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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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中医医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会诊制度的若干规定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学科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我院的医师会诊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医师会诊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科际会诊(普通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其他科室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需经本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并在门诊病历中注明所需会诊或转诊的科室,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由主管医师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经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室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根据病情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会诊医师应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做出诊疗方案,提出具体意见,供邀请科室参考。

1、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必须由有执业资质的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医师可在紧急情况下参与会诊)。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

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 (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2、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人,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责。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出时,转出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急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

二、急会诊

1、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前应将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在病历上写明会诊目的,邀请会诊时间须写到几时几分。

2、无特殊情况下,被邀会诊的医师在10分钟之内到达。

3、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4、会诊后,被邀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及诊断处理意见写在会诊单上,对危重疑难病员的诊疗建议应向原接诊医师交待清楚。

5、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患者所在科室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请有关上级医师检查,确定诊治方案。

三、科内会诊

对三天内未确诊、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召集科内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会诊情况要完整、准确、详细地记录在病程中,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要求各科室每月(或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对教学、科研有意义的病例讨论。?

四、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备案,邀

请有关医师参加。申请会诊的科室应提前一到两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人员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做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转院患者的会诊

对于因各种原因需要转院治疗的患者,在转院前,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的具体情况,应及时邀请相关专业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给予会诊(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张东平、刘小侠,神经内科系统和肝病系统疾病—赵文革、李洲,呼吸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疾病—连斌海,泌尿系统疾病—吴全刚),患者转院审批表必须由所在科室主任和会诊医师同时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六、会诊注意事项

1、医院会诊管理由医务科具体负责。

2、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提出会诊要求,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医师要对病员详细查体,结合有关检查资料,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如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4、各科室应对会诊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评价,作为科室间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5、医务科应加强会诊管理工作,完善会诊登记,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会诊情况的科间评价,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6、对不认真执行会诊制度,造成延误患者病情,酿成差错、导致纠纷、事故或受到通报批评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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