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程序文件
湖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湖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指南第一篇概论第一章企业研发活动的概念本部分拟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对象——企业研发活动出发,分别从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角度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定义进行介绍,进而介绍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集中开发这四种开发方式,为后文从四种开发方式的角度介绍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做铺垫。
1.1 企业研发活动的一般概念1.2 财务会计制度对研发活动的定义1.3 企业所得税法对研发活动的定义1.4 企业研发方式第二篇企业研发活动管理第二章立项管理企业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第一步是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其中应当明确研发形式、研发目标、进度计划、经费预算、人员组成等内容。
其后,具有可行性的项目便进入立项程序,此过程中会涉及《湖北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的填写和异义的处理。
故本章节拟相应的从这四个方面出发,对研发项目立项管理进行介绍。
2.1 可行性分析2.2 立项程序2.3 《湖北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填写说明2.4 异议的处理第三章研发管理.3.1 按计划进行的研发活动管理项目投入研发后,应按照计划进度、目标定位对项目实施开发,对项目研发进展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企业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申请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鉴定验收,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
3.2 特殊情况的研发活动管理经过省科技厅立项和鉴定过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项目变更范围:1、研究开发项目名称发生改变的;2、研究开发单位名称发生改变的;3、研发研究开发方式发生改变的;4、研究开发项目内容发生调整的;5、研究开发项目未按时间完成的;6、需要进行项目变更的其它情形。
省科技厅每年可划定具体时间段(山东省的时间是每年4月1日至10日、11月1日至10日)集中受理上述情形的变更申请。
并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变更意见》。
浦东新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
浦东新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说明: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人拿到《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后,提交以下必备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享受政策: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包括研发项目登记号信息);2.委托研发项目须提供受托方的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3.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4.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5.《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参考文本]项目开发计划任务书项目名称起止年月承担部门课题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Email:公司二O 年月项目开发计划任务书研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研发方式:一、立项依据: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本项目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之处;项目的市场前景。
二、研发内容和目标: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及关键技术;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
三、现有研发条件和工作基础〔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的优势(人才、设施等条件)〕四、计划进度(包括总的研究期限、年度计划进度以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成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请注明集团企业研发机构(部门)的名称。
)五、项目编制及人员组成六、预期成果归属七、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预计总经费和本年度预算经费。
对于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本企业和受托方经费预算;对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协议或合同约定的费用分摊方法,及协议或合同约定的分享收益的比例;对于集中研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协议或合同约定的费用分摊方法,以及参与研发的各成员企业情况。
)[参考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会议。
一、会议主持二、参会人员三、决议内容公司年月日14 / 15[参考文本]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一、项目的进展情况二、项目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该项目是否申请、获得知识产权,是否形成专有技术,是否形成行业标准,是否发表论文等等。
三、项目是否被列入各级科技计划请注明科技计划的名称、文号,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公司年月日。
上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客户端使用说明
上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客户端使用说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前言................................................ 错误!未指定书签。
. 目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 研发项目登记流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 概述................................................ 错误!未指定书签。
. 客户端软件的运行环境 ........................ 错误!未指定书签。
. 硬件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 软件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 开发工具 .................................... 错误!未指定书签。
. 软件简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 进入主界面.......................................... 错误!未指定书签。
. 安装步骤 .................................... 错误!未指定书签。
. 汇算清缴客户端软件主界面 .................... 错误!未指定书签。
. 进入..................................... 错误!未指定书签。
. 备份..................................... 错误!未指定书签。
. 主界面................................... 错误!未指定书签。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流程及材料
网上填报:
注册登陆后可根据《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加计扣除备案 管理-用户操作手册》中操作方法进行网上填报。
申报流程及材料 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 ●研发项目立项文件(计划书)
案表
●立项批复及计划书
●项目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 单
●政府立项项目的立项合 ●人员、设备、无形资产费用分配
工作建议
4、重视知识产权申请
● 从技术保护角度上考虑 ◆ 技术对抗需要(遭遇诉讼威胁); ◆ 为生产或实施进行技术引进; ◆ 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专利保护上注意立体保护。 ● 从项目规范化管理角度上考虑 ◆ 核心技术重视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是项目被认定为R&D项目的重要依据);考虑发明及
实用新型同时申请; ◆ 专利申请时间安排(结合项目及技术研发进度); ◆ 注意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产品的关联性机制
◆ 明确技术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责任分工; ◆ 明确跨部门间统筹协调的工作内容。
3、规范研发费用建账
◆ 根据年度研发项目布局,设置好专账/辅助台账; ◆ 结合项目研发过程,收集整理好凭证及票据; ◆ 人员、材料、设备入账等特殊问题处理; ◆ 控制好费用比例。
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
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申报流程及材料
申报流程及材料
(二)、主要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 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1.15•【字号】苏地税发[2009]6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6号)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费用投入,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略)二○○九年一月十五日附件1: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四川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强化政策服务,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财务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以下简称研发项目鉴定)范围: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需要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的项目。
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进行鉴定。
三、研发项目鉴定部门: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
国税、地税部门协助参与。
四、研发项目鉴定内容:项目是否属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
五、研发项目鉴定程序和时间:1.转请鉴定。
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含以前年度备案享受优惠的项目),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出具转请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文书(附件1),及时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部门,并向企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2)。
县(市、区)科技部门及时将项目鉴定资料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2.组织鉴定。
鉴定部门收到鉴定材料后应及时组织专家,采取会议或网络鉴定方式进行鉴定。
鉴定专家组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组成。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一、研发费加计扣除的适用对象1.纳税人依法成立并在税务机关登记注册;2.纳税人自行列支研发费用的,研发费用支出要在纳税期间内发生并确认;3.纳税人自行列支研发费用的,其科技人员占年平均工作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0%;4.申请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技术成果通过验收。
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加计扣除额=研究开发费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1.核心技术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比例为50%;2.普通技术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比例为30%;3.委托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比例为80%。
三、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操作流程1.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列支研发费用;2.研发费用确认后,由企业财务部门编制研发费加计扣除申请报告,报经企业高层审批后提交税务机关;3.税务机关按照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核算加计扣除额,并核定纳税所得额;4.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实际核定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注意事项1.研发费加计扣除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如研发费用明细、技术成果验收报告等;2.研发费加计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3.企业需要保留研发费用的相关凭证和票据,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4.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方式是通过减少企业的纳税所得额来减少税负,但实际效益可能会因税率的变化而有所不同;5.企业在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当依法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如出现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的操作指南,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时能够合规操作,并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程序文件课件
(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
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
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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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
科 技 部、财 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 月14日印发,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政策依据 二、操作程序 三、评审要求 四、注意事项 五、企业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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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 116号)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
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三)企业必须要建立项目专帐,研究费 用归集要严格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 的 要求。(8个内容)
(四)确认书必须要细化到具体内容,要 经得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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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五)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也不管是 否高新技术企业,只要研发项目内容符合 两个文件要求,就可以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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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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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准备材料 项目来源
技术内容 技术路线 技术经济指标
经费预算(概算) 相关证明材料(附件) ▲央企、省属企业直接将认定申请、项目材 料报省科技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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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行业技术专家评审 ▲省科技厅法规处收到申请和材料后,根据项 目技术领域分发到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组织 专家评审。 视项目多少选择3-5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要既懂技术,又懂政策法规; 评审会要求企业技术、财务人员参加; 形成明确、具体的专家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落实完善研究开发费⽤(以下简称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研究开发⼈员范围 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员包括研究⼈员、技术⼈员、辅助⼈员。
研究⼈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的专业⼈员;技术⼈员是指具有⼯程技术、⾃然科学和⽣命科学中⼀个或⼀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员指导下参与研发⼯作的⼈员;辅助⼈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
企业外聘研发⼈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的研究⼈员、技术⼈员、辅助⼈员。
⼆、研发费⽤归集 (⼀)加速折旧费⽤的归集 企业⽤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额。
(⼆)多⽤途对象费⽤的归集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员和⽤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形资产,同时从事或⽤于⾮研发活动的,应对其⼈员活动及仪器设备、⽆形资产使⽤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的相关费⽤按实际⼯时占⽐等合理⽅法在研发费⽤和⽣产经营费⽤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三)其他相关费⽤的归集与限额计算 企业在⼀个纳税年度内进⾏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
在计算每个项⽬其他相关费⽤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其他相关费⽤限额=《通知》第⼀条第⼀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中的第1项⾄第5项的费⽤之和×10%/(1-1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12.2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施行日期】2015.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二)项、第二条第(四)项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同时废止。
本篇法规的第五条中“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和第六条第一项、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废止。
本篇法规中第二条第(三)项“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的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自2021年度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落实完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与操作讲解
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比例提高为100%。
√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比例提高
为200%。
4
政策沿革
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沿革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1996年-2002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财税【2017】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国科发【2017】115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财税【2018】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财税【2018】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⑥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⑦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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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研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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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活动
可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
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
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
相关费用,可按照政策规
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制造业提高比例
主
体
政
策
委托境外研发
全面提高比例
政策内容-提高比例
7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50%
75%
一般居民企业
科技型中心企业
财税﹝2018﹞99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
75%
所有居民企业
全面提高比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3号
研发类企业实施加计扣除方案
加计扣除一、什么是加计扣除?定义: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
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计扣除有什么重要意义?社会意义:1.是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2.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3.是提高企业技经济效益、培植壮大财源的现实需要。
对于企业来说:1.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节税;2.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归集研发费用;3.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顺利通过复审。
三、我们应该做什么?配合财务、配合项目办!!3.1提供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一些文档和表单:1)股东决议文件(项目办)2)项目立项审批表(产品研发)3)项目计划书(产品研发)4)项目组编制及专业人员名单(产品研发)5)项目效用情况说明(售后或产品研发)6)研究成果报告(产品研发)7)研发项目人力资源表(产品研发)8)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申请书(项目办主导,产品研发配合)9)查新报告书(项目办)10)测试报告(项目办)3.2提供可正确运行和演示的产品!四、我们应该怎么做?4.1年初,确定加计扣除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的确定,一定要慎重!(名称一旦确定,后续所有材料的准备、系统的研发等都会根据该名称来进行)项目一定要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议由公司高层确定,产品研发中心辅助决策:一定是新一年的研发计划内的项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目录目录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 (1)(一)政策沿革 (1)(二)政策调整 (3)(三)研发活动的概念 (5)(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 (7)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9)(一)研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 (9)(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享受 (9)(三)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0)(四)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10)(五)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11)(六)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 (12)(七)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范围 (14)(八)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 (14)(九)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 (15)(十)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 16 (十一)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16 (十二)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 (16)(十三)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17)(十四)企业委托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管理要求的区别 (18)(十五)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18)(十六)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 (18)(十七)允许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的口径 (19)(十八)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简易方法19 (十九)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0)(二十)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特殊处理 (20)(二十一)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应区别处理 (21)三、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 (21)(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会计核算要求 (21)(二)研发支出辅助账的样式 (22)(三)研发支出辅助账基本核算流程 (22)(四)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方面的规定 (24)(五)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要求26 (六)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26)(七)研发费用的核算须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 (26)(八)合作研发项目会计核算要求 (26)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 (27)(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基本流程 (27)(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要点 (28)(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29 (四)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备案的处理方法 (29)(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汇算清缴时的有关规定 (30)(六)预缴所得税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30)(七)企业集团集中开发的研发费用分摊需要关注关联申报 (31)(八)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无需事先通过科技部门鉴定或立项 (31)(九)税企双方对研发项目有异议的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鉴定 (32)(十)当年符合条件未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32 (十一)正确处理税务核查与企业享受研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关系 (33)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3)(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 (33)(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 (33)(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34)(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方式 (34)(五)可以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定 (35)(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季度预缴时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一)政策沿革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1996年-2002年)我国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始于1996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文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研发活动发生的以下支出可以享受加计扣除:1、人员的费用,包括参加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保和公积金,也包括外聘人员的劳务费。
其中,即参加研发活动、也参与日常生产经营的员工的相关费用,要按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研发支出;分配方法可以参考工时法;2、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等直接投入的费用,包括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的摊销费。
其中,即用于研发活动、也用于日常经营的设备、仪器相关的费用可按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的部分计入研发支出;4、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5、其他费用如直接用于研发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这部分费用不能超过总计加计扣除费用的10%。
要计的总体加计扣除费用是包含这部分的哦。
6、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容易忽略的10点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2018-05-0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用活了可以为企业节省一笔税收!……而且据说即便研发失败了研发费用依然可以加计扣除!今天小编为你揭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容易忽略的10点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只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吗?之前普及了一波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但并不等于说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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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文件要规范完整
1.政府立项项目,要有可研报告、立项文件 、项目任务书(合同);
2.企业自主立项项目,须有企业的项目任务 下达通知或董事会决议、实施计划或方案 、研究报告、经费预算(结算)书等。
企业自立项目可以根据各自的管理制度建 立项目档案,只要求内容完整,不要求形 势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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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确认书
法规处依据专家意见,出具确认书(认定 函);
认定文件可以有两种形式,项目少可以用 《通知》附件中的表格,项目多可以用表 格的形式。但都必须细化到具体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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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要求
(一)评审和认定函的内容,主要是技术 开发内容、技术路线和技术经济指标,研 发经费以税务部门核定的为准,科技部门 只是要一个预算(概算)数,评审时不必 请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只要判断经费额是 否合理就行了。
科 技 部、财 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 月14日印发,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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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八个技术领域: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项目经费专帐管理
1.人员人工 2.直接投入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5.装备调试费 6.无形资产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 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 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企业必须要建立项目专帐,研究费 用归集要严格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 的 要求。(8个内容)
(四)确认书必须要细化到具体内容,要 经得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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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五)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也不管是 否高新技术企业,只要研发项目内容符合 两个文件要求,就可以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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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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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准备材料
项目来源
技术内容
技术路线
技术经济指标
经费预算(概算)
相关证明材料(附件)
▲央企、省属企业直接将认定申请、项目材
料报省科技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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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行业技术专家评审 ▲省科技厅法规处收到申请和材料后,根据项 目技术领域分发到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组织 专家评审。
视项目多少选择3-5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要既懂技术,又懂政策法规; 评审会要求企业技术、财务人员参加; 形成明确、具体的专家意见。
(二)如果项目产品不能直接从两个文件 中找到对应条款,则要从原料、技术指标 方面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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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要求
(三)要熟悉两个文件,下结论要慎重, 要支持企业,也要严格符合政策法规。
(四)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项 目研发内容只要符合一个文件就可以享受 政策优惠,但评审和出具确认书时,还是 要尽可能的两个文件都对应研究。
二、生物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先进能源
六、现代农业
七、先进制造
八、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九、海洋
十、高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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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程序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关 于印发云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科法 发〔2012〕5号 )要求,项目确认。享受研 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 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其中在昆 中央企业及省属企业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 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由省科技厅确认; 其他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 州(市)科技局确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研发项目高新技术属性认定 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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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二、操作程序 三、评审要求 四、注意事项 五、企业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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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 116号)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五、企业操作要点
(二)项目的拆分组合
1.立项时即需考虑是否申请研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如申请,项目名称、研发内 容、技术指标要符合两个文件规定内容。
2.同一个项目中有符合和不符合的内容 ,拆分为不同项目。
3.同一企业类似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 ,下分子项目,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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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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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 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 局2007年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 年第6 号公告), 2011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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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技术领域共137条
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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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操作要点
(四)建立研发项目档案备查 立项文件、实施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检验测试报告、研发经费账目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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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工作,快乐生活! 感谢您的聆听! !
欢迎批评指导!!
2019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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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
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
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
行加计扣除。”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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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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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一)《通知》的两个原则错误
1.“已列入国家、省、市研究开发计划的项 目,经企业申请,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直 接向企业下达《云南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 确认书》。 ”
2.“云南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的技 术领域错误、技术属性不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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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二)认定函、企业立项文件、财务帐的 项目名称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