选拔引进原则。

第二条组织实施
1.成立“兰州交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确定人才引进规划;研究确定急需引进人才的紧缺专业;根据引进人才专家评价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决定引进人才的类型及相关待遇条件;协调解决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作为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

引进人才工作在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组织部实施。

2.设立“引进人才专家评价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及专家组成。

专家评价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确定引进人员的类型并提出建议意见。

3. 各学院(系、部、所)和有关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的引进人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本单位各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规划,搜集各类人才信息,对有意向的拟引进人员提出意见,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协助学校完成人才引进过程中
的一些具体工作。

第三条引进人才范围
(1)院士、“双聘”院士;
(2)年龄在50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4)从国外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5)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大学从事博士后或相关研究工作两年以上者;
(6)国家三大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主持人、国家级人才工程等入选者;
(7)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8)国家级教学名师;
(9)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出站博士后;
(10)紧缺专业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第四条引进人才待遇
1.院士
对人事关系调入学校的院士,享受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学校提供3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科研启动费(学科建设配套费根据需要确定)、不小于150平方米住房;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提供至少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按需要提供科研用房;配备专职行政秘书及科研助手;每年岗位津贴30万元。

2.“双聘”院士
提供不小于150平方米住房,提供至少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按需要提供科研用房;配备专职行政秘书及科研助手;每月岗位津贴2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每年须在校工作3个月以上。

3. 学科学术带头人
年龄在50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享受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学校提供博士生导师安家费12万元,教授安家费10万元;提供1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超过10万元部分按学科建设项目进行评定);购买商品房,依据购房合同、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交易批复等证明,学校提供购房补贴8万元;按学校岗贴实施办法享受岗贴;造成两地分居者,若其配偶满足学校调入要求条件的,可调入学校工作,若不满足学校调入要求条件,对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校内聘用安排工作。

国家三大奖等重大奖项主持人、国家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和国家级教学名师,若非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可参照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待遇标准执行。

4. 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在国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享受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学校提供10万元安家费;工科类提供10-2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超过10万元部分按学科建设项目进行评定);购买商品房,依据购房合同、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交易批复等证明,学校提供购房补贴6万元;没有工作经历或职称低于副教授的,可校内低职高聘为副教授;按学校岗贴实施办法享受岗贴;造成两地分居者,若其配偶满足学校调入要求条件的,可调入学校工作,若不满足学校调入要求条件,对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校内聘用安排工作。

5. 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出站博士后
年龄在40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享受甘肃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学校提供5万元安家费(特别紧缺专业6-10万元);工科类提供2万元(特别紧缺专业3—5万元)、其他学科1万元的科研启动费;购买商品房,依据购房合同、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交易批复等证明,学校提供购房补贴5万元;对于职称低于副教授的出站博士后可聘任为副教授,对于没有工作经历或职称低于副教授的博士,可校内低职高聘为副教授;按学校岗贴实施办法享受岗贴;造成两地分居者,若其配偶满足学校调入要求条件的,可调入学校工作,若不满足学校调入要求条件,对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校内聘
用安排工作。

6. 紧缺专业优秀硕士
年龄在30岁以下,有较强的科研、教学能力,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教育经历。

学校提供1万元安家费,按学校岗贴实施办法享受岗贴。

第五条引进人才程序
1.应聘来校工作人员由本人提供个人详细简历、近5年发表的论文、科学研究情况、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等材料;
2.各学院(系、部、所)学术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五名以上的同行专家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答辩,给出评价意见;
3.学院(系、部、所)党政联席会讨论,给出是否引进的建议,报人事组织部;
4.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引进。

若同意引进,由人事组织部代表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书,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并落实相应待遇。

第六条保障措施
1.学校每年根据人事组织部引进人才经费预算,划拨引进人才专用经费,解决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以及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

费用支付按学校有关经费审批程序、权限进行审批,科研启动费使用办法另外规定。

2.学校鼓励各院(系、部、所)采取多种配套性措施,积极筹措经费,做为引进人才的补充经费。

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努力创造条件,切实改善优秀人才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同时要营造一种良好的人文环境,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的住,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第七条其它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由人事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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