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保定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管理办法》(市房金委字[2015]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称“原商贷”)转换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转公贷款的咨询、申请、受理和审批。
转公贷款的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承办。
第四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使用房产进行抵押、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指:定期存单、活期存单、凭证式国库券)质押或公积金联保。
第六条转公积金贷款对象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开发手续齐全的住房(以下称“一手房”)或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以本人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所需资料(一)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全部余额;2、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余额,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5、有用于抵押的房产或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抵押房产抵押率不高于80%,有价证券质押率为100%;6、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证明及共同还款声明;7、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8、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9、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30年(含30年)。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申请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申请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满足国家政策规定的购买住房条件,并已与公积金中心签
订了公积金贷款合同;
2、具备履行约定还款义务的能力;
3、履行后果(如果出现违约情况,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必须当
面承担全部损失);
4、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有完整的资金链;
5、有必要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申请表等;
6、承诺之前的贷款一次性偿还,并配合银行进行借贷变更手续。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1、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填写相关材料,包括购房合同、申请表等,
以及一次性归还商业贷款的相应承诺书;
2、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变更申请,具体经过如下:填写《变更合同》,经由银行审核签字后,将其上传至公积金中心,确认变更;
3、按照银行要求缴纳手续费、部分利息;
4、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履行变更后的各项手续,包括:购房合同、申请表、材料验证等;
5、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并将贷款变更后的客户信息提供给
公积金中心,并获得变更后的贷款信息;
6、向银行提交变更后的信息,并完成变更后的贷款手续。
中国银行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中国银行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摘要: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正文: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相较于商业贷款具有更低利率,因此许多借款人纷纷选择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以降低还款压力。
那么,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解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首先,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审批表。
2.其次,原商业贷款银行在申请表上确认商业贷款的本金金额和是否逾期。
3.然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并指定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银行网点。
4.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总部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用自有资金或担保公司资金还清原商业贷款。
5.申请人应向担保公司(总行或受委托银行分行)提交原商业贷款他项权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6.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7.最后,公积金贷款发放,开始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款。
总之,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以为借款人节省大量利息支出,降低还款压力。
但在办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相关条件和流程,确保转贷顺利进行。
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原商贷所在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2.商转公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3.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4.商转公对应的原商贷记录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5.商转公涉及的房屋应符合办理抵押的条件6.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房屋作为抵押物的价值需进行评估正文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潍坊市,职工若想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下是具体的条件说明:1.原商贷所在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
职工在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前,需要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并确保有能力提前偿还全部商业贷款。
2.商转公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时,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不能同时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3.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这样才能保证贷款的合法性。
4.商转公对应的原商贷记录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
在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时,原商业贷款记录将被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按照公积金贷款关于房屋套数的界定政策执行。
5.商转公涉及的房屋应符合办理抵押的条件。
职工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条件,才能作为抵押物。
6.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房屋作为抵押物的价值,应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在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时,抵押物的价值需要经过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总之,在潍坊市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上述条件。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操作规程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提供住房保障,加强经济发展和市场稳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平顶山市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商转公贷款操作。
第三条商转公贷款是指个人将其名下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商转公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商业贷款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转贷款的额度和利率等相关事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以及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是平顶山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参缴单位的职工,同时拥有正当的住房所有权。
第七条申请人必须已经在商业银行获得了住房商业贷款,且贷款尚未全部偿还。
第八条申请人必须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家庭收入、借款额度等。
第三章申请流程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2.住房商业贷款合同及还款凭证;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并告知申请人申请结果以及后续流程。
第四章审核与批准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审核、额度审核、利率审核等。
第十二条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计息和偿还。
第十四条审核不通过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进行异议申请。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商转公贷款申请的监督与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申请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情况并要求查询进展。
【免费下载】济南市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济南市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满足职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转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保证购房贷款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购房成本,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将原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原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能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条 为防范贷款风险,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凡涉及房屋评估的,由管理中心认定的房产评估公司办理。
第二章 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的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应符合《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 申请转公积金贷款除应符合第六条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
2、申请人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时间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并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3、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转公积金贷款所涉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或借款人同意以其它房产作为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
第三章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八条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除应符合《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原交易价格及房屋评估价值的八成;2、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个人住房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
第九条 转公积金贷款期限执行《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的规定。
山东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
山东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摘要:1.商转公积金贷款的定义和意义2.2023 年山东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3.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步骤4.注意事项和建议正文:一、商转公积金贷款的定义和意义商转公积金贷款,即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经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样做的好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通常低于商业性贷款,可以帮助借款人节省贷款利息。
二、2023 年山东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根据2023 年山东地区的规定,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申请贷款。
2.贷款转让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并向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
银行同意后,才可以办理。
4.申请人应确保原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超过1 年(含),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人转公时,确保购买的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以前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步骤1.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获得银行同意。
2.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的贷款申请,确认符合贷款条件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4.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贷款手续,并完成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和还款。
四、注意事项和建议1.申请人在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前,应充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和贷款条件,确保自己符合贷款条件。
2.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以便在申请贷款时能够顺利提交。
3.在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咨询,确保贷款办理顺利。
满足什么条件商业贷款就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满⾜什么条件商业贷款就可以转公积⾦贷款“商转公”是近来部分城市为缓解当地公积⾦贷款申请过多⽽导致的申请发放周期过长⽽采取的⼀种公积⾦贷款替代措施,不但办理速度⽐较快,还能享受到公积⾦的贷款利率,⼗分划算。
那么这种贷款该如何办理呢?店铺⼩编告诉你,满⾜这些条件商业贷款就可以转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满⾜什么条件商业贷款就可以转公积⾦贷款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商转公”是近来部分城市为缓解当地公积⾦贷款申请过多⽽导致的申请发放周期过长⽽采取的⼀种公积⾦贷款替代措施,不但办理速度⽐较快,还能享受到公积⾦的贷款利率,⼗分划算。
那么这种贷款该如何办理呢?店铺⼩编告诉你,满⾜这些条件商业贷款就可以转公积⾦贷款了。
根据申请⼈的实际情况,商业贷款转公积⾦贷款需要满⾜如下条件:(⼀)转贷⼈持有合法⾝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为能⼒;(⼆)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三)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四)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地使⽤证》;(五)转贷⼈及其配偶信⽤良好,同意由受托银⾏查询并打印个⼈信⽤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的《个⼈住房公积⾦贷款信⽤审核标准》(以下称信⽤审核标准);(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提供经济收⼊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及以上的⼯资[包括奖⾦]收⼊流⽔明细或个⼈纳税记录);(七)⽆尚未还清的公积⾦贷款,且⽆影响公积⾦贷款偿还能⼒的其他债务;(⼋)同意由管理中⼼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贷款担保;(九)原商贷借款⼈为单⾝,在申请转公积⾦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夫妻双⽅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原商贷借款⼈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名下的,原商贷借款⼈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贷款;(⼗⼀)原商贷房屋购买⼈为⽗母⼦⼥(不包括与多个⼦⼥)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同意将房屋⽤作公积⾦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公证。
商业贷转公积金流程
商业贷转公积金流程今天来给大家唠唠商业贷转公积金的流程呀。
一、了解自身情况。
咱得先看看自己是不是符合转公积金的条件呢。
一般来说呀,你得正常缴存公积金有一段时间了,这个时间每个地方要求可不一样哦,有的可能是6个月,有的可能1年,所以要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官网上查一查。
还有就是你的商业贷款还款情况得良好,不能老是逾期啥的。
要是你信用有污点,那可能就不太好操作这个转贷啦。
就像交朋友一样,公积金中心也喜欢信用好的小伙伴呀。
二、准备材料。
这一步可重要啦。
材料准备不齐,就像做饭少了调料,那可不行。
1. 身份证肯定得带上呀,这可是证明你身份的小卡片呢。
没有它,人家都不知道你是谁,怎么给你办业务呀。
2. 商业贷款合同也不能少。
这个合同就像是你和银行之前的约定书,里面写着你贷款的各种信息,比如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之类的。
3. 房产证也得拿过来。
这可是房子的身份证呢,有了它才能证明你这房子是你的,才能进行转贷相关的操作。
4. 还有你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这个就是告诉你公积金中心,你一直在乖乖缴存公积金,是个合格的缴存人。
5. 还款流水也要准备好。
这个流水就像你的花钱账本一样,公积金中心要看看你每个月还款的情况,是不是有能力继续还公积金贷款呢。
三、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把材料都准备好以后呀,就可以雄赳赳气昂昂地去公积金中心啦。
到了那儿,就跟工作人员说你要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些表格让你填,这个时候你就认真填就好啦。
可别马虎哦,要是填错了,又得重新来一遍,多麻烦呀。
就像我们小时候考试一样,要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呢。
四、公积金中心审核。
你提交了申请以后呀,公积金中心就开始审核你的资料啦。
这个审核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你也别太着急。
就像等快递一样,虽然心里有点小期待,但是也要给人家一点时间来处理嘛。
公积金中心会从各个方面审核你的情况,比如你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你的还款能力是不是足够等等。
要是审核通过了呢,那就皆大欢喜,要是不通过,也别灰心,问问工作人员是哪里出了问题,看看能不能补救。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具体细则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具体细则1、转贷对象、范围(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转贷额度:(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商贷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商贷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首先,借款人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般来说,借款人需要满
足以下条件:1.持有公积金账户,并有一定的公积金缴存记录;2.具有一
定的还款能力,能够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3.购房贷款用于购买自住房,
不得用于购买商业用途的房产。
其次,借款人需要选择合适的公积金贷款产品。
不同的商业银行或公
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公积金贷款产品可能存在差异,借款人需要根据自己
的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产品。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
还款期限较长,可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接下来,借款人需要向商业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首先,借款人需要向原先的商业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商业贷款的手续,并缴
纳相应的提前还款手续费。
然后,借款人需要向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出转换贷款的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
借款人的情况审核申请,并进行贷款转移操作。
总之,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一系列的操作。
借款人需要选择合适的公积金贷款产品,向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
心办理贷款转移手续,并注意利率、提前还款等问题。
选择合适的转换时
机和贷款方式,能够降低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提高贷款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济南市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济南市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职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转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保证购房贷款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购房成本,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将原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原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能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条为防范贷款风险,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凡涉及房屋评估的,由管理中心认定的房产评估公司办理。
第二章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本规定适用的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应符合《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申请转公积金贷款除应符合第六条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
2、申请人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时间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并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3、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转公积金贷款所涉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或借款人同意以其它房产作为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
第三章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八条转公积金贷款额度除应符合《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原交易价格及房屋评估价值的八成;2、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个人住房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
第九条转公积金贷款期限执行《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范》的规定。
第十条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怎么把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怎么把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两种方式:1、另外提供抵押的房产(可以使用他人房产做抵押)。
首先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获准同意,并且要提供同意提前还贷证明、还款明细以及还贷的账号,将以上所说的资料递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和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基本相同。
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账户。
2、如果没有其他的可用做抵押的房产,可以先去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然后去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结清后提供结清单与较后一次还贷的回执,并且提供在银行取回的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产权证,将上述资料递交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
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内。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操作步骤: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有三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供选择:2、客户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3、客户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4、客户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客户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须满12个月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需要的相关手续:1、你的公积金帐号;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3、月缴存额;4、缴存比例;5、公积金缴存地点。
注意事项:购房者申请的新的贷款期限,须在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期限以内,较长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
如果是部分转贷的话,剩余部分商业贷款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Ⅹ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享受政策优惠,减轻还贷压力,对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建普通自住房,符合相关规定的缴存职工,允许其将商业住房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商转公”的适合对象、条件“商转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能延续缴存的职工。
2、在本市辖区内,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建普通自住房,尚未结清贷款的。
3、购建的普通自住房已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
4、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5、非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二、“商转公”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1、贷款商业银行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2、贷款商业银行出具的借款人个贷结清证明和结清余额清单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其他个人资料(包括申请人及配偶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和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或存折。
)三、“商转公”办理程序1、申请人通过网上、电话或公积金窗口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2、申请人自行先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3、申请人携规定需提供的资料向公积金机构申请,填写申请表。
4、公积金机构按公积金个贷规定调查、审批。
5、公积金机构审批后,申请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抵押手续。
6、发放贷款,申请人与公积金机构委托银行办理借款手续。
7、借款人按规定方式按期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四、“商转公”贷款额度及期限1、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结清时的余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年龄,收人,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五、“商转公”贷款执行时间。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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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程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程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将已经贷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想要转变贷款方式的借款人来说,需要了解一些操作规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规程。
1.了解政策规定:首先借款人需要了解当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和限制,包括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的规定。
5.签订贷款合同和相关手续:借款人需要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并按照银行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如购买贷款保险等。
6.还款方式调整: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如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
借款人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协商确定调整后的还款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7.缴存公积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借款人需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8.执行还款计划: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和相关协议的要求,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
9.相关费用缴纳:借款人需要按照银行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贷款手续费、提前还款违约金等。
10.办理贷款解决方案变更: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有变更还款计划的需求,可以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协商,办理贷款解决方案变更手续。
总结起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了解政策规定、开户、申请贷款解决方案、提交材料、办理贷款转移手续、签订
贷款合同、调整还款方式、缴存公积金、执行还款计划、缴纳相关费用以及办理贷款解决方案变更。
操作规程需要借款人与原贷款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多次沟通和协商,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商贷转公积金限制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限制条件1.引言1.1 概述概述商贷转公积金,是指个人将之前的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种操作。
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商贷转公积金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因为公积金贷款具有更低的利率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能够有效降低购房压力。
然而,商贷转公积金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随意进行,需要符合一定的限制条件。
本文将就商贷转公积金的限制条件展开探讨。
首先,将介绍具体的限制条件,比如购房者的个人情况、房屋类型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将对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的区别进行介绍,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商贷转公积金的意义和必要性。
最后,将介绍政府对商贷转公积金的政策调整,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
通过对商贷转公积金的限制条件的详细解读,本文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商贷转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为购房者在选择贷款方式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同时,本文也将分析商贷转公积金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相信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对商贷转公积金有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内容的组织和展示方式。
该部分的主要目的是向读者介绍本文的整体框架和各个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首先,概述部分简要介绍了商贷转公积金的限制条件,并提出了后续将在正文中进行详细探讨的论点。
其次,文章结构部分将对整篇文章的内容进行简要概括,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整体的框架。
最后,目的部分明确了本文的写作目的,即通过对商贷转公积金限制条件的分析,揭示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正文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两个章节,即商贷转公积金限制条件和背景介绍。
商贷转公积金限制条件章节将详细介绍商贷转公积金的具体限制条件,包括限制条件1和限制条件2。
背景介绍章节将介绍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的区别以及政府对商贷转公积金的政策调整情况。
结论部分对商贷转公积金的限制条件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简介
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在潍坊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原本通过商业贷款购房的业主,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一种方式。
此举可以降低购房者的贷款利率,减轻还款压力。
二、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商贷已办理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申请人所购房屋的商业贷款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具备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申请人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人需符合我国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要求,如年龄、工作年限、征信等条件。
3.商贷房屋具备二次抵押条件:商贷房屋具备二次抵押的条件,即房屋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且房屋价值足以覆盖公积金贷款金额。
4.商贷银行同意办理贷款变更手续:申请人需与原商贷银行沟通,取得银行同意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意见。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3.申请人办理商贷房屋的二次抵押手续。
4.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至申请人商贷账户,完成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四、注意事项
1.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申请人需关注相关政策变动,确保符合贷款条件。
2.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前,务必与原商贷银行沟通,了解相关手续及费用。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成功后,申请人需按时还款,确保个人征信不受影响。
总之,潍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提供了一种降低贷款利率的途径。
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可通过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还款压力,实现购房成本的合理控制。
《滁州市“商转公”操作细则》
《滁州市“商转公”操作细则》栏目类型:市级文件作者:admin 时间:2014/4/14滁州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经研究,在全市开展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细则如下:第一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均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无连续2个月以上违约记录;(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四)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清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本息;(五)所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已办理;(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二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一)《滁州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份;(二)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职业及收入证明原件二份;(三)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四)借款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或丧偶证明原件二份。
(五)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他项权利证明》复印件一份;(七)个人信用报告资料原件一份;(八)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证明等借款情况查询函原件一份;(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资料。
商品房需原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二手房需购房合同、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第三条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取千位整数);2、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3、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
(二)贷款期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他项权证》的债务履行期限;2、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贷款年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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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根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称“原商贷”)转换为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原商贷的贷款银行必须是管理中心受托银行。
第四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管理中心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和审批,受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规定受理转公积金贷款咨询、申请;负责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及贷款回收、贷后管理等日常业务。
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以及办理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和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登记,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负责办理。
第六条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房地产一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一手房”)或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三)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四)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五)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以下称“信用审核标准”);(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包括奖金]收入流水明细或个人纳税记录);(七)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八)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九)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十)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十一)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
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十二)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十三)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八条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取以下限额标准计算的最小值,同时不超过管理中心规定的还贷比例:(一)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二)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建筑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为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为70%。
如借款人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其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可放宽至房屋总价的80%。
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房龄分为两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成交价格和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三)转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50%,但其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具体金额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虑其偿还能力的基础上,贷款最高比例可放宽至不超过按房屋建成年限所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四)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第九条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按下列各项标准取最小值:(一)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并按房屋剩余使用年限(以评估报告为准)折半计算;(二)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为65岁,女职工为60岁,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三)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商贷的剩余期限。
第十条转公积金贷款利率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
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一)贷款银行咨询、受理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下列证件: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二)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
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1.银行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查询并打印转贷人和配偶的《个人信用征信报告》,调查了解其信用状况;如转贷人和配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但符合管理中心信用审核标准的,需由当事人签署承诺按时还款的保证书;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转公积金贷款相关资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字样;对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转贷人,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转贷人商议确定转贷额度及年限;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准确、完整地录入转贷人的转贷信息,并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进行初审;贷款初审通过后,打印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银行公章;对公积金信息系统初审未通过的,应及时通知转贷人并告知原因。
(三)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四)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原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部分)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以下简称“预存差额资金”)。
(五)抵押担保信息录入。
贷款银行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公积金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六)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主要对转贷人提供和填写的贷款资料正确性、完整性审核,对银行工作人员办理贷款资料手续的齐全性、准确性、规范性审核, 并在公积金系统中调阅贷款信息进行核对,提出复审意见:1.转贷人贷款资料重要要件欠缺或不符合转贷条件的或贷款录入人员将申请信息或抵押信息录入错误的,银行复审人员将转贷资料返回上一级操作柜员,终止贷款复审;2.对审核确认无误的贷款资料及信息,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作通过提交,并在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上签署复审意见后加盖受托银行公章,将贷款资料送交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七)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管理中心终审人员按照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对受托银行报送的资料进行终审,要求贷款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合规,填写信息准确,粘贴格式规范。
并在公积金系统中调阅贷款信息进行核对,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贷款资料,应及时通知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告知退件原因并在公积金系统和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的相关栏目中进行简要说明;对审核通过的贷款资料,办理贷款终审,同时在公积金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单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随贷款资料返回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的发放。
(八)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人。
(九)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十)担保公司应在45个工作日内将办妥的《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收管。
第十二条办贷时间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9个工作日。
自转贷人提交贷款资料之日起,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内部审批申请资料录入并通知转贷人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受托银行在收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全套资料报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自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及放款手续。
第十三条贷款归还(一)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二)转贷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还款法,偿还每月应还贷款本息;(三)转贷人可以用现金方式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