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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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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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制度大全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和本区域内保留的电力企业。

为加强和促进华中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网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国电力...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和本区域内保留的电力企业。

为加强和促进华中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网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华中电网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可靠性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科学的评价、分析、预测体系,提高华中电网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水平。

第二条可靠性管理基本任务:指导和监督各企业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体系,评价和分析本企业电力设备及系统可靠性,研究和制订本企业电力设备、系统最佳可靠性目标,拟订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网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及受委托管理的电力企业。

第二章可靠性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和完善网公司系统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组建网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网公司生产运营部,由生产运营部负责归口开展网公司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六条网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 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法规、制度及标准,制定适合华中电网实际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接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管理中心)的指导,并开展有关工作。

(二) 建立健全华中电网可靠性管理体系,定期采集各企业的发电、供电和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建立华中电网可靠性信息库,按规定和要求审核所有数据、整理并上报可靠性管理中心。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1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22年4月16日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能源安全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电力供应保障是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充分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在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供电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

电力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岗位及职责;(三)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并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报送;(四)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成果应用以及培训交流。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前言电力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一直是电力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关注重点。

为了更好地管理电网电力可靠性,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颁布了《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针对《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操作规程,旨在进一步规范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电网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一、总则1.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电力企业和监管部门。

1.2 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基础为《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实施细则实施期限为5年,届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延长或修订。

二、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2.1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应按照国家、地方的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电力质量、电网电力稳定性等指标。

2.2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应按照国家、地方制定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2.3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且如实公布在企业和政府部门相应的网站上,以保障公正、公开和透明。

三、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3.1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依据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结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除故障、维护设备、升级设备等措施,以提高电网电力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2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加强对电力负载的缓解,合理规划和利用发电资源,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电网电力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备件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故障出现时及时进行抢修和处理,以确保电网电力的连续稳定供应。

四、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4.1 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应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力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和控制,确保电网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

4.2 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明确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做以监督报告,加强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的可用率和运行效率,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发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二、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指标1、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减少非计划停运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指标(1)设备可用率:年度内设备处于可用状态的时间与全年总时间的比值,应达到____%以上。

(2)非计划停运次数:年度内设备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应控制在____次以内。

(3)等效可用系数: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时间和发电能力的指标,应达到____%以上。

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电厂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可靠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审批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和完善可靠性管理制度和流程;收集、整理、分析可靠性数据;编制可靠性报告;监督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执行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收集设备的运行时间、停运时间、故障类型、维修时间等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设备故障的规律和趋势,评估设备的可靠性状况。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维修策略和改进措施的依据。

五、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运行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加强设备的运行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电网的可靠性管理,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涉及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电力可靠性目标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应根据供电服务需求、可控制设备状况和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制定合理、具体、可达成的电力可靠性目标,并定期进行审定和修订。

四、电力可靠性评估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应定期进行电力可靠性评估,评估周期为一年。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公司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和运行维护部门等有关部门汇报。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电网负荷侧可靠性、能源供应可靠性、设备运行可靠性等方面。

评估应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不同重要性的用户进行分类评估,结果应客观、准确、科学。

五、可靠性措施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应结合电力可靠性评估结果,采取措施提升电网可靠性,包括但不限于:1.加强对电网设备的质量控制,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2.提高电网技术水平,加强设备运维培训,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3.实施科学、合理、经济的运行管理模式,提高电网灵活性和适应性。

4.客观评估电网的负荷状况及电力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控制电网负荷水平,确保电网稳定运行。

5.配置必要的备用电源和备件,建立故障处理应急机制。

6.加强对电网设备和电力设施的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状态处于最佳状态,尽早排查和处理故障。

六、责任制度为保证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有效实施,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将责任明确到位,逐级明确责任,保证措施有效实施。

责任制度主要包括:1.领导责任制:公司领导及各级管理层应履行电力可靠性管理职责,明确职责与责任,组织实施措施。

2.部门责任制:设备管理部门、运行维护部门等对自身区域内的电网可靠性负有责任,按照职责明确技术要求,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3.管理制度责任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应与电力可靠性管理制度进行衔接,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应当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和行业服务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体系;(三)组织电力可靠性检查、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等工作;(四)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评价工作;(五)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

第五条 可靠性中心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拟订和实施电力可靠性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二)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三)负责电力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与运行;(四)负责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和预测工作;(五)负责电力可靠性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六)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培训;(七)开展其他可靠性技术支持和行业服务工作。

第六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电力企业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二)建立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制定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制度;(三)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信息的统计、核查和报送;(四)发布辖区内电力可靠性指标和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五)开展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管理培训工作。

第七条 电力企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三)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五)开展电力可靠性成果应用,提高电力系统和设施可靠性水平;(六)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培训;(七)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电力可靠性信息核查,并提供必要信息。

2023修正版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引言电厂作为能源供应的重要基地,其可靠性对于保障能源供应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电厂设备的可靠性,保障电厂的正常运行,制定和执行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1.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确保电厂设备的可靠性达到预期的目标。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电厂设备的可靠性管理。

2. 定义- 可靠性:指设备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行的能力,通常通过失效率、可用率等指标来衡量。

- 可靠性管理:指通过各种手段和工具,全面管理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包括预防性维护、故障分析、设备替换等措施。

3. 可靠性管理流程3.1 设备定义和分类首先,对电厂中的设备进行定义和分类,明确不同设备的功能和特点。

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和影响程度,对设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策略。

3.2 可靠性评估对电厂设备进行可靠性评估,包括对设备的失效率、可用率等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为后续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3.3 预防性维护根据设备的可靠性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

通过对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3.4 故障分析与改进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通过分析故障原因和故障模式,预防同类故障的再次发生,改进设备的可靠性。

3.5 设备替换和更新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可靠性评估结果,制定设备的替换和更新计划。

及时淘汰老化设备,引入新的设备,提高电厂设备的可靠性。

3.6 可靠性监控和追踪对电厂设备的可靠性进行监控和追踪,定期进行设备的状态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4. 可靠性管理工具为了支持可靠性管理工作,可以采用一些可靠性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故障树分析(FTA):通过分析故障的根本原因,来预防故障的发生。

- 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对设备的失效模式进行分析,评估失效对系统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2020版)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2020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2020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2020版)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和本区域内保留的电力企业。

为加强和促进华中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网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华中电网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可靠性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科学的评价、分析、预测体系,提高华中电网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水平。

第二条可靠性管理基本任务:指导和监督各企业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体系,评价和分析本企业电力设备及系统可靠性,研究和制订本企业电力设备、系统最佳可靠性目标,拟订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网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及受委托管理的电力企业。

第二章可靠性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和完善网公司系统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组建网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网公司生产运营部,由生产运营部负责归口开展网公司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六条网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法规、制度及标准,制定适合华中电网实际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1 范围1.1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是发电厂设备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电力系统设备现代化管理重要方法。

为提高****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水平,实行量化管理和技术优化,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地运行,实行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对发电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1.2 本标准适用于西固公司及所属的各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中国****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制定。

3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3.1 通过对电力主、辅设备状况、运行参数的分析,以可靠性指标来检验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生产运行等环节预期的目标和效益,找出问题的关键,并作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以及优化运行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证安全、经济发供电(热)。

4 管理机构和职责4.1 管理机构4.1.1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西固热电公司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发电与输变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负责确定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业务分工,保证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设立可靠性管理专责。

4.1.2 领导小组成员:总工、副总工、发电部、设备部、计划营销部及检修部、运行部门(分场)主任。

4.2 领导主要职责4.2.1 负责全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审批工作。

4.2.2 组织、开发、应用可靠性管理技术,努力提高电力设备运行可靠性。

4.2.3 监督和协调全公司各部门的可靠性管理工作。

4.2.4 根据上级下达的可靠性考核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

4.2.5 定期召开全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

4.3 发电部主要职责4.3.1 发电部是在公司可靠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的职能机构,可靠性管理由发电部计划专责负责,负责全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上级可靠性管理部门颁布、下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各项规定,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办理可靠性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doc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doc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

第三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大力宣传、普及、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公司员工所认知;(二)用可靠性指标对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三)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拟订可靠性目标,并实施目标管理;(五)建立符合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可靠性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实行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发电企业分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

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立可靠性负责人员。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发电企业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生产部等相应部门负责电力生产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可靠性负责工程师。

第七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公司(电厂)、部门和班组三级可靠性管理网络。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职能:(一)贯彻政府及电力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适合于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管理规定;(二)组织可靠性工程师业务培训,以及有关领导、专业人员的可靠性知识培训;(三)建立可靠性统计信息系统,按时汇总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的可靠性指标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四)根据可靠性数据,对集团公司的设备健康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进行总体分析,对运行、检修、改造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向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下达指导性的年度可靠性目标;(六)从可靠性的角度对重大的检修、更新改造、科技进步项目进行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七)检查、监督、指导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可靠性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八)开展可靠性应用课题研究,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可靠性管理先进技术、经验,推动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可靠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九)定期组织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促进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间的交流、协作;(十)积极配合政府和电力行业组织在可靠性管理方面的工作。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2007年4月1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公布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电力可靠性管理行业服务工作;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三条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从事电力生产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包括下列内容:(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和电力可靠性技术标准;(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三)组织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组织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五)组织实施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工作;(六)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和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七)推动电力可靠性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八)组织电力可靠性培训;(九)开展电力可靠性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作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三)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五)开展电力可靠性成果应用,提高电力系统和电力设施可靠性水平;(六)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培训。

第六条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报送下列信息:(一)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主机、发电辅助设备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侧、电网侧输变电设施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三)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直流输电系统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四)供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供电系统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五)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六)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的分析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电力可靠性(以下简称可靠性)是指电力系统及设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不间断生产、输送、供应电力或实现功能要求的能力。

可靠性指标是衡量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发供电能力的基础性指标.第三条可靠性管理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对电力系统和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

可靠性管理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定量反映电力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况、健康水平,分析发现潜在的问题和安全风险,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实现既定的可靠性目标。

可靠性管理工作应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营销、农电、物资、制造、发电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五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国家电网公司、网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县供电企业和工区(部室)、班站(站所)五级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由企业主管领导牵头,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营销、农电、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可靠性管理网络。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协调本单位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是公司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法规、规程、制度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规程、制度、标准和办法。

(三)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及各网省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可靠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建议,统一纳入公司规划和综合计划管理。

(四)组织建设公司统一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公司系统内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和发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电力可靠性管理,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及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北电网系统各电力企业及控股、受委托管理的电力企业,并网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未涉及到的内容要严格按照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及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属于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第二章可靠性管理体系第五条西北电网系统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西北电网有限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作体系,由西北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生产技术部归口负责开展全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国家电网公司以及电力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在业务上接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可靠性管理中心的指导。

(二)建立健全西北电网系统可靠性管理体系,负责公司系统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建立可靠性管理信息数据库,采集、整理、审核、存储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按要求将数据报送至上级有关部门及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收集、审核调管范围内发电企业可靠性数据,并报可靠性管理归口部门。

(五)定期召开公司系统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分析设备、机组和电网的运行可靠性状况,制定促进电力安全生产、提高设备可靠运行水平的具体措施。

(六)测算、分解可靠性目标值,推行可靠性目标管理。

(七)参与对电源与电网规划项目、重要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重要设备的更改与选型进行可靠性技术论证。

(八)在与有关方面签订生产运营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等文件中,对设备、机组和电网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九)组织、协调科技进步项目中有关可靠性管理与技术项目的立项与研究。

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

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业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是电力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之一。

可靠性指标是衡量供电企业安全运行、检修维护、基建工程、技术进步等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社会信誉、供电能效的有效手段。

以可靠性管理为核心,促进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是电力生产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供电企业达标创一流的必备考核条件。

1.2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市公司对供电可靠性工作的要求,为使我公司电网可靠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供电可靠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制定本办法的目的2.1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可靠性管理工作网和管理领导小组。

2.2 明确相关单位可靠性管理的职责范围和任务。

2.3 明确考核、奖罚制度。

2.4 加强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指标。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3.1 建立相关责任人组成的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3.2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部,全面负责我公司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相关责任部门为调度通信中心、输变电运行部、市场营销部、输变电检修部。

3.3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组下设供电可靠性管理小组,生产技术部供电可靠性管理专责和各责任单位专(兼)职可靠性管理人员为供电可靠性管理小组成员。

3.4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供电可靠性管理职责:3.4.1供电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责任人:专责:具体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关于供电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供电可靠性指标计划和分解方案,报主管领导(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修订、完善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

(4)参与公司月度生产例会,通报供电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并就各单位提出的停电检修计划提出建议。

(5)对各责任单位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完整版)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完整版)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完整版)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提高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可靠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靠性定义)本办法所称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确定和满足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可靠运行、电能可靠供应要求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计划、规划、控制、协调、监督、决策等活动和功能的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对电力可靠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指电力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配电、电力建设为主营业务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企业。

第四条(工作原则)电力可靠性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客观、真实的原则,建立“行业统一标准、企业具体负责、政府监督管理、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纲领条款)电力可靠性管理应以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可靠供应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提升装备制造与工程质量,提升电力企业管理水平。

第六条(监管职责)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二章电力企业的可靠性管理职责第七条(主体责任)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本办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程,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职责)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电力可靠性管理基本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度和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三)按照国家颁布的电力可靠性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分析、评价工作;(四)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可靠性中心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五)对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可靠性分析报告,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六)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及成果应用,提高电力系统和设施可靠性水平;(七)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培训。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标准版)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标准版)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司内部协议书、合同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 **省**市**地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北电网可靠性管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提高东北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水平,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及东北电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前报送上月数据,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报送上月数据,发电辅机可靠性每月第6个工作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前报所属省电力公司生产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总结于次年度元月25日前报所属省电力公司生产部。

(三) 省电力公司可靠性指标的综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25日前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生产部。

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总结于次年度元月25日底前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生产部。

(四) 对于重大的停电事件、非计划停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主要输变电设施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720小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大面积的用户停电等事件),应有详细分析报告。

第四章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规定与程序第十三条开展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应执行以下标准和要求,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全国统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一)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79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二)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7-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三)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6-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四) 《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暂行)》,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

(五) 《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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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2000]9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电力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国家经贸委制定了《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国家经贸委
二OOO年十月十三日
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电力行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生产、建设、电网经营、电力供应等电力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从事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维修、技术改造及设备采购等工作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 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电力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
(二) 评价和分析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
(三) 研究和拟订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最佳可靠性目标;
(四) 建立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可靠性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制定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实施对电力可靠性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地区电力可靠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负责开展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具体工作,受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委托,可根据本办法拟订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统一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

第六条电力企业从事本单位内部及所辖范围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 建立和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明确一名负责人全面负、责可靠性管理工作;
(二) 明确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可靠性专责技术人员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可靠性数据的采集、存储、核实、分析、报送等);
(三) 照有关规程、制度,定期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机报送电力可靠性数据;
(四) 可靠性专员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其职称评定、晋升晋级均按技术系列进行,享受其他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五) 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可靠性评估;
(六) 定期组织本企业内的可靠性业务培训、考核及技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电力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全国统一的规定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可靠性准则和办法,并抄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第八条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维护可靠性指标的公正性、准确性与权威性。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可靠性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第九条在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及有关单位可予以表彰;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及有关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纠正,或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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